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doc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赣府发〔2019〕22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 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 22 项。其中, 取消 15 项、下放 6 项、委托 1 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 的衔接和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措施,优化工 作规程,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加大宣 传,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审管联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 15 项) 2.下放和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 计 7 项) 2019 年 12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