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职责事项信息_26.pdf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信息表 序号 5.4 名称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 法定依据 1.《市人社局关于做好 2021 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 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40 号) 2.《区人社局关于做好 2021 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 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津滨人社办发〔2021〕12 号)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人力资源服务部 运行流程 一般程序:主动帮扶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 监督方式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部(杭 州道 25 号),66300932--816 第 2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