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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定稿-招标文件-秀峰区防疫医疗物资保障项目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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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秀峰区防疫医疗物资保障项目采购 项 目 编 号 : GLZC2023-G1-020003-GXAJ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 20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31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0 -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秀峰区防疫医疗物资保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政府 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或 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3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3-G1-020003-GXAJ 项目名称:秀峰区防疫医疗物资保障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元):18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免手洗消毒液 10000 瓶 2 一次性防护服 100000 件 3 一次性隔离衣 100000 件 4 一次性橡胶外科手套 200000 副 5 医用外科口罩 200000 个 6 医用酒精 30000 瓶 7 N95 口罩 218000 个 8 医用隔离鞋套 I 型 130000 双 9 医用防护鞋套 高筒型 200000 双 10 医用隔离面罩 I 型 130000 个 11 医用隔离面罩 防雾型 200000 个 12 紫外线消毒车 9000 台 13 洗手液 10000 瓶 14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3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需求通知 10 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按《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 -1-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 政府采购网)或 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 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桂 林市政府采购网)或 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截标后。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 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lggzy.org.cn)。 3.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3月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 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 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 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 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5.在线投标(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 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 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http://www.ccgp-guangxi.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 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 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 -2- 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 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 CA 数字证书 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投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 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 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投标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秀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北路 31 号 联系方式:0773-2880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 23 号 50-2 号 联系方式:0773-269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73-2690777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1 条款号 1 条款名称 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 内容、要求 项目名称:秀峰区防疫医疗物资保障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3-G1-020003-GXAJ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2 5 投标人资格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或者备案(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 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 3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本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18500000.00 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 4 15 采购预算金额 算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及投标报价 15.2 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投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 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 将不予接受。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8.1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 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 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 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 7 18 投标文件的封 装 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 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 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 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2 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 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 格式即可。 -4- 序 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8.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 责。 18.4 评审前准备 18.4.1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 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8.4.2 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 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 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4.3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 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8 19.1 投标文件的补 充、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 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0.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 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整之前将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 9 20.1 投标文件递交 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 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95763。 20.2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 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 10 20.2 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13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 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 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 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地点:通过政 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在接到无法解 11 21.1 开标时间及地 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 点 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 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 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5- 序 号 条款号 12 24 13 25.1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评标委员会组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 成 评标办法 共 7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技术、经济等专家 5 人。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购代 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 14 32 信用查询 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 选供应商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 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15 33 中标公告及中 标通知书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 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3.2 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34.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2%(人民币,四 舍五入到元)提交。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 16 34 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桂林市秀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户银行: 桂林银行中隐路支行 ; 银行账号:660010050270200010)。 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 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规定,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 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2%。 17 35.1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 序 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 18 35.4 合同备案存档 机构,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 部门备案。 19 36 招标代理服务 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由采购人向 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20 37 解释权 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 87 号)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广西 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38 监督管理机构 桂林市秀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7- 电话:0773-2831930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秀峰区防疫医疗物资保障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3-G1-020003-GXAJ 2. 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定义 3.1“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 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4. 招标方式、评分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人资格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转包与分包 8.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 特别说明 9.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 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价最低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标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他 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9.2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8- 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 9.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 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 事责任。 10. 质疑和投诉 1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 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提交 质疑联系人: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2690777 通讯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 23 号 50-2 号 10.2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 10.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 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货物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2.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 -9-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本招标项目招标 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 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4 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 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3.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13.1.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电 子 交 易 管 理 操 作 指 南 - 供 应 商 》 , 指 南 可 在 “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 13.2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2.1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 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至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除投标 人为以下三种情形的: ①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 60 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②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 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 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格式 见附件,必须提供); - 10 - (5)投标人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证明(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必须提供)。 13.2.2 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且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需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 证或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按其要求提供); (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包含售后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8)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环境标志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0)投标人 2020 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 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时间等内容】(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3)如所提供货物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如 有,请提供); (14)如产品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1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 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6)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CA 签章)/自然人签字或 加盖个人 CA 签章,否则投标无效。 13.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3.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若投标文件 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 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中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1 - (2)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 CA 签章),无签字的视为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 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 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8500000.00 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投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 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 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 价中。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6.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原投标文件继续有效。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文件的封装 18.1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 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 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 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 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 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2 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 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即可。 18.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因 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 12 - 18.4 评审前准备 18.4.1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8.4.2 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 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4.3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 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19.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 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9.2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20.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 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 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0.2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投标人可以 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 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 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 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20.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4 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 (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 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 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 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 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 13 - 四、开标 21. 开标时间及地点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截标后。 地 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 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 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开标会议。 21.2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准备 22.1.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本中心负责落实; 22.1.2.本中心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 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 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 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2.2 开标程序 22.2.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 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 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 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在线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 22.2.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22.2.3.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投标人代表如果 认为宣读有误,可以当场提出异议。 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不一致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 14 - 五、资格性审查 23. 资格性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不得评标。 2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 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投标无效 处理。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 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六、评标 2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 7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 技术、经济等专家 5 人。 25. 评标原则 25.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25.2 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26. 评标 26.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组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 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 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 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 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 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标专家支 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26.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 为。 26.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 - 15 - 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6.4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 26.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属于投标人疏忽、笔 误所造成差错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 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9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6.10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 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 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11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 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27. 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且评标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性能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技术性能分也相同的则按项目实施方案得 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项目实施方案分也相同的则按售后服务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仍相同的则由 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次次序。 - 16 -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 候选供应商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依此类推。 28.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投标人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编;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 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桂财采〔2016〕37 号,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 存; ⑷ 信 用 信 息 使 用 规 则 :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 - 17 - 商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3.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 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 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3.2 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34. 履约保证金 34.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2%(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交。中标供 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桂林市秀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中隐路支行 ; 银行账号:660010050270200010)。 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 (桂财采【2022】 30 号)规定,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2%。 34.2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 34.1 款规定执行,采购人将上报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取消中标资格,并有权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4.3 中标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和履约保证金转款 凭证向采购人申请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人不得额外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并应当自收到退还资 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 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 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35. 签订合同 35.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 35.2 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35.3 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 18 -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5.4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八、其他事项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 理服务费。 交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瓦窑支行 银行账号: 4505 0163 5303 0000 0025 37.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 权属于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8. 监督管理机构 桂林市秀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773-2831930 - 19 - - 20 -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说明: 投标人应注意下列内容: 1)本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 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应答技术规格参数,当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 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 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或其它 内容有“正偏离”的,投标人须对“正偏离”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 项号 采购内容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单 参考单 位 价(元) 10000 瓶 12 120000 100000 件 25.5 2550000 数量 合计(元) 1、规格:500mL/瓶 1 免洗手消毒液 2、杀菌率:≥99.99% 3、免洗手、无刺激。 1、尺寸规格: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2、外观: (1)应干燥、清洁、无霉斑,表面不允许 有粘连、裂缝、孔洞等缺陷 (2)连接部位可采用针缝、粘合或热合等 加工方式。针缝的针眼应密封处理。粘合或 热合等加工处理后的部位,应凭证、密封, 无气泡。 (3)装有拉链的拉链不能外露,拉头能自 锁。 3、结构: (1)由连帽上衣、裤子组成。 (2)结构应合理,穿脱方便,结合部位严 2 一次性防护服 密。 (3)袖口、脚踝口采用弹性收口,帽子面 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拉绳收口或搭 扣。 ★4、液体阻隔功能: (1)抗渗水性:防护服静水压不低于 1.67kPa。 (2)透湿量:防护服材料透湿量不小于 2500g/(m²·d)。 (3)抗合成血液穿透性:不低于 GB19082-2009 标准的表 3 中 2 级的要求。 5、表面抗湿性:防护服外侧面沾水等级不 低于 3 级。 6、断裂强力: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 强力不小于 45N。 - 21 - 7、断裂伸长率: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 裂伸长率不小于 15%。 8、过滤效率: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及接缝 处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不小于 70%。 9、抗静电性:防护服的带电量不大于 0.6 μC/件。 10、静电衰减性能:防护服材料静电衰减时 间不超过 0.5s。 11、需符合 GB19082-2009 标准 1、尺寸规格: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2、外观: (1)应干燥、清洁、无霉斑,表面不允许 有粘连、裂缝、孔洞等缺陷 (2)连接部位采用缝纫加工方式,针缝的 针眼密封处理。 (3)拉链不能外露,拉头能自锁。 3、结构: (1)由连帽上衣、裤子组成。可分为连身 3 一次性隔离衣 式结构和分身式结构(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提 100000 件 12.4 1240000 200000 副 1.7 340000 200000 个 0.22 44000 供) (2)结构应合理,穿脱方便,结合部位严 密。 (3)袖口、脚踝口采用弹性收口,帽子面 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 4、透湿量>1600g/㎡.24h。 5、拉伸强度(断裂强力)≥15N。 6、符合 YY/T0506-2016 一次性使用两用隔 离衣标准。 1、规格型号:大、中、小号可选。具体根 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4 一次性橡胶外 科手套 2、基本尺寸:掌宽 94±5mm;长度≥230mm; 手掌和手指单层厚度 0.15~0.18mm。 3、不透水性为 0。 4、符合 GB10213-2006 标准。 1、结构组成:由表层、中间层、底层、口 罩带、鼻夹组成。表层材料为聚丙烯纺粘布, 中间层材料为聚丙烯喷丝法制成的过滤熔 5 医用外科口罩 喷布,底层材料为聚丙烯纺粘布,耳挂式口 罩带为涤纶线加少量氨纶线针织而成,绑带 式口罩带为聚丙烯纺粘布,鼻夹为可弯折可 定型的聚丙烯制成。平面形,耳挂式口罩以 无菌和非无菌形式提供 - 22 - 2、外观: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 面不得有破损、污渍 3、口罩上应佩有鼻夹,鼻夹由可塑料材料 制成;鼻夹长度≥9.8cm ★4、颗粒过滤效率(PFE)≥92% ★5、细菌过滤效率(BFE)≥98% 6、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 10N,且口罩带可调节 7、阻燃性能:续燃时间≤0s 8、符合 YY 0469-2011 标准。 1、浓度:75%。 6 医用酒精 2、性状:无色澄明液体 30000 瓶 3.2 96000 218000 个 3 654000 130000 双 3.4 442000 3、规格:500ml/每瓶,独立包装,带喷嘴 ★1、在气体流量为 85L/min 情况下,口罩 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应≥95% ★2、在气体流量为 85L/min 情况下,口罩 的吸气阻力≤200Pa 3、表面抗湿性:外侧面沾水等级要求不低 7 N95 口罩 于 GB/T4745-1997 中的规定 4、阻燃性能:所用材料不应具有易燃性, 续燃时间≤5s 5、密合性:口罩设计应提供良好的密合性, 口罩总适合因数≥100,环氧乙烷残留量应 不超过 10ug/g 6、符合 GB 19083-2010 的要求 1、外观: (1)蓝色简易,医用隔离鞋套应干燥、清 洁、无霉斑,表面不允许有粘连、裂缝、孔 洞等缺陷。 (2)鞋套连接部位可采用针缝、粘合或热 合等加工方式。针缝的针眼应密封处理,针 距每 3cm 不少于 6 针,线迹应均匀、平直, 不得有跳针。粘合或热合等加工处理后的部 8 医用隔离鞋套 I型 位,应平整、密封,无气泡。 2、断裂强度与断裂伸长率型号:医用隔离 鞋套材料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 35N。断裂伸 长率应不小于 15%。 ★3、抗渗水性:医用隔离鞋套静水压应不 低于 1.67 kPa (17cm H-O)。 4、单位面积质量:医用隔离鞋套所用非织 造布单位面积质量应不低于 35g/m2。 5、尺寸:其允差不大于标识的设计尺寸值 的±10%; - 23 - 1、外观: (1)蓝色简易,医用隔离鞋套应干燥、清 洁、无霉斑,表面不允许有粘连、裂缝、孔 洞等缺陷。 (2)鞋套连接部位可采用针缝、粘合或热 合等加工方式。针缝的针眼应密封处理,针 距每 3cm 不少于 6 针,线迹应均匀、平直, 不得有跳针。粘合或热合等加工处理后的部 9 医用防护鞋套 高筒型 位,应平整、密封,无气泡。 2、断裂强度与断裂伸长率型号:医用隔离 200000 双 7.8 1560000 130000 个 1.2 156000 200000 个 3.6 720000 鞋套材料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 35N。断裂伸 长率应不小于 15%。 ★3、抗渗水性:医用隔离鞋套静水压应不 低于 1.67 kPa。 4、单位面积质量:医用隔离鞋套所用非织 造布单位面积质量应不低于 35g/m2。 5、尺寸:其允差不大于标识的设计尺寸值 的±10%; 1、规格:I 型,33*22cm 2、外观: (1)固定带应无肉眼可见的杂质、光滑、 色度一致,无明显浇口、缺损、裂痕、色斑 和机械性损伤,可调节或自行调节。 (2)隔离片应透明度好,边缘冲切整齐、 光滑、无毛刺、飞边。无杂质、污渍,无缺 损、划伤、折痕。安装孔无堵塞。 (3)松紧带应弹性良好,无弹性不良等现 象,弹力延伸率不小于 50%。 10 医用隔离面罩 I型 (4)海绵条表面应平顺、平整,无污渍, 柔软度良好,不允许有波浪现象存在。 ★3、结构:医用隔离面罩佩戴好后,应能 完全罩住佩戴者的面部,纵向应保持挺立, 横向弯曲时无折横。 ★4、可见光透射比:不低于 80%。 5、连接牢固度: (1)固定装置与面罩连接处的断裂强力不 小于 10N; (2)分体衔接处牢固,水平面经受 10N 重 力拉拽,垂直方向经受 7N 重力拉拽,持续 30S 以上不脱落。 11 医用隔离面罩 防雾型 1、规格:防雾型 2、外观: (1)固定带应无肉眼可见的杂质、光滑、 - 24 - 色度一致,无明显浇口、缺损、裂痕、色斑 和机械性损伤,可调节或自行调节。 (2)隔离片应透明度好,边缘冲切整齐、 光滑、无毛刺、飞边。无杂质、污渍,无缺 损、划伤、折痕。安装孔无堵塞。 (3)松紧带应弹性良好,无弹性不良等现 象,弹力延伸率不小于 50%。 (4)海绵条表面应平顺、平整,无污渍, 柔软度良好,不允许有波浪现象存在。 ★3、结构:医用隔离面罩佩戴好后,应能 完全罩住佩戴者的面部,纵向应保持挺立, 横向弯曲时无折横。 ★4、可见光透射比:不低于 80%。 5、连接牢固度: (1)固定装置与面罩连接处的断裂强力不 小于 10N; (2)分体衔接处牢固,水平面经受 10N 重 力拉拽,垂直方向经受 7N 重力拉拽,持续 30S 以上不脱落。 1、电源电压:220V 50Hz; 2、紫外线灯管功率:30W*2; 3、辐射紫外线波长:253.7nm; 4、紫外线辐射度:单管≥107u W/cm2、双 12 紫外线消毒车 管≥214u W/cm2; 9000 台 300 2700000 10000 瓶 7.8 78000 3 台 2600000 7800000 5、灯管可调整角度:0-180 度; 6、消毒时间自控范围:0-120 分钟使用; 7、万向轮 X4 带 360 度车轮; 8、灯车高度:110±5cm。 1、规格:约 500ml/瓶; 13 洗手液 2、符合 Q/SUTK 4-2006 标准; 3、柔和,无刺激;提供产品需等于或优于 蓝月亮、滴露、茂康等品牌。 1. 货物名称: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 用途说明 主要用于:腹部、产科、妇科、心脏、小器 14 全数字彩色多 普勒超声诊断 仪 官、泌尿、血管、儿科、急诊、麻醉、介入、 神经、肌骨及其它等应用领域。 3. 注册证要求 ▲为保证产品的先进性,要求为 2019 年最 新版本及最新出产机型,以产品首次注册日 期为准(提供注册证证明) 5.系统概述 - 25 - ▲5.1 全新超声平台:全数字化处理通道≥ 5500000,帧频采集能力≥2000 帧/秒 ▲5.2 全新超声平台,内置独立 GPU 图形处 理器,可处理大量数据及满足将来临床应用 的扩展。 5.3 数字波束形成器 5.4 多倍波束并行处理技术 5.5 数字化动态聚焦 5.6 数 字 化 可 变 孔 径 及 动 态 变 迹 技 术 , A/D≥12bit 5.7 具备智能图像单键优化技术,可根据不 同的组织,不同体型的病人,单键控制仪器 的调节来满足临床的需要 5.8 智能彩色多普勒技术,具备根据流速调 整多普勒频率功能 5.9 支持同病人及不同病人检查的图像对 比 6.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系统通用功能: 6.1 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21.5 英寸, 可上下、左右旋转。 ▲6.2 主机一体化高灵敏度彩色液晶触摸 屏≥14 英寸, 触摸屏可独立调整角度 ▲6.3 触摸屏界面可手动进行拖拽改变控 件位置,无需其他设置条件 ▲6.4 控制面板可电动控制升降,可独立自 由旋转 ▲6.5 主机标配可激活探头接口≥5 个,大 小一致,互通互用 6.6 系统动态范围≥300DB 6.7 可视可调动态范围 20-96dB,步长 2 dB 6.8 增益调节:≥240 ▲6.9 空间复合成像,曲别针试验可显示≥ 3 条线 6.10 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6.11 彩色多普勒成像单元 6.12 彩色能量图单元 6.13 彩色方向性能量图单元 6.14 M 型模式 6.15 彩色 M 型 6.16 具备解剖 M 型功能 6.17 PW 功能 6.18 CW 功能 - 26 - 6.19 TDI 组织多普勒成像,成像模式≥3 种 6.20 3D/4D 成像 ▲6.21 弹性成像单元 ▲6.22 负荷超声 6.23 实时三同步功能 6.24 侧向增益补偿功能,LGC≥8 段 6.25 二维及彩色同步分屏对比显示功能 6.26 彩色和二维 Steer 角度独立偏转技术 6.27 具备梯形拓展成像 6.28 实时宽景成像(支持二维灰阶图,具 备速度提示、图像旋转功能,并支持彩色多 普勒、能量多普勒实时宽景,长度≥1 米 ▲6.29 声学放大,数字放大,全屏放大: 支持画中画功能,同时支持不同区域一键全 屏放大功能 6.30 彩色隐藏功能:一键切换,不用回到 二维模式就可以隐藏彩色 6.31 穿刺引导功能:支持单线和双线区间 引导两种方式,可调节位置及角度 6.32 穿刺针增强技术,具备多个角度可选, 提高穿刺的准确性,支持双屏实时对比 ▲6.33 探头实时温控技术,温度值在显示 器上体现 6.34 频谱自动测量分析软件包,用户可根 据不同检查部位自定义测量结果项目 ▲6.35 具备自动血管测量包,一键即可完 成测量,测量值包含血管直径、血流量面积、 血流量等数据。 ▲6.36 键盘上设置产科专用测量键,能一 键选择任意产科常用参数测量 ▲6.37 内置自助超声教学系统,包括解剖 示意图、扫查手法图、标准超声声像图、扫 查方法描述等 6.38 支持预设及预设自定义 7.探头规格: 7.1 探头频率:宽频变频探头,二维、谐波、 彩色及频谱多普勒模式分别独立变频≥5 段 7.2 频率:超宽频带探头频率范围 2.0 17.0MHZ 7.3 类型:凸阵探头、线阵探头、相控阵探 头、腔内探头、容积探头、双平面探头 7.4 腹部凸阵探头频率 2.0-5.0MHZ,基波 5 - 27 - 段变频,谐波≥5 段变频 7.5 线阵探头频率 5.0-10.0MHZ,基波≥5 段变频,具谐波≥5 段变频 7.6 相控阵探头频率 2.0-5.0MHZ,基波≥5 段变频,谐波≥5 段变频 7.7 腔内凸阵探头频率 3.0-10.0MHz,基波 ≥5 段变频 ▲7.8 腔内探头扫描角度>190° 8.显像参数: 二维: 8.1 成像速度:相控阵探头,90°角,18CM 深度时,二维帧速度≥50 帧/秒 8.2 扫描线:每帧线密度≥512 超声线 8.3 焦点数量:≥3 个 8.4 回放重现:灰阶图像回放≥40000 幅 8.5 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 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 8.LGC 分段调节≥6 段 ▲8.7 最大显示深度:>42cm 8.8 伪彩图谱: ≥5 种 8.9 梯形成像:线阵扫描最大扩展角度: 10° 8.10 超声功率输出调节:B/M、CWD, PWD、 彩色多普勒输出功率可调 频谱多普勒: 8.11 方式:脉冲波多普勒 PWD,连续多普勒 CWD 8.12 最大测量速度:CWD:血流速度 60m/s; PWD:8m/s 8.13 最低测量速度:≤0.08cm/s(非噪音信 号) 8.14 Doppler 及 M 型电影回放时可以测量 和计算 ▲ 8.15 取 样 宽 度 及 位 置 范 围 : 宽 度 0.5-20mm; 8.16 具备频谱自动测量分析软件,用户可 自由配置显示的参数 8.17 彩色血流剖面图,无需激活频谱即可 测量血管腔内任意位置的血流速度,支持多 点测速 彩色多普勒: 8.18 彩色多普勒成像,具有彩色速度图,能 量图,方向能量图 - 28 - 8.19 彩色显示帧频:相控阵探头,满视野, 18cm 深时,彩色显示帧频≥9 帧/秒; 8.20 具备二维及彩色同步分屏对比显示功 能 8.21 支持血流分布图显示 8.22 能量多普勒 8.23 线阵扫描偏转角度≥25° 3D/4D; ▲8.23 渲染模式≥5 种 8.24 具备通过调节某一平面,而获得另外 一个平面的信息功能 8.25 具有断层显示功能,可同屏显示≥21 幅不同图像,断层间距 0.5mm-10.0mm。 8.26 支持 3D 立体图像编辑切割 ▲8.27 具备一键去除面部前多余组织功能 弹性成像; ▲8.28 弹性成像,要求具备组织硬度分析 软件和压力曲线提示图标,并具备图像后处 理功能 9.测量/分析和报告 9.1 测量和分析:(B 型、M 型、频谱多普 勒、彩色多普勒、弹性成像) 9.2 一般测量(距离、面积、周长、容积、 角度、时间、斜率、心率、流速、压力、流 速比等) 9.3 产科测量,具有产科应用软件(具有胎 儿体重孕龄评估,生长曲线显示,胎儿超声 心动图计测、胎儿生理参数误差百分比) ▲9.4 具备产科自动测量软件,可一键获取 标准切面并完成测量,可测量参数≥5 个 ▲9.5 卵泡自动分析与测量软件:可用于生 殖医学卵泡的研究和检测,2D 模式下一键 自动计算卵巢大小、卵泡个数及大小。 ▲9.6 儿科自动测量包:支持小儿髋关节自 动测量,切面类型≥2;测量参数≥5 个, 同时辅助输出髋关节分型结果。 9.7 心血管系统测量与分析(具备多种测量 公式及心功能分析方法等) 9.8 心脏自动测量软件具备自动心内膜描 记,心肌功能指数分析。 9.9 外周血管测量分析(具备各系统血管血 流分析功能) ▲9.10 具备自动血管测量包,一键即可完 - 29 - 成测量,测量值包含血管直径、血流量面积、 血流量等数据。 ▲9.11 自动血管测量项支持在实时状态下 一键完成对血管的分析,并且显示血流方 向,测量值包含血管直径、血流量面积、血 流阻力指数、平均血流量、最大血流量等数 据。 9.12 具备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功能,前后 两次的前后壁测量结果可以同屏显示,测量 参数≥6 个。 10.存储、电影回放和原始数据处理 10.1 全数字化硬盘,硬盘容量为≥500GB 10.2 支持手动、自动回放,支持 4D 电影自 动回放 10.3 支持一键存储静态、动态图像及报告 到U盘 10.4 支持自定义回放范围 ▲10.5 支持三种电影存储,存储时长≥25 分钟 10.6 支持≥8 档速度自动播放 10.7 原始数据处理,可对静态文件及回放 的动态图像进行离线参数分析,包括但不限 于图像参数调节,测量、体标和注释 10.8 可实时同屏存储、回放动态及静态图 像,可随时存储、传输、删除图像 11.连通性要求 11.1 支持导出检查数据(静态图、动态图、 报告)到网盘 11.2 支持 DICOM 3.0 ▲11.3 支持 DICOM 存储、多幅打印、MPPS、 存储确认、查询检索、通过 IHE 认证 11.4 支持 DICOM 腹部、产科、妇科、乳腺、 心脏和血管结构化报告 11.5 支持设置导出图像时图像压缩比类型 11.6 支持有线和无线网络连接 11.7 支持设备无线传输图像到移动设备终 端 11.8 主机内置 USB 接口≥5 个 12.外设和附件 12.1 支持支持黑色视频、彩色视频和彩色 报告打印机 12.2 支持脚踏开关 12.3 支持主机一体化、可拆卸耦合剂加热 - 30 - 器 12.4 支持生理信号:ECG 12.5 支持扫码枪 12.6 支持 DVD 13.技术及维修服务,培训要求及其它 技术及维修服务 13.1.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卖方应 配置多名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开箱验货、安 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 13.2 技术培训要求: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 心城市,卖方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 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 种功能;除现场培训外,厂方安排免费集中 培训一次 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1.售后服务: (1)免费送货上门。 (2)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货物若产品质量存在缺陷,免费更换产品。 (3)在质保期限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免费更换。产品储运和配送所需 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接到采购单位故障通知,1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当大型或 售后服务及质保期 者关键设备出现重大故障 48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需提供备品备件或备用机。 (5)验收:按供货方合格证书技术资料中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技 术附件所规定的条款进行验收。 (6)其余按厂家承诺进行。 2.质保期 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除“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外, 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的实际有效期应不少于其说明书保质期的 80%。“全数字彩 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免费保修期需不少于 5 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需求通知 10 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合同款,验收合格 6 个 付款方式 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的合同款,验收合格 1 年后 10 个工作日内结清余下 40%的 合同款。 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装正品的、全新的、完好无破损、且为未开箱状 态的产品,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有 关质量标准;采购人于现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核 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验收要求 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中标供应商必须于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时的检测检验报告书、产品 技术要求、产品白皮书(如有)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便核实相关资质和技 术参数,否则不予验收。 3.中标供应商于供货前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相应 - 31 - 不予验收。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参与投标。 2、所投产品若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提供有 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性能参数、技术规格应该与生产厂家公开印发该货物产品 说明书或产品彩页相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派出机构 出具的说明其原因的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配置)及 要求中的每项指标要求,如实逐项填写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其他要求 4、本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8500000.00 元,各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 算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 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 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核心产品:本标段的核心产品为第 14 项“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核 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32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会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 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性能、项目实施方案、 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及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 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满分 30 分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 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投标价给予 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0%)。 注: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对价格给予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 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 30 分。 (5)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价格分 =最低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30 分 2、技术性能分………………………………………………………………………………………满分 40 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进入详评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技术需 求”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独立评审,并按如下计分方式确定得分: (1)标注“★”号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完全满足,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负偏离扣分:①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对非 “▲”号项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 1 分, 最多扣 12 分,无负偏离的得 12 分; - 33 - ②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对“▲”号项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 1 分,最多扣 28 分,无负偏 离的得 28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3、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 10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进度安排、相关保障措施能力、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 对本项目的风险预见、风险应对措施、项目管理方案、组织机构安排、分工与职责安排及应急处理方案等内 容独立打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或未提供相对应的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一档(1分):投标人提供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档(4分):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相关保障措施能力、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对本项目 的风险预见、风险应对措施、项目管理方案、组织机构安排、分工与职责安排及应急处理方案等描述简单, 介绍不详细的; 三档(7分):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合理较好,且有相关保障措施,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较 合理。对本项目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较好,项目管理方案比较完整,组织机构比较合理,人员有保障,分工与 职责比较明确,应急处理方案完善、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 四档(10分):满足上一档的基础上,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合理,且相关保障措施到位。对 各项关键工作安排合理,对本项目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较好,有完善的项目解决方案,应急处理方案非常完善、 针对性非常强、可行性非常强,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方案优化建议。 4、履约能力分…………………………………………………………………………………满分10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生产厂家通过 ISO13485 认证且有效的(投标文 件中提供相应有效认证证书),得 2 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通过 CE 认证或 FDA 等相关认证的(投标文件中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3)投标人能提供“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制造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有效的授 权书及供货证明的(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本项材料,在供货时需提供原件由采购人核查),得 4 分。 5、售后服务分……………………………………………………………………………………………满分 8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优劣程度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未提供“售后 服务方案”或未提供相对应的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一档(2分):项目实施一般,配送渠道一般,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一般; 二档(4分):项目实施得体,配送渠道完整,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可操控; 三档(6分):项目实施较好,配送渠道比较完善,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良好; 四档(8 分):项目实施表述清晰、有针对性,配送渠道操控优良,应答及时,售后服务措施优秀、可 操控性强。 6、政策功能分………………………………………………………………………………………………满分 2 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5】78 号)的规定,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项目总金额 80%以上(含)的,得 2 分。 满分 2 分 7、综合得分=1+2+3+4+5+6 - 34 - 三、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且评标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性能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技术性能分也相同的则按项目实施方案得 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项目实施方案分也相同的则按售后服务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仍相同的则由 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次次序。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 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四、特别说明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农、林、牧、渔业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工业 *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 仓储业* 邮政业 - 35 -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 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 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 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 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 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 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 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 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 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 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 36 -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元) (元)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 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 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 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 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 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7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 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 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 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 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 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合同款,验收合格 6 个月后 10 个工作日 内支付 30%的合同款,验收合格 1 年后 10 个工作日内结清余下 40%的合同款。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后,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过后甲方在五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 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 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 38 -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 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 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 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 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 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 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 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 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 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 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 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 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 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 39 -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 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 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 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 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应答)文件;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 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单位地址: 月 日 年 单位地址: - 40 -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41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42 - 投标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 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至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除投标人 为以下三种情形的: ①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 60 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 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②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 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 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格式见 附件,必须提供); (5)投标人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证明(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必须提供)。 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且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需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 证或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按其要求提供); (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包含售后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8)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环境标志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0)投标人 2020 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 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时间等内容】(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3)如所提供货物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如 有,请提供); (14)如产品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1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 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 43 - (16)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CA 签章)/自然人签字或 个人 CA 签章,否则投标无效。 - 44 -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 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 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 纳的至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除投标人为以 下三种情形的: ①如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 60 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 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②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 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委 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 证号码: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 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 - 45 - 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 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 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 CA 签章: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 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 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 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46 -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声 明 致: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 日 期: 5.投标人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证明 (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必须提供)。 - 47 - 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 1. 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投标报价表(格式) 致: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并做出如下报价: 项 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① 单 位 单 价 ② 单项合计=数量 ×单价 ③=①×② 备注 1 2 … N 投标总报价(大写): 交货期: 质保期: 合计金额 ) 元人民币(¥ 说明: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 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 中。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邮箱: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 (CA 签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个人 CA 签章): 日 期: 注:1.各投标人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 有一个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所投项目如实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各项内容。 3.投标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并加盖投标人 CA 签章(自然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 CA 签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 - 48 - 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且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 的需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附件: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序号 货物名称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1 2 3 4 …… N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说明”栏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 日 期: 注:1.“技术规格偏离表”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2.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CA 签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 字或个人 CA 签章)。 - 49 -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说明 ……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 日 期: 注:1.“商务响应表”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2.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CA 签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或个人 CA 签章)。 - 50 - 4.“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按其要求提供): 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包含售后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格 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 日 期: - 51 - 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附件: 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 (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 日 - 52 - 期: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附件: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 日 期: 8.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环境标志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 53 - 备注 10.投标人 2020 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 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 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时间等内容】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 说明(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 54 - 13.如所提供货物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 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 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釆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业人员 (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业人员 (标的名称),属于 (标的名称),属于 (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CA 签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 55 - 14.如产品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有, 请提供); 1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 请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CA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 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6.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请提供)。 - 56 - 附表 1: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谈判文件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 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 57 - 附表 2: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标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 58 -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 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 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 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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