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 “烟火气”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平陆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平政办发〔2022〕20 号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 “烟火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烟火气”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1 日 ( 此 件 公 开 发 布 ) —1— 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 “烟火气”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统筹高品质 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烟火气”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城管字 〔2022〕44 号)精神,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烟火 气”,激发城市活力,促进各类生活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保障全 县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 格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市、 县关于市场主体倍增有关要求和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 市“烟火气”的具体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生活消 费需要,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管理各类空间场所,在完善城市功能、 改善人居环境,打造高品质城市空间的同时,为各类生活服务型 业态和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多元化的空间场景,进一步集聚人气、 促进消费、激发活力,保持城市“烟火气”,促进各类生活服务 市场主体实现倍增。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烟火气” —2— 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平陆县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工作领导 小组。 组 长:张 波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关宏强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明亮 成 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工科局、市 场监管局、文旅局、交警队、圣人涧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 三、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城市“烟火气”场所 (一)统筹布局城市“烟火气”集聚区 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结合城市人口和功能布局。合理 确定各级重要商业集聚区的分布,明确空间位置和主导用地性质, 在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中落实各类城市商业中心、商业街区 用地,仓储用地中落实商品集散地用地。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确定的“烟火气”集聚区进一步落实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引 领城市在新区建设过程中预留空间用于建设各类城市商业消费 集聚区,在旧区更新过程中改造、腾退、置换空间,优先用于补 充建设、改造提升各类“烟火气”集聚区。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科学规划“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3— 围绕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目标,以城市街区为单元, 摸清商业网点底数以及片区内的社区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 习惯,制定便民生活图建设专项规划,做好便民生活圈和国土空 间规划衔接,合理优化商业网点,重点推动对城镇老旧小区、新 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满足居民便利生 活和日常消费需求,打造多业态集聚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 圈”。 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合理配置居住社区“烟火气”场所 落实国家《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完整居住 社区建设指南》和运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要求。因地 制宜划定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级,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和各类生活 便民商业设施的分级配建标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 将省、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纳入配建要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圣人 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四)合理布置城市便民经营点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实施城市便民经营点五年专 项规划,结合城市功能结构、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分区分类分 级提出规划布局方案,加强对便民经营点的规范管理,针对不同 经营业态进行差别化安排,在不影响高品质城市建设基础上,进 —4— 一步扩大城市“烟火气”。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 服务中心 四、强化规划实施,推进城市“烟火气”场所建设 (一)建设城市商圈 1、打造城市中心商圈。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城市规模、 特点和更新,通过增建、改建和业态置换等方式,实施大型商业 设施升级改造,积极引入商旅文融合型设施,推动传统商业业态 转型升级,增强文化展览、休闲娱乐等功能,提升消费体验,打 造多元时尚、特色发展的城市消费中心。 责任单位:县工科局、文旅局 2、建设城市区域商圈。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城市功能 分区,结合老城更新、重点功能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和城郊新城 建设,合理建设区域商圈,与城市核心商圈形成差异互补发展格 局。结合城市开发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重点建设商业综合体, 引入与园区人口结构、消费能力相适应的商贸、休闲、时尚等业 态。 责任单位:县工科局 3、加强社区商圈建设。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推动依托大型 连锁企业发展便民菜市场、连锁超市、便利店等企业,丰富社区 业态,满足居民日常便利消费。鼓励发展特色餐饮、运动健身、 —5— 保健养生、新式书店、休闲娱乐、老年康护、幼儿托管等多样化 生活商业服务,打造高品质的社区生活方式,提升社区商业的 “烟火气”,创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鼓励新建居住区优先考 虑发展集聚式商业形态,重点建设改造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 便民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 责任单位:县工科局、社区服务中心 4、加强商圈环境建设。开展重点商圈综合提升工程,新建、 改建或扩建商业建筑,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建筑立面、材料、 色彩等与城市整体环境和商圈功能特点相协调,打造风格协调的 商圈形象;商业街区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建筑的错落、后退,绿化 和铺装分隔等,打造多样化的交往休闲场所,提升商业休闲氛围; 优化完善商圈周边道路交通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分时段的步行化、 公交化改造,加强商圈停车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警队 (二)建设完整居住社区 1、纳入居住地块规划审批环节。严格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按照运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等明确的各类居住配套 设施的配建要求,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纳入新增居住地 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规划审批环节,确保住宅与各类基本公 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社 —6— 区服务中心 2、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省、市《完整居住社区 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托幼等为“一老一小”提供社区家庭 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 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76 号) 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3、支持利用存量用地增建。既有居住社区按照运城市《完 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盘活存量用地增建必需的养老、托幼等社 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在满足日照、消防等规定要求,并征得相关 利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办理相关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 4、支持存量建筑改造。盘活居住社区或其周边既有建筑, 在符合现有土地用途情况下,仅改变既有建筑的现有使用功能, 按照运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套改建为社区养老等基 本公共服务设施的。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 5、完善公配用房建设移交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公益性社区 配套用房管理办法,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服务站、文化活 动站、社区综合服务站、托儿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配套设施纳 入公益性社区配套用房管理,确保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用途 —7— 建设移交和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优化城市管理,为城市“烟火气”营造宽松环境 (一)灵活经营管理 鼓励对商户给予摊位租金、水电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大引摊 入市力度,开展美食节、购物节等消费促进活动,提升经济活跃 度。对城市商业综合体、特色独立商业街区等,经城市管理主管 部门审批同意,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压占市 政管网和设施、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不影响市容整体秩序 的区域,适度允许开展消费市集、创意体验等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 县工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警 队 (二)规范便民经营点管理 认真编制城市便民经营点五年专项规划,细化实施步骤,列 出行动清单和管理要求,组织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对 经营区域要做到统一公示公告、统一划线定点、统一规范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清扫保洁、维护秩序,满足市民群众需求。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圣人涧镇政府 (三)支持鼓励夜间经营 依托现有的艺术街区,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娱乐场所集聚 地等和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条件较好的夜间文化旅游消费 —8— 集聚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特色商 业街、步行街区积极开展夜间经营,对全年度营业额和安排就业 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运营主体一定的资金支持,发挥商业 特色街和步行街的集聚效应,提升城市“烟火气”。 责任单位: 县文旅局、县工科局 六、稳妥实施城市更新,保护原有“烟火气”场所 (一)保留原有“烟火气”场所 对城市建成区拟实施城市更新的片区和地段,由政府或部门 主导,对现存的菜市场、集贸市场、早点铺等市井味道浓厚的场 所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梳理出群众喜欢的“烟火气” 场所清单。针对“烟火气”场所清单,提出科学合理的更新对策, 优先采用原址保留改造提升等更新方式,改善“老场所”的空间 环境品质,保护好城市的市井味道和“烟火气”。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保留原有街道商业氛围 稳妥实施城市老旧街巷的更新改造,在整修路面、完善街道 设施,提升街巷品质的同时,要充分保护好街巷原有的商业氛围, 按照道路功能合理确定道路断面形式,尽可能保持原有人行道和 沿街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宽度,留足充足的人行和停驻空间,为沿 街商铺发展提供空间环境。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 —9—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工作协同,广泛开展调研, 统筹做好政策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推进 工作机制,要压实、细化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 保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烟火气”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办考核 建立统筹高品质城市建设与保持城市“烟火气”政策问题清 单交办机制,开展政策评估督查,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将城市 “烟火气”保持提升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烟火 气”提升效果突出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给与倾斜支持;对落实 政策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做好宣传引导 利用平陆新闻、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 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让好政策深入人心,应享尽享。充分发挥 媒体优势,采取场景互动等形式,做好城市“烟火气”集聚地典 型案例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宣传效能,扩大宣传成果。 本实施方案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 10 — — 11 —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2 — 2022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