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检验项目.docx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 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 [2010]50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 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 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胡萝卜检验项目为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 菊酯,毒死蜱,铅(以 Pb 计),氟虫腈。 2.大白菜检验项目为毒死蜱,甲胺磷,水胺硫磷,氧乐果, 啶虫脒,镉(以 Cd 计),阿维菌素。 3.生干籽类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 肪计),黄曲霉毒素 B₁。 4.豆芽检验项目为亚硫酸盐(以 SO₁计),铅(以 Pb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 5.茄子检验项目为镉(以 Cd 计),甲拌磷,克百威,噻虫胺, 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 1 6.姜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吡虫啉,甲 拌磷,噻虫胺,噻虫嗪,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 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二、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真菌毒素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卫生部公告[2011]第 4 号 卫生部等 7 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 化钙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玉米粉(片、渣)检验项目为黄曲霉毒素 B₁,玉米赤霉 烯酮,赭曲霉毒素 A。 2.大米检验项目镉(以 Cd 计)。 3.小麦粉检验项目为黄曲霉毒素 B₁,脱氧雪腐镰刀菌 烯醇,赭曲霉毒素 A。 4.发酵面制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 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三、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2 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7099-2015《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部公告[2011]第 4 号 卫生部等 7 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 化钙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月饼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 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丙酸 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 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 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 菌,霉菌。 糕点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 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丙酸及其 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 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3 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粉丝粉条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 Pb 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 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五、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食品整治办[2008]3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 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整 顿办函[2011]1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 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 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熟制水产品(餐饮)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 (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 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 2.再制蛋(自制)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 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3.熏煮香肠制品(餐饮)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酸 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4.非发酵性豆制品(餐饮)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 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丙 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 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 5.汤汁类(餐饮)检验项目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 丁。 6.其他油炸面制品(自制)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 品,以 Al 计)。 7.蘸料(自制)检验项目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8.油炸小吃(餐饮)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 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9.其他餐饮食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