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2期.pdf
传达政令 宣传政策 指导工作 服务社会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JINCHE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2023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第 2 期(总第 278 期) 编辑委员会 顾 问:薛明耀 主 任:杨晓雷 委 员: 主 卫志宏 许钟蔚 徐小忠 尚亚鹏 赵毅鹏 张建明 杨 浩 编:杨晓雷 副 主 编:白彬丽 执行总编:秦朝利 本期责编:常丽丽 和 璟 主办单位: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晋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服务中心 地 址:市区凤台西街 289 号 市政府办公楼 1102 室 邮 编:048000 电 话: (0356)2198496 网 址:http://www.jcgov.gov.cn/ 电子邮箱:jcszfgb@126.com 印 刷:山西新浪印业有限公司 晋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JINCHENGSHI RENMIN 2023 年第 2 期 ZHENGFU GONGBAO 总第 278 期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版(双月刊)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目 录 【市政府令】 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令 (第 5 号) ………………………………………………(3) 【市政府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市政发〔2023〕1 号)…………………………………………………………………………………(6)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 2023 年度固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晋市政发〔2023〕3 号) ………………………………………………………………………………(11)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1 号) ………………………………………………………………………………(13)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十四五” 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3 号) ………………………………………………………………………………(16)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4 号) ………………………………………………………………………………(29)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5 号) ………………………………………………………………………………(34)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6 号) ………………………………………………………………………………(46)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7 号)………………………………………………………………………………(54)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 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 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8 号)……………………………………………………(58) •目 录•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9 号) ………………………………………………………………………………(64)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10 号)………………………………………………………………………………(67)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11 号)………………………………………………………………………………(71)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 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12 号)……………………………………………………(74) 2 / 2023 • 市政府令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 晋城市人民政府令 市排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制 第5号 度, 将城市排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保障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的各项经 《晋城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业经 2023 年 1 月 18 日市人民政府第 1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 公布,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费投入, 统筹推进城市排水管理工作, 提升城市排水 防涝管理水平。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的城市排水监督管理工作。 市长 薛明耀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2023 年 2 月 10 日 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等部 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排水监督管理相关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 施安全运行, 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内涝灾害, 保障公民 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公共排 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设施, 并有权对违法排水、损害排水设施等行为进 水污染防治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 行投诉举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 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社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和排水设施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 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适用本 排水工作的宣传, 普及防治内涝灾害知识, 提高全社 办法。 会安全排水和防灾避险的意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系统化全 水设施排放雨水、污水,以及收集、输送、处理雨水、 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 污水的行为。 建设、水系治理、地下空间建设、旧城改造, 逐步解决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排放、收集、输 洪涝叠加、旱涝急转、污涝交织等问题,恢复城市水 送、处理雨水和污水的设施, 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 生态、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建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提供 第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 城市公共服务的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网、窨井、泵 级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等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 站、污水处理厂、雨水调蓄等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 域的城市排水规划和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将内涝 指所有权人自行投资建设,供本单位或者本区域专 防治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排水规划。城市排水规划报 用的排水设施。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住房和城乡 第四条 城市排水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 划、配套建设、系统管理、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 原则。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排水规划一经批准公布, 应当严格执行; 因 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 — 3 — • 市政府令 • 送审批。 第十一条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公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 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排水规划, 结合城市内涝现状, 编 制并实施年度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计划。 第十三条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 方可交 共排水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2 / 2023 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实行 雨水、污水分流, 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不得混接。建 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当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公共排水设施未实现雨水、污水分流的, 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改造计划,组织开展雨 水、污水分流改造。 自建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 所有权 人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 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 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设 本行政区域的排水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排水 管理相关信息, 实现排水管理数据共享。 第十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运用 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排水实时监测预警, 实现排水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 第二十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覆盖区域内, 雨水、 污水应当分别排入雨水、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不 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 要求进行分流改造;自建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 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 的连接方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 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行政审批服务主 实施。 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称 第十四条 排水检查井和窨井的设计和施工应 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井框、井盖应当符合产品 质量标准和交通荷载标准。 检查井及窨井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 能,并满足结构强度要求。排水管道雨水口应当具 备垃圾拦截功能, 在满足防汛要求的前提下, 加装过 滤装置。 第十五条 排水许可证)。 对于写字楼、商业楼等内含多个排水户的, 可以 由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人统一申领,并 由领证人对排水行为负责。 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 取排水许可证。 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公共排水设 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应当按照城 市排水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 施排放污水。 第二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 排水设施, 增加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砂石 汛前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当 地面和自然地面等软性透水地面,提高城市内涝防 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加强城市广场、学校医院、 治能力。 立交桥下、地下设施、老旧小区等重要区域和易涝、 第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建 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 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城市 排水设施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 4 —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 易淤积区域的治理,配备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 装备。 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排水防涝 要求, 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 确保排 水设施正常运行。在汛期或者发生特殊情况时,有 2 / 2023 • 市政府令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见。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 按照要求排水。 承担。公共排水设施需要迁移的, 应当先建后拆。 第二十三条 公共排水设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 因施工不当造成公共排水设施损坏的, 建设、施 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 工单位应当协助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进行抢修,并依 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管理。未依法移交的公共排水设 法承担相应费用。 施, 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 自建排水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八条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市排水设施 安全的活动: 公共排水设施的维护运营单位应 (一)损毁、盗窃城市排水设施; 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排水设施进行日 (二)穿凿、堵塞城市排水设施; 常巡查、维修、养护,并保存巡查、维修、养护记录等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 档案, 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鼓励自建排水设施所有权人委托专业维护单 位, 对排水设施进行专业化维护。 第二十五条 公共排水设施发生故障、破损、堵 塞等情况的, 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抢修, 并在现场 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市排水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 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 或者其他设施;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同时报告住 (六)其他危及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抢修公共排水设施时,有 第二十九条 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二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 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公共排水设施 的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公共排水设施的保护 范围按照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在保护范围内, 有关单位从事爆破、钻探、打桩、 顶进、挖掘、取土等可能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的活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 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公共排水设施运 行维护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 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 制城市排水应急预案, 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响 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城 市排涝所必需的物资。 动的, 应当提前十日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 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排水 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 应急预案, 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物资, 并定期 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组织抢险应急演练。 第二十七条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公共排水 设施的, 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 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 措施。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公共排水设施的, 建 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 报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 到拆除、改动方案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 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负有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 在城市排水管理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 舞弊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施行。 本 办 法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 起 — 5 — • 市政府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晋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 2023 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 通 知 晋市政发〔2023〕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 政府及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形 各委、办、局: 势,解决重大问题。积极推动安委办实体化运行。 2023 年,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以习 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一线调研指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我 “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标本兼 市“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 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严格责任、严格措施、严格 门要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结合年 监管, 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有效防范化解 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重大安全风险,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有效遏制较大事 清单。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 故,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各类事 级监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 故灾难, 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更大担当, 为全方位 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严格落实矿山安全 推进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监管专员和“五人小组” 制度。明确并落实新兴行业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一、 提高政治站位, 扣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链条 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 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域, 要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 抓实全链条安全管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 理和监督。市、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 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从捍卫“两个确立” 、 责人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促一方发 (四)全面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要紧盯企业 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 报告提出的“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 人这一关键少数,对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 专题研究、明确工作目标、找准具体抓手,将安全生 责, 深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监督检查, 严 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推动全市 格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制规定》和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 (二)强化落实党政领导安全责任 强化落实党政领导安全责任。 。坚持“党政 度,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 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地方党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高危行 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市实施办法要 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 求,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安 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 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县 程师。全面修订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 — 6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 市政府文件 • 项规程, 自觉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 工“双报告”,监管部门要挂牌督办。建立完善并落 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厂矿(车间)要日检日查、 实安全生产“吹哨人” 和举报奖励制度。高危行业领 立查立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深入现场开展 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 1 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主体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 (九)推进依法治理 推进依法治理。 。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 事长、总经理每月深入下属公司现场检查至少 2 次。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配套 (五)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制定全 制度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并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 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分类制定安全生产现场检 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编制安全生 查清单, 明确检查内容、标准、依据、整改要求及保障 产责任清单,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严格考 措施, 采取“四不两直” “双随机一公开” 等方式, 持续 核奖惩。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 推进标准化执法, 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 系统, 全 深化反“三违” 活动, 以“四不伤害” 为原则, 自觉落实 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实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 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 业,确保从业人员明确安全任务、明晰安全风险、掌 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 依法关闭取缔; 对非法违 握安全技能、熟悉管控措施。 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 二、 强化防范措施,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 (六)加强源头管控 加强源头管控。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 事故隐患的单位, 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并严格落 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 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 论证机制, 实施联合审查, 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 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深入推进优 头环节安全管控。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和安 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加大《晋城市安全生 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 措 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落实力度。 施, 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 三、深化专项整治, 严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七)严格防控风险 严格防控风险。 。结合季节性和安全生产特 (十)煤矿 煤矿。 。实施“一优三减”, 大力推广“一井一 点, 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风险研判, 对症制定防控措 面” “一井两面”,严管“大班次”,所有煤矿单班入井 施。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 人数不得超过 500 人,对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 风险会商研判机制, 加强监测预警预报, 畅通预警信 息发布渠道。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 20% 以上的煤矿,依法依 规严肃查处。持续深化瓦斯、水、顶板等重大灾害防 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 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格瓦斯抽采过 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 程管控和动态达标管理, 做到“钻到位、管到底、孔封 进行有效管控。监管部门要对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措 严、水放通”, 多措并举提高瓦斯抽采效果, 煤与瓦斯 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突出矿井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要开采保护层。严 (八)精准治理隐患 精准治理隐患。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 格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 和积水线、探水线、 患排查整治行动和“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格落实 警戒线、停采线“四线”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 撤”规定和“五必须、六严禁”要求,细化探放水工程 和预案“五到位”。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企 质量验收责任和流程,加大探放水视频抽查检查力 业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 度, 严防水害事故发生。强化顶板支护技术支撑、质 — 7 — • 市政府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量管控、现场管理和观测监测。加强机电和运输管 设。推进市级危化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 理,落实井下辅助运输安全措施。全面推进煤矿智 设,实现 25 家危化企业联网运行。聚焦重点监管的 能化建设, 加快推动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采掘工 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完成 作面智能化减人、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定向钻机等 “两类重点人员” 安全资质达标和学历提升行动。突 推广应用,逐步淘汰小绞车接力运输。落实倒逼机 出易燃易爆、剧毒物料装置等设备管线, 全面开展装 制,推动灾害严重矿井开展智能化建设集中攻坚行 置设备带“病” 运行排查整治评估, 建立台账清单, 分 动,生产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必须进行智能化 类整治到位。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 改造;新建煤矿(含生产煤矿水平延深)要按照智能 能力提升培训。 化标准建设,未达标的不得竣工投产。推进市级矿 (十三 十三) )冶金工贸 冶金工贸。 。以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为 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完善煤矿安全 重点, 深入开展筒型储存设施专项治理行动, 全面排 监控系统电子矿图联网上传功能,完成煤矿重要作 查整治碱液槽、原料仓、成品库、原酒罐等设备设施 业场所增设视频监控工作任务。加大保供煤矿监督 风险隐患。完成金属冶炼重点企业煤气设施、危险 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未批先 环节及工艺专家会诊。聚焦造纸、食品加工、蔬菜腌 建、隐瞒工作面、违法分包转包、监控数据造假、瓦斯 制等轻工重点企业, 严厉查处作业审批不严格、安全 抽采(防突)效果检验造假、探放水造假等重大违法 条件不确认、防护器材不齐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精准 违规行为, 让违法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化解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十一 十一) )非煤矿山 非煤矿山。 。强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 推动 (十四 十四)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 落实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三个一批” 。落 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 等重 实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 推进矿产资源整合, 优化开采布局, 实现矿权、规划、 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 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 。深化非煤 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 矿山采掘施工单位整治, 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 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 有关规定, 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承包、 资质挂靠、 层层 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 机制。加快推进 转包分包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解剖式 “安全会诊” ,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 严厉打击以采代建、不按设计生产建设、擅自开采保 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 安矿(岩)柱、 以包代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在农村公路路堤高度超过 30 (十二 十二)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 。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 米的险要路段安装护栏。 升、非法违法“小化工” 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 (十五 十五) )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 。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 和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企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 严格管控 业开展专家“体检”式安全设计诊断复核,全面提升 “危大工程” 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 严厉打击转包、挂 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落实重 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公路工程安全 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 专项治理, 重点排查整治隧道、桥梁等重点工程和高 诺公告制度, 坚决杜绝安全风险研判流于形式、安全 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 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两张皮”。推进“工业互联 (十六 十六) )经营性自建房 经营性自建房。 。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 网+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 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 — 8 — 2 / 2023 • 市政府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 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 业监管责任, 制定“一栋一策” 整治措施, 实施分类整 能源等多部门灾害事故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做到前 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 瞻化预判风险、集体化商判风险、科技化监测风险、 屋安全合格证明, 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精准化防控风险。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市 (十七 十七) )燃气 燃气。 。落实管网更新改造、 “三项强制措 级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施”以及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建设,推广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 成果, 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大力 (二十一 二十一) )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 推进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安装使用可燃气 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 体报警装置。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动态考核,推 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逐级签订责任状, 落实县、乡、 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村三级防火责任人, 强化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和巡 (十八 十八) )消防 消防。 。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 护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视频 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厂 监控、瞭望塔、检查站、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防火基 房仓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石油 础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动员 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治理,加强老旧商住混 林区干部群众开展清坟边、清(耕)地边、清路边、清 合体、老旧住宅区、城乡接合部、 “多合一”等重点区 秸秆、清根茬、清工矿区周边可燃物为主的“六清行 域的火灾防范措施, 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化学 动”。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输配 储能电站、大型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消防安 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推进晋豫边界建立联防 全源头管控。 工作机制,签订县级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救)协议。 (十九 十九) )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 。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管 采取多种手段、围绕重点时段、突出重点地段,扎实 理, 严格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安全许可, 强化群众自发 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综合运用卫星监 性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资源整 测、空中巡护、视频监控、瞭望监测、人员巡护、舆情 合, 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共享, 建立健全常 感知“六位一体” 等监测手段, 做到火情监测全覆盖、 态化、 全局性、 综合性的公共场所聚集安全管理机制。 无死角。严格执行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 实施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现场人流密度的实时监测, 提 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高道路、 桥梁及公共场所建(构)筑物等基础设施设备 水旱灾害: 实施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 现场监测预警水平。针对节假日、 重大活动公共场所 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提升等工程。 人员聚集特点, 畅通紧急信息发布渠道, 进一步完善 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推进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完善现场应急指挥机制。 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开 水利、教育、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电力、民 展水库大坝出险、河道堤防决口、发生山洪地质灾害 爆物品、文化旅游、危险废物、农机等行业领域也要 和城市严重内涝等实战情景演练, 检验指挥程序, 明 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确部门职责,提高指挥决策和协同配合能力。强化 四、 强化监测预警, 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健全临灾“关、停”机制,做好 (二十 二十) )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加强各灾种应 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准备,针对性开展会商调 急指挥体系建设, 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形成工作 度, 及时开展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灾害先期处置等 — 9 — • 市政府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第一时间抢险救援工作。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应急力量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保障安全生产 地震灾害: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 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强化技术 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强化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和应 装备支撑。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按规定配齐 急保障,完成泽州迁建台站建设、台网提升改造工 配强安全网格员,形成“安全隐患有人查、应急工作 作,推进矿震监测预警示范系统建设。做好震情监 有人管” 的局面。 视跟踪研判,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 (二十四 二十四) )加大科技信息支撑力度 加大科技信息支撑力度。 。支持高等院 运行任务。开展地震异常核实和涉震舆情处置工 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关键技术、重 作,提高宏微观异常核实效率。推进地震灾害风险 大灾害防治科研攻关。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 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两项重点工程实施及成果应 系统和应急 PDT 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推进消防 用,提升我市抵御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做好“5· 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和安全监测预警中心建设。推 12” “7·28” 等重点时段科普宣传活动, 推进防震减灾 广“智慧应急” 建设成果应用。 震减灾+” 服务格局。 二级及以上标准,年内推动 5 座二级煤矿通过一级 示范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构建高质量“防 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会商和风险 (二十五 二十五) )持续推动标准化创建 持续推动标准化创建。 。生产煤矿达到 标准化验收, 全面实施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 实现煤 调查评价,及时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 矿岗位人员安全规范作业。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达到 推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域间救援协同。做好冻融 三级或者合格以上标准,加强动态管理。推进新材 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 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 风险“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完成地质灾害隐 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 患点监测网点建设。 异化监管。 气象灾害: 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 加 (二十六 二十六)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开展安全宣 强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 传 “五进” 、 安全生产月、 消防宣传月、 防灾减灾宣传周、 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 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 积极 国家安全日、 “安康杯” 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 开展人工增雨防雹, 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等主题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设安 (二十二 二十二) )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 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 。健全多 全生产专栏, 宣传安全发展理念, 普及安全知识。加 部门、 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 完善发布渠道, 强领导干部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培训, 开展应急管 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 。健全灾害预警 理干部实战大练兵, 深化安全培训 “走过场” 专项整治 “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 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严格 “三项岗位人员” 培训 实, 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 考核, 推进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基地建设。 散受威胁群众, 以及停工、 停学、 停业、 停运、 交通管控 六、强化应急准备, 提升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能力 等刚性措施, 做到精准响应。及时开展应急救助、过 (二十七 二十七)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紧密结合新 渡期救助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救助等救灾工作, 及时 发展阶段灾害事故演变生成的新情况,及时组织做 拨付中央、 省、 市救灾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好灾害事故应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 五、 加强基础建设, 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编修、备案、实施、评估等工作。市县两级年内至少 (二十三 二十三) )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建设 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建设。 。配齐配强安 组织开展一次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 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 的综合性实战化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 — 10 — 2 / 2023 • 市政府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急演练,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大事故的县(市、区)、监管部门和企业开展重点巡 (二十八 二十八)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 。全面 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自然灾害应 查。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 重要依据, 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急救援队伍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通过政 (三十一 三十一) )强化警示教育 强化警示教育。 。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 府购买航空应急救援服务, 提升救援联动, 全力打造 故和典型事故, 采取召开现场会、 通报约谈、 制作警示 “一专多能型” 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完善综合性消防 教育片、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安全承诺宣誓等措 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 施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切实提升各级、 各部门、 各 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训协同练兵。 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红线” 意识, 从根源上解决 开展地方监管煤矿熟巷预检工作,加强正压氧气呼 影响安全生产的麻痹思想, 确保从思想上重视安全、 吸器等各类新型技术装备技能训练。扩大应急救灾 从行动上确保安全。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开, 物资储备规模, 增加储备品种, 争取在我市增设救灾 并按规定组织评估, 确保按时办结, 追责到位。 物资储备库。 (三十二 三十二) )严肃责任追究 严肃责任追究。 。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十九 二十九) )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 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 。严格落实领 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 导干部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 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 报送时限和程序。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 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及时启动应 经营建设行为的, 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 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 过” 原则, 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从严责任追究。 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 七、 加强督导巡查, 坚决依纪依法精准追责 晋城市人民政府 (三十 三十) )严格考核巡查 严格考核巡查。 。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 2023 年 3 月 17 日 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办法, 细化分解考核指标, 将重点企业一并纳入考核 (此件公开发布) 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对近 3 年发生过重大事故、较 晋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晋城市 2023 年度固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晋市政发〔2023〕3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现将《晋城市 2023 年度固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3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1 — • 市政府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晋城市 2023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分类调控,积极发挥国有建 (五)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 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 挥, 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 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用, 深入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大力保障和推动高 二、计划指标 质量发展,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有建设 1. 全市 2023 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适当控 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0〕117 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 制在 825. 612 公顷以内。 2. 中心城区 2023 年固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适 的决定》 (国发〔2004〕28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 当控制在 313. 0941 公顷以内。 1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 垦利用待报批后可随时调整使用。 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 和供给潜力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制定本计划。 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整合复 4. 城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按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照"先拆迁安置后开发建设"的规定,根据实际进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安排土地供应。 导,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 5. 未列入本供地计划内的项目,特别是保障养 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紧紧围绕省委、 老、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项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任务,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目, 按照实际情况随用随供。 念,聚焦“六大战略定位”用好“六化工作方法”保障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八方面重点工作” 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 1. 全市2023年度本市固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 商 约、集约利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强化土地市场管 服用地52.4354公顷, 占6.35%; 工矿仓储用地140.5351 理,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 公顷, 占17.02%; 住宅用地177.4515公顷, 占21.49%, 其 提供更加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中: 普通商品房用地172.9247公顷, 其他住宅用地4.5268 2023 年度土地供应坚持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一)以保障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总目 标, 促进经济和社会绿色发展, 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 用, 适当控制供应总量; (二)保障住宅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优先安排 交通、 能源、 水利及养老、 教育、 医疗等民生工程, 以8 个方面重点工作为主要任务, 全力保障土地供应; (三)以规划为先导,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空间 布局,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四)注重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 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 12 —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3.2361 公顷,占 10.08%; 交通运输用地295.4707公顷, 占35.79%; 公共 设施用地与绿地用地76.4832公顷, 占9.27%。 2. 中心城区 2023 年度固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中,商服用地 30.4167 公顷,占 9.72%;工矿仓储用地 71.8781 公顷,占 22.96%;住宅用地 150.4571 公顷, 占 48.05%,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 147.8696 公顷,其 他 住 房 2.5875 公 顷 ;公 共 管 理 与 公 共 服 务 用 地 26.1444 公 顷 ,占 8.35%;交 通 运 输 用 地 16.5311 公 顷,占 5.28%;公共设施用地与绿地用地 17.6667 公 顷, 占 5.64%。 2 / 2023 • 市政府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三)住宅周地供应计划 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 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2023 年 度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 177.4515 公顷, 其中: 商品 住宅用地 172.9247 公顷,回迁安置住宅用地 4.5268 作用, 加大“批而未用” 土地清理处置力度, 积极推动 土地要素改革,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 为保证 2023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各 公 顷 。 按 区 域 分 布 :市 区 137.9363 公 顷 ,开 发 区 级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采 顷,阳城县 4.3824 公顷,陵川县 8.0169 公顷,沁水县 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协作, 提高办事效 12.5208 公顷,泽州县 9.5484 公顷,高平市 2.5273 公 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各 2.5194 公顷。 率,改善服务,推进计划的实施,全面落实土地招标 三、 政策导向 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全力保障城市建设三年行 置, 实现土地资产的最大化。 动, 积极推行城中村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 设施建设,科学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在 城市供给中提升城市品质。 稳定住宅用地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 是用来炒的定位,合理编制年度住宅类用地供应计 划, 适当增加住宅类用地供应, 公开出让住宅用地按 晋市政办函〔2014〕46 号文件规定,配建不少于 5% 的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1. 晋城市 2023 年固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汇总表(见网络) 2. 晋城市 2023 年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计划明细表(见网络) 3. 晋城市 2023 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见网络) 4. 晋城市 2023 年中心城区住宅类用地供应计 划明细表(见网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的 通 知 晋市政办〔2023〕1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晋城市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厨余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循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利用,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 — 13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内厨余 垃圾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 动,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厨余垃圾管理遵循“谁产生谁付费、多 产生多付费”、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 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第四条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用。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 原则,以非居民单位先行,逐步推进到居民缴费,不 足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 第九条 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 规定: (一)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与取得特许经营权 的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收运协议;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厨余垃圾 (二)设置符合要求和足够数量的厨余垃圾收集容 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厨余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本 器, 保持收集容器完好、 密闭以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厨余垃圾 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厨余垃圾管理工作,协 调解决厨余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具 体问题。 第五条 (三)对产生的厨余垃圾单独进行存放,并在产 生二十四小时内将其交付与其签订协议的厨余垃圾 收集、运输单位; (四)厨余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油 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对油水实施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本级行政区 域内有关厨余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部门、财政 部门, 制定厨余垃圾差异化计量收费标准。 市、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住房和城 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农业农 村等部门, 应当按照职责分工, 协同做好厨余垃圾管 分离处理、贮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应当由取 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进行。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处 理活动。 第十一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 理相关工作。 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特许经 第六条 餐饮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行业自律 营企业,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 制度,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监管作用, 督促会 理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服务 员 单 位 加 强 厨 余 垃 圾 产 生、收 集、交 付 等 活 动 的 期限、服务范围、服务标准、计量方式、费用支付方 管理。 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研发厨余垃圾处理技术, 第十二条 从事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的单位应 促进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倡导通过 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 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合理用餐等方式,减 条件。 少厨余垃圾的产生。 市、区人民政府对在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 源化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和奖励。 第八条 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 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 的时间、地点收运厨余垃圾, 做到日产日清; 厨余垃圾实行差异化计量收费制度, 产生者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费 — 14 — 第十三条 (二)收集后及时将收集容器复位,保持收集容 器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三)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 将厨余垃圾运送到 丢弃; 指定的处理场所。产生量大且运距较远时,可运至 (三)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倒; 指定的转运站中转; (四)将厨余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厨余垃圾处理单位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 道、湖泊、沟渠、公共厕所等处; (五)将废弃食用油脂等厨余垃圾作为原料自行 或者交由他人用于食品或者食用油的加工、销售; (一)厨余垃圾处理场所的设置和环保处理设施 的配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有相应数量的环境工程、机械、监测等专业 (六)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作为畜禽饲 料或者向畜禽养殖企业或者个人出售;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十七条 的技术人员; 厨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单 (三)具有可行的废水、废气、废渣无害化处理和 位应当建立台账。台账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 资源化利用技术方案以及可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年, 以备核查。台账内容应当包括厨余垃圾种类、数 的排放方案; 量和去向等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从事厨余垃圾处理的企业,应当遵 守下列规定: 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 职责分工对厨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企业建 立台账和报告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厨余 垃圾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二)在厨余垃圾处理场(厂)设置厨余垃圾贮存 设施, 并符合环保标准; (三)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 厨余垃圾; 第十八条 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厨余垃圾 产生、收集、运输、处理联单制度, 联单保管期限不得 少于三年。 第十九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厨余垃圾 管理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对本辖区厨余 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违法行为进 (四)确保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 符合环保标准, 防止二次污染; (五)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理厨余垃圾的,应当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行查处。 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厨余垃圾收集、运 输、处理活动和台帐、联单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 全本辖区厨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联动 (六)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监测,对厨余垃圾 机制,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厨余垃圾监督管理的 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 并向所 信息沟通,督促本辖区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和收集运 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输单位签订合同。编制本辖区厨余垃圾收运和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 厨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单 位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厨余垃圾提供给无厨余垃圾收集、运输 和处理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将厨余垃圾裸露存放、随意倾倒、遗撒、 应急预案, 建立收运和处理应急机制。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联动执法机 制并组织实施。 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 应建立厨余垃圾监管的信息交流、通报机制, 并根据 各自的职能, 制定相应措施, 加强联动执法。 — 15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第二十一条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城市管理部门对厨余垃圾收集、 集运输、处理信息平台,对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和收 运 输、处 置 企 业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时 ,有 权 采 取 下 列 集、运输及处理特许经营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 措施: 行监督检查, 并定期将监测统计数据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 说明;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 诉举报制度, 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 接受公众对厨余 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投诉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和举报,并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受理投诉或者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 举报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将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主 动配合检查, 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 不得弄虚 作假或者隐瞒事实, 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检查。 第二十二条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 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陵川县、 沁水县可参照适用本办法。 全厨余垃圾监督管理制度和收集运输、处理在线监 第二十六条 测和电子数据信息报送系统, 建立厨余垃圾产生、收 行, 有效期五年。 本办法自 2023 年 2 月 11 日起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3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晋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十四五” 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发〔2021〕40 号)和生 市“无废城市” 建设,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态环境部等部门《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 (一)指导思想 作方案》 (环固体〔2021〕114 号)精神,高质量开展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 16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导,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 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 作为衡量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维度, 倒逼煤炭采选、 策部署和总体要求, 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变, 以 煤化工、电力、冶金等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生产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 资源的高效利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强化“三线 依托晋城市努力打造山西面向中原“桥头堡” 的战略 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 目标,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 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合理布局。全面落 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管理机制, 提升城 实“双超双有高能耗”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 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减污降碳 求,到 2025 年,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电力和煤炭 协同增效, 全力打造“无废晋城” 新样板。 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率达到 100%。 (二)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管 到 2025 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 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 业、生活、建筑、再生资源等各领域固体废物集中收 建设“无废园区”,引领工业转型升级。以工业 集、利用和处置体系健全, 共融发展的废弃物处理空 园区为依托,优化产业布局规划,实现厂房集约化、 间布局基本形成; 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基 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本建立,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 全面建成 建材绿色化。推进一批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无废细胞” 晋城样板, “无废文化” 深入人心, “无废” 按照“一园一策” 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重 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精心打造“无废晋城、美丽晋城” 点推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以 新引擎。 及高平、沁水、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 绿色低 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工业、农 管委会〕 (三)指标体系 碳循环示范园区建设, 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 按照《 “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 年版)》, 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责任单位: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 5 个一级指标、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 17 个二级指标和 63 个三级指标,其中必选指标 25 个、可选指标 32 个、自选指标 6 个。 管委会〕 培育绿色企业,完善产业循环链条。大力推行 (四)实施范围及时间 绿色设计,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 该《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行政管辖区域,基准 系,培育绿色工厂试点,全力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 年为 2020 年, 建设时限为 2023—2025 年。 创建一批固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典型示范 二、 重点任务 企业,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 (一)坚持创新引领 坚持创新引领, ,推动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 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 济产业链运行机制,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循环 减量 1.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 发展。全力抓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绿色 强化准入管理,推动少废无废企业建设。严格 煤炭开采方式, 推动煤炭绿色开采, 推进井下煤矸石 控制新(改、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和无 智能分选及煤矸石充填技术应用,实现煤矸石源头 害化处置难的项目;推广能够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减量。推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 减量 工厂申报,提升绿色工厂企业占比。因地制宜优化 — 17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度下降,力争到 2025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准化。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建材生产企业升级换代, 持续下降。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各县 支持延伸产业链, 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增量化、多品种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化、建材部品化。开发利用各类固体废物生产系列 2. 加强处置能力保障 加强处置能力保障, ,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化、标准化的专用水泥、预拌砂浆、砂石骨料等基础 科学布局处置设施,提高底线风险防控能力。 料,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在水泥、 优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空间与时间布局, 混凝土、墙体材料和机制砂石等产品中提高工业固 持续推进《晋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 体废物消纳能力。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融合到促进 置设施规划(2019-2023)》,以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 绿色建材生产行动中,探索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作 较大的高平市、阳城县、泽州县为重点,统筹建设集 为建材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过程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 中处置设施, 提升三防措施; 重点推进煤矿开采企业 容。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 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重点实施利用煤化 管局〕 处置 原材料。鼓励建材企业利用工业固体废物替代原 工、水泥、制砖等行业的隧道窑、回转窑等工业窑炉 聚焦大宗固体废物,分类发展新型综合利用技 开展煤矸石、工业污泥等特色工业窑炉协同处置示 术。聚焦煤矸石分质利用技术,开发煤矸石不同品 范,多元化推进晋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 质差异化利用途径, 重点推进煤矸石筑路示范项目、 置;力争到 2025 年末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用处”平 煤矸石制备生态土项目、煤矸石井下注浆充填示范 衡,年度贮存“零增加”。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工程项目和煤矸石制环保生态砖项目等;发展粉煤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灰和炉渣在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重 3. 强化科学技术支撑 强化科学技术支撑,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点推进粉煤灰制备陶粒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等; 继续推进基地建设,强化集聚引领作用。结合 石膏制品的应用,重点推进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现状以及综合利用产业发 建设; 推广钢渣微粉、矿渣超细粉综合利用项目以及 展方向, 打造“产业联通协作、链条上下完备” 的晋城 探索冶炼渣筑路材料项目。积极引进、探索工业固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发展格局,鼓励相关项目向 体废物高值化综合利用途径和技术,提高产物附加 园区聚集。围绕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就 值。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交 近布局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 规 通局〕 利用 推广脱硫石膏在生产建筑石膏粉、石膏板及功能性 模化消纳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一般工业固体 严格填沟造地项目审批,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与 废物。鼓励环保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 管控。对现有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进行严格论证评 术研发,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形成一批具有晋城特 估, 确保项目不存在环境风险或者风险可控, 同步建 色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探索推进钢铁冶炼行业固 立项目长期环境监测制度。结合晋城市自然地理条 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阳城县工业固体废物全域治 件、矿区分布特点以及煤矸石产生特色等, 开展煤矸 理模式,以点带面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石、粉煤灰等生态回填示范建设项目, 充分融入项目 率、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 周边环境, 适时制定地方煤矸石生态回填技术规范, 技局〕 形成地方生态回填技术体系,指导生态回填项目建 加快传统企业升级,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 — 18 — 设。 〔责任单位: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4. 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开展矿山及堆场生态综 合整治 (二)发展无废农业 发展无废农业, , 推进农业废弃物高效利用 1. 加快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解决收集难题,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先 强力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及固体废物堆 进农机推广应用, 推动秸秆收集机械化, 提高秸秆收 场生态修复治理。以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最终确认数 集效率。依托现有秸秆收储运体系,布局建设一批 据为本底,合理确定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 标准化、规范化的秸秆收储场(站、中心)。培养一批 度任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用足用活用好矿山生态 规模秸秆收储企业或专业队伍,建立区域全覆盖的 修复相关政策, 激发市场活力,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 秸秆收储运体系,确保实现秸秆高效离田、收储、转 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积极推行政府主导、政 运、利用。到 2025 年,打通秸秆产业化利用的“最后 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生态 修复模式, 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 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一公里”,培育秸秆收储运体系主体 100 个。 〔责任单 位: 市农业农村局〕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秸秆“五化”高值利用。示 建设多元化整治示范工程,打造固废整治新样 范推广适应机械化还田技术, 总结阳城县河北镇、蟒 板。结合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打造不同类型的固体 河镇等多个秸秆机械化堆沤还田示范经验,推广秸 废物整治示范工程。结合周边景观,打造休闲观光 秆堆沤腐熟还田、秸秆炭化还田、秸秆有机肥生产等 公园、城市健身步道、近郊山顶氧吧等“观光+休闲 技术,不断提升秸秆还田质量;积极推进“粮改饲”, 健身”模式;利用平坦区域光资源,加大光伏发电配 推广种植青贮玉米,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膨化 额支持力度,布局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打造“回 等技术, 增强秸秆饲用处理能力; 推广秸秆生物质能 填+光伏”环境治理模式;对远郊整治项目,进行植 发电等新技术,重点推动我市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 被设计及维护,集中建设生态功能涵养区,打造“生 工程建设项目, 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企业规模; 总 态涵养”模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功能 结陵川县种植 30 亩大球盖菇试验经验,继续探索秸 优化。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 市住建局〕 秆生产食用菌技术, 有序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规模; 鼓励利用秸秆生产秸秆伐木、新型建材、复合材料、 推进无废矿山创建, 争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降解膜、餐具等, 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绿 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工作任 色产品。到 2025 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不断优 务、进度和措施,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鼓励煤 化。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炭、煤层气、石灰岩等优势矿种生产地区,开展绿色 创建重点样板,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高平、阳 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培 城、陵川等县(市), 以现有秸秆利用企业及收储运体 训, 充分发挥已入选部、省级绿色矿山的示范引导作 系为基础, 构建秸秆全域全量利用机制; 重点支持建 用, 构建绿色矿山建设合作交流平台。以高平市、沁 立耕地地方保护补贴、农机具作业补贴与秸秆利用 水县和泽州县为创建重点,推动创建绿色矿业发展 挂钩机制; 探索秸秆还田直接补偿等制度; 开展秸秆 示范区,以点带面引导带动更多矿山企业开展绿色 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重点县建设。到 2025 年建设 3 个 矿山建设工作。到 2025 年,晋城市绿色矿山建成率 达到 36%,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 〔责任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 1-2 个样板县(含产 业模式县、全量利用县、补偿制度县), 力争实现所有 县(市)秸秆资源利用量达到 5 万吨以上,全市秸秆 — 19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综合利用率保持稳定。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2. 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加强粪污还田管理,推广畜禽粪污还田利用。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控 制 地 膜 市 场 准 入 ,禁 止 销 售 、使 用 厚 度 小 于 0.01mm 的超薄地膜。推广机械拾膜、揭膜新技术研 发示范,探索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鼓励以县为 以畜禽粪污就近就地处理、农用有机肥科学还田利 单位健全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建立完善废旧农 用为主攻方向, 重点推广畜禽养殖节水型清粪、有机 膜回收利用体系, 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全面 肥利用等模式。在高平、泽州等畜牧养殖大县大力 落实回收责任。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在陵川、高平农 示范推广畜禽粪污全量还田种养结合、生态种养循 膜使用量大的地区,持续实施农膜回收利用示范项 环模式, 鼓励散养户将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目, 优先推动陵川县农田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建设, 推 全市形成“畜—沼—果蔬、畜—沼—花木、畜—沼— 广农膜回收“合作社+村级网点+农户”的典型模式。 经济林”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示范点。支持建设一 “十四五” 期间, 建立健全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 完 批全量收集资源化还田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 善回收利用体系, 农膜回收率保持稳定。 〔责任单位: 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和田间贮存设施。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强化源头管控,探索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加快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 模式。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 进。以高平、泽州、阳城等国家级畜禽粪污治理整县 示范区, 结合高效大型植保机械喷施高效低毒农药, 推进项目为重点, 打造“分散式全量收集—区域式集 从源头减少农药使用量。依托现有农药销售体系, 中处理—综合资源化利用”创新模式。以规模养殖 探索制定农药生产经营者责任延伸制度及农药电子 场为重点,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建 信息码追溯制度,逐步推行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 设, 规范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建立健全畜禽 生利用的包装材料。开展押金制、有偿回收制等试 粪污处理和消纳还田台账,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 点,确保农药使用者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指定回 化利用常态化监管。引导小散养殖户养殖粪污规范 收点。鼓励支持专业化机构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 化管理。到 2025 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 收处理。到 2025 年,全市农药年使用量下降到 295 以上。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理率达到 100%,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农药包装废弃 配套率达 98% 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3% 培育畜禽粪污处理服务组织,拓宽粪肥利用渠 道。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 式,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撬动 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 80% 以上,县级处 物回收处理体系。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分类回收 推动分类回收, ,实施各生活源固废精细化 管理 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畜禽粪污处理产业链,推 1.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提升分类收运 动泽州县 2 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阳城县 3 个畜 能力 中处理中心建设。构建畜禽粪污处置、利用的利益 制。严格落实《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晋 联结机制,招引、扶持商用有机肥企业,就近转化为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生活垃圾分 专用有机肥。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类工作,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指导规范, 加快形成 禽粪污一级集中处理中心、沁水县 2 个畜禽粪污集 3. 规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强化农膜源头准入,健全农膜回收机制。严格 — 20 — 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共治机 具有晋城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现市民生活 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方向转变。严格落实《晋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县、沁水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加快形成以焚烧 建立健全厨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机制。 发电为核心、 生化处理为辅、 卫生填埋兜底的多元化、 〔责任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现代化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格局, 加快实现原生垃圾零 党政引领强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编制 填埋。到2025年, 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晋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在全市 达到 7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 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党 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局,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设置可回收物、有害 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回收处理能 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分类收集容器, 其中 力。持续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晋城市 居民小区按照“三定一督” 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推 区和高平市餐厨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项目建成投 行,每 200-300 户居民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在 运。加快推进其他各县(市、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分类收集容 项目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对厨余垃圾 器, 其中餐饮单位、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公共场所单独 全流程实行电子联单制管理,实现厨余垃圾从源头 设置厨余垃圾收集点。对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收集, 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强化建立台账、 增加建设有害垃圾收集点,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 报告登记、联单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实现厨余垃圾 理责任人与其委托的收运单位确定收运时间。 〔责任 规范管理。到 2025 年,厨余垃圾回收利用量持续上 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 环境局〕 升。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 加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优化环卫转运 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完善垃圾渗 设施布局。根据需求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站,新 滤液处理设施。对全市现有 5 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开 建厨余垃圾转运站, 新建其他垃圾中转站, 改造现有 展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陵川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其他垃圾中转站。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及收运项目建设运行,确保沁水县城乡生活垃圾无 定期定时收集外,对可回收物鼓励采用“互联网+” 害化处理项目正常运行。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 等方式预约回收,增强投放、交售(出售)的便捷性, 根据处理规模、垃圾含水率等特性, 配套建设渗滤液 明确收集频次和收集要求,规范运输过程。在城区 处理设施。加强既有填埋场的监管力度,以垃圾进 各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在各县 场管理、渗滤液、填埋气等环节为重点,实施既有填 (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程, 加快推进 埋设施升级改造。规范开展填埋设施封场治理,采 陵川县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沁水县垃圾压缩中转 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措施开展库容已 站项目建设运行。到 2025 年,生活垃圾人均清运量 满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上。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 源化试点示范。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 政府〕 施, 加快推进配套飞灰填埋场的建设运行, 加强飞灰 明显下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70% 以 补齐焚烧飞灰处置设施短板,开展二次废物资 2.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强化末端处置 储存、转移等环节管理, 防止焚烧飞灰在转移处置过 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快推进泽 底调查,将库容较多的填埋场纳入焚烧飞灰兜底保 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范化运行,加快阳城 障处理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水泥窑协同处 能力 程中造成二次污染。对现有垃圾填埋场库容进行摸 — 21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理设施, 强化协同处置设施前端飞灰预处理, 避免对 推动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稳定运行。推进城镇 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 生活污泥处理设施建设, 实现县(市、区)生活污泥处 飞灰熔融处理技术应用,推动工业窑炉协同处置飞 理设施全覆盖;确保中心城区生活污泥处理设施稳 灰技术开发, 探索利用预处理后的飞灰烧结制陶粒、 定运行, 持续推进其他县(市、区)污水处理厂与配套 作为掺合料制作混凝土等技术的应用,鼓励飞灰中 污泥处置设施稳定运行。鼓励采用污泥和餐厨废弃 重金属分离回收技术开发应用。推动焚烧炉渣用于 物共建处理设施方式,提升城市有机废弃物综合处 建材骨料生产、路基填充材料、填埋场覆盖物等建材 理水平。到 2025 年,晋城市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 利用试点示范,鼓励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就地或就近 建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推广焚烧炉渣 置率保持 100%。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减少或避免焚烧炉渣进入填 加强污泥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污泥处置设施的 埋场处置。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村易腐垃圾阳光房堆 规范化管理,对处置后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 肥和微生物菌发酵技术示范,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 行跟踪、记录和报告,严格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源化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 对污泥运输、安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 严厉 村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打击污泥违规倾倒、非法堆存现象。 〔责任单位: 市城 效率 3. 推动快递包装源头减量 推动快递包装源头减量, ,提升资源化利用 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快递包装源头减量。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 环利用 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 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 填充物使用; 持续推进包装规格尺寸规范工作, 推动 (四)优化监管模式 优化监管模式,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循 1. 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政策体系 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政策体系, ,推动全过程规 范化监管 快递包装标准化, 减少过度包装; 推动快递等行业优 完善政策体系。制定《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 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 减少包装 理条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分类、收集、再生 物的使用; 推动电商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 督促入 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 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常态化管 驻电商企业落实环保要求,依据不同包装物分类定 理。制定《晋城市建筑垃圾分类规范》,加强建筑垃 价, 采取积分激励、绿色信用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 圾源头管控。探索编制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认定办 包装物。 〔责任单位: 市邮政局〕 法, 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政府采 强化快递包装资源化利用。规范快递包装废弃 购目录。制定《建筑垃圾填埋场专项规划》,合理规 物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将快递包装回收利用与生 划我市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 〔责任单位:市住 活垃圾收集、运输衔接, 降低快递包装废弃物的填埋 建局〕 比例, 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责任单位: 市邮政局〕 4. 推动建立污水污泥处理长效机制 推动信息化监管。构建集建筑垃圾源头信息管 理系统、减量调配信息系统、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分 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无害化处理后的污 类处置信息管理系统、资源化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和 泥用于农业利用,提高污泥产物附加值。推广污泥 处置场所信息管理系统六个子系统和一个综合管理 电厂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干化焚烧、土地利用、建 与循环利用信息共享平台于一体的建筑垃圾全过程 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开展污泥产物 信息化管理体系,确保产生源头可溯、转移过程清 减碳利用的相关研究。 〔责任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晰、末端处置规范。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 22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2. 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 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 , 推行分类集运 3.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拓宽多渠道消纳 绿色施工方案编制, 做好建筑材料预算和使用管理, 施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选址布局一处移动 改进建筑施工方法, 通过基坑土方就地平衡、革新盾 式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加 构推进工艺等措施减少工程渣土、废弃泥浆等建筑 快推进泽州县大箕镇王匠村西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 垃圾产生量。以绿色施工为载体,推进施工现场采 用项目建设。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 用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可重复利用的建筑材料, 促 工艺、新装备的开发与集成, 推动形成建筑垃圾资源 进施工过程节能减排,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责任单 化利用技术 1-2 项。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及 落实建设单位减量化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 位: 市住建局〕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资源化利用设 使用,研发新型建筑垃圾再利用产品 1-2 种,将符合 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鼓励 色建筑标准, 其中, 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及以上 其他项目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内所有民用建 到 2025 年 ,全 市 建 筑 垃 圾 资 源 化 利 用 率 提 升 到 筑 100% 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 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到 2025 年,绿色建筑 60%。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规划工程渣土弃土 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100%,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 场。规范现有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设施,进一步加 筑比例达到 30%。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强对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常态化监管。在符合城市 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大力推进所有新建政府 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科学选址 投资项目,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及桥梁、综 一批工程渣土弃土场, 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合理 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 制定工程渣土弃土场建设计划, 明确弃土场数量、位 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 置、范围、规模等,以城区西北、西部及南部、东北侧 新建商业、办公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推进 弃土场。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位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 为重点, “ 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规划 14 处工程渣土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建设,培育 1-2 个装配式建 (五)强化风险防范 强化风险防范, ,提升危废物监管和利用处 筑产业基地,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支持力度。 到 2025 年,装配式建筑成为我市主要建造方式之 一,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置能力 1. 强化源头防控 强化源头防控, , 管控环境风险 新建涉危项目严格落实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特 30% 以上。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别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市域范围内暂无法处置的 健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以末端处置为导 建设项目应从严审批; 完善“晋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 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 进一步明确工程渣土、 治信息平台” 建设, 实现与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 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类别, 统端口对接和数据互联互通;按照危险废物产生数 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清单和分类处理台账。推进工程 量、种类、危害性、利用处置能力、环境敏感性等要 泥浆实施浆水分离,进行现场沉淀、脱水干化处理; 素, 构建晋城市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控体系, 稳步推 对工程渣土、拆除废料、工程泥浆等进行就地分类; 进监管措施智能化、源头管控制度化、贮存转运规范 将建筑垃圾中的钢筋、木材等可再生资源进行分拣, 化、收处体系规模化、风险防控精准化等工作,加强 进行集中利用。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 — 23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范化管理的检查和指导,到 2025 年,全市危险废物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建立健全收集体系。鼓励 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抽查合格 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 率实现 95% 和 100%;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危 式, 整合市域范围现有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个体, 提 险废物专项整治,对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现 升回收规模和组织化程度, 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 形 场监察和环境风险排查, 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转移、 成扎根社区、服务群众的基础回收网络;扩大城区 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 “物联网+智能回收”生活商业源废旧物资分类收集 势, 从源头上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责任单位: 市 点部署范围,到 2025 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 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 2. 完善收集体系 完善收集体系, , 提升利用能力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小微 渐建立,累计建成规范性回收站点 600 个,城区建成 “物联网+智能回收”网点 300 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 局、市供销社、市城市管理局〕 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全市 推动“两网融合”,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 统筹、区域共享”为原则,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 商务、城管、供销等部门间沟通协作, 探索推动“两网 位争取全省收集试点, 全面开展废矿物油、废铅酸电 融合”。鼓励新建小区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 池等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试点收集,探索建立安全 源回收功能的暂存点,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 高效覆盖全市的危险废物区域协同收运模式;在巴 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实行人员、场地融合。在分拣 公工业园、北留周村工业园等煤化工、冶炼铸造等较 环节,探索充分利用垃圾转运站场地设立再生资源 集中的园区内,开展区内企业危险废物产处匹配分 回收分拣转运站,推动功能整合。到 2025 年,再生 析, 新建一批针对性强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提 升全市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能力;在环境风险可控 资源回收量增长率较 2020 年增长 30%。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社〕 前提下, 以钢铁冶炼企业协同处置为依托, 开展矿物 加强分拣中心建设,完善分拣体系。改造提升 油桶、废电路板等含重金属类危废“点对点”定向利 现有的东田石综合分拣中心、西上庄远大废金属分 用豁免管理试点。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拣中心、东上庄格瑞茵分拣中心为绿色分拣中心; 无 3. 加强医废管理 加强医废管理, , 提高收处效率 加强乡村卫生站(室)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工 作, 依托县级医疗集团建设医疗废物集中转运体系, 形成“医疗机构分类、乡(镇)集中暂存、县(市)集中 综合分拣中心的县(市、区)要合理选址各布局 1 个 绿色分拣中心。到 2025 年, 建成绿色分拣中心 8 个, 逐步提高再生资源的分类管理和回收利用效率。 〔责 任单位: 市商务局〕 收集”的医疗废物收运模式,健全医疗废物收运机 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完善回收体系。制定 制;到 2025 年,将乡(镇)卫生院及个人诊所等医疗 《晋城市动力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指导企 卫生机构全部纳入收集覆盖范围,实现医疗废物收 业做好退役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落实生产者责 集全覆盖。统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推进医疗 任延伸制度。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 废物协同处置工作,建立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 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提高二手商品交 置资源清单。 〔责任单位: 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 易效率。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 (六)完善设施布局 完善设施布局, ,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在城区选择 3-5 体系 个小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定期组织二 1. 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 , 完善收集体系建设 — 24 — 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通。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 促进广 加强专项执法,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规范化 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 水平。定期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整治行 工信局、市商务局〕 动; 定期查处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 2. 完善政策 完善政策, , 培育再生资源利用市场 打造再生资源综合产业园,推动产业集聚化发 展。依托兴隆山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统筹规划 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做好 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 施共建共享, 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 推动再生 产品等行为,提升行业规范化回收经营行为。 〔责任 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4. 科技助力 科技助力, , 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网络 回收平台发展,运用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 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线上线下 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力争到 2025 年打 协同发展。支持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 市商务局〕 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加快推进晋城供销再生资源 造再生资源产业园 2 个。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 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加大再生资 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再生资源+分拣利用”线上 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 线下融合的现代化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 〔责任单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 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设备更新, 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持 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 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 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 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 革委、市商务局〕 (七)促进协同增效 促进协同增效, ,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 污降碳 1. 坚持“双碳 双碳” ” 引领, 引领 ,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基于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性,将 “无废城市”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 健全资源化产品标准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 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 平。根据晋城市再生资源特点,分门别类实施综合 合,充分结合污染物防治和碳排放工作,开展“无废 利用和高附加值终端产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 城市”建设任务设计。以晋城市作为全国第二批低 推动再生产品应用和验证技术规范配套体系建设, 碳城市试点为契机, 结合晋城市产业特点, 加快推进 逐步完善综合利用规范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 清洁能源替代, 开展碳达峰行动, 以深入推进国家低 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碳试点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实现 2030 年“碳 3. 强化监管 强化监管, , 整治行业秩序 加强行业准入,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 达峰”和 2060 年“碳中和”目标愿景。加快工业园区 和传统制造行业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提升 业健康发展。整合小散企业, 规模化、规范化布局建 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从工 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 制定《晋城市再生资源回 业、农业、生活、建筑领域核算主要类别固体废物全 收站点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实施废旧物资回收加工 过程管理的温室气体减排,评估全市维度“无废城 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推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清 市”建设的减碳潜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 洁生产, 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 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农业 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 农村局〕 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 增强协同发力 增强协同发力,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生产生活 — 25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方式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责边界。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 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制度创新, 提升综合管理 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钢 效能。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 铁、化工、有色、建材、纺织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 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 打造信息化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建立多部门 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创建活动。鼓励产废利废企 共享的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 明确统计范围、口 业、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发展屋顶光伏、 径、分类和方法,推进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打破行政 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光伏+ 壁垒, 提升工作效能。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5G、分散式发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多能高效互 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 〔责任单位:市工信 补利用。推动多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减少原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商务 料和产品在生产、运输、销售和处置等环节产生的温 局、市生态环境局〕 室气体排放。加强建筑材料拆除管理,全面推广绿 色低碳建材、着力推进建设材料的循环再利用。构 2. 加强技术创新 加强技术创新, , 提升技术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晋城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 建养殖、种植废物协同资源化的有机肥加工模式。 系。加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过程资源化利用和末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端无害化处置技术推广应用,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攻 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探索废 3. 强化科技支撑 强化科技支撑, , 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积极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围绕固体废物源 引领和参与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完善固体废物 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末端处置等领域的绿色技术创 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推动上下游 新需求, 布局支持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加快 产业间标准衔接。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 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 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例》,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 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 3. 优化市场手段 优化市场手段, , 完善市场保障能力 统筹多元资金, 优化投融资机制。加大“无废城 术创新联合体,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的 市” 建设投入, 做好上级下达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专项 作用,撬动各类资本投入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资金管理,统筹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国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等低息贷款。加快发 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展绿色金融,实施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 (八)推进体系建设 推进体系建设, ,提升“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 ”系统保障 能力 业绩评价, 鼓励银行不断提升绿色农业开发项目、资 源循环利用项目、垃圾处理项目等的贷款余额; 研究 1. 强化顶层设计 强化顶层设计, , 完善政策保障能力 设立环保贷, 重点支持“无废城市” 建设项目融资; 积 强化制度建设,梳理职责边界。健全晋城市一 极引入社会力量投资晋城市“无废城市” 基本公共服 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 务设施建设项目。对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 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再生资源全过程管理制度 等处理有收费、生活垃圾发电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 体系; 建立部门责任清单, 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 有收益,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投资项目采用特许经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 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不 — 26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充分撬动社会投资。 〔责任单位: 域内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 市财政局、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晋城银保监分局〕 证核发, 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 落实惠企政策,激发企业主体活力。落实国家 事项和管理要求。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城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 污水处理收费的绿色价格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使用可降解包装材料的快递和电商企业、从事污染 防治的第三方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农业废 弃物资源化保障,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等生物质 市住建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城市管理局〕 (九)培育“无废文化 无废文化”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 共建共治共享” ”新 格局 1. 多样化开展宣传教育 多样化开展宣传教育, , 弘扬全域无废文化 打造“无废城市” 文化。充分挖掘“晋城文化” 内 发电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建立厨余垃圾 涵, 以“晋城精神” 彰显“无废理念”, 制定“无废城市” 分类积分奖励制度,实现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对使 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征集“无废城市” 宣传口号, 用有机废弃物有机肥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资金补 并借助晋城“山水相依、诗画晋城”的厚重生态文化 贴。引导、支持快递企业、电商企业购买使用绿色包 氛围, 充分发挥本地文化活动作用, 将“无废生活” 理 装、循环中转袋(箱)、循环快递盒和可降解包装,超 念植入各类文化活动, 结合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活 市、农贸市场商户使用绿色包装。 〔责任单位: 市发展 动, 宣传普及“无废城市” 建设理念, 让无废文化成为 改革委、市税务局、市邮政局〕 晋城市公民社会生活的主流文化, 扩大晋城“无废城 4. 创新监管方式 创新监管方式, , 增强监管保障能力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建设固体废物管 市” 影响, 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道德素养。 〔责任 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融媒体中心〕 理队伍, 推进相关部门固体废物监管人员、信息化管 组织“无废大讲堂” 宣传培训。发挥晋城市环保 理系统、执法监管设备设施、监管工作经费、信息公 协会、 志愿者协会等团体优势力量, 分行业、 分类别开 开等固体废物监管工作的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固体 展 “无废大讲堂” 进机关、 进校园、 进社区、 进企业等宣 废物大督查行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 传活动。定期举办 “无废” 主题沙龙, 环保主题艺术创 时” 制度, 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地和非正规垃圾 作大赛, 公益 “净城” 等活动, 提升大众 “无废” 理念, 增 填埋场, 严禁非法倾倒事件, 调查处理涉及固体废物 强 “无废” 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 丰富“无废城市”文化宣传载体。拍摄“无废城 理,有效防范市域内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和突发 市” 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 并在电视台、科技馆等公 事 件 ,相 关 案 件 发 现 并 侦 破、处 置 并 办 结 率 达 到 共场所播放。编写广大民众和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 100%。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传手册, 发挥官方媒体优势, 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强化多元化、信息化监管。推进固体废物多部 大众传媒平台,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和建设工 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太行日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以及广场、电梯等 门信息平台数据融合,形成高效的监管格局和服务 作。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融媒体中心〕 模式; 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 2. 推动全民参与 推动全民参与, , 创造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 引导党政机关简约无废办公。开展多层级“无 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 废城市” 建设学习调研活动, 组织相关建设单位赴先 施 “双随机、 一公开” 环境监管模式,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 进地区进行参观学习和经验交流,制定《党政机关 问题发现机制。全面禁止进口 “洋垃圾” 。加快开展区 “无废办公” 指南》, 在开展节约办公用品、垃圾分类、 — 27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绿色出行、 “光盘行动” 等方面指导各党政机关、事业 我市“无废城市” 建设, 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单位开展“无废化” 办公, 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落 各县(市、 区)同步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 2023年3月 实“无废城市” 理念。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各成 员单位〕 引导工业企业简约绿色生产。动员和引导企业 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传播,主动履行企业 底前印发县(市、区)建设实施工作方案, 按照科学合 理、 争先创优、 成效显著、 特色鲜明的原则制定本辖区 指标体系, 全力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确 保我市 “无废城市” 任务、 措施、 目标顺利完成。 环境社会责任,以源头减量、厂内循环、绿色低碳为 (二)加大技术指导 原则, 促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通过原料替代、工 深化相关领域产学研合作, 充分发挥国家、省专 艺改造、技术更新、点对点利用等手段,持续推进固 家智库作用,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提供全方位 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 技术支持, 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 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引导企业通过 化处置方向积极研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 在形象策划、产品开发、商标设计等方面充分体现 新工艺、新产品,推动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 “无废”理念,打造企业特色绿色发展文化。 〔责任单 化利用水平的提升。 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三)加强政策引导 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 引导社会大众简约生活方式。围绕百姓衣食住 惠政策。完善价格政策, 通过差别电价、垃圾收费等 行各个方面, 深入开展减废降碳全民行动, 鼓励引导 机制,引导企业和居民实施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循 人人参与、人人为减碳出力。倡导居民绿色低碳出 环利用。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 加大对 行、自觉开展垃圾分类、 “光盘”行动、不断壮大环保 “无废城市” 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标准制定、项目建设 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保事业,争做“无 的支持。在政府采购上优先采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废城市” 建设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 〔责任单位: 产品,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对“无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废城市” 重点支撑项目建立“绿色通道”, 依法落实相 3. 创建“无废细胞 无废细胞” ”, 绘就美丽晋城生态画卷 推进“无废机关、无废校园、无废商场、无废社 关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大资金支持 区、无废景区、无废工厂、无废酒店”等细胞工程建 明确“无废城市” 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加大财 设, 制定相关的“无废细胞” 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 以 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 “无废细胞”引领各行各业打造“无废文化”,引导广 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 大市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 强“无废城市” 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 式和消费习惯。到 2025 年底, 创建 30 个无废细胞工 探索, 深化政银合作, 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 程, 以点带面深入推广, 打造“美丽晋城” 样板。 〔责任 作用, 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 单位: 各成员单位〕 置体系建设, 激发市场活力。 三、 保障措施 (五)强化考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 , 把“无废城市” 成立晋城市 “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 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 工业、生活、农业、建筑等各领域工作小组, 统筹协调 立 “无废城市” 建设成效定期评估机制, 评估考核结果 — 28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上报市政府, 并向社会公开。根据评估结果, 动态调 各部门守土有责、 守土尽责, 分工协作、 共同发力。 整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对工作推进不力、 落实不到 位的责任单位, 采取约谈、 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 推动 附件:晋城市“十四五”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 标体系(见网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4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晋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 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 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 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出租汽车 条 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 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 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 车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国 办 发〔2016〕58 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 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 管理规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 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 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晋政发〔2018〕30 有序发展网约车, 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决战计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 当根据城市规模大小特点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 制定本细则。 以及与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规模比对关系等因素,以 第二条 保障乘客安全、便捷、舒适和经济的个性化出行需求 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 〔2020〕17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 活动, 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网约车运力和运价实行市场调节。应 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为根本原则, 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 鼓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 29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 (八)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 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第八条 第五条 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 民政府领导下,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行政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商务、税务、网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依 据法定职责, 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六条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 公司, 应当符合《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 具备线上线 下服务能力,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 向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 件,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 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应按《暂行办法》及 本细则规定,在 20 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按 《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 可证。 第九条 许可有效期届满仍继续经营的,被许 可人可提前 30 日向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章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第十条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注册车辆号牌,4 座(含 4 座)以上 7 座 (含 7 座)以下新能源乘用车; (二)7 座以下车辆轴距≥2650 毫米;7 座车辆轴 距≥2800 毫米; 续航里程≥400 公里; (三)车辆行驶证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 满 5 年且行驶里程不超过 10 万公里; (四)安装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 企业法人的,同时提交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 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且接入 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地的证明 (五)具备营运车辆保险; 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六)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信息; (七)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取得网 (五)企业法人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 同相关部门对其具备有关线上服务能力、符合相关 要求的审核认定结果;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 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 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等运 行保障制度文本, 包括车辆技术标准和管理, 平台数 据库接入监管平台维护保障,运价制定规则及价格 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八)不得喷涂巡游车专用标志标识,不得安装 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网约车 平台公司应当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车 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网 公示,网约车调度规则,车辆保险管理,重大安全事 约车平台公司向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 故应急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 以下材料: 报告,网络安全管理,信息安全及乘客隐私保护,驾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申请表; 驶员管理, 服务质量及投诉管理, 车辆及驾驶员准入 (二)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与退出动态报告等内容; — 30 — 书原件及复印件; 2 / 2023 (三)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 票、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相关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车辆左前 45 度角照片; (四)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安装及 等事项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 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 应当保证运营安全, 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接入情况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 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依网约车平台公 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 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性能可 司申请, 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 对符合条件 靠, 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 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 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 汽车运输证。 信息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四条 网约车终止经营、变更车辆登记所 第十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 有人或者车辆使用性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终 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止与车辆所有人的相关协议,并向行政审批主管部 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 门申请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凭注销证明 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 第十五条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1 年以上; 权益, 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 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 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 无饮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 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 年以上驾驶经历; 12 分记录; (四)无吸毒记录, 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参 加 本 市 网 约 车 驾 驶 员 从 业 资 格 考 试 合格; 门报备。 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 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第二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量承诺, 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 如 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 实采集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在提供网约车服务 应向市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 时, 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车辆牌照和服 由市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且考试合格的 务评价结果等信息。 驾驶员, 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须按 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规 定,到申请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上岗营运。其 从业考试、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 约车运价, 实行明码标价, 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 汽车发票。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 平竞争, 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31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 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 占市场,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的业务数据, 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 保存期限 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 不少于 2 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 格行为。 第二十三条 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 从事经营活动, 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 起讫点一端 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 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 并采取有效措施过 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 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 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 台传播有害信息的, 应当立即停止传输, 保存有关记 客权益。 录, 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第二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安机 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 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 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 保护和管理, 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 支持配合 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九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 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 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 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 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 营服务。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 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 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第二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 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 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 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 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第三十条 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客户端应用程序显示金额支付车费和 承担依法收费设施、路段的规费; (二)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武器或者易燃、易爆等 危险物品; (三)不得在车内吸烟, 不得损坏车内设施; 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 (四)不得要求驾驶员作出违反出租汽车管理、 个人信息, 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其他不当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 行为; 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五)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 (六)醉酒者乘车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 (七)遵守网约车运营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 信息, 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 全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 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 补救措施。 第二十八条 — 32 — 间和地点乘车。 第五章 私人小客车合乘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私人小客车合乘,也 称为拼车、顺风车, 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 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 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 (四)税务部门应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税收机制, 动,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 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 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 票并依法纳税。 第三十五条 承担。 第三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 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在合乘服 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并 务格式合同中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纠纷解决方式以 将信息共享至相关监管部门,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 及合乘费用分摊规则。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收取服务 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乘客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 费用的,应当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 乘客评价信息等。 并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不得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 奖励、补贴等形式, 吸引合乘服务提供者变相从事非 管, 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 并及时向社 法营运。 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 第三十三条 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具有企业 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法人资格,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 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使用电子支 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 付的, 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 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第三十六条 服务协议。 第六章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公安、行政审批、人力 公安机关、网信部门应加强网约 车平台信息监管, 防范、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十七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网 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税务、网信、市场监管、人民 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 银行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 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和 相关监督检查, 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公安机关应依法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 秩序,防范、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网约车车 上予以公示。 第三十八条 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 辆登记管理工作,与交通部门配合,做好网约车车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 辆、驾驶员准入资格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行业自律。 第七章 (二)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引导网约车经营主体在 符合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营运 成本和市场供求状态等自主制定价格,规范网约车 价格行为。 (三)行政审批部门应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三十九条 附则 本细则自 2023 年 3 月 29 日起实 施,有效期 5 年。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晋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知》 (晋市政办〔2017〕84 号)同时废止。 — 33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5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晋城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 行。 《晋城市地震应急预案) (晋市政办〔2014〕4 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主, 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 1.1 编制目的 生后,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机制,充 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分发挥晋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依法科学统 1.5 地震灾害分级 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 最大程度减少人 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为特别 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特制定本 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西省 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山西 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地震应急 预案》《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公共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晋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 事件及周边地区发生的对我市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地 震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 7.0 级以上,人口密集地区发生 6.0 级以上地震或地 震造成 30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2)重大地震灾害: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 6.0- 7.0 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 5.0-6.0 级地震或地 震造成 50-300 人死亡(含失踪)。 (3)较大地震灾害: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 5.0- 6.0 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 4.0-5.0 级地震或地 震造成 10-50 人死亡(含失踪)。 (4)一般地震灾害: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 4.0- 5.0 级地震或地震灾害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 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 全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 预防为 (简称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简称指挥部办公室)、 主、防救结合,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 各成员单位、各应急工作组和县(市、区)抗震救灾指 — 34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挥部组成。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区)按《晋城市地震应急预案》开展紧急救援救助; (5)协调晋城军分区调集驻市部队参加抢险 2.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救灾;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地震应急工作的副秘书 及干线交通实施管制措施的建议; 指挥长: 市政府分管地震应急工作的副市长。 长、市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气象局、晋城 军分区、 武警晋城支队、 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 委宣传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教育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6)必要时提出跨省及各地市的特别管制措施 (7)通报重要震情、防震减灾、抗震救灾等工作 情况;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防震减灾和抗 震救灾工作。 2.1.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 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 负责组织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抗震救灾应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 处置和救援工作,报告、通报地震震情、灾情及应急 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 救援、抗震救灾动态等信息,指导市县抗震救灾工 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政府 作; 负责协调各类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援; 负责震害 外事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人民 损失调查评估;负责灾民转移、安置;调拨并分配保 防空办公室、市大数据应用局、市气象局、市融媒体 障灾民基本生活的物资和资金; 指导灾区煤矿、非煤 中心、团市委、市红十字会、晋城银保监分局、晋城军 矿山、危化、冶金、工贸等企业开展次生灾害抢、排险 分区、武警晋城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郑州铁路局 工作;协调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 晋城车站、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晋城分公 办的其他工作。 司、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国网晋城供电公司等;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2 市指挥部职责 市防震减灾中心:协助市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抗 震救灾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承 担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速报、震情趋势判定、地震灾 市指挥部在市政府领导下, 日常负责统一指导、 害调查、地震烈度评定、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组织和协调防震减灾工作, 震时负责统一组织、指挥 开展震后地震科学考察,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 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划; 开展地震知识宣传。 (1)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 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上 级领导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研究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重大政策和措施, 指 导各县(市、 区)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体制机制建设; (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涉及防 震减灾和抗震救灾的重大事项; (4)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受灾的县(市、 市委宣传部: 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 组织协 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阅报道, 积极引导舆论。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 导有关单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 主动正面发声、回应 社会关切, 科学稳妥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应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地震 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调度工作,负责落实救灾粮 源、生活必需品的组织调运、供应,负责监测应急状 — 35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供应情况, 协调各部门积 作,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指导建筑物安全性鉴 极推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 定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应急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开辟公路救灾绿色通道, 协 疏 散、安 置 ,负 责 指 导 在 校 学 生 心 理 咨 询 和 宣 传 助调集、征用救灾车辆, 组织公路抢修、维护, 保障公 教育。 路运输畅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负责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核实工业企 市水务局: 负责指导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工 程和水利设施的抢险和隐患排查工作。 业受损情况,指导制订工业恢复生产方案和工业生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综合协调灾区动物疫病防 产自救; 配合有关部门, 督促受灾市属企业开展次生 治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自救,核实受损情况,制 灾害抢险、排险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对监管企业安全 定农业恢复生产方案, 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恢复。 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检查、督查, 核实上报企业受损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负责指导旅游景 情况, 指导企业制订恢复生产方案和生产自救; 负责 区和旅行社做好游客疏散和安抚工作,指导文化和 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及时 旅游业开展地震应急宣传,负责灾区内重点文物受 收集上报设施受损情况。 损情况核实。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指挥调派紧急医学救 的安全保卫, 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负责灾区 援力量, 设置救护场所或临时医疗点, 开展伤病员现 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 维护交通 场抢救、转运和救治;组织开展灾区消杀防疫、生活 秩序, 保障指挥部与灾区间的救援通道畅通, 对遇难 用水卫生监测, 预防控制传染病及疫情暴发; 组织巡 人员进行尸体检验、电子数据勘验和身份识别。 回医疗队,向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和 市民政局: 负责灾区遇难者善后工作。 市司法局: 负责司法系统监狱、戒毒场所等特殊 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转移安置, 提供法律服务。 心理援助。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疏散、安置境外人员, 协调国外来我市的救援、新闻采访及科学考察等人 市财政局: 按照分级负担原则, 负责救灾资金筹 员接待与安置, 协助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 集、管理,配合做好财政救灾资金、政府间捐赠资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电梯、锅 及其他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对所需应 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紧急救援工作;负责救灾物 急救援物资的政府采购,并对市应急救援物资的采 品质量监管; 负责救灾餐饮食品的安全和药品、医疗 购、储存、调运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器械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次生地质灾害应急 调查、监测, 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灾区次生环境污染情况 市能源局: 指导协调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等能源企业地震次生灾害抢、排险相关工作; 组织协 调灾区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进行应急监测, 加强灾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和危险化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人防部门组 学品等污染物的防控, 提出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的建 织人防工程抢、排险; 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 议, 指导完成应急处置工作, 开展灾区环境调查评估。 灾和应急救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排 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全市大数据行业管理工 水、燃气、热力、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抢、排险工 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整合利 — 36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务大数据云平台系统及安 全保障体系建设, 承担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等相 关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警、预报,提供气 象保障信息。 2.2.1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 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防 震减灾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融媒体中心: 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 运用 (1)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贯彻落 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平台(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 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 客户端 APP 等)开展应急新闻报道, 正确引导舆论。 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 应急志愿服务。 决策部署和指挥部领导有关重要批示要求; 团市委:负责动员青年志愿者为救灾救助提供 上级领导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指挥部各项 市红十字会: 负责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 负责 (2)根据地震震情、灾情情况,提出地震灾害应 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红十字会捐助的物资和 急响应等级建议,统筹协调落实指挥部对受灾区域 资金;负责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加医疗防疫 进行紧急救援救助的部署,做好指挥部开展抗震救 并做好相关动员、引导、管理工作;开展自然灾害预 灾的服务保障; 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的知识宣传。 晋城银保监分局:负责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快速 (3)协调组织开展地震趋势分析研判, 研究提出 应急防范工作方案和有关意见建议; 恢复营业, 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承保保险公司及时 (4)指导、协调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 对投保的伤亡人员和受损财产进行查勘和理赔;负 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统筹协调地震监测预报预 责指导银行机构加强金库等安保重点部位和营业场 警、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抗震加固和抗震设防工作; 所等重点区域的警戒, 确保资金安全。 晋城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 救灾工作; 组织所属民兵、协调驻晋城部队参与抢险 救援。 武警晋城支队:负责调动所属部队对重灾区或 重要场所人员予以抢救或特种抢险; 负责政府机关、 金融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调动所属消防队伍参与 抢险救灾, 做好灾区消防监督管理和火灾防控。 郑州铁路局晋城车站: 组织实施铁路运输, 组织 铁路抢险和排险, 保障铁路运输畅通。 (5)承担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应急防范指 导协调工作,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准备检查; (6)汇总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情 况, 起草指挥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研究提出指挥部 年度工作计划; (7)负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 作, 承办指挥部会议、文件起草、制度制定、议定事项 跟踪督办等工作; (8)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市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军队工作、抢 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晋城分公司、中 险救援、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医学救援、监测评估、 国电信晋城分公司、国网晋城供电公司: 负责灾情发 安置救助、社会治安、新闻宣传等 10 个工作组。指 生后的通讯、供电应急保障工作, 及时上报设施受损 情况。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 2.3.1 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 37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组成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 组成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 政府外事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 理局、郑州铁路局晋城车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府、开发区管委会。 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汇总、牵头统筹和综合协 调; 负责处理涉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 2.3.2 军队工作组 牵头部门:晋城军分区 组成部门: 晋城军分区、武警晋城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军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的统筹 主要职责:负责向灾区投送应急救援力量和物 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 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需要,指导灾区交通设 施抢修恢复和保通, 恢复灾区交通秩序等。 2.3.6 医学救援组 牵头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谋划与组织协调,指导任务部队开展救灾行动,保 组成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 障部队与市指挥部直接对接,参加市级层面军地联 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 合指挥。根据需要派出联络员参加其他工作组,配 村局、晋城军分区、市红十字会、郑州铁路局晋城车 合制定方案计划,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3.3 抢险救援组 主要职责: 指挥调度前线医疗卫生力量, 组织调 牵头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派专家、卫生应急队伍、急救力量、医疗器械、药品等 组成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晋城 紧急医学救援资源, 开展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和院 军分区、武警晋城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红十字 内救治, 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心理危机干预等医学救 会、郑州铁路局晋城车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援工作; 开展相关区域公共卫生风险评估; 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制定抢险救援力量配置方案, 调配救 援队伍和装备, 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 组织救援 人员和物资的远程投送; 清理灾区现场。 2.3.4 通信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指挥和抢险救援、灾区转移安置等人员提供 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负责市级医药储备应急 调拨。 2.3.7 监测评估组 牵头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中心) 组成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成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 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晋城分公司、中国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能 信晋城分公司、国网晋城供电公司, 各县(市、区)人 源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指挥调度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 主要职责:密切监测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 织抢修受损通信设施, 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 及时组织扑救火灾, 处置危险品泄漏和爆炸事故, 做 公众通信网络平稳运行,根据市指挥部要求向社会 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 发布应急信息,利用通信大数据为救灾决策指挥和 查、防范工作; 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指导建筑物 灾区精准救援提供支撑。 安全性能鉴定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 2.3.5 交通保障组 预警;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的污染防 牵头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 38 — 控, 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 对易于发生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 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组成部门: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 加强灾区环境监测, 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融媒体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开展地震灾害调查, 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及时发布气 主要职责: 根据市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 组织 象预报预警信息, 为救灾提供气象服务。 2.3.8 安置救助组 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地震应急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 集分析, 正确引导舆论。 牵头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 县(市、 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组成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相应 储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 的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负责统一领导、指挥 局(市政府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市 和协调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 3 监测和预警 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人民防 3.1 风险防拉 空办公室、市民政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晋城银保 市、县两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 监分局、郑州铁路局晋城车站,各县(市、区)人民政 防震减灾规划, 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 编制风险区 府、开发区管委会。 划分布图, 提出年度地震趋势预测意见。 主要职责: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 3.2 信息监测与报告 资金物资保障,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 市防震减灾中心负责对地震宏微观信息进行监 置工作, 动员志愿者为救灾救助提供应急志愿服务, 测、收集、处理和调查核实,并将震情信息准时报送 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 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震情跟踪和趋势会商, 物资。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指 准时报告地震预测预报意见。 导救灾捐赠工作, 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工作; 3.3 警报级别及发布 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防洪、广播电视等设施。指导 依据可能发生地震灾难的严峻性和紧迫程度, 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 地震警报分为中期警报、短期警报和临震警报三个 2.3.9 社会治安组 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中期警报为黄 牵头部门: 市公安局 色, 警报期一般为一年或稍长时间, 由国务院批准发 组成部门: 市公安局、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 布。短期警报为橙色,警报期一般为 3 个月;临震警 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武警晋 城支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报为红色,警报期一般为 10 日。短期警报、临震警 报均由省政府批准发布。 主要职责: 指导灾区严格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 在省政府已经对我市发布短期预警(橙色)的状 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维护治 况下,如发觉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市政府可 安、道路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依法查处打击有关 以发布 48 小时内的临震预警(红色),同时向省政府 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 报告。预警发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短 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信等形式传达给社会公众。 2.3.10 新闻宣传组 3.4 警报预防行动 牵头部门: 市委宣传部 3.4.1 红色警报预防行动 — 39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省政府决策发布我市临震警报后,宣布进入临 震应急期, 在省地震局的组织下, 市防震减灾中心强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资源、能源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市 政府, 并通报市应急管理局。 化对地震短期警报区域的震情跟踪工作。市指挥部 (1)震情报告:我市及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市 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地 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快速向市委、市政府 震监测跟踪、灾难防备措施和应急救援预备, 保持社 报送地震三要素(时间、地点、震级)信息。 会安定。 3.4.2 橙色警报预防行动 省政府决策发布我市短期警报后,在省地震局 的组织下,市防震减灾中心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震 情跟踪监测。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能和任 ( 2 )灾情报告:地震发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 定,市政府及时上报地震造成的破坏范围、人员伤 亡、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等灾情信息。 ( 3 )震情灾情发布:市指挥部依照相关信息公 开规定, 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 务分工, 加强地震灾难防备和应急救援预备, 落实相 4.2 先期处直 关措施。开展地震应急宣传和避震疏散演练,及时 灾区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立即按照 处置地震谣传, 维护社会稳定。 本级预案视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开 3.4.3 黄色警报预防行动 展灾情核查上报, 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国务院发布我市中期地震预报意见后,市政府 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 落实省政府对我市防震减灾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 开放或临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 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市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有重点 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提出需 的实施地震灾难防备和应急救援预备措施。 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采取措施保障救援队伍快 3.5 警报状态结束 市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中心)随时对震情趋 势进行监测与评估, 加强分析辩识, 并将结论报市政 府、省地震局,由省政府结束临震或短期警报状态。 中期警报区域内震情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的,警报 速开展救援活动。 4.3 分级响应 市级响应按照灾害分级由低到高设定为三级、 二级、一级三个等级。 地震灾难发生后, 市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 依据 期满自动解除。 地震信息对比应急响应初判指标,及时启动各自相 4 应急响应 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进行先期处置。市抗震救灾指 4.1 信息接收与信息报告 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 报)报告震情、灾情初判意见,提出启动对应级别的 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市人民 地震应急响应建议。市指挥部指挥长召集各副指挥 政府,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及市防震减灾中心。 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紧 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上报省应急 急 会 议 ,通 报 震 情 灾 情 ,宣 布 启 动 相 应 级 别 应 急 管理厅。 响应。 发生地震灾害后,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 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 4.3.1 响应条件 三级响应条件: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的。 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同时通报有关部 二级响应条件: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的。 门。公安、工信、交通、水利、住建、教育、卫健、自然 一级响应条件: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 — 40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害的。 (2)指挥长召集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在 跨市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市指挥 市应急管理调度指挥中心或市防震减灾中心召开市 部负责与相邻市进行协调; 市内跨行政区域的, 由相 指挥部会议, 会商研判地震灾情和地震趋势, 成立抗 邻县( 市、区)或开发区指挥部分别指挥,市指挥部 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提出工作措施。 予以协调。 4.3.2 三级响应 (3)派遣综合性消防救援、地震灾害紧急救援、 矿山救援和危险化学品救援、紧急医学救援、红十字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 救援等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协调部队和武警派遣专 指挥长报告, 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 业队伍, 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或开发区指挥部领导 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与震中指挥部 进行调度, 掌握地震灾情和救援工作信息。 (2)市指挥部及时指导县(市、区)或开发区指挥 部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市指挥部派出联合工作组赶赴地震现场, 协 调指导抗震救灾。 (4)市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下级指挥部 请求, 协调增派专业救援力量, 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 资装备。 (5)市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地震应急响应的 准备。 4.3.3 二级响应 (4)组织调拨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和装备, 下拨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援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 等基本生活需要。 (5)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 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 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 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和秩序。 (6)指导、协调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 施, 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 通运输的通畅。 (7)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 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 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 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8)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 布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 设或恢复现场地震观测设施, 密切监测震情发展, 指 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 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派出地震现场烈度调查与灾 下工作: 害评估队伍, 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和烈度评定工作。 (1)市有关部门做好灾情侦察和电力、通信等先 (9)指导灾区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 期保障工作。市指挥部提请上级指挥部协调省测绘 范, 预防和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指导做好矛盾纠 院、省航空产业集团等单位, 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 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 器开展灾情航空航天侦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体性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 能源局负责组织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晋 (10)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县级人民政 城分公司、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国网晋城供电公司 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 等单位采取措施,抢修受损的电力、通信设施,协调 紧急支援。 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 信息传递畅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派出前突侦查队 伍, 协助保障极端条件的通信联络。 (11)视情限制前往灾区旅游,对灾区周边主要 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12)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 — 41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正确引导舆论。 (13)组织构建救援现场通信信息网络,建立灾 害现场和抢险救援队伍与市指挥部及其他指挥机构 之间的通信联络。 4.3.4 一级响应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灾重点区域,并向震中区域派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队伍。 (4)灾区政府组织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 伍、预备役队伍及人民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进行先期 处置。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市指挥部指挥长向市应 (5)市指挥部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协 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总指挥启动一级 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处置受灾群众安置、卫生医 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疗、通讯、交通、供电、次生灾难预防等重大事项。 (1)市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 (6)组织地震灾难应急救援队、消防救援队、医 挥开展全市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在做好二级响 疗救援队赶赴重灾区进行生命搜救、抢险救灾和医 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 落实上级指挥部指导意见。 疗抢救。 (2)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实施 (7)综合协调组起草发布政府通告, 向社会公众 本市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给予 通告震情、灾情及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情况,安定人 支持。 心 ,稳 定 社 会 ,全 面 动 员 社 会 力 量 投 入 抗 震 救 灾 4.4 应急措施 4.4.1 震后 30 分钟内应急处置措施 (1)15 分钟内,市应急管理局向市政府报告地 震三要素, 确定震情初判意见, 提出启动地震应急响 应级别建议。 (2)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市指挥部 集中。 (3)受灾区域、相关部门启动本辖区、本行业地 震应急响应, 指挥协调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4)指挥长下达抢险救援队伍集结指令。 (5)受灾区域即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灾情。 (6)市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媒体赴指挥中心和 灾区进行新闻报道, 密切关注社会舆情。 4.4.2 震后 2 小时内应急处置措施 (1)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通报震情灾 情,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各 成员单位及救援队伍按职责开展工作。 (2)市指挥部将灾情初判意见和启动应急响应 状况上报省、市人民政府。 (3)根据报送的人员伤亡、房屋倒塌、通讯、供 电、供水、交通和次生灾难等信息,市指挥部确定受 — 42 — 工作。 (8)对灾区进行交通管制, 严禁非救援车辆进入 灾区, 建立救援通道, 征用物资;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预防和严惩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重要目标的警戒。 4.4.3 震后 4 小时内应急处置措施 (1)市指挥部依据受灾状况向受灾区域现场工 作组作出生命搜救、受灾群众安置、医疗抢救、卫生 防疫、工程抢险、次生灾难预防等工作部署。 (2)依据灾情,在地震现场设立医疗抢救站、受 灾群众临时避难场所。 (3)先期到达的抢险救援队开展生命搜救和抢 险救援。 (4)适时发布通知,有序、规范利用社会力量开 展应急救援。 (5)设置救灾物资集结点,统一发放各类救灾 物资。 (6)对余震趋势作出初步研判。 (7)向社会公众通告受灾情况。 4.4.4 震后 12 小时内应急处置措施 (1)对受灾重点对象实施营救。 (2)建立生命救援绿色通道, 保证伤员转运道路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畅通。 (3)做好医疗抢救保障, 快速救治伤员。 (4)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避难场所。 (5)以村(街道、社区)为单位,做好灾区社会治 安和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4.4.5 震后 24 小时内应急处置措施 (1)市指挥部协调到达灾区的救援队伍连续开 展生命救援行动。 分析研判。 (3)公安部门组织力量依法查处散布谣言人员, 迅速平息地震谣言造成的影响。 (4)市指挥部办公室对地震谣传的处置情况及 时上报市委、市政府。 4.4.9 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各有关地方、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 按 照自身职责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开展救灾工作。 (2)排查次生灾难并进行抢险、防控。 4.5 响应调整 (3)加强后勤支援, 保障救灾物资供应。 市指挥部或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灾情变化,结 (4)对遇难人员遗体进行妥善处置。 合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开展伤员转运工作。 4.6 响应结束 (6)向 社 会 公 众 通 告 灾 难 损 失 、救 灾 行 动 等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 情况。 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以及交 4.4.6 震后 24 小时至 72 小时内应急处置措施 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和供气、供水等基本抢修完 (1)连续进行生命搜救。 成,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根据“谁启动、谁终 (2)协调、组织外地救援队伍开展救援。 止” 的原则, 由相应的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3)对灾情进行较为详尽的评估, 初步确定灾区 近期恢复所需救济资源。 (4)对受灾群众进行转移安置和心理疏导, 确保 受灾群众基本需求。 (5)各级医疗机构做好伤员的接收、救治和转移 工作, 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的防控。 (6)进一步排查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隐患并进 行处置。 4.4.7 震后 72 小时后应急处置措施 (1)对重点区域进行有针对性搜救。 5 后期处置 5.1 调查评估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及防震减灾部门依据有关规 定,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评估组开展地震灾害调 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评估报告 内容包括地震发生经过、灾害类型和规模、灾害成 因、应急响应、人员伤亡、灾情损失、经验教训、改进 措施等。 5.2 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指挥部要对本次地 (2)大面积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震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 (3)组织清理地震破坏现场, 由应急救灾向持续 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规定上报。参加抢险救援 救灾过渡。 (4)预备恢复重建。 4.4.8 地震谣传应急处置措施 (1)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指导当地政府 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 (2)市防震减灾中心迅速对地震谣传情况进行 的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以书面 形式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6 恢复重建 6.1 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 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地震 — 43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灾害发生后,省有关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及防震减灾部门综合利用自 后恢复重建规划;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人 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 建立健全应急指 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或指导县级人民政府 挥信息系统, 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 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 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 6.2 恢复重建实施 急指挥科学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 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 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市指挥部在抗震救灾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 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 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7.3 物资和资金保障 7 保障措施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 7.1 队伍保障 法规,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 进一步强化建设以市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市 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 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 矿山救护队为依托,驻晋城部队、武警为突击力量, 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市有关部门建立健 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救援队伍和交通、通信、 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 电力、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抢修保通队伍为辅助力 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和地震救 量的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加强救援队伍建设, 援、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人员防护、应急通信、通信 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 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 提高共 指挥、战勤保障、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及药品等 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 的生产供应。 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 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应发挥共青 团和红十字会作用, 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救援 过程中的救援费用予以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支 付启动市级响应时经市指挥部调用发生的抢险救 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等费用。 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 7.4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新建必要 各县(市、区)要推动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 的应急避难场所,或者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 的建设, 协调配备必要的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设备器 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符 材, 指导开展相应训练。市县两级应急管理、财政部 合相关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 门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督促乡镇(街道)在每个村、 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 社区、学校、企业等设立第一响应人(灾害信息员), 设施。 并强化管理和落实保障, 为灾情统计报送、评估核查 等提供支撑。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 员密集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及防震减灾部门加强地震应 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 急专家队伍建设, 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 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 使其处于良好状 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 态, 确保正常使用。 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 7.2 指挥平台保障 — 44 — 7.5 基础设施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通讯单位采取措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施,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 建立有线和无线相 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 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 会等基层组织, 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通信保障系统, 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8 附则 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 8.1 奖励与责任 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超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 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抗 种以上保底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严重虚报、瞒报 晋城市融媒体中心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 监测监管网,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和多 灾情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种传播方式,建立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在广播电视 8.2 预案管理与吴新 传输覆盖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 预案实施后,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端情况下, 立即启动直播卫星、短波广播、中波广播, 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 发布应急广播信息,确保至少一种广播电视传输覆 修订完善本预案。 盖手段有效、畅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本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指导、协调、监 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 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 本预案制定配套的地震应急预案(应急联动方案), 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 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 区电力供应。 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郑州铁路局晋城车站 案, 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 等建立健全公路、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 加强统一 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 指挥调度, 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 建立应急救援 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 “绿色通道” 机制。 生产经营等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 7.6 宣传 宣传、 、 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地震、共 内容的应急预案, 报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8.3 以上 以上、 、 以下的含义 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 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 8.4 预隶制定与解释 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与解释。 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 8.5 预案实施时间 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和教育。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建 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 结合本地区实际, 组 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 知识和技能培训。 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 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 附件: 1. 晋城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图(见网络) 2. 晋城市地震灾害应急联络表(见网络) 3. 地震应急措施(见网络) 4. 晋城市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见网络) — 45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6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新修订的《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 年 9 月 17 日印发的《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晋市政办〔2018〕67 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电离辐射防 为了健全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 术规范》等。 1.1 编制目的 对辐射事故,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科 学、高效地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 最大限度减 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晋城市境内下列设施或活动的放 少和缓解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和 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 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避免或 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者造成环境 减缓辐射事故的消极影响, 编制本预案。 放射性污染辐射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1)核技术利用和退役; (2)放射性物品运输; 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3)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处置; 的工作原则。 (4)各种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1.3 编制依据 国内外航天器在晋城市行政区域内坠落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 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以及可能对本市环境造成辐 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 射影响的市域外核与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参照本 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放 预案执行。 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 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 的专项应急预案,与本市相关的其他专项预案及部 演习工作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门预案相互衔接, 同时衔接《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 — 46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体应急预案》和《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向下衔 城分公司、电信晋城分公司、联通晋城分公司主要负 接各县(市、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责人。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市辐射事故应 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各有关职能部门根 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辐射事故防范和应急 处置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 制定 本地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共同组成晋城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1.6 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 范围等因素, 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 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 等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市政府成立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 简称“市捂挥部” ), 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 2.1.1 市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 委、市政府关于辐射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统筹协调全市辐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 (3)制定辐射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 (4)组织指挥较大以上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指导协调辐射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 工作; (6)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救援 指挥部交办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2.1.2 指挥长职责 (1)接收并传达省、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辐射事故 应急指令; 市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市有关部门 (2)决定辐射事故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组建应急工作组以及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3)指挥和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及准备工作。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2.1.3 副指挥长职责 由省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市、县(市、区)辐射 (1)负责协助指挥长开展日常应急工作; 事故应急组织配合;较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由晋城 (2)在指挥长外出或因其它不可抗因素导致无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 县(市、区)辐射事故应 法开展应急工作时暂代指挥长实施指挥权; 急组织配合; 一般辐射事故应急由县(市、区)辐射事 (3)完成指挥长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故应急指挥部负责。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按照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工作原则, 合理划分职责, 落实应急保障, 统一部署, 统一指挥, 切实做好辖区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应对工作。 2.1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 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 局长。 成员: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 急局、武警晋城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融媒体中 心、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移动晋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 局, 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订、 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辐射环境污染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 (3)开展桌面推演、实兵练习等应对辐射事故专 项训练; (4)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较大辐射事故救援 行动; — 47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5)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 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协调组织较大辐射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 置工作, 报告和发布较大辐射事故信息; (7)指导县(市、区)做好一般辐射事故应对等 工作。 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 附件。 2.4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一 般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在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指挥部根据应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 成立应急工作组, 即: 综合保障组、现场处置组、医疗 救治组、舆情应对组、技术专家组、案件侦破组。 2.6.1 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 境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 主要职责:负责辐射事故处置的物资、装备、经 费、抢险救援等各类物资、统计及调用工作,保障整 个应急响应过程所需应急物资。 2.6.2 现场处置组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域范围内,跨县域的辐射事故应对工作需按照事 成员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 故类型由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市人 武警晋城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事发地各县(市、 民政府负责。 区)人民政府、事发单位。 2.5 现场指挥部 主要职责:根据污染源的类别、危险性及特性, 当发生辐射事故时,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 成立 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 负责抢 辐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 险救援、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 根据情况临时确 由市指挥部指挥长临时指定。 定警戒范围,控制污染源,疏散人员,开展现场勘查 辐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职责: 和污染源调查, 采取一切安全有效的措施, 快速封堵 (1)全面负责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现场应急处置 或转移污染源; 负责向市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 工作; (2)审定辐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提请市委、市政府或省生态环境厅协调市外 技术力量支援处置; (4)实时召开会议评估处置风险, 视情优化现场 应急处置方案;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阶段性处置进展 情况; (6)组织召开会议, 研究提出终止处置意见建议 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6.3 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 市卫健委。 成员单位: 市卫健委、市有关医疗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 队伍,调集医疗、防辐射用品和药品,负责辐射事故 受照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2.6.4 舆情应对组 牵头单位: 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 境局、市融媒体中心、电信、联通、移动晋城分公司。 (7)审定向社会公布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信息; 主要职责:按照市指挥部提供的权威信息和授 (8)辐射事故处置结束后, 向市委、市政府、市指 权,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的新 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总体情况。 闻报道, 积极引导舆论。 2.6 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6.5 技术专家组 — 48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成员: 由市指挥部聘请市内外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 对市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依托 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对辐射事故进行分 析和评估,为市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 出建议,参加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应急 响应行动。 事故。 三级预警(黄色):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辐射 事故。 四级预警(蓝色):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辐射 事故。 3.2.3 预警信息分析研判 当接到辐射预警信息报告时,市指挥部办公室 2.6.6 案件侦破组 应当及时对上报辐射事件信息进行核实,同时按照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当前辐射事件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判,确定辐射预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警级别。 主要职责: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时,负责 侦破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 3.2.4 预警信息发布 一级预警和二级预警信息发布由省辐射事故应 3 预防预警机制 急指挥部负责;三级预警信息由市辐射事故应急指 (1)开展辐射风险源调查, 掌握全市放射性同位 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3.1 预防机制 挥部负责发布; 四级预警信息由事发地各县(市、区) 素和射线装置的类别、数量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 预警信息应及时依法依规通过电视、 广播、 报纸、 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提出 互联网、 手机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 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布; 预警公告信息内容包括辐射事故的级别、起始时 (2)严格贯彻国家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 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要求, 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辐 射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开展辐射事故的假设、 分 析和风险评估工作, 完善各类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2 预警机制 3.2.1 预警级别 间、 可能影响范围、 警示事项、 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3.2.5 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 市、县级应急指挥机构与有关 部门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事发单位立即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 危害的人员, 并进行妥善安置; 根据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灾害、紧急程度和影 (2)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开展必 响范围,将预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 要的辐射环境监测, 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级,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2 预警条件 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监管系统报警,显示核 技术利用异常;或退役、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废 物处置等过程中辐射环境监测系统报警,环境辐射 (3)针对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 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 行为和活动; (4)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 保障应急处 置工作; 异常; 或相邻地区辐射事故可能影响本市的情况。 (5)必要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 协调各 一级预警(红色):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辐 级、各专业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提出现场应急行 射事故。 二级预警(橙色):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辐射 动原则要求。 3.3 预警级别调整 — 49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市辐射 事故应急指挥部可以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根据调整 后预警的级别须上报或通知相应级别的辐射事故应 急指挥部。 3.4 预警解除 当判断不可能发生辐射事故或者危险已经消除 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立即宣布解除预 警, 终止预警期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 4 应急响应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辐射事故应急快速报警电话 12369。 4.1.2 报告方式与内容 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结报告三 类。初报在发现事故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 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终结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 即时上报。 (1)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 主要内容为发生辐 射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受害情况、事故 潜在的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后应尽快报 4.1 信息报告与通报 送《辐射事故应急初始报告表》。 (1)发现发生辐射事故时, 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电 关确切数据,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 话和书面报告,并在 1 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生态环 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并尽快报送《辐射事 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辐射损伤照射 (3)终结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在初报和续报的基 4.1.1 信息报告程序 境部门报告;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应同时向县级 的, 还应同时向事发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续报采用书面报告, 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 故应急后续报告表》。 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 (2)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卫生健康 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 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进行核实, 对辐 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 射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判定,并按以下要求 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进行报告。 初步判定为一般辐射事故的,事发地县级生态 4.1.3 跨区域的信息通报 辐射事故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 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在 2 小时内 发地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 初步判定为较大辐射事故的, 市生态环境局、市 者可能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辐射事故信息时,市生 公安局、市卫健委或事发地县级相关部门应当在 2 态环境局要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生态环境厅 向本级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相关部门报告。 初步判定为重大辐射事故、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的,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或事发地县 级相关部门应当在 1 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省级相关 部门报告。 (3)发生重大辐射事故、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后, 县、市级政府应当按照事故分级报告的规定在 2 小 时内逐级报告至省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紧急 情况下, 市政府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省政府, 并 在 30 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 — 50 — 区域同级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已经发生或 指示及时通报相关区域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并向市 政府提出向相关区域市级政府通报的建议。 4.2 先期处置 辐射事故发生后, 事故单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 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立即采取措施, 组织处置, 防 止事态扩大。 4.3 分级响应 按照辐射事故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应对能 力等因素,市指挥部的应急响应由高到低设定为 I 级、II 级、III 级。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市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级响应, 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防控策略和措施, 因地 制宜实施分级分类督导, 统筹协调区域支援。 4.3.1 I 级响应 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 I 级应急响应。 (1)发生重大以上辐射事故, 需要实施辐射事故 处置行动的; (2)因辐射事故引发的, 已经或可能造成包括我 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 事故信息后,经分析研判,提出启动 II 级响应的建 议, 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宣布立即启动 II 级响应。 响应措施: 市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各专业工作组迅 速展开指挥调度和联动响应, 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市 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市指挥部视情 成立现场工作组,调派专家和专业处置应急队伍等 市在内的多个地区出现辐射事故的; 赶赴事发地,联合属地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调查、监 (3)超出市级处置能力的; 测、处置、保障、救护和人员撤离等工作, 采取各种有 (4)市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 I 级响应的。 效措施, 快速封堵或转移污染源, 控制并消除事故影 启动程序: 响,防止放射性污染蔓延。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 发生重大以上辐射事故的,市指挥部办公室接 员、疏导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或戒严,最大限 到事件信息后,经分析研判,提出启动 I 级响应的建 度减少辐射对环境污染和人员健康的损害。适时召 议, 由指挥长宣布立即启动 I 级响应。 开指挥部会商研判会议,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 响应措施: 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综合评估,研究 发生重大以上辐射事故时,市指挥部立即组织 和明确处置策略、方案, 依法确定需要紧急采取的强 有关力量, 首先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 制措施, 并分级、分类督导执行。及时按要求和权限 人员;针对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 发布信息。 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 为和活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 次生和衍生辐射事故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及时成立 4.3.3III 级响应 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部, 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同时根据需要向上 (1)我市小范围内出现的, 县(市、 区)可以处置的; 级政府指挥机构请求支援。当上级政府指挥机构接 (2)市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 III 级响应的。 管指挥权后, 在上级政府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 全 力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配合工作, 并强化舆情监测, 正确引导舆论。 4.3.2II 级响应 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 II 级应急响应。 (1)发生较大辐射事故, 需要实施辐射事故处置 行动的; (2)超出县(市、区)处置能力的; (3)市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 II 级响应的。 启动程序: 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信息后, 经分析研判, 提出启动 III 级响应的建议,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宣布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 响应措施: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 结合事态趋势、处置能力 等因素, 市指挥部对事态发展情况密切关注, 视情派 出专项工作组,开展督导、协调和技术支持。必要 时,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派专家组予以指导。 4.4 响应调整 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 根据 — 51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辐射事故相关危险因素的变化提出调整响应的建议, 报本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并向上一级指挥部报告。 4.5 应急措施 辐射事故发生后, 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5.1 现场处置 (1)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 急响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 围挡、收容、转移等措施,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做好 放射性污染物质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及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辐射安全; (5)加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力 度, 年筑辐射安全底线。 4.5.3 医学救援 对可能受到辐射损伤的人员,应当立即送至具 备救治辐射损伤人员能力及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检 查和治疗,或者协调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人 员赴事故现场, 采取紧急医学救援措施。 4.5.4 应急监测 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现场处置组按照 时主动向现场处置组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 《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监 料, 供现场处置组制订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测工作,必要时请求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 (2)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 能导致发生辐射事故的作业, 组织控制事故现场; (3)事发地政府和市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和队伍 心提供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4.5.5 信息发布 市人民政府负责较大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发 赶赴事发现场,按照本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 生跨市的辐射事故时, 应向邻市通报应急处置情况, 密切配合, 共同实施应对和紧急处置行动。同时, 组 同时上报省指挥部,及时按要求和权限发布信息。 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提出应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一般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 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和形势动 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辐射事故的危害范 4.6 响应终止 当环境放射性水平已降至国家规定的限值以 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全力控制事故态势, 严 内, 辐射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或可控, 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5.2 安全防护 (1)辐射事故发生时, 事故现场需严格按照相关 程序控制人员出入。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辐射 事故类型和特点穿着相应的防护装备,保证其受辐 射量不超限值; 时,依据“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应急响应 的指挥机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后续行动 (1)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辐射事故,从接到报 (2)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结合事发地的 案或者检查发现之日起半年内,仍未追回放射源或 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公众疏散 仍未查清下落的,由负责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做出 的方式, 指导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并在 阶段报告,并提交给县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 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 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提高辐射事故现场应急人员的辐射安全与 (2)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 由市生态环境 防护意识。对于事故现场环境辐射水平高的场所, 局指导事发地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辐射污染 现场应急人员应轮流操作, 以减少个人吸收剂量; 场地清理、放射性废物处理、后续的辐射环境监测、 (4)科学处理、贮存、处置放射性废物, 确保核与 — 52 — 辐射污染环境恢复等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5.2 善后处置 6.4 技术保障筹建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库,确保在 由市、县(市、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辐射事故 事故发生后、启动预警前相关专家能迅速到位, 为指 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 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辐射事故应急数据库,建立 用物资补偿、受污染环境恢复等。 健全辐射事故应急队伍。 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参与事故应 急响应人员及事故受害人员进行受照剂量评估,对 造成放射性损伤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治。 5.3 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 市和县(市、区)辐射事故应急 指挥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辐射事故单位总结辐 6.5 宣传、培训、演练 6.5.1 宣传 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 本预案的宣传。 6.5.2 培训 有关单位要制订落实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及管理 射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责任、经验教训和防 人员日常培训计划, 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基本内容, 学 范措施等;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编制辐射事故总 习了解有关辐射基础知识和防护技能,以及辐射事 结(终结)报告,对辐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 故应急的有关知识和辐射监测、危险区域划定、人员 的主要行动进行总结,并在 1 个月内报本级人民政 疏散、人员救助和紧急处置等基本技能, 提高业务水 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市和县(市、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 根据本级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对 本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6 应急保障 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5.3 演练 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核技术 利用单位应结合实际, 有计划、有重点地按照应急预 案, 组织不同类型的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加强各部门 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各相关单位应根据 间的协同应对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辐射事故的技 本预案规定的职责,结合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 能,增强实战能力。原则上至少每 5 年组织一次综 实际工作需要, 做好保障工作, 保证辐射事故应急响 应工作的顺利进行。 6.1 资金保障 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 合演练, 每年组织不少于 1 次专项演练。 7 附件 7.1 名词术语解释 辐射事故: 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或者放 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响应期间的资金需要,监管和评 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 估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 异常照射, 或者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放射源: 是指除 6.2 物资装备保障 配置相应的技术装备、安全防护用品和有关物 资, 保证应急设备和物资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定 期保养、检验和清点应急设备和物资。 6.3 通信保障 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 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 材料。 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 性核素污染, 其活度浓度大于国家确定的解控水平, 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通信联络系统,确保指挥 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部和有关部门、各专业应急处置机构、技术专家组间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的联络畅通。 本预案按规定 3 年修订一次,当所依据的法律、 — 53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调整,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等情 况时, 由市生态环境局及时组织修订。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67 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与各预案之 间衔接关系图(见网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 根据本预案,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应 急预案或应急联动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 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等内容。 2. 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见网络) 3. 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通讯录(见网络) 4. 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见网络) 7.3 预案解释 5. 晋城市辐射事故分级标准表(见网络) 7.4 实施时间 7. 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见网络) 6. 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见网络) 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8 年 9 月 17 日 印发的《晋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晋市政办 8. 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见网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7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晋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火灾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中 见>的通知》 (厅字〔2020〕61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文件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火灾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对安全生产、 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森林草原、军事设施等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 从其 〔2019〕34 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 (一)因放火、自杀、自焚等故意行为危害公共安 理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厅字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 — 54 — 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适用本规定: 全, 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案件处理的火灾;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二)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发生爆炸引起的 火灾; 等情况, 统计直接经济损失; (二)查实火灾事故责任; (三)矿井地下部分发生的火灾; (三)查明火灾事故的性质; (四)机动车在通行过程中,因车辆碰撞、刮擦、 (四)总结火灾事故教训, 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 翻覆直接导致燃烧的火灾; (五)军事设施、铁路、港航、森林等特殊管辖场 所发生的火灾。 第三条 处理意见; (五)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第九条 火灾事故调查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 本规定所称火灾事故,是指较大火灾 需要可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专家组等工作小 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社会影响大的一般火灾 组, 小组负责人由调查组组长指定, 小组负责人对调 事故。 查组组长负责。 第四条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 第十条 综合组主要负责事故调查工作的综合 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清事 协调、后勤保障和资料证据的管理等工作, 负责起草 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 事故调查报告。一般由牵头调查的部门负责,主要 训, 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以及处理意见。 职责和任务是: 第五条 火灾事故发生后,火灾发生地的消防 救援机构按照以下事故调查权限,在 3 个工作日内 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 (一)负责筹备事故调查组成立、召开事故调查 组相关会议等各项工作; (二)负责事故调查组相关信息的统一报送和处 (一)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较大火灾事故; 置, 对事故调查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承担后勤保障 (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生产经营类场 等相关工作; 所发生的有人员死亡或者社会影响大的一般火灾事 (三)负责了解、掌握各组调查进展情况, 督促各 故; 消防救援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处理其他一般火 组按照事故调查组总体要求, 制定工作方案, 协调和 灾事故。市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 可以提级调查。 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需要, 对需要补充调查的事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统一由市人民 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条 人民政府接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后, 项进行调查; (四)负责证据材料的统一调取、接收、审查审理 和保存保管; 应当及时组织成立调查组,也可以授权本级消防救 (五)负责事故舆情信息收集汇总; 援机构或者其他有关监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 (六)负责起草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调查组 调查处理。调查组组长及参与调查的部门由人民政 第十一条 府确定。 第七条 审议。 技术组主要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直 火灾事故调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 接原因和技术方面的间接原因, 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员由消防、应急管理、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等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事故死 部门以及下级有关人民政府派员组成,根据需要可 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伤人数及死伤原因; (二)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查,搜集现场相关证 第八条 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据, 指导相关技术鉴定、检验检测、模拟实验, 对事故 (一)查清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 发生机理进行分析、论证、验证和认定,查清火灾的 — 55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起火时间,起火部位,发生、发展、扑灭的经过,死伤 规范开展现场封闭、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物证提取、 人数, 查明起火原因和致灾成因; 检验鉴定、调查实验等各环节工作, 实地调查了解掌 (三)统计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四)提出对事故性质认定的初步意见和事故预 防的技术性针对性措施; (五)形成技术组调查报告并提交事故调查组 审议。 第十二条 第十六条 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 或勘验、检测、试验的,调查组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 定资质的单位或者直接组织专家进行, 相关单位、专 家应当出具书面结论, 并盖章、签名。 管理组主要负责在技术组查明事故 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基础上,开展事故管理方面 原因的调查。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相关管理 部门职责及其工作人员、岗位人员履职情况, 查明事 故涉及的政府安全责任和监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落 实情况, 查明相关单位和人员负有事故责任的事实, 提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二)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 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 (三)形 成 管 理 组 调 查 报 告 提 交 事 故 调 查 组 审议。 第十三条 握火场情况。 第十七条 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在火灾发生之日 起 60 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情况复杂疑难的,经本级 人民政府批准可延长 60 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中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 期限。 第十八条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应包含如下 内容: (一)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三)火 灾 事 故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直 接 经 济 损失; (四)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火灾事故性质; 调查组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回避: (五)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火灾事故责任 者的处理建议; (一)是 火 灾 事 故 当 事 人 或 者 是 当 事 人 近 亲 属的; (六)火灾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建议; (七)其它需要调查的内容。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事故有利害关系的; 调查报告应当附带有关证据材料。调查组成员 (三)与火灾事故当事人关系密切、有矛盾、纠 应当在调查报告上签名。调查组成员对调查报告有 纷、或 有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等 ,可 能 影 响 事 故 公 正 调 不同意见的, 应在签名后, 附专页说明不同意见的理 查的。 由和依据。 第十四条 火灾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 第十九条 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向人民政 个人了解与火灾事故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 府报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火 应当主动配合, 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灾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批复。特殊情况下, 火灾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嫌 犯罪线索,应当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移交司法机关 事故调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火灾事 故调查规定》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 — 56 — 批复同意后,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 第二十条 处理。 第十五条 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 30 日。报告经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人民政府批复 同意后,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部门或机构在 15 个工 作日内进行信息通报,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信息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通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向社会通报。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公众通 (二)火灾事故责任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报事故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灾害 经评估发现存在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成因分析、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事故防范 应在评估报告中提请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按照规定 措施和建议等。 严肃追究责任。评估报告应当附有关证据材料,评 (二)向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采取公文、 估成员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名。涉及对生产安全事 会议等方式,向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通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除前项内容外,还应 规章执行。 通报火灾事故暴露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 及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等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和 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将火灾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 第二十六条 建议。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五条 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当自觉接受监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 督。火灾事故调查组成员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门应当根据批复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依照法律、法 中应当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未经调查组组长批准, 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 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火灾事故的信息。火 处理。 灾事故调查组工作人员在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 第二十二条 火灾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应 当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运用,针对事故暴露 出的问题, 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 研究提出 火灾防范具体措施,及时将具有区域、季节、行业等 方面特点的消防安全问题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 单位, 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消除同类安全隐患。涉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修 订的, 应及时向有关主管单位提出针对性建议。 第二十三条 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一)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 作产生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火灾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 借机打击报复的; (三)不遵守调查工作纪律,擅自泄露工作秘 密的; 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接到火灾事故 (四)违反廉洁纪律, 影响调查处理工作的。 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后, 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对火灾事故暴露的问 (一)一般火灾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 题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整改确有 难度的, 报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同意后, 可延长至 十个月。整改结束后, 将整改情况报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四条 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市人民政 府应当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十个月至一年内,组织有 关部门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情况及 时向社会公开。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 失的火灾;较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 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 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 期两年。 — 57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8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 改革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 改革 3. 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按照全省深化“放管服”改 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清理妨碍统一 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结合 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 我市实际, 制定本方案。 查制度, 建立健全会审、抽查、第三方评估、投诉举报 一、 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等配套制度并推动实施。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重点 (一)继续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深化“放管 行业和领域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规范企业竞争 服” 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 切实打通市场主体发展障碍 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 1. 坚持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并重,稳 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推动市场主体倍增一揽 子政策全面落地落实。 〔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 体倍增工作专班牵头, 市相关部门配合〕 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快推进纳入国家“十四五 十四五” ” 规划以及省级 规划的重点项目建设, 规划的重点项目建设 , 压实责任、 压实责任 、 强化监督 4.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 2. 推动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及我 具相关部署, 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筛选报送, 争取更 市《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的若干措施》,帮 多资金额度,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规划 助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等 许可、施工许可、用地、环评和资金投放等方面开辟 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 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晋城 重要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相关部门 市中心支行、晋城银保监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配合〕 — 58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5.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 机构加大对制造业及设备更新改造等领域的支持力 求, 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先行用地。推动重点行业“一 度, 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 指导其按照 本式”环评报告规范编制,深化环评告知承诺改革, 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积极对接重点项目并为设备更 精简审批程序,推行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涉水审 新改造等领域提供信贷支持。 〔人行晋城市中心支 批,强化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行、晋城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水务局等 (五)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 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 、放 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宽二手车迁入限制以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 (三)依法用好专项债资金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 工具, 工具 ,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展等政策, 展等政策 , 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9. 及时升级税务信息系统功能,实现自动判别 6. 指导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加快基金投放进度和 条件、自动享受优惠, 不断提升享受阶段性减征部分 新增信贷额度投放。协调引导银行机构充分利用政 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等 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和新增信贷额度,重点为 政策的便利度。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 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加快推动专项债 设, 支持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市税务局、市工 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在合理的财政空间范 信局、市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围内, 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市财政局、市 10. 落实我市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开展家电 发展改革委、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晋城银保监分局 惠民专项行动, 推进家电下乡, 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 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费、家电“以旧换新” 。积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 (四)抓紧研究支持制造业企业 抓紧研究支持制造业企业、 、职业院校等设 活圈” 建设, 支持鼓励夜间经营, 提升城市“烟火气”, 备更新改造的政策, 备更新改造的政策 ,着力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 进一步集聚人气、促进消费、激发活力。 〔市商务局牵 信贷成本 头,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7. 充分发挥技改资金撬动作用,引导企业深入 11. 认真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压实出险 实施技术改造, 支持企业进行绿色化、智能化等设备 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和城市政府属地责任, 落实“一楼 更新改造。积极向国家推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 一策一专班” 工作机制, 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政策 目,加快推动项目贷款落地。为尚未获得银行信贷 工具,积极争取商业银行配套融资,千方百计推动 支持的项目提供增信支持与要素保障, 推动项目“黄 “保交楼” 项目及时交付, 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灯” 转“绿灯”, 加快项目签约投放。实施职业教育高 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持续完善调控政策,指导各县 水平实训基地建设计划, “十四五” 期间, 支持全市各 (市、区)落实好国家阶段性支持居民住房消费的财 级各类职业学校建设 15 个左右高水平实训基地。 税、信贷及公积金等相关政策,支持新市民、青年人 〔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人行晋城市中 的首套刚性住房需求,鼓励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 心支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育多子女家庭等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行 8. 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指导性作 为, 促进商品房销售市场企稳回暖。 〔市住建局牵头, 用,指导商业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对辖内银行机构 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 开展监管评级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合理 资源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晋 降低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发挥设备更 城银保监分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 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引导撬动作用,督促辖内银行 政府配合〕 — 59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六)加强对出口大户 加强对出口大户、 、 中小外贸企业服务, 中小外贸企业服务 , 加大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领域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 16. 落实国家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 对跨境电商、 对跨境电商 、 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力度 12. 制定我市推动货物贸易增量提质一揽子政 稳存量提质量政策有关要求,出台承接东部地区外 策措施,完善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帮助解决生 商制造业产业转移实施意见。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 产、融资、用工、物流等问题。助推企业开拓国际市 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 场,加大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上线知名跨境电商 工负责〕 17. 完善外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问题受理、协同 平台的支持力度。支持市内企业在境外布局跨境电 商公共海外仓。 〔市商务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市投 办理、结果反馈等流程, 推动解决外资企业招商引资 资促进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 项目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市 投 资 促 进 中 心 13. 引导银行提升外汇服务水平,支持审慎合规 牵头〕 二、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 的银行在单证审核、特殊退汇、对外付汇信息核验等 方面,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跨境资金结算。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紧跟外贸发展趋势,积极开展支 付结算、融资融信、财务规划、风险管理、出口信用保 效能 (九)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 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 ,坚决 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18. 完善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市审批服务 险等外贸金融综合服务。 〔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晋 城银保监分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理局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9. 对行政许可清单内的事项按照省级规范要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继续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 继续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 ,推进通关业务 全流程网上办理 14. 根据海关总署和太原海关统一部署,开展进 口棉花关税配额联网核查及相应货物无纸化通关试 点工作, 积极收集有关联网核查需求信息, 及时将需 求逐项落实, 结合实际设置业务办理项, 明确许可条 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 管出公平、 管出公平 、 管 出质量 20. 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求信息反馈太原海关。 〔晋城海关牵头〕 15. 推动落实《山西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 一公开”监管工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 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加快推 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 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深入 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部门联合抽查中常态化运 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更多大型物流企 用,确保部门联合抽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不 业申报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推动铁路专 低于 60%。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用线建设,持续推进我市列入国家重点 6 条铁路专 21. 深入开展“铁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 用线建设,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年运 权、假冒专利、违规使用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市市 量 150 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 场监管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 执法 库等, 原则上应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 〔市交通局、 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推动一批制造业 — 60 — (十一 十一) )坚持过罚相当 坚持过罚相当、 、 宽严相济, 宽严相济 , 切实规范行政 22. 严格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 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 、招工用工等常办事项由多环节办理变 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合理细化、量化裁量方式、条 为集中办理 件、范围、种类、幅度和期限等,制定、备案并公布行 27. 推动实现企业开办、涉企不动产登记、员工 政执法裁量基准, 确保过罚相当。 〔各县(市、区)人民 录用、企业简易注销等“一件事一次办”。 〔市行政审 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按职 23. 严格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防止以罚增 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 责分工负责〕 28. 建设完善晋城政务大数据标准体系。全面 得设定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行政处罚的, 相关规定一 优化升级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数据资 律无效, 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各县(市、区)人民 源目录系统、数据资产目录系统、数据供需对接系 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统、数据统一接入管理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平台等。 (十二 十二) )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 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 ,全面 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24. 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抓 紧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建立健全违背 持续梳理“一网通办” “全程网办” 亟需的数据共享需 求,滚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清单。 〔市大数据应用局 牵头,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9. 加强与国家、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进一步畅 接,依托晋城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 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健全处理回应 应用系统, 梳理公布电子证照目录清单、完善各类电 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 市相关部门和 子证照照面信息, 持续推行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政执法、商业活动等场景电子亮照、用证,逐步实现 25. 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互认互信、互通互 加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清 用。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 按职责分工负责〕 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公布行政监督部门 电话、邮箱,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严厉打 击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 (十四 十四) )再推出一批便民服务措施 再推出一批便民服务措施, ,解决好与人 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 “关键小事 关键小事” ” 30. 指导各地合理设定城市货车禁限行范围,延 违规行为。督促招标人畅通异议渠道,在招标公告 长货车在城市道路上的通行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 和公示信息中公布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制。推动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因特殊原因暂时不 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和处理异议。 〔市发展改革委牵 能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量放 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宽通行区域和时段。扩大新能源配送货车通行范 部门配合〕 围,延长通行时间。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 26. 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配套 行。 〔市公安局牵头,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 省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有关要求,做好我市企业名称 31. 逐步开通教育考试网上成绩查询服务,推动 政策文件, 推动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按照 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争议处理工作。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 完善网上交费、网上人像比对、网上确认等服务。 〔市 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教育局牵头〕 (十三 十三) )加强政务数据共享 加强政务数据共享, , 推进企业开办注销、 推进企业开办注销 、 (十五 十五) )深入推动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深入推动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 — 61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以点带面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37. 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财经、 32. 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推动 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 各项改革事项落地见效。推动各县(市、区)因地制 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 宜创新探索、特色改革, 构建政务服务矩阵。 〔市审批 惩戒机制, 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 服务管理局牵头,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 要求执行国家及各地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 府配合〕 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 (十六 十六) )落实好失业保险保障及社会救助政策 落实好失业保险保障及社会救助政策, , 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33. 认真落实《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 认办法》,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兜住、兜准、 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市民政局牵头〕 34. 全市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全部开通线 上申领并及时审核发放。2023 年起将失业保险金 主体的负担。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 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晋城银保监分局 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十八 十八) )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 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 ,营造公平就 业环境 38. 督促各高校深入推进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 标准提高至我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的 90%。 〔市人 就业专项行动, 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线上招聘活动, 主 35. 密切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其中的食品 生推送更多就业资源。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对家 社局负责〕 动对接“国家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为毕业 价格指数涨幅情况,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关于扩大 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并对每名 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的规定, 及时启动价格补贴 参训学生精准推送 3 个以上有效岗位,确保家庭经 联动机制, 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济困难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全省平均去向落实 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 率。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落实精 局、市退役军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 准帮扶各项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 民政府配合〕 定。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充分保障高校毕业生 三、 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 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稳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 (十七 十七) )加快释放政策效能 加快释放政策效能, ,推动各项助企纾困 动工作落实。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第一时间惠及市场主体 36. 认真贯彻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2022 市教育局配合〕 39. 紧密跟踪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开展情 年底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 况, 做好政策研究、基础调研以及推进市级集中信息 可在 2023 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 系统建设工作,督促企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 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进一步简化 形态从业人员完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按 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流程,申请缓缴的困难企业报 期缴费,鼓励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从业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即可,不再报同级人力资 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进一步压缩退税时间,落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 实即申即退服务举措,将制造业纳税人增量留抵退 工负责〕 税办理时间压缩至 2 个工作日内。 〔市人社局、市税 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2 — (十九 十九) )保障好粮食 保障好粮食、 、 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 保持市 场价格稳定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40. 坚持稳粮保粮,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 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 地“非农化”, 防止“非粮化”, 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 革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 建设工程。打好种业翻身仗,建设优质种业基地。 工负责〕 积极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持续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 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发展“6+3”特优农业产业。围 绕乡村振兴,组织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农村实 (二十 二十) )严格落实煤炭稳价保供责任 严格落实煤炭稳价保供责任, ,保障电力 稳定供应 44. 健全完善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工作机制,优 用技术推广。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 化运行监测调度平台,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和跨区域 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和各 电力调度。根据国家下达的 2023 年电煤中长期合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同监管台账,督促煤炭企业落实国家煤炭保供稳价 41. 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大力推动煤炭智 政策。滚动开展负荷预测和平衡分析,准确把控负 能绿色安全开采和清洁高效深度利用,积极布局先 荷变化趋势。积极提升市内煤电机组发电能力,压 进接续产能,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开展煤电机组 实电煤保供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市场 灵活性改造和节能降耗改造,发展大容量高参数先 监督管理局牵头,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 进煤电机组,实现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 府配合〕 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提升风电、光电规模, 45. 积极推进新建煤矿项目建设,及时将具备条 加快煤成气增储上产,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 件的新建煤矿项目产能置换承诺上报,推动项目加 互补。 〔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 快核准前期手续办理。对全市具备核增产能条件的 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低瓦斯煤矿应核尽核,积极报送高瓦斯产能核增试 42. 按照《晋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组织 各单位对汛情旱情进行会商研判,根据汛情旱情发 展趋势, 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 最大限度减少灾 情损失,保障粮食和用水安全。强化中央水利救灾 资金(抗旱)和省级水利抗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达 点煤矿名单。 〔市能源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一 二十一) )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 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 ,稳定产业链 供应链和市场预期 46. 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一事 到预期绩效目标。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在山西农 一协调等工作制度,全力保障交通“大动脉”和物流 业补贴资金管理平台上填报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及 “微循环” 畅通, 保障能源等重点物资、医疗防疫物资 时精准发放农资补贴。 〔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财政 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市交通局牵 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 头,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加强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协 43. 积极落实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排查纠正 调服务,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对 2023 年 1 月至 3 月 控基地跟踪服务。指导养殖户科学合理出栏、补栏, 增速达到 50%、100% 以上的,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好 养殖场合法运营下被关停的行为,强化生猪产能调 加大规模猪场精细化管理等高效适用技术推广应 用, 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引导生猪产业健康平稳 期间列入省重点产业链“白名单” 企业当月产值同比 省级资金补助政策。 〔市工信局牵头, 市财政局、市中 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配合〕 运行, 提高经济效益。加强政府猪肉储备调节, 做好 — 63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 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9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晋城市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五 个一” 总体要求, 统筹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 的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应用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各部门分工负责,履行政务大数据项 目建设应用管理职责。 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政务 市大数据应用局是我市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应 大数据项目建设管理, 提高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用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政务大数据项目的统筹规 根据《山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 划、年度计划、技术审核、技术验收和指导监督工作, (晋政办发〔2019〕72 号) 《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 负责政务信息数据的汇集、存储、治理及相关技术标 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交换平台,为政务数据共享和交换提供统一的技术 的若干意见》 (晋市政办〔2019〕32 号)有关规定,结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大数据项目,是指由 准的制定, 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支撑服务。 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列入省市重点工程 会购买服务的非涉密政务大数据项目, 包括: 信息化 的、或涉及工程建设的政务大数据项目的审批立项、 应用系统开发、信息网络及软硬件支撑系统、信息资 竣工验收。 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建、扩建或改造升级、运 行维护的项目。 第三条 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应用总体上依托 市财政局负责政务大数据项目的预算安排及下 达、财政评审、政府采购备案、绩效评估和运维经费 的统筹安排。 全市“一云、一网、一中心”部署实施,遵循“统筹规 市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开展审计监督。 划、标准规范、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原 市公安局负责政务大数据项目等级保护备案管 则, 打造“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管运分离、机制创新” — 64 — 理工作。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直部门作为建设单位,是政务大数据项目的 化发展规划、 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 数据共享和治理、 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本部门政务大数 网络和信息化安全等工作, 要加强政务信息化专业技 据项目的规划、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需求提 术力量配备, 并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和规 出、方案编制、预算编报及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签订 定,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申报政务大数据项目。 合同、监督执行、开展验收等;负责提出本部门云资 第十条 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大数据项 源需求和数据共享交换需求,做好项目信息安全保 目建设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本部门政务 障、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政务数据交换共享、便 大数据项目建设管理的内部管控,项目的计划、申 民服务入驻工作。 报、建设、管理须符合相关规定。对本部门筹建的政 第五条 市直部门需要各县(市、 区)共同参与的 务大数据项目, 要严格对照省政务信息化建设“五个 项目, 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级立项、协同建设、整合共 一” 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有关要求, 进行内部 享的原则。市直部门要加强对县级相关项目的建设 合规性、合理性审核。 指导, 统筹制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总体要求和标 第十一条 跨部门共建共享的政务大数据项 准规范。各县(市、区)应根据项目的总体目标、整体 目,由牵头部门会同共建部门共同开展跨部门联合 框架、 建设任务等, 做好与市直部门的衔接配合。 申报, 形成统一申报材料后由牵头部门报送。 第二章 项目规划与计划 第六条 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编制全市政务大 第四章 第十二条 项目立项 需求性论证。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政 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 务大数据项目前须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编制建 批准后组织实施。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编制的 设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各类规划涉及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与全市政务大 第十三条 技术审核。通过需求性论证的政务 数据发展应用规划进行衔接,并报市大数据应用局 大数据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向市大数据应用局申请技 备案。 术审核。市大数据应用局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 第七条 与国家和省市政务资源共享和集约化 策、规范标准和部署要求, 对项目涉及的政务信息资 建设相关政策相违背的,不予立项。无法实现互联 源目录、数据整合共享、应用集约化建设、迁云上云、 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信息系统,不再批准建 指挥中心联动等内容进行技术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设。未按要求进行迁移上云、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对列入省市重点工程的、或涉及工程建设的政 的政务大数据项目,不再拨付运维经费。不得未批 务大数据项目, 按《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 先建政务大数据项目,不得将政务大数据项目变相 法(试行)》执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审批时需 包装或纳入其他项目进行建设。数据中心、机房、云 持市大数据应用局出具的技术审核意见。其他政务 平台建设等原则上不予批准建设。 大数据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 由市、县协同建设的政务大数据项目, 第十四条 财政评审。项目投资规模达 30万元 根据事权划分确定相应的建设内容和运维资金。需 以上的, 在通过技术审核后, 项目建设单位持技术审核 县级承担的建设资金、运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意见, 向市财政局申请财政预算评审, 市财政局根据预 第三章 内部决策和项目申报 算评审中心评审结果批复预算。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 第九条 市直部门要明确承担政务大数据管理 职责的内设机构, 统筹推进本部门、本行业政务信息 批复的三个工作日内, 向市大数据应用局报备。 第十五条 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 — 65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 项目, 可先行建设, 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 第十六条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变更说明, 报市大数据应用局备案。 (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市委、 市政府部署, 确需改变建设内容的;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招标投标、 (二)确需对原项目技术方案进行完善优化的; 政府采购主体,根据财政预算进行招标建设与政府 (三)根据所建政务大数据项目业务发展需要, 采购, 并根据要求加强采购需求管理, 报备政府采购 在已批复项目建设规划的框架下调整相关建设内容 计划, 及时公开采购信息。 及进度的。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招标投 标、 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 依法依规履行采购手续、 确 定采购形式与采购方式, 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采购 资金不得超出采购预算, 原则上严禁出现 “未招先建” 。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好投标单位资质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流程重 新申报。 项目投资规模超出预算的,严格按照市财政局 预算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政务大数据项目实行信息系统工 审核工作, 对不具备承建资质的, 不得违规将项目交 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 其建设,非涉密项目不得违规设定承建方涉密资质 理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 要求, 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不得将项目分包给无资质 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 第七章 单位建设。 第六章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 第二十四条 安全保障 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网络安 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实行部门负责 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和密码应用管理有关要求, 开 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在建 展网络安全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建设 设期应当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加强对 单位须制定完善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网络 项目全过程的统筹协调, 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核定的建 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政务数据保 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实 密管理,与项目承建单位及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施,做好项目关键节点的进度、成本、质量等工作的 和保密承诺书, 明确数据保密和安全责任, 必要时开 对照分析,如发现与项目计划不符,要及时纠偏,配 展人员保密审查。 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一条 市级城市云平台是全市统一的政 通过政务大数据项目形成的固定 务信息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托市级城 资产与无形资产等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全部纳入 市云平台进行政务信息系统部署、数据治理和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严格执行《行政事 原则上不得采用公有云模式部署。对采取第三方公 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 有云部署或者购买第三方云服务的,应当开展安全 例》中国有资产购置、使用、 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十二条 第八章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投资规模 未超出概算批复、建设目标不变,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确需调整且资金调整数额不超过概算总投资 10%,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 — 66 — 风险评估, 并加快向政务云平台迁移。 第二十七条 项目验收 政务大数据项目建成后半年内完 成项目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初步验收 后,提请市大数据应用局进行技术验收。经市行政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审批服务管理局立项的政务大数据项目,市大数据 用报废的, 经专家论证, 按照本部门内控管理流程和 应用局完成技术验收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 “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程序集体决策,在市大数 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进行竣工 据应用局进行停用备案之后依规履行资产处置流程 验收。 手续,并在停用报废 30 日内将处置情况说明报市大 第二十八条 项目软硬件产品的安全自主可 数据应用局。 第十章 控、密码应用、安全审查情况、软件测评情况、资源共 享目录清单及数据落盘情况等,作为项目验收的重 要内容。 第三十三条 项目监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大数据项 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绩效 第二十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竣工验收 报告等材料提交市大数据应用局备案,备案时限为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未备案的 项目, 不得拨付后续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 第三十条 评价、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 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 资料和情况, 不得拒绝、隐匿、瞒报。 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因管理不善、弄虚 作假造成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安全事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完成后开展 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通报批 项目绩效自评。对政务大数据项目成本效益、数据 评,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资源共享情况、应用效果、业务协同、安全保密、创新 依法给予处分;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截 服务、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自评, 结果作 留、挪用政务大数据项目资金, 或者违规安排运行维 为项目运维资金安排、后期建设的参考依据。 护经费的, 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九章 第三十一条 运维管理 第十一章 附则 政务大数据项目运行和维护管理 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运行维 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 管理, 确保信息应用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三十二条 政务大数据项目中的系统确需停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 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 《晋城市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 (晋市 政办〔2019〕44 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10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晋城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67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晋城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市场主体 ——坚持产业主导。以主导产业为核心,构建 集聚发展,带动就业富民,提升专业镇竞争力、影响 特色产业链,突出分工协作,做大品牌效应,以产业 力, 进一步促进全市专业镇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实施 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增收。 方案。 ——坚持融合发展。通过特色产业带动,推进 一、 总体要求 产业、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五位一体” 深 (一)指导思想 度融合发展, 实现互促共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坚持分级培育。市县两级协同推进,建立 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 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分级培育、动态管理,持续培育 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促进专业镇发 特色产业发展。 展的战略部署, 充分挖掘我市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 三、认定标准 础和历史传统优势,围绕制造业、特优农业、特色轻 (一)历史传承厚重。专业镇主导产业拥有历史 工(工艺美术)等领域,加快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 传承的独特产品、工艺技艺和服务,品牌效应突出, 集聚度高、专业化分工协作程度高、产业辐射带动能 社会广泛认同, 具有较强的地域标识和良好声誉。 力强、品牌优势突出、就业富民拉动效应明显的专业 (二)就业富民带动面广。产业集群集聚效应明 镇, 锻造县域(乡镇)经济长板优势, 促进市场主体倍 显,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税收的重要来源、创 增, 推动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 助力推动我市高质量 业的重要载体,能为就业创业和群众增收致富提供 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专业镇发展质量与产业竞争力 显著提高,建设培育 20 个市级专业镇,争取省级专 (三)市场需求较大。专业镇主导产品在国内同 行业中具有比较优势, 有较高市场占有率。 (四)产业集聚度高。特色专业镇原则上限制在 业镇达到 4 个以上。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区域品 一个县(市、区)内,产业配套能力和竞争力较强,应 牌,形成全国有影响的晋城名片。专业镇公共服务 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市级制造业类专业镇年产值 体系更加完善, 基础设施、产业配套、信息化水平、人 达到 10 亿元以上,市级特优农业类、轻工类专业镇 才支撑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土地集约利用和 产出效益进一步提升,节能降耗、减污降碳效果明 年产值达到 1 亿元以上。主导产品具有历史发源 地、地理标志等传统特色,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知名 显; 市场主体集聚平台作用有效发挥, 培育一批龙头 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专业镇, 在充分考虑发展前景 企业,招引孵化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带动就业创 后 ,可 适 当 放 宽 认 定 条 件 ,但 年 产 值 不 少 于 0.5 业、赋能富民强市。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专业镇创建要坚持政府引 导,围绕特色产业,整合集聚要素资源,完善公共服 务体系, 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 68 — 亿元。 (五)龙头企业带动明显。特色专业镇应至少拥 有 1 家实力较强、行业知名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生 产、服务等上下游配套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合作 社)户数在 5 户以上。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中心、 “专精特新” 、 “小巨人” 、单项冠军企业、龙头企 提升专业镇信息化发展水平, 推动工业互联网、物联 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专业镇优先评定。 网、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专业镇发展深度 (六)主导产品特色突出。聚焦一种特色产业或 融合, 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责任单位: 市 若干细分产品,在全国同行业拥有较大影响力。重 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 视质量品牌建设, 拥有省级以上知名区域品牌、企业 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县 品牌、产品品牌,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 (市、区)人民政府〕 准、地方标准的优先评定。 (三)强化项目引领 强化项目引领, ,实施重点项目攻坚行动 实施重点项目攻坚行动。 。 (七)公共服务配套完善。按需建立各类公共服 加强重点项目谋划,聚焦省、市专业镇政策导向,建 务平台, 初步具备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业务培训、信 立完善专业镇重点项目库, 谋划实施一批锻长板、引 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融资担保、产品展销、物流服 领性的重大项目, 着力储备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 务等功能,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点项目,持续推动项目签约、开工、投产“三个一批” (八)营商环境发展良好。专业镇所在地政府高 活动。增强项目要素保障, 对符合省、市产业规划的 度重视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引导、技术创新和 专业镇重点项目在审批立项、专项资金、项目用地、 政策支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精 能耗排放、政务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项目全 准, 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强。 周期服务理念,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积极协调解决 四、 重点任务 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 (一)强化产业集聚 强化产业集聚, ,实施特色产业壮大行动 实施特色产业壮大行动。 。 产、早达效。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 依托专业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专业特长和历史传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 承,大力推进“专业镇+市场主体”培育模式,落实支 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中小企 持市场主体倍增和支持专业镇发展的政策,发挥省 业发展促进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级、市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突出特色产业,壮大产 (四)强化提质升级 强化提质升级, ,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 业集群。鼓励扶持专业镇内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其 引导专业镇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持续提升特色 示范引领作用, 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发展, 实现 产品质量水平, 打造高性能、多功能、绿色化、质量一 专业镇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 实现“一镇 流的拳头产品。加强商标品牌建设, 着力提升企业、 带一方,一方促全盘”的集群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 产品知名度。鼓励专业团体、行业协会和其他集体 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 组织充分利用我市公共品牌资源,通过注册集体商 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乡村振 标、证明商标保护区域特色产业。提高知识产权管 兴公司〕 理和保护意识,支持企业申请专利、实施专利,推进 (二)强化创新驱动 强化创新驱动, ,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 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专业镇技术标准工作,支持 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 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鼓励专业镇 力。鼓励专业镇龙头企业创建国家和省市级企业技 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 争 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联合省内外优 创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单 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创新联合体,打通产品 项冠军企业。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 研发、成果转化、检测认证、技术服务等一系列关键 发展促进中心、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节点,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加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69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五)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精准招商引资行动 实施精准招商引资行动。 。 调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 注重优化专业镇发展软硬环境,提升道路、供电、供 责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 水、数字化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聚焦打造“三无” 调联动, 会商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建立本级工作 “三可”营商环境,推动落实“承诺制+标准地+全代 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推进专业镇培育 办”, 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 工作。 推动专业镇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围绕专业 (二)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机制 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机制。 。市级出台专业镇 镇特色产业新动能培育、传统产业升级、产业链延链 支持政策, 统筹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土地、能 补链强链等重点招商领域,着力谋划推动一批市场 耗等各类资源要素向专业镇汇聚,市级重大项目和 潜力大、科技含量高、质量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配 专项资金优先向重点专业镇倾斜。各县(市、区)根 套项目,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库。强化专业招商队伍 据各专业镇主导产业特点、发展阶段水平、资源禀赋 精准锚定目标企业, 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 建设, 条件等,研究制定“一镇一策”培育政策。制定专业 中介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 镇年度行动计划, 明确年度工作目标, 安排年度重点 等方式, 引进落地一批高端优质项目。 〔责任单位: 市 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进度,分解压实各方责任。专 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信局、市农 业镇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要细化工作方案,明 业农村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各县(市、区) 确发展目标和战略, 形成重大项目清单、招商引资清 人民政府〕 单等。 (六)强 化 平 台 建 设 ,实 施 基 本 要 素 保 障 行 动 。 (三)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 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鼓励专业镇企业、行业组织、高校等共同打造技术研 要深入各县(市、区)和乡镇开展调研, 摸清专业镇产 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标准推广、人才培训、成果 业发展现状,找准产业发展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 转化、企业孵化、物流配送、电商平台等多功能公共 “把脉问诊”、协调配合、跟进帮扶,帮助解决好专业 服务平台, 发展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商贸服务、市场 镇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专业镇编制特色 营销等专业化配套服务。统筹做好用地、用能、环境 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完善专业镇发展路径, 促进专 总量指标配置、融资服务工作, 支持专业镇布局战略 业镇提档升级。 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和建设效益好的重 (四)建立全方位宣传机制 建立全方位宣传机制。 。加大政策解读、宣 点项目。联合高等院校面向专业镇特色产业开设相 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专业镇支 关专业, 开展合作办学, 针对特色产业加强技能型人 持政策, 确保专业镇所在地政府、企业对政策应知尽 才、急需紧缺人才培训, 解决专业镇转型升级过程中 知,应享尽享。加大对专业镇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 人才缺乏问题, 培养专业镇本土人才, 助力企业做大 广力度,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举办专业镇博览会,鼓 做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 励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举办各类促销活动,逐步打 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能 造一批品牌展销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支持专业 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 镇企业办展、参展及参与省内外公开招标活动, 相关 进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和协助, 并给予办展和参展支持。 五、工作机制 (五)建立科学化考核激励机制 建立科学化考核激励机制。 。突出高质量发 (一)建立高效协同推进机 建立高效协同推进机制 制。成立晋城市专业 展导向, 将专业镇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镇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专业镇建设的统筹协 强化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考核。 — 70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建立健全重点督查考核机制。专业镇评定后,要组 出督办通知书, 限期整改问题。 织开展专项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督导。 开展专业镇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县域经济考核 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评价排名靠前、成效突出的予 附件:晋城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 组成人员名单(见网络) 以表扬奖励;对评价排名靠后或建设进度较慢的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11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关于加强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管委会要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 的要 强化水污染物入河管控,确保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 求, 组织开展“拉网式” 踏勘排查, 全面摸清各类排污 稳定达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 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 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办函〔2022〕17 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承担本地 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入 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 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摸清入河 〔2022〕102 号),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排污口底数, 建立台账, 全面开展整治。 一、 工作目标 (二)厘清责任主体 厘清责任主体。 。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 2023 年底前,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政府兜底的原则, 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 建 溯源确定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推进入河排污口分 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入河排 类整治;2024 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 污口, 各县(市、 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要开展溯源分 效、技术比较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 确定责任主体; 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 由 作;2025 年底前,建成政策比较完备、管理比较高 析, 查清入河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 二、 开展排查溯源 各县(市、 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 或由 (一)全面摸清底数 全面摸清底数。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 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入河 — 71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排污口整治、 规范化建设、 维护管理等工作。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工业及其他园区或开发区内各类工业企业要实 三、 实施分类整治 施雨污分流改造。园区或开发区内企业现有入河排 (三)明确排口类别 明确排口类别。 。根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 污口限期清理合并为一个排污口和一个雨洪排口, 各 所属行业及其排放特征, 将入河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 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后, 通过截污纳 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 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园 口、其他排口等五种类型。其中: 工业排污口包括工 区或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 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两 矿企业排污口和雨洪排口、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 个入河排污口(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和一个雨洪排 处理厂排污口和雨洪排口等; 农业排口包括规模化畜 口), 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 应尽可能清理合 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等; 其他排口 并, 清理合并后仍确有必要保留其他工矿企业入河排 包括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农 污口的, 应按照审核权限, 全部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 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 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等。 审核。已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废水, 经评 (四)严格开展整治 严格开展整治。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 管委会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 估认定为不能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出水稳定达标的 纳管企业, 要依法限期退出污水管网。 治一批” 要求, 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工作应 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要结合实际实施分类整 与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业 治。对于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鼓励纳入城镇 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排查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 污水处理系统;对于村庄人口少、污水日产生量小 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 于 500m 3 的村庄,鼓励采用罐车收集转运; 对于村庄 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 应做好统 筹,不得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 人口较为集聚、污水日产生量大于 500m 3 的村庄,建 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因地制 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合理设置过渡 宜选择治理技术,统一设置一个入河排污口。对于 期, 逐步整治。通过对排污口进行取缔、合并、规范, 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 鼓励 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单。 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 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 (五)依法取缔一批 依法取缔一批。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 (七)规范整治一批 规范整治一批。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自然保护地、 管委会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 的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存在借道 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各县(市、区)政府、开 排污等情况的入河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 发区管委会依法采取责令拆除、责令关闭等措施进 污管线的支管、支线, 推动一个入河排污口只对应一 行取缔。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合理制定整治措施,避 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入河排 免“一刀切”, 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污口的, 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各自责任, 并在排污 (六)清理合并一批 清理合并一批。 。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 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 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由住建部门予以清理合 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和排污 并, 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对工矿企业雨 管线,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入河排污口位置和排 洪排口、 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溢流口实行精准管 污管线走向、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 理, 建设出水口闸阀, 实行汛期打开、非汛期封堵, 加 修复改造、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县 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 — 72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码规则》 (HJ1235-2021)规定,结合附表各类型入河 (十一 十一) )实现信息共享 实现信息共享。 。依托山西省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代码,对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命名及编 信息化管理平台, 进一步加强河流信息化、智慧化监 码, 加强入河排污口档案建设, 敦促责任主体在明显 管,完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 位置树标立牌, 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 监督管理等信息共享, 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提升信息 四、 严格监督管理 (八)加强规划引领 加强规划引领。 。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组织保障 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环境 (十二 十二)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 功能区划等规划区划,要充分考虑入河排污口布局 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制定实施方案, 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 细化工作举措, 明确责任分工, 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 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入河排污口 排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 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严格审核把关, 从 算予以足额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级生 源头防止无序设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明确核实 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位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地表水环 排查溯源,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市住建 境质量的影响, 提出对水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 (九)严格设置审核 严格设置审核。 。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 要求,在充分考虑水环境容量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目 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共同推动入河排污口 整治工作。 标等管理要求的基础上,从严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 (十三 十三) )严肃考核问责 严肃考核问责。 。各县(市、 区)政府、 开发 审核工作, 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排污口设置审核、备案 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巡河监督检查作用, 将 信息。对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 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 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 核。对入河排污口和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进度缓 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未达到水质目 慢、 徇私舞弊、 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 标的水功能区, 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 应 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排查整治目 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标、 存在突出问题的, 将提请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十)强化监督管理 强化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单 (十四 十四) )严格环境执法 严格环境执法。 。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执 位定期通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和入河排 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 污口超标排放情况, 并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开展入 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 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 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 依法严厉打击。 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各县(市、区)政府、 (十五 十五) )加强技术指导 加强技术指导。 。生态环境部门要聘请水 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分工 环境管理、水文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环境监测、 职责等, 压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 生态环境部门统 河道治理与管护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建国家、省、 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 市、县四级专家团队,为全市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 水务、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工信、公安等部门按职 设置审核提供技术支撑。 责分工协作。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 (十六 十六) )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源治理,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 想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入河排污口 期排水防涝安全。 责任主体要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 — 73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等部门要 制, 按照相关规定限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 构建 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 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格局。 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完善公众举报机 附件: 各类型入河排污口代码(见网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 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3〕12 号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委、 办、 局: 《晋城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 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进一 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完善与 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 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市发展改革 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 委、市商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市直相 见》 (国办发〔2022〕30 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 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 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 积极主动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前期相关准备工 体 制 度 性 交 易 成 本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晋 政 办 发 作。持续深入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征集 〔2023〕4 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方案。 和集中清理工作, 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市场准入隐 入成本 报制度,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 性壁垒台账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严格落 道, 健全处理回应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严 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对用负面清单管理思 格执行国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大外商投资 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的相关措施,纳入全国统一的市 负面清单宣传力度, 举办外资业务培训, 积极推动给 场准入负面清单, 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及时 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征集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意见,配合国家有 — 74 — (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 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 。加强工业产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品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按照国家规定以“双随机、 等, 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 一公开” 为基本手段, 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统一 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 部署,在部分领域探索开展企业自检自证。积极推 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政 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 结合我市实际, 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 研究制定我市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具体落实 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及时清理清退沉淀 举措, 并推动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的保证金。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批服务管 (三)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 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 。完善市、 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市审批服务 理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 门配合〕 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五)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严格执行全国统 部门配合〕研究推动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 明确告知 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 〔市审批 承诺制事项范围, 确定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 规范告 服务管理局负责〕全面清理各地区非法设置的企业 知承诺制办理方式,编制统一的告知承诺文本。持 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 续推动全市“一业一证”改革,有序推进餐饮、便利 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简化企业跨区域迁 店、药店等 28 个行业分批分步实施。推动落实国家 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推行 7×24 小时省内 局负责〕按照省里要求,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 全程“网办” “秒办”。 〔市税务局牵头负责〕推动落实 统, 补充完善本地监管事项, 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 省有关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及配套政策。 〔市审批服务 可事项及时跟进,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 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 则和标准, 对应关联审批许可事项; 加强审批监管数 分工负责〕按照省有关要求, 用好企业注销“一网通” 据双向推送, 优化“审管联动” 功能, 加强与一体化在 平台, 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水平, 优化简易注销 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审批办件信息及 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有关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政策措施。 〔市审批服务管理 时准确推送至对应监管人员,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 链条监管。 〔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 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无障碍跨区迁移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实现迁移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 营负担 (六)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 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 。主动公示行政 (四)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严格落实国 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 家发展改革委等 13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 录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在全市开展违法违规征 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 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建 若干意见》,持续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督促各 立惩戒机制,严禁违法违规组织非税收入。 〔市财政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招投 局牵头负责〕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支持政策, 标全流程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直相关 健全完善税收收入监控指标, 开展疑点问题核实, 切 部门配合〕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实防范“过头税费”风险。 〔市税务局牵头负责〕落实 数字证书全省跨平台互认,以及场地预约、项目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记、专家抽取等服务在线办理。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政处罚法〉的意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 负责,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取消 施,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违法规定行 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 政处罚的, 相关规定一律无效, 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依 — 75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据。认真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 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坚决查处银行未按照规定 理工作, 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市司法局牵头负 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 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 巩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一步查处 或理财产品等行为。 〔晋城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 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政策等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各县(市、区) 落实政府性融担改革要求,建设普惠性融资担保体 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系,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将各类市场主 (七)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 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 。 加强 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 体的担保费率统一下降至 1% 以下。 〔市金融办、市 财政局牵头负责, 相关部门配合〕 监管, 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对实行政府定 (九)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规范行业协 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会商会收费管理,全面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在 公示收费信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严禁 全市范围继续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 160 千 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 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市能源局 并获取利益分成, 或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向企业 牵头负责, 国网晋城供电公司配合〕研究制定非电网 收费。在组织完成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 直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监管机制,全面公示非电网直 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关注 15 项社会和 供电价格, 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费用行为, 对 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推进收 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 费政策保障、保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市民政 表”。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晋城供电 局牵头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 (十)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 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 。 加强对货场、 专 代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用线等货运领域的收费监管, 落实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收费标准等, 严肃查处商务楼宇、住宅小区限制进场 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 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通信建设联合办公室牵头负 物流标准规范体系, 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 责, 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辆、 内河船舶船型、 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 带动 (八)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 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 。规范银行服务市 上下游物流装载器具标准化。 〔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场调节价管理, 加强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 设定 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落实《山西省推 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红线,将银行收费纳入年度现场 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 检查和日常监管, 持续整治违规收费行为, 督促机构 (2022—2025年) 》, 积极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溯源整改, 完善制度机制, 形成长效机制。 〔晋城银保 逐步推进多式联运 “一单制” 试点项目, 构建高效顺畅 监分局牵头负责, 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 的多式联运体系, 进一步促进降低物流成本。 〔市交通 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 局牵头负责, 市商务局、 晋城海关配合〕 企业予以合理优惠,合理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供 给, 优化信贷结构, 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适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 事成本 当减免账户管理服务等收费。 〔晋城银保监分局、人 (十一 十一) )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围绕构建 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商业 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深化企业开办“一件 — 76 —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事” 改革, 进一步提升注销便利化水平, 将登记注册、 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加快推 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 进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与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 纳入全流程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一窗办、半日 管理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提升水、电、气、热等接入 结、零成本”。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按照“一 服务水平。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市住建局、 件事一次办” 标准, 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各 市能源局、国网晋城供电公司、市政公用集团配合〕 相关事项的集成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在已经完成同 (十三 十三) )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 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 。复制推广先进 开发商、税务、银行、邮政、水、暖、气、电过户对接的 省市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落实《山西省落实 基础上, 进一步探索将住房公积金、有线电视等其他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行动计划》, 部门继续纳入,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大集 引导企业充分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助力企业用好区 成的高质量服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规则。 〔市商务局牵头负 优化企业用工服务, 常态发布企业岗位需求信息, 结 责〕推广应用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单一窗口”的 合“惠民生促就业” 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同 “通关+物流” “外贸+金融”功能,为企业提供通关物 步的招聘对接,服务企业用工需求。 〔市人社局牵头 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等服 负责〕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加快构建统一 务。支持兰花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助 的电子证照库,推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异地办理、 力辖区外贸新业态发展〔市商务局、晋城海关、市交 “跨省通办”。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市直相 通局、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晋城银保监分局按职责 关部门配合〕 分工负责〕 (十二 十二) )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对 (十四 十四) )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稳步推行 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考古、区域水资源、水保、防 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 洪等评估流程进行优化简化。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子收缴, 持续优化“跨省通缴”。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 升级退税套餐, 实现 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高质量开展,更好盘 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畅通资金拨付、 活存量土地资源。落实《晋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 退付通道, 按照税务部门的退税信息, 将退税资金安 合一” 改革实施方案》,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制定适 全高效地退付至退税申请人账户。加强审核监督, 合本行政区域的“多测合一” 改革具体方案。 〔市规划 保障退税资金安全。 〔市税务局、人行晋城市中心支 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 行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工 承诺制规定》,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 作要求,持续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完善电子税 制,持续深化承诺制改革,全力推进 14 项政府靠前 务局留抵退税全程线上办理功能。完善留抵退税 服务取得实效,保留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全面落地。 “链条化” 审核机制, 强化预审结果运用, 确保留抵退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 税直达纳税人。完善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功能,扩大 环境局、市能源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 商业银行覆盖面, 加快推广力度。继续拓展“非接触 步完善金融机构与建设项目的常态化融资对接服务 式”办税缴费范围,实现 95% 税费服务事项“网上 机制, 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清单, 按季度梳理汇 总项目最新融资进展情况,持续做好推介项目的跟 踪服务〔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做好省 办” 。落实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 要求。 〔市税务局牵头负责〕 (十五 十五)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 。按照省有关要求, — 77 —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前置和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监 2 / 20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局、 市交通局、 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管机制改革举措。落实我省网上中介超市相关政 (十八 十八) )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市县监管部门 策,做好全省统建网上中介超市的应用工作。 〔市审 要及时认领由上级相关部门梳理编制的应当由本部 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加强反垄断执法, 坚决整治 门承担监管职责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编制完善检 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 查实施清单, 动态调整监管事项, 明确职责范围内监 取中介机构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 管事项的监管主体、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等。 〔各县 费等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清理规范环境 (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等涉及的 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 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市市场监管局牵 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 头负责,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配合〕 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 (十六 十六) )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以全市企 典型案例通报机制。 〔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各县(市、 业市场主体法人库数据信息为基础, 全面整理企业的 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严格落实《山西省 数据信息。按地域、 行业、 规模、 类型、 经营、 发展等因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素标签化梳理企业信息, 完成企业信用、 纳税、 市场主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 体登记、社保情况等有关数据对接共享, 建立数据开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 细化、量化行政执 放共享机制。畅通惠企数据供应链, 建立企业档案, 法裁量基准,规范裁量方式、条件、范围、种类、幅度 逐步完善企业画像, 打造企业空间, 实现 “一企一档” 。 和期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负 〔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 市人社局、 市商务局、 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市税 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 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 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门 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市市场监管 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 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交 区, 汇集本地区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 〔各 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 县(市、 区)人民政府、 市直相关部门负责〕 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 法权益 (十九 十九) )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全面落实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套出台会审、抽查、第三方评 (十七 十七) )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在市场监管领 估、投诉举报等制度。按照国家要求, 持续开展制止 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实行抽查事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围绕 项清单制管理, 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市市场监 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强化民生领域反垄 管局牵头负责, 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在市场监管、 税收 断监管执法。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聚焦民 管理、进出口等领域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 生领域和群众关切,重点查处虚假宣传、仿冒混淆、 度, 推行差异化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晋城 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规范滞压占用经 海关牵头负责, 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探索在安全生产、 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强化执法办案,营造公 食品安全、 交通运输、 生态环境等领域, 运用智能视频 平竞争市场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人行晋 监控报警系统、移动 App、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 城市中心支行、市国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术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 — 78 — (二十 二十)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贯彻《关于规 2 / 2023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 及时处置非正常专利申请 鼓传花” 等政务失信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各县 和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打击非正常专利 (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拖欠中 申请行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肃问责虚报还款金额 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 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清理整治 行为,有序规范和净化市场秩序。探索建立知识产 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 权专家库,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市市场 机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还款 监管局牵头负责〕 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 策预期 行为。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 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各县 (二十一 二十一) )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 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 。建立政 (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 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 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定期梳理涉及政 健全双月政企对接沟通机制,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及 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建立向各县 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 〔市工商联、市中小企业发展 (市、区)政府推送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执行人案 促进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在制 件机制,推动联合化解工作。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 定涉企政策时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 型案例定期进行通报。对于涉及特许经营、招商引 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相 资、产业调整、征收征用引发的行政协议案件,开启 关企业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快调快审的“绿色通道”,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诚实守 负责〕按照国家要求,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 信履行义务,支持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 〔市中级人 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 〔市司法局牵头负 民法院牵头负责〕 责〕切实发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平台作用, (二十三 二十三) )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坚决纠正各 把握好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科学设置过渡期 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 等缓冲措施,避免“急转弯”和政策“打架”。 〔各县 职行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负 (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没 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 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出台政策不得减损市场 生产等方面政策时, 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 主体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各县(市、区)人 担。 〔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应 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 12345 政务服 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 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 及时协调相 评价制度, 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 出台后密 关部门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 切监测实施情况, 按照国家试点要求, 在重大项目投 题。 〔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 资、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评估。 〔市发展改革 工负责〕 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 (二十二 二十二) )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健全“政府 市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主 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对 动担当作为, 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 着力强化协同 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 配 合 ,精 准 落 实 各 项 举 措 ,进 一 步 激 发 市 场 主 体 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 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 “击 活力。 — 79 — 编辑委员会 顾 问:薛明耀 主 任:杨晓雷 委 员: 主 卫志宏 许钟蔚 徐小忠 尚亚鹏 赵毅鹏 张建明 杨 浩 编:杨晓雷 副 主 编:白彬丽 执行总编:秦朝利 本期责编:常丽丽 和 璟 主办单位: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晋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服务中心 地 址:市区凤台西街 289 号 市政府办公楼 1102 室 邮 编:048000 电 话: (0356)2198496 网 址:http://www.jcgov.gov.cn/ 电子邮箱:jcszfgb@126.com 印 刷:山西新浪印业有限公司 传达政令 宣传政策 指导工作 服务社会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JINCHE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2023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第 2 期(总第 278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