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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湖庄园四期建设项目 - 报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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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 悦湖庄园四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衡水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九年十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议项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悦湖庄园四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衡水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袁建明 张亚宁 衡水市桃城区大庆西路 156 号 3 层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8931819982 建设地点 传 真 衡水市中湖大道以东,隆翔路以北 立项审批 部门 衡水市桃城区发展改革创新局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1825.51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053000 邮政编码 103631.67 评价经费 (万元)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330 衡区发改核字 [2019]3 号 K-7010 房地产开 发经营 18624.63 环保投 资占总 投资比 例 0.32% 2023 年 6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2013 年至 2017 年衡水市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促进各级投融资平台发挥作 用,对棚户区改造实施搭配建设一定比例商品住房、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改造 与开发相结合的综合规划,形成良性循环。为响应当前形势,加快棚户区改造, 提高自身竞争能力,衡水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在中湖大道以东、隆翔路 以北投资建设悦湖庄园四期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对衡水市区的发展具有明显的 社会意义,对于提高城镇化率有一定积极作用。项目符合地区周边发展要求,激 发自身活力,打造衡水市具有“绿色,宜居,创新”特色的居住社区。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106 房地产开 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 施的”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衡水江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后, 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 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悦湖庄园四期项目 2、建设单位:衡水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 拟建项目总投资 103631.6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30 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0.32%。 5、建设地点: 拟建项目区域位于衡水市中湖大道以东、隆翔路以北,项目区域中心坐标为 37°43′18.83″N、115°36′22.27″E。项目东侧为规划路;南侧为隆翔路;西侧为中 湖大道;北侧为南环路。距离最近地表水体为项目东南侧 1900m 处滏阳河。 三、工程内容 1、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51825.51m2,总建筑面积 183980.06m2,地上建筑面积 130720.06m2(全部为住宅),地下建筑面积 53260m2(其中储藏室面积为 15080.46 m2、车库面积为 38179.54 m2)。 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住宅小区,新建 5 栋 25/-2F 住宅楼,3 栋 18/-2F 住宅楼,4 栋 17/-2F 住宅楼,并配套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建筑高度均在 75 米以下。 本项目主要规划指标见表 1,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 表 1 项目总用地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内容 备 注 1 项目用地面积 51825.51m2 约 77.74 亩 2 总建筑面积 183980.06m2 地上建筑面积 130720.06m2 地下建筑面积 53260m2 住宅 130720.06 m2 地下储藏室面积 15080.46m2 地下车库面积 38179.54 m2 3 容积率 2.52 ≤2.8 4 建筑密度 16.83% ≤25% 5 集中绿地面积 5084.44m2 人均不小于 1m2,不低于居 住区用地面积的 10% 6 绿地面积 18624.63m2 7 绿地率 35.94% 2 ≥30% 8 户数 1096 9 总人口 3508 人 10 机动车位 11 非机动车位 2192 个 12 建筑限高 75m 1749 个 3.2 人/户 地上停车位 553 个 不低于 1.5 个车位/户 地下停车位 1196 个 不低于 2 个车位/户 项目建成后住宅楼设计容纳住户共有 1096 户(每户以 3.2 人计),则小区常住 居民 3508 人。本次评价以建成后新增人数 3508 人计算。 四、公用工程 1、给水工程 拟建项目用水由衡水市市政供水管网接入,供小区内住宅区使用,在给水管 网进口处设有水表等装置,管网上设置检修阀门。水质、水量可满足项目用水需 求。 拟建项目用水主要包括:住宅区生活用水、绿化用水和道路浇洒用水(小区 内道路按照总占地面积的 10%来估算)。本地块为住宅建筑群,住宅总户数:1096 户,居住人口:3508 人(每户按 3.2 人计);绿地总面积:18624.63m2。具体生活 最高日用水量情况见表 2。 表 2 项目最高日生活用水量 序 号 新鲜水 中水 385.88 -- -- 210.48 210.48 0 70.16 70.16 0 105.24 0 105.24 18624.63m2 37.25 0 37.25 0.5 L/m2·d 5182.55m2 2.59 0 2.59 10% -- 42.57 42.57 0 468.29 323.21 145.08 用水定额 住宅区生活用水 110 L/人·d 盥洗用水 60 L/人·d 厨房用水 20 L/人·d 冲厕用水 30 L/人·d 2 绿化 2.0 L/m2·d 3 道路浇洒 4 未预见量 1 用水来源(m3/d) 最大日用水量 (m3/d) 用水类别 用水规模 3508 人 合计 参考《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并结合其他类似小区实际用 水情况,计算平均日生活节水用水量,详见表 3。 3 表 3 项目平均日生活节水用水量 项目 节水用水标 准 盥洗用水 50L/d.人 厨房用水 15 L/d.人 冲厕用水 25 L/d.人 绿化 1 L/ m2·d 道路浇洒 未预见量 住宅 合计 数量 平均日用水量 m3/d 新鲜水 175.4 中水 0 52.62 0 0 87.7 18624.63m2 0 18.63 0.5 L/m2·d 5182.55m2 0 2.59 10% -- --- 33.69 0 261.71 108.92 3508 人 2、排水工程 根据《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筑面积在十万平方米 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当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 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83980.06m2,需设计中水处理设施,绿化及道路浇洒 用水采用中水。悦湖庄园三期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案,备案号: 201913110200000318,总建筑面积 40520 m2,与本项目共用一套中水回用设施。 根据规划的绿化和冲厕用水量,中水回用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 150m3/d,预留三 期项目中水处理规模。 根据设计要求,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设计,按照排放系数 0.8 估 算。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同排入中水处理站,部分回用于冲厕、 绿化及道路泼洒,其余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冲厕废水一同排入市政纳污管网,最 终排入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根据衡水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 (2016-2030)详见附图 7,本项目在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并由衡水 市赵圈污水处理厂出具了收水证明(附件 4)。所有建筑物均设有雨水斗及雨水立 管,地面设雨水口,汇集后就近排入地下雨水管道,然后汇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建成后,日新鲜用水量为 261.71m³/d,排水量为 194.89m3/d。 项目给排水平衡见图 1。 4 35.08 175.4 住宅区盥 洗用水 140.32 10.52 261.71 52.62 新鲜水 33.69 87.7 108.92 住宅区厨 房用水 未预见用 水 42.1 42.1 216.11 隔油池 33.69 住宅区冲 厕用水 中水回用 66.11 87.7 108.92 153.81 化粪池 17.46 18.63 41.08 150 经管网入 衡水市赵 圈污水处 理厂 绿化用水 2.59 2.59 道路浇洒 图 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 m3/d) 3、供电工程 项目建成后,年总用电量约为 1000 万 kWh,由衡水市市政供电电网提供, 满足项目供电需求。本项目位于衡水市城市规划区内,供电有保障,不建设备用 发电机等设备。 4、温控措施 (1)冬季采暖 根据工程设计,小区居民住宅冬季取暖由衡水恒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供 给,经热交换站供给到用户。 (2)夏季调温 根据工程设计,小内居民夏季调温均采用分体式空调解决,不统一配置中央 空调,不设冷却塔等设备,由住户和小区管理者自行安装家用电能分体空调。 5、供气 居住区居民以天然气作燃料,由市政天然气管网接入。本项目建设一座天然 气调压站,项目拟规划 1096 户(每户按 3.2 人计)居民用气量大约 15m3/月·户。因 此,经计算小区年用气量约 19.73 万 m3/a。 五、相关产业政策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 家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 年修订本)》 ,该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限制类项目;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 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拟建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综上,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河北省当前的产业政策的要求。 另外,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5]17 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务 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及《河北省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冀政 字[2018]23 号)。本项目选址距衡水市生态红线滏阳河 1900m,不在生态保护红 线区范围内,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的“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河北省 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于衡水市中湖大道以东、隆翔路以北,目前已拆迁完毕,项目用 地接手为净地。该地块通过了衡水市城乡规划局的审查并出具了规划设计要求通 知书,文号为:衡地规(2018)060 号(见附件)。根据衡水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1311022019B00403)(见附件)、衡水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及衡水市桃城区郑家河沿镇总体规划(2018-2035),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郑家河沿镇相关规划要求(见附图)。 综上,该项目土地利用情况符合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郑家河沿镇相关规划 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拟建项目选址于衡水市中湖大道以东、隆翔路以北,项目接手即为净地,有 少量建筑垃圾。本次环评前基本完成拆迁工作,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原址构建筑物 拆迁、区域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遗留问题。 6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 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衡 水 市 市 区 位 于 河 北 省 冀 中 平 原 , 北 纬 37°03′10″ ~ 38°23′45″ , 东 经 115°11′17″~116°34′12″之间。该区域公路网四通八达,交通便利。铁路南北向有 京九线纵贯全区,东西向有石德线连接京广、京沪两大动脉。 拟建项目区域位于衡水市中湖大道以东、隆翔路以北,项目区域中心坐标为 37°43′18.83″N、115°36′22.27″E。项目东侧为规划路;南侧为隆翔路;西侧为中 湖大道;北侧为南环路。距离最近地表水体为项目东南侧 1900m 处滏阳河。 2、地形地貌 衡水市地处黑龙港流域,属华北平原的一部分,全县地势平坦,海拔高度一 般为 14.1~25 米,地势自西南向东北缓缓倾斜。本区域土壤大部分为黄潮土,东 北部为漏沙土,北部为壤质砂质盐渍化潮土,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较低。 3、气候气象 该区域气候属暖温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寒旱同期, 光线充足。年平均气温 12.6℃,年平均降水量 496mm,年平均风速 2.0m/s,主 导风向为 S 风和 SSW 风。 4、水文地质 本区属河北平原滏阳河堆积区,处于山前堆积平原与中积平原的交接地带。 自第四纪以来连续沉积,形成厚厚的松散堆积物质,结构复杂。浅部为咸水层体, 隔水层约为 70m,深层为淡水。 5、植被物种 区域种植的物种以粮食作物为主,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大豆及各种 杂粮,经济作物有棉花、花生、芝麻,林木多为人工种植。 7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衡水市总面积 8815km2(1325.7 万亩,包括所辖县),全市人口 467 万人,是 河北省重要的粮、棉产地之一。全市耕地 856.3 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64.6%,全市辖 4 个区,1 个县级市,8 个县。共设 57 个镇,57 个乡,4 个街道 办事处,下辖 4994 个村委会,92 个居委会。 衡水交通便利,南北有京九铁路纵贯全区,东西有石德线连接京广、京沪两 大交通。公路也四通八达,京大路(106 国道)、肃衡路、衡保路、沧石路等主要 公路在此交汇。 随着大广高速(河北段)公路的建成通车,太青高铁、衡邢高速和邯黄铁路启 动建设,全市的交通枢纽作用将更加突显。 衡水市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大力推进科教兴国的战 略,科技意识逐步增强,2010 年全市共获得科技进步奖励 81 项,其中省级科技 进步奖励 3 项,市级 78 项;签订各项技术合同 304 项,技术合同成交额 1469 万 元。 全市拥有小学 1024 所,小学专任教师 20196 人,小学在校生 282910 人;普 通中学 219 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 17916 人,初中在校生 158302 人,高中在校 生 94792 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59 所,拥有专任教师 3046 人,在校生 51082 人。年末全市拥有电视台 11 座,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100%。有线电视用户 24.2 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 6.0 万户;全市有线电视入户率 19.0%,农村有线电视 入户率 11.6%。 衡水市的卫生医疗条件逐步改善。2010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医院 79 个,其中 综合医院 54 个,医院床位数 7367 张;医院卫生技术人员 7589 人,其中执业医 师 2693 人,注册护士 2089 人,基本满足了全市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衡水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景县封氏墓群、宝云寺的宝云塔等国家级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县高氏墓群、董仲舒石像、东汉壁画墓、孙郑李大墓、东 元头大墓等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评价区域内无列入保护对象的国家级及省市级 文物、古迹等。拟建项目位置距宝云寺距离 2.5 km,不在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 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故拟建项目不会对该保护文物产生不良影响。 8 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 ①污水处理厂进水、排水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 1.5 万 m3/d,占地面积 27200m2。进水水质为 COD: 50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35mg/L、TP:3mg/L,污水 处理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出水达标后,一部分进入园区中水回用系统,其余部分经园区排水系统排 入三支渠,最后汇入滏阳河。 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见表 4。 表4 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设计参数(单位:mg/L) 因子 COD BOD5 SS 氨氮 TP pH 进水指标(mg/L) 500 200 200 35 3 -- 出水指标(mg/L) 50 10 10 5 0.5 6-9 净化效率(%) 90 95 95 85.7 83.3 -- 项目 ②污水处理工艺 园区污水处理厂采用百乐克(BLOLAK)工艺,污水深度处理选用絮凝沉淀过 滤工艺,工艺流程如图 2。 曝 气 区 进水 进 水 泵 房 粗 格 栅 细 格 栅 旋 流 沉 沙 池 厌 氧 区 曝 气 区 消 毒 稳 定 区 沉 淀 区 剩余污泥 絮凝剂 图2 脱水机房 回流污泥 栅渣外运 二级处理出水 二级出水 二氧化氯 V型滤池 絮凝反应沉淀池 接触池 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9 出水 ③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 园区污水处理厂已于 2015 年投入试运行。拟建项目所在地在衡水市赵圈污 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303.81m3/d,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 理后与盥洗废水一并排入中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部分回用于小区冲厕、绿化 及道路浇洒;部分与经化粪池处理的冲厕废水一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衡水 市赵圈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以下为空白) 10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 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拟建项目区域位于衡水市中湖大道以东、隆翔路以北,周围无水源地、自然 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衡水市 2018 年监测站统计数据,衡水市 2018 年 SO2 、NO2 、PM10 、 PM2.5 年均浓度分别为 15 ug/m3、34 ug/m3、101 ug/m3、62 ug/m3;CO 24 小时平 均第 95 百分位数为 1.8mg/m3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为 191 ug/m3;PM10、O3、PM2.5 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限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于项目所在区域 达标区判断标准,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本项 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 评价区域内主要地表水体为滏阳河,滏阳河起源于邯郸滏山南麓,流经邢台、 衡水、沧州后汇入子牙河。在衡水市流段的滏阳河的功能为行洪、排沥和灌溉, 河内现状水质较差,属于劣Ⅴ类水体。根据《河北省水功能区划》(冀水资[2017]127 号)中要求,该段河流水体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保 护。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拟建区域浅层地下水为淡咸水,矿化度约2g/L,底界埋深60~70m。 主要利 用对象为第二含水层以下的地下水,矿化度低,小于1g/L,根据近年监测结果表 明,深层地下水水质基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 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 拟建项目周围声环境较为简单,区域内主要噪声源为南环路、中湖大道交通 噪声,根据《衡水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方案》(2018),道路红线50m 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其余区域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11 5、生态环境质量 评价区域目前属于城市生态系统,系统内生物种类较为单一,生态环境一般, 无珍稀物种及生境。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保护对象为周围居民及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声环境及 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各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5。 表 5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保护 目标 大气 环境 地表 水环 境 坐标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 m 保护目标 值 备注 经度 纬度 中湖金地 小区 37°44′33.43″ 115°36′25.90″ N 2100 居民 北沼家园 小区 37°43′26.22″ 115°36′29.53″ N 90 居民 小辛集村 37°44′36.21″ 115°35′46.51″ NN W 2095 居民 李空城村 37°43′13.24″ 115°34′42.49″ W 2115 居民 北沼家园 二区 37°43′22.15″ 115°36′15.94″ W 40 居民 南沼村 37°42′37.16″ 115°35′43.22″ SW 930 北沼村 37°43′10.67″ 115°36′26.08″ S 5 河东刘村 37°42′22.08″ 115°37′43.37″ SE 2275 旧城村 37°42′59.74″ 115°37′55.80″ ESE 1885 悦湖庄园 37°43′17.43″ 115°36′38.56″ E 20 恒大城 37°43′24.16″ 115°37′16.21″ ENE 935 泰华雅清 苑 37°43′18.80″ 115°37′34.82″ ENE 1445 居民 隆兴宜居 37°43′33.09″ 115°37′57.21″ ENE 1955 居民 保利拉菲 公馆 37°43′36.87″ 115°37′24.83″ NE 1305 居民 鑫怡佳苑 37°43′46.40″ 115°37′37.50″ NE 1780 居民 泰华奥体 花园 37°43′49.40″ 115°37′27.91″ NE 1600 居民 隆兴小区 37°43′37.35″ 115°36′57.24″ NNE 850 居民 N 滏阳河 12 540 《环境空 气质量标 准》 (GB30952012)中二 级标准 《地表水 环境质量 标准》 居民 居民 居民 居民 居民 居民 (GB38382002)中Ⅳ 类水体标 准 地下 水环 境 声环 境 项目所在 区域地下 水 — 项目边界 — (以下空白) 13 — 《地下水 质量标准》 (GB/T148 48-2017) 中Ⅲ类水 质标准 — 《声环境 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1 类、4a 类标准 评价适用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 2018 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 2、室内空气质量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各项 规定; 3、区域地表水体为滏阳河, 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Ⅳ类水质标准; 4、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 准; 5、声环境:项目北侧南环路,南环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 50m 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 类区标准,其他区域 环 境 执行 1 类区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见表 6。 表6 质 环境要素 量 项目 60 μg/m3 24 小时平均 150 μg/m3 1 小时平均 500 μg/m3 年平均 40 μg/m3 24 小时平均 80 μg/m3 1 小时平均 200 μg/m3 24 小时平均 4mg/ m3 1 小时平均 10 mg/ m3 日最大 8 小 时平均 160μg/m3 1 小时平均 200μg/m3 年平均 70 μg/m3 24 小时平均 150 μg/m3 年平均 35 μg/m3 24 小时平均 75 μg/m3 甲醛 1h 均值 0.10mg/ m3 甲苯 1h 均值 0.20mg/ m3 二甲苯 1h 均值 0.20mg/ m3 苯并[a]芘 日平均值 1.0mg/ m3 标 NO2 环境空气 CO O3 PM10 PM2.5 室内空气 标准限值 年平均 SO2 准 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14 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 2018 年修改单的二 级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 PM10 日平均值 1.0 mg/ m3 TVOC 8h 均值 0.60 mg/ m3 pH 值 6-9 COD 30 mg/L 氨氮 1.5 mg/L BOD5 6 mg/L pH 6.5~8.5 耗氧量 3.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mg/L 氨氮 0.5 mg/L 总硬度 450 mg/L 地表水 地下水 声环境 1 类:昼间 55dB(A),夜间 45dB(A) 4a 类: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以下为空白) 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038-2002)中 Ⅳ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 Ⅲ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类区、 4a 类区标准要求 1、废气 施工期:建筑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13/2934-2019)表 1 标准。 运营期: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 扩改建标准。 表 7 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源 PM10 施工期 扬尘 室内装修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生活垃 圾及中 水处理 站 标准值 污染物 标准来源 监测点浓度限值* 达标判定依据 80μg/m3 ≤2 次/天 甲醛 0.10mg/ m3 二甲苯 0.20mg/ m3 臭气浓度 场界:≤20(无量纲) 氨 1.5mg/ m3 硫化氢 0.06mg/ m3 《施工场地扬尘排 放标准》 (DB13/2934-2019) 表 1 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 准》(GB/T 18883-2002)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4554-93) 表 1 二级新扩改建 标准 *指监测点 PM10 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 小时平均浓度 的差值。当县(市、区)PM10 小时平均浓度大于 150μg/m3 时,以 150μg/m3 计。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同时需满足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外排废水执 行标准见表 8。 中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表 1 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冲厕用水标准,中水回用 标准见表 9。 表 8 外排废水执行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pH COD BOD5 SS 氨氮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 衡水市赵圈污水处 理厂收水要求 — 500 200 200 35 本项目执行标准 6-9 500 200 200 35 16 表9 中水回用执行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pH BOD5 浊度 氨氮 道路浇洒 6-9 15 10 10 城市绿化 6-9 20 10 20 冲厕 6-9 10 5 10 执行标准 6-9 10 5 10 3、噪声 拟建项目北侧为城市主干道,北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 4 类标准要求,其他边界执行 1 类标准。各项噪 声执行标准如下: 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523-2011); 运营期:对于区域内供水加压泵、电梯井等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要求。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见表 10。 表 10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 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施工期 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限值 运营期设备 噪声 东、南、西边界执行: 昼间55dB(A)夜间45dB(A) 北边界执行: 昼间70dB(A)夜间5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4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相关标准。 17 一般总量控制目标是当地环保行政部门根据环境质量及环境纳污可 行性而制定的。实施控制是建立在区域环境容量基础上的。该项目为房地 产开发建设项目,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涉及具有国家实行排放总量控 制的污染物为 COD 和 NH3-N。 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衡水市政纳污管网,最终经衡水市赵圈污水处 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在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建设时,衡水市环保局已按 总 量 控 照其满负荷运行给出了总量指标,即污水处理厂分配指标中已包含其所有 受纳水源的排污指标,因此不再针对本项目分配总量指标。 故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t/a、NOX 0t/a、COD 0t/a、NH3-N 0t/a。 制 指 标 18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生产型工业项目,项目对外界 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主要包括打桩结构、装修等几个主要施工环节。 其中企业采用商品混凝土进行浇筑作业,本项目施工场内不设混凝土搅拌装置, 可以有效的减少粉尘和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图 3 施工期、运营期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工序框图 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挖、取土均会产生粉尘,施工车辆、建 筑机械的运行、建筑材料的装卸以及物料堆放均会产生扬尘;室内装修时会有有 机废气产生;管道焊接烟尘;施工现场机械施工过程有少量汽油、柴油燃烧废气 产生,排放方式均为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据调查,常用的 建筑机械有振捣棒、装载机等,其满负荷运行时的噪声值在 72-97dB(A)之间。 废水:主要为建筑工人生活废水,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埋藏较深,不需抽水 降水位。 固废: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建筑工人生活的固体垃圾。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本项目为住宅建筑群,不涉及餐饮、KTV 等娱乐性场所。主要污染源为: 废水: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住宅区的生活污水。 19 废气:项目区不新建锅炉,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生活垃圾及中水处 理站产生的恶臭等。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地下车库通风设施、加压泵、电梯井等设备 的噪声。 固废:项目建成后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 (以下为空白) 20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排放源 类型 (编号) 污染物名 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及产生量(单位) (单位) 施工扬尘 粉尘 无组织排放 <80μg/m3 管道焊接烟尘 大 气 污 染 物 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 室内装修 生活垃圾及中 水处理站 地下车库汽车 尾气 水 污 染 物 施工期生活废 水 运营期生活废 水 SO2、NO2、 少量(无组织排放) 少量 CmHn 甲醛 <0.1 mg/m3 <0.1 mg/m3 二甲苯 <0.2 mg/m3 <0.2 mg/m3 恶臭 ≤20(无量纲) ≤20(无量纲) 3 ≤1.5mg/m ≤1.5mg/m3 氨 ≤0.06 mg/m3 ≤0.06 mg/m3 硫化氢 CO HC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NOx COD 350mg/L BOD5 250mg/L 不外排 SS 250mg/L NH3-N 30 mg/L COD 350mg/L,38.81t/a 150mg/L,15.47t/a BOD5 250mg/L,27.72t/a 100 mg/L,10.31t/a SS 250mg/L,27.72t/a 126mg /L,13.00t/a NH3-N 30 mg/L,3.33t/a 20 mg /L,2.06t/a 动植物油 70mg/L,7.76t/a 50 mg/L,5.16t/a 生活垃圾 33t/a 建筑垃圾 3679.6t 生活垃圾 691.43t/a 化粪池污泥 320.11t/a 施工期 固 体 废 物 运营期 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 辆。据调查,国内常用的建筑机械有:振捣棒、装载机等,其满负荷 噪 声 运行时的噪声值在 72-97 dB(A)之间。 运营期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地下车库通风设施、加压 泵等设备噪声,噪声值在 65-85 dB(A)之间。 其他 无 21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及项目建成后运营期所引起的区域 内土地利用格局和地表土壤使用现状的改变。本项目现状为空地,要求工程建成 后,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工作,并在空地处种植草坪,有利于生态系统恢复。综 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不会对该区域整体的生态质量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造成明显 不利影响。 (以下为空白) 22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1)施工噪声污染源强分析 施工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 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机械、振捣棒械、混凝土搅拌机、升降机等,多 为点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拆卸模板 的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施工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器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施工机械 的噪声源强见表 11。 表 11 施工期主要机械设备噪声强度值 序号 设备名称 噪声值范围 dB(A) 1 振捣棒 95 2 装载机 85 3 升降机 72 4 卷扬机 97 5 静力桩机 80~85 6 吊车 76 7 电锯 90 8 混凝土泵 85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评价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 间70dB(A),夜间55dB(A)),同时参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 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由表11可知,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单体设 备声源声级均在72 dB(A)~97dB(A)之间。在施工设备无防护、露天施工的情况 下,噪声随着距离的衰减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Lp=Lp0-20lg(r2/r1) 式中:Lp0、Lp—距离声源r1、r2处的噪声声级,dB(A); r1、r2—距离声源的距离。 23 在进行计算时,r1的值取1m。 经计算,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随距离的衰减情况具体见表12。 表12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级 单位:dB(A) 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m) 序 号 声源 名称 噪声 强度 20 25 40 60 80 100 140 200 1 振捣棒 95 69 67 64 61 58 56 52 49 2 装载机 85 59 57 53 49 47 45 3 升降机 72 46 44 40 4 卷扬机 97 71 69 65 61 59 57 54 51 5 静力桩机 85 59 57 53 48 47 45 6 吊车 76 50 48 44 40 7 电锯 90 64 62 58 54 52 50 8 混凝土泵 85 59 57 53 49 47 45 47 由表11计算结果可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在不计房屋、树木、空气等因素的 影响下,经距离自然衰减后,在施工范围25m处,噪声值昼间基本达到《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从计算也可以看出,在该 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在考虑到房屋、树木等因素的减噪作用情况下,按减噪 10dB(A)考虑,则在施工区域四周100m处,各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可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值要求。 由于本项目周围多为小区居民等,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群众生活、 学习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禁止午休时间(12点至14点)及 夜间施工(晚10点至次日早6点)。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如有特殊需要(如抢修、连续施工等) 必须在午休时间或夜间施工时必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通告附近居民及学校,争 取居民及学校的谅解。 (2)坚持文明施工,尽量降低人为噪声(如鸣笛、敲击等)的不良影响;对施工 机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机械保持在最低噪声级的工作水平。施工场地的车 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并将其移至距离敏感点较远处。合理安置施工机械,尽量远离项目边界处,对不 可选址的机械设备在靠近厂界处施工时,应采取相应隔声措施。 24 (4)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四周均设立临时声屏障,特别是在施工时, 施工设备周围或到敏感点之间设置声屏障设施,以阻挡施工时噪声的传播;在施 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也应采取围档,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 (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 进行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6)对一些建筑构件,应尽可能在合适场地预制好再运往现场装配。 (7)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等,可以通过排气管消音器 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8)减少人为噪声,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尽量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经上述分析可知,在该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价认为,只要及时 采取合理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实施有效的环境监理,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 合理设计,因项目建设带来的噪声影响完全可以降到公众可接受的程度,同时将 其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2、废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扬尘 工程建设施工期间,由于土石方的开挖及建筑物料的装卸等,易产生大量施 工扬尘,使施工场地附近大气中的悬浮物含量增加。据类比资料,施工场所由于 开挖及车辆行驶产生的 TSP 污染可高达 1.5g/m3,一般情况下,施工场地、施工 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 100m 以内。为减少施工和车辆 运输扬尘对区域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 个 100%”治理工 作,即 100%围挡封闭、100%物料覆盖、100%车辆冲洗、100%道路硬化、100% 湿法作业、100%密闭运输措施。同时建设单位参照河北省冀建安[2016]27 号关 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强化措施 18 条》的通知及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印发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在施工期间需采取以下 严格的措施: ①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 25 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 1.8 米。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 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③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 禁车辆带泥上路。 ④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 施,严禁裸露。 ⑤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 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⑥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 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⑦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 闭严密,固定牢靠。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 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 少粉尘污染。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 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⑧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 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⑨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 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⑩遇有 4 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 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⑪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⑪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 2 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⑪建筑工程临边防护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 损。 ⑪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⑪施工装修阶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 26 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2)焊接废气 本项目管线连接时需采用电焊机焊接,有焊接废气产生,另外施工现场需设 置焊接区域,同时配套设置移动式焊烟处理器 1 台,大规模的地面管道焊接工序 集中在焊接区域完成;大规模喷漆作业外协处理,不在施工现场进行。 (3)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现场非道路机械燃用汽油或柴油,主要污染物为 SO2、NO2、CmHn 等。 按照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要求所用柴油机械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 《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 13/ 2543-2017)标 准。 另外汽油、柴油机械采用就近加油站加油方式,各加油站所售汽油、柴油均 符合现行环保管理要求,排污系数、排放量较小。同时施工现场均在室外,有利 于空气的扩散,且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对局部地区的环境影响较轻。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和减少, 对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3、施工期废水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工人的生活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是 COD 、 BOD5 及氨氮等,其水质较为清洁,经临时沉淀池集中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 防尘泼洒和抑尘等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降水位外排水产生。因此,项目施工 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外界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时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属一般固废,由 施工方在交工前运送至规定地点进行卫生填埋。施工期内的施工人员的食宿将安 排在工作区域内,这些临时食宿地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废弃物,按每人每天产生 0.5 kg 计算,平均每天 200 人工作,全年工作 330 天,预计工程建设期间将产生 33t/a 左右,送附近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建筑垃圾按每 100m2 建筑面积 2t 计算, 则该项目预计产生建筑垃圾 3679.6t,全部送市政指定地点进行填埋。不会对外 27 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第十九条规定“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 以上、 用水量较大的新建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在十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 应当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为 183980.06m2,因此,需设计中水处理设施。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 303.81m3/d, 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同排入中水处理站,部分回用于冲厕、绿 化及道路泼洒,部分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冲厕废水一同排入市政纳污管网,最终 排入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量 194.89m3/d。因此,项目废水 经治理后不会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类比同类项目,结合前文水平衡,本项目中水处理站拟采用“格栅+调节池+ 毛发过滤器+生物接触氧化+沉淀+MBR”处理工艺,预留三期中水处理能力,设 计处理能力为 150m3/d。经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冲厕、绿化及道路浇洒。中水处 理站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 4。 图4 表 13 序号 1 2 3 处理单元 格栅 调节池 生物接触氧 中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单位:mg/L 中水处理工艺处理效果分析 项目 水量 m3/d pH BOD5 氨氮 进水 150 6~9 250 30 出水 150 6~9 250 30 去除率 - - - - 进水 150 6~9 250 30 出水 150 6~9 250 30 去除率 - - - 进水 150 250 30 28 6~9 化池 4 沉淀池 5 MBR 出水 150 6~9 100 22.5 去除率 - - 60% 25% 进水 150 6~9 100 22.5 出水 150 6~9 75 20.25 去除率 - - 15% 10% 进水 150 6~9 75 20.25 出水 150 6~9 7.5 8.1 去除率 - - 90% 60% 150 6~9 7.5 8.1 处理出水 通过上表水质处理效果分析,经过中水处理站处理后,BOD5 出水浓度约为 7.5mg/L,氨氮出水浓度为 8.1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绿化、冲厕标准要求(BOD5 :10mg/L;氨氮:10mg/L)后回用 于小区绿化、冲厕及道路浇洒等用途。 (1)地表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地表水等级划分 如下: 表 14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表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 W/(量纲一) 一级 直接排放 Q≥20 000 或 W≥600 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 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冲厕、绿化及道路浇洒等, 其余排入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直接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因 此本项目不需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2)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 A,项目属 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56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地下水环境 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为防止污水随着治理环节的跑、冒、滴、漏进入地下,对地下水环境带来威 胁,必须采取以下严格的防渗措施:①化粪池先用 15cm 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 29 铺 15-20cm 的混凝土,池内墙用砖砌混凝土硬化处理,以达到防渗目地;②项目 排水管道采用耐腐蚀塑料管材;③拟建项目区域内道路及地面必须硬化,如铺砖 并用防腐水泥抹面。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废水中污染物通过跑、冒、滴、 漏对地下水环境带来的威胁。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运营期内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地下车库 汽车排放的尾气、生活垃圾及中水处理站恶臭。 (1)汽车尾气 本项目机动车停车场位于空旷地带及地下停车场内。机动车尾气主要是汽车 怠速时的产生的废气,易于扩散,汽车尾气均为少量的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要 对进出项目车辆加强管理,在项目做好明显的路线标志,便于运输车辆进出,减 少汽车在场内运行时间。同时通过在地下车库设置大型的换气风机对地下车库进 行通风换气,在换气过程中因大风量排放使得污染物的浓度一般较低。通过采用 通风换气设备将该废气排出,排放口设置于地面空旷地带或绿化带内,排出的空 气经区域绿化带植物的吸收净化后,不会对周边环境及外界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 响。 (2)生活垃圾恶臭 对于项目区内各类人员生活垃圾,采取生活垃圾袋装化,由清洁人员定时收 集清理,减少垃圾装卸及转箱过程。项目建设区域内不建设集中式的垃圾中转站, 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直接由清洁人员定期清理,运送到城市垃圾中转站后由市政部 门统一定点填埋。中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环节主要为曝气与沉淀池,为降低恶臭 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对有曝气装置的生物接触氧化池及沉淀池加盖密封并采用定 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因此该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影响很小,不会对附近 居民等环境敏感点生不良影响。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均为一般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通过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尽量提高回收利用率,由清洁人员 将垃圾定时清理,运送到城市垃圾中转站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定点填埋。 30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可知,衡水市生 活垃圾产生量系数可取 0.54kg/人·日,本项目规划总人口 3508 人,则生活垃圾 产生量 1.895t/d,即 691.43t/a。 (2)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直接经吸粪车抽出运走,不在项目区域内进行脱泥、 干化、存放等,经类比同类项目,水冲式厕所采用化粪池,粪渣产生量约 0.25kg/ 人·日,本项目规划总人口 3508 人,则粪渣产生量约 0.877t/d,即 320.11t/a。 因此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室内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设计、用料、施工不当可导致装修后室内污染,其主要污染源是劣质涂 料、人造板材等,主要的有害物质为甲醛、苯、苯并[a]芘、氡气以及其他元素 等。尤其是甲醛的释放是长期的,这些都可危害到人体身体健康。所以在装修中 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装修时应尽量少用人造板材、壁纸等材料,尽量选择无 刺激性气味、低甲醛含量的绿色装修材料;二是新装修的房间应经过一段时间的 通风后再投入使用。三是建筑内多栽种一些能吸收空气中有害气体的绿色植物, 如吊兰、石竹、芦荟、虎尾兰等;四是合理控制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比如使用 空调、加湿器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使得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室内空气质量 标准》中各项规定要求。 5、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通过对住宅楼临街侧设置隔声墙体、中空玻璃双层隔声门 窗,隔音效果在 20dB(A)左右,外环境噪声对室内最大贡献值能够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区标准。采取上述措施后,对住宅楼室内 噪声贡献值较小,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间,进出小区的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其源强与汽车类型及行 驶速度密切相关,根据有关资料计算,小型车辆在低速行驶时(<20km/h)噪声源 强约为 64dB(A),超出区域声环境所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1 类区标准限值,因此,进出汽车对小区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采取禁止 鸣笛、限速行驶等措施。 (2)小区内设备噪声 31 本项目设置配套新鲜水加压泵房和地下车库换气风机等动力设备,噪声源强 约 75~85 dB(A)。考虑到区域整体的协调性和降噪要求,上述设备泵房、风机等 均设置在地下层内。地下层隔声效果好,其隔声量能达到 40~45dB(A) 以上, 经隔声减振处理后得到有效控制。另外,设备安装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 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和隔振沟,管道穿过墙壁、楼板 等结构物时,管道振动会沿建筑物传播,也会产生噪声辐射,因此建议采取弹性 支撑,即在管道穿过墙壁、地板处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隔离,水泵的进出口可用 橡胶软管或可曲扰橡胶接头连接,可以有效减少建筑物固体传声的影响。 主要产生噪声设备及处理措施见表 15。 表 15 噪声防治措施汇总表 序 号 产噪源 源强 dB(A) 1 水泵 ~70 2 车辆 ~65 3 电梯提升机 ~70 产生位置 处理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地下室 隔声、设备间隔声 地面停车场、 加强管理,采取禁鸣喇叭、控制 地下停车场 进入车辆数量、控制行车路线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于楼顶专 楼顶电梯间 门电梯间 地下一层 6、营运期商业入驻要求 本项目小区内无商业区,亦无沿街商业入驻。 (以下空白) 32 处理后噪 声值 dB(A) <50 <60 <6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排放源 (编号) 施工期扬尘 粉尘 施工期焊接 烟尘 粉尘 施工机械废 气 SO2、 NO2、 CmHn 室内装修 甲醛 二甲苯 生活垃圾 中水处理站 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污染物 名称 恶臭 氨 硫化氢 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定期洒水;裸露 土地采取用抑尘网布覆盖、固化 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设置单独焊接区域,配套设置焊 烟处理器处理后排放 柴油机械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 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 段)》(GB 20891-2014)及《在用 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排放 限值及测量方法 》(DB 13/ 2543-2017)标准。 预期治理 效果 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采用绿色环保装修材料 满足室内 质量标准 要求 采取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时清理 达标排放 氧化池及沉淀池加盖密封并定 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 达标排放 地下车库汽 车尾气 CO HC NOx 生活污水 COD BOD5 SS 氨氮 施工期 建筑垃 圾 运营期 生活垃 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到城市 垃圾中转站后由市政部门统一 处理 不外排 运营期 化粪池 污泥 由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走 不外排 加强绿化,地下车库设置排风口, 达标排放 排风口设置在空旷处 盥洗、厨房废水经中水处理站处 理达标后部分回于冲厕、绿化、 道路喷洒,其余与经化粪池酵解 达标排放 后冲厕水一并排至衡水赵圈污 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合理计算施工用料,尽量减少建 筑垃圾的产生,在施工期结束后 不外排 统一将施工垃圾送市政规划地 点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33 施工期噪声:按规定时间施工,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临时隔音措施 噪 等而使影响程度减弱。并应严格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运营期噪声:区域内配套设施中的各种泵类、电机等设备噪声, 声 通过设置在地下式隔声构筑物内,同时设置减振装置、软连接等,能 够有效控制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其他 无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拟建项目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健全管理体制,建成后加强有关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及生态意识教育; 2、正确选址选线,保护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加强绿化工作达 到规定的植被覆盖指数; 3、加强对污染物的处理,确保“三废”达标排放,避免土壤质量、大气、 水环境的恶化,合理利用土地,控制各种导致土地资源退化的用地方式。 由项目所处区域的自然及社会现状可以预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产 后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以下为空白) 34 结论与建议 1 结论 1.1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区域衡水市中湖大道以东、隆翔路以北,项目区域中心坐标为 37°43′18.83″N、115°36′22.27″E。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51825.51m2,总建筑面积 183980.06m2 地上建筑面积 130720.06m2(全部为住宅),地下建筑面积 53260m2(其 中地下储藏室面积 15080.46m2,地下车库面积 38179.54m2)。 本项目主要为住宅小区,新建 5 栋 25/-2F 住宅楼,3 栋 18/-2F 住宅楼,4 栋 17/-2F 住宅楼,并配套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建筑高度均在 75 米以下。 1.2 项目衔接 (1)供水:项目区域用水由衡水市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水主要有居民生活 用水、绿化用水、道路浇洒用水等。 (2)排水:项目排水均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设计,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同排入中水处理站,部分回用于冲厕、绿 化及道路泼洒,部分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冲厕废水一同排入市政纳污管网,最终 排入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供电:项目位于衡水市城市规划区内,年总用电量约为 1000 万 kWh,由 衡水市市政供电电网提供,不建设备用发电机等设备。 (4)温控措施:根据工程设计,小区内冬季取暖由衡水恒通热力有限责任公 司统一供给,项目不自行配套燃煤供热设施;夏季区域内物业等不建设集中式中 央空调设施,住宅安装电能分体空调。 (5)供气:居住区居民以天然气作燃料,由市政天然气管网接入,小区内年 用气量约 19.73 万 m3/a。 1.3 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及结论 施工期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控制噪声设备工作时间,及 时清运建筑废物,大规模地面焊接工序配套移动式焊烟处理器,大规模喷漆工序 外协处理,要求所用柴油机械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 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 2543-2017)标准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5 废水:工程完成后,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小区的居民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 生物酵解处理后排入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不会影响周边地表水环境。项目建 设区域内的排污管道及化粪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进行防渗 处理,不会出现生活污水通过土壤下渗而影响地下水的现象。 废气:项目建成后,室内装修过程中会产生的主要有害物质为甲醛、苯、苯 并[a]芘、氡气以及其他元素等。装修时应尽量少用人造板材、壁纸等材料,尽 量选择无刺激性气味、低甲醛含量的绿色装修材料,新装修的房间应经过一段时 间的通风后再投入使用,并在室内多栽种一些能吸收空气中有害气体的绿色植物, 如吊兰、石竹、芦荟、虎尾兰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使得室内空气质量满足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各项规定要求。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绿化,地下车库设置 排风口,排风口设置在空旷处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及外界环境产生的不良影 响。 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时清理,中水处理站氧化池及沉淀池加盖密封并定期喷 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采取上述措施,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及外界环境产生的 不良影响。 噪声: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来源于项目泵房的设备噪声,泵房采用封闭 式,水泵设置减震基础,并且远离周边小区居民建设,泵房不会对附近人员产生 不利影响。 固废:工程完成后产生的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通过对垃圾进行分类 收集,尽量提高回收利用率,由清洁人员将垃圾定时清理,运送到城市垃圾中转 站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定点填埋。化粪池污泥直接经吸粪车抽出运走,不在项目区 域内进行干化、存放等。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1.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于衡水市中湖大道以东、隆翔路以北,目前已拆迁完毕,项目用 地接手为净地。该地块通过了衡水市城乡规划局的审查并出具了规划设计要求通 知书,文号为:衡地规(2018)060 号(见附件)。根据衡水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1311022019B00403)(见附件)、衡水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及衡水市桃城区郑家河沿镇总体规划(2018-2035), 36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郑家河沿镇相关规划要求(见附图)。 综上,该项目土地利用情况符合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郑家河沿镇相关规划 要求。 1.5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拟建工程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常运营后 涉及具有国家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 COD、氨氮。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 进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分配指标中已包含其所有受 纳水源的排污指标,因此不再针对 COD、氨氮分配总量指标。 1.6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 家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 年修订本)》,该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限制类项目;该项目不属于《关于河北省 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 号)中区域禁止和限制建 设项目;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拟建项目不属 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另外,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5]17 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务 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及《河北省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本项目选址距衡水市生态红线滏阳河 1900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 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项 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综上,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的要求。 1.7 建设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为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符合衡水市建 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符合衡水市城市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划分,拟建项目选址 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各项环保措施付诸实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前 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环境 37 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2 建议 (1)施工期加强扬尘治理,若遇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 行。 (2)项目建成后加强绿化工作,在满足绿地覆盖率要求的前提下,提高项目 区域绿化面积。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 本项目施工环境保护监查监理内容见表 16,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 见表 17。 表 16 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查监理内容一览表 处理对象 验收设施 环保投资(万元) 洒水设备 15 集中堆放土方及裸露场地 必须采取用抑尘网布覆盖、 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 禁裸露 15 施工期焊接烟尘 设置单独焊接区域,配套建 设 1 套移动式焊烟处理器 5 施工机械废气 柴油机械符合《非道路移动 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在用非道路 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 值及测量方法 》(DB 13/ 2543-2017)标准 20 设置沉淀池及洗车设备 10 车辆装卸时不允许鸣笛,不 得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 交通扬尘、噪声 加强绿化,设置硬质围挡, 混凝土硬化 12 施工噪声 施工设备降噪,安装消音器 10 建筑垃圾 送垃圾填埋场 - 生活污水 设临时沉淀池,回用于地面 抑尘,不外排 - 施工扬尘 运输车辆 90 合计 38 验收标准 扬尘执行《施工场地 扬尘排放标准》 (DB13/2934-2019)表 1 标准;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523-2011);施 工期间早上 6:00 之前, 晚 22:00 之后不得动 工建设 表 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 项目 处理 对象 验收设施 化粪池 环保投 设施数 资(万 量 元) 12 套 废气 1套 100 50 中水回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浊度≤5mg/L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 和道路清扫标准 BOD5≤10mg/L (GB/T18920-2002) 氨氮≤10mg/L 严格按照设计规 范进行建设,保证 排换风设施正常 运行 加强绿化,地下 地下车 车库设置排风口 库废气 5套 30 生活垃 采取生活垃圾袋 圾恶臭 装化,及时清理 - 5 - 5 氧化池及沉淀池 中水处 加盖密封并采用 理站恶 定期喷洒生物除 臭 臭剂进行除臭 住宅楼临街侧设 置隔声墙体、中 加压泵 空玻璃双层隔声 等机械 门窗;水泵设置 噪声 设备噪 在地下式隔声构 声 筑物内,同时设 置减振装置、软 连接 生活垃圾分类垃 生活垃 圾箱若干,分类 圾及污 收集,运送到城 水处理 市垃圾中转站由 固废 站污泥 市政部门统一定 点填埋 化粪池 由环卫部门用吸 污泥 粪车抽走 防渗 化粪池、隔油池各水池先 用 15cm 三合土铺底,再 在上层铺 15-20cm 的混 验收标准 出水水质: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OD≤500mg/L (GB8978-1996)表4 三级标 BOD5≤200mg/L 准,同时满足衡水市赵圈 SS≤200mg/L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氨氮≤35mg/L 住宅区 中水处理站 废水 生活 (工艺为:格栅+ 污水 调节池+过滤器+ 生物接触氧化+ 沉淀+MBR,处 理能力为 150m3/d) 验收指标 - 20 - 10 - - - 20 39 — 场界: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0(无量纲) (GB14554-93) 氨≤1.5mg/m3 表 1 二级新扩改建 硫化氢≤0.06 标准 mg/m3 北边界 4 类:昼间 7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夜间 55dB(A) 噪声排放标准》 东、 西南边界 1 类: (GB12348-2008)1 类、4 昼间 55dB(A) 类标准 夜间 45dB(A); 日产日清,不积存 凝土,池内墙用砖砌混凝 土硬化处理,并铺设玻璃 纤维布及环氧树脂,以达 到防渗目的,项目排水管 道采用耐腐蚀塑料管材; 拟建项目区域内道路及 地面必须硬化,如铺砖并 用防腐水泥抹面 合计 240 (以下空白) 40 预审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 1 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 2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 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2 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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