2020绩效自评报告.doc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 法》、《关于印发2020年运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 知》(运市监食检〔2020〕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食 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全年预算80万元,通过县财政局招标 第三方检测78.1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2020 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 31 大类,全县 统筹安排 1460 批次任务,其中食用农产品 760 批次、普通 食品 700 批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重 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 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 抽样以流通环节为主,生产环节为辅。流通环节采样应 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 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地区应覆盖 全县乡镇和农村,加强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 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 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的 抽检。 全县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 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对列入指 定品种的食用农产品,抽样量不少于样品量的 50%,检验项 目应包含所指定的项目;其他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 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 问题,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重点对行政区域内的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同时,加大对小 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依据充分, 目标清晰、明确,预算编制合理,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到位较晚,支付较迟,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各 项制度健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按时、按量、在成本范围内有效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食品安全检测抽检工作进行,有效的提高了全县人民 群众的用食安全,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提高。 五、存在问题 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完善和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 化。 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