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逾期不改正的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doc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 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逾期不改正的违法建筑的强 制拆除流程图 1、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 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 政机关应当采纳; 2、经催告,当事人逾期 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 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 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催 告 (3 个工作日) 决 定 (12 个工作日) 1、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 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当事人的陈诉和申 辩。 是否中止 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书。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 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 按有关规定送达。 1、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 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 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2、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 的,强制拆除。 否 送 达 (5 个工作日) 是 执 行 (10 个工作日) 结 案 主办机构:白桑乡人民政府 监督主体:白桑乡人民政府监察室 监督电话:0356-487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