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doc
灵丘县公安局 2021 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2021 年,灵丘县公安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 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 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 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 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 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立足维护 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 民主权力,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坚持“先 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安全、及时、准确。2021 年我局主动 公开政府信息 275 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75 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 1 设,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制订完善《灵丘 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 报批、送达严格执行,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 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1 年 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 设,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制订《灵丘县公 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按 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 批、送达严格执行,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 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山西 省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局多次召开会议深 入学习、安排部署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对各 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目前按照文 件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 2021 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舆情回应方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 2 舆情回应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 求,完善了政务舆情收集、报告、回应等机制,明确了回应主体 责任。影响重大的政务舆情,24 小时内回应,其余在 48 小时内 回应,并跟进发布权威信息和调查结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 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舆情处置回应责任,严格要求涉 事部门单位对省、市下发的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做到及时调查 处置,并按时反馈回应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3 申请人情况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 项之和)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 法律 总计 商业 科研 人 公益 服务 其他 企业 机构 组织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量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 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 0 他情形)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 0 稳定”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 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 三、本 法权益 年度办 (三)不 5.属于三类内部 理结果 予公开 事务信息 1.本机关不掌握 (四)无 相关政府信息 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 4 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 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 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 确认或重新出具 0 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 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 0 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0 0 0 0 0 0 (六)其 2.申请人逾期未 他处理 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 0 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 (五)不 出版物 予处理 4.无正当理由大 量反复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5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尚 结 结 其 尚 未 总 果 果 他 未 总 审 计 维 纠 结 审 计 结 持 正 果 结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总 审 计 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复议后起诉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时效性有待增强,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日常工作中 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 二是实用性有待提高,在涉及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 读等信息公开相对较少,公开内容单一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灵丘县公安局 2022 年 1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