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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4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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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人民政府 史宇荣 关于印发长子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1 张宇锋 崔志邦 景慧军 安潇湘 李 王 宇 张宇锋 景慧军 牛贝贝 刘正平 刘晓强 赵剑峰 杰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长子县节约能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 通知…………………………………………………………………44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实施方案》的通知…………………………………………………47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行道树定期修剪机制和专业修剪队伍的通知……5 1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2 0 2 2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53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长子县2022年节水型载体的通知………………60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子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 通知………………………………………………………………62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子县“证照分离”领导组的通知………………64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65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90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的 通 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101 县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106 县政府召开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106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子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 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长子政发〔2022〕 3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 〔2022〕22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长子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并经县政 府同意,现予公布。 相关部门要加强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重点指导乡镇熟悉掌握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和运行程序 等相关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管理权限切实做好承接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制定相关承接 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承接到位。 附件 1:长子县石哲镇、色头镇、慈林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 55 项 附件 2:长子县鲍店镇、常张乡、碾张乡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 52 项 附件 3:长子县丹朱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 53 项 附件 4:长子县大堡头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 51 项 附件 5:长子县南漳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 52 项 附件 6:长子县南陈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 54 项 附件 7:长子县宋村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 49 项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10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2·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4·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6·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8·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10·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1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12·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1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14·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1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16·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1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18·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1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20·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2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22·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2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24·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2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26·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2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28·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2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30·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3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32·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3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34·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3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36·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3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38·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3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40·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4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42· 县政府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文件 ·4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长子县节约能源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长子政办函〔2022〕 4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职责变动及工作需要, 经研究 3.组织开展全县节能工作考评; 4.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决定调整长子县节约能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节能工作任务。 责分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 领导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分管能源工作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能源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 境局长子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市场 1. 承 担 领 导 小 组 日 常 工 作 ,承 办 领 导 小 组 召 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 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2. 研究制定全县节能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及 时跟踪了解全县能源利用状况, 定期做好节能形 势预测分析, 并就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 建议; 监管局、县教育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住 3. 研究制定全县节能目标责任及评价考核体 建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 系,分解落实节能工作考核指标,并向领导小组提 局、开发区(筹)、县商务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 出实施建议; 中心主要负责人,县能源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 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兼任。 4.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节能工作,及时 研究分析节能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并向领导 小组提出对策建议; 二、工作职责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 领导组 (三) 县能源局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工作的方针 1. 根据全县能源消费状况和经济发展状况, 政策; 2. 指导全县节能工作,研究重大政策建议,制 定节能目标、年度节能计划和实施方案; ·44· 研究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节能目 标,实行目标管理; 2. 负 责 重 点 用 能 单 位 的 节 能 监 督 管 理 ,组 织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实施全县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 县财政局 (四) 县发改局 1. 负责落实节能工作经费及年度项目综合奖 1. 牵头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 ( 不含房地产 ) 节能工作,加强与一产、三产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 沟通与信息交流; 2. 牵头 负 责 全 县 节 能 技 术 创 新 工 作 ,组 织 实 励资金,并进行管理; 2. 实 行 政 府 节 能 采 购 ,优 先 采 购 列 入 政 府 采 购目录中的产品、设备; 3.加强绩效评价和管理; 施节能重大示范项目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 4.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 县市场监管局 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牵头负责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工作; (五) 县自然资源局 2. 负责对制造、修 理 、销 售 、使 用 计 量 器 具 的 1.牵头负责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2. 严格 控 制 高 耗 能 项 目 用 地 ,对 未 完 成 节 能 目标的企业停批新增工业用地; 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 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1. 牵头 负 责 污 染 减 排 工 作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2.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 核查各乡镇 ( 服务中心 ) 及有关单位污染物减排任 务完成情况; 3. 组织 实 施 排 污 许 可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流 域 排 污口设置管理; 4. 实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责 任 制 ,组 织 指 导 各乡镇( 服务中心) 及有关单位落实;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3. 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检定; 4. 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对能源计量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负责用能单位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 县教育局 1. 牵头负责全县职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 育单位的节能工作, 研究制订本系统节能规划和 目标,指导建设节约型学校; 2. 负责开展职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 位节能宣传教育,推进节能教育进课堂,将节能法 规和节能常识纳入教学日程, 组织实施以节能为 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节能社会实践等活动; (七) 县交通运输局 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节能管理工作,研 (十一) 县行政审批局 究制定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 2. 负责推进道路工程、道路运输、城乡客运以 及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等领域节能工作; 3. 推进全县绿色循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 织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工程; 4. 制订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节能相关政 策、制度; 5. 加快淘汰高能耗 、高 排 放 、老 旧 运 输 、工 程 机械车辆等工作; 1. 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投资类)项目 的节能审查; 2.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 县工信局 1. 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编 制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规划或行动方案; 2. 负责管理工业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推 动新技术、 新产品和新装备在工业节能领域的广 泛应用; ·4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3.负责工业节能技改项目管理;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和可再生技术产品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应用。 4. 开展 工 业 节 能 宣 传 活 动 ,积 极 宣 传 工 业 节 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 开发区(筹) 能政策法规、节能技术和先进经验;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根据开发区能源消费状况和经济发展状况,研 (十三) 县住建局 究提出开发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节能目标,实 1. 牵头 负 责 建 筑 领 域 节 能 工 作 ,制 订 全 县 建 行目标管理; 2.负责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 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 组织 实 施 重 大 建 筑 节 能 项 目 ,按 照 节 能 标 开发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 准组织建筑项目论证、设计、施工,推广应用节能 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筑技术、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建筑产品; (十八) 县商务局 3. 承担 全 县 民 用 建 筑 的 节 能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等工作; 1.牵头负责商贸流通等领域节能管理工作,研究 制订商贸领域节能相关措施; 4.推进全县新型建筑工业化; 2.负责用能设备及消费品的市场准入管理;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加强对相关商贸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 (十四) 县水利局 1. 牵头 负 责 全 县 水 资 源 节 约 保 护 工 作 ,贯 彻 执行节约用水政策; 2. 组织 编 制 全 县 节 约 用 水 专 项 规 划 ,并 监 督 实施; 3. 组织 实 施 用 水 总 量 控 制 等 目 标 管 理 ,指 导 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 县统计局 1. 牵头负责全县节能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分 析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2. 负责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 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和 分析; 3.负责开展全县节能的统计监测与核算,对有关 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指导全县节能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统计分 析研究;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查; 4.负责商贸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 县文旅局 1.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节能文化宣传和 推广工作; 2.负责星级宾馆、饭店和旅游行业的节能管理工 作,研究制订文化旅游节能相关政策; 3.负责星级宾欢、旅游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 管理; 4.负责推动星级宾馆、饭店的节能改造; 5.负责节能旅游公益宣传,节能理念传播、节能知 识普及、节能技术推广; 6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 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牵头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 节能工作,拟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 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 2.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 县农业农村局 1.推广应用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淘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30 日 汰落后农机装备,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生物质能等节能 ·46·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子政办发〔2022〕 7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子县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 缴 费 的 通 告 》(长 医 保 函 〔2022〕51 号 )文 件 精 神 , 险集中征缴工作,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 现就做好 2022 年预收 2023 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制定本方 《关于做好 2022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 案。 通知》(长医保发 〔2022〕34 号 )和 市 医 保 局 、市 税 一、参保登记 务局《关于长治市 2022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凡具有我县户籍人口和取得我县居住证的流 ·4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动人员均可参保。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 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发生重复缴费的,缴 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费人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身份证号、 参保地发生变更 2. 特困人员、低 保 人 员 、返 贫 致 贫 人 员 、脱 贫 的, 应在缴费确认完成前及时到县医保中心进行 不稳定人员、 边缘易致贫人员、 重度残疾人(1、2 变更。 级)由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残联移交医保部 新生儿持户口簿进行参保登记免缴当年的医 门人员名单,医保部门对以上人员进行身份标识, 疗 保 险 费 ,跨 年 度 的 新 生 儿 (2023 年 1 月 1 日 前 对需个人交纳的部分推送至税务部门后, 缴费人 出生)需交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 新生儿错过缴 再通过微信、手机 APP 等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费期的, 可于 2023 年 3 月底前办理参保手续,按 规定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一)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3. 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确认是否属于参 保资助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 殊缴费。 4. 参保人(不含参保资助对象)错过集中缴费 2022 年预收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期交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财政补助和 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350 元, 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 个人缴 费 部 分 由 个 人 全 额 补 缴 ,3 个 月 后 享 受 城 人均 610 元。 对特殊人群实行分类资助,资助标准 乡居民医保待遇。 及资金来源如下: (二)意外伤害保险标准 根据(长政发〔2016〕24 号)文件精神,深入推 进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参保群众自愿购 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 标准为每人 每年 30 元,可与城乡居民参保费同步收缴、同步 生效,以增强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减轻城 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三、征收期限 集 中 征 缴 期 原 则 上 为 2022 年 9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25 日, 集中征缴期间每月 1~25 日 可办理缴费。 四、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 式办理缴费: (一)自行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 协作银行手机 APP、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 理缴费, 也可以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 温馨提示: 1.缴费人通过微信、手机 APP 等渠道缴费时, ·48· 台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 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服务】-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城市服务】-【社保综合】-【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 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 交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 行(手机 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 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各种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选 择 缴 费 年 限 时 , 日 常 缴 费 的 选 择 “2023 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二)缴费证明打印 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 《社会保险费缴费证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长子农 明》、社保缴费专用 POS 机小票、套印税收业务专 商银行、长子农业银行)手机 APP 自行完成缴费; 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均可作为城乡居民 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 通过其网点自助 的缴费证明。 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 通过手机 APP 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 务局自行开具, 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税 费的选择 “2023 年”; 特殊缴费的选择 “特殊缴 服务厅申请开具。 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后, 费”。 点击【我要办税】-【社会保险费申报及交纳】,在界 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然 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未注册的可选择【银 面左侧选择【缴费证明】模块下载并打印《社会保 险费缴费证明》。 联实名认证注册】 或 【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 《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可通过微信渠道查询 册】,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社会保险费申 并下载打印。操作步骤:登录微信进入【服务】-【城 报及交纳】进行缴费。 市 服 务 】 -【社 保 综 合 】 -【山 西 省 城 乡 居 民 社 保 交 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需录入身份信息、 纳】-【缴费记录查询打印】, 可以查询并下载打印 银行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等资料;选择【已获取个 《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人注册码用户注册】,需提前到办税服务厅获取注 (三)退费办理 册码。 缴费人通过银行手机 APP 或柜台与银行签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 因重复缴费等符 订两方协议后,可在网上直接缴费。 合退费情形的, 由缴费人向参保缴费地医保经办 (二)集中代收 机构提出退费申请, 医保经办机构核验确认后办 缴费人选择由村委会、 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 理退费。 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 六、工作要求 APP 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 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充 (三)社保缴费专用 POS 机 分考虑参保缴费标准提高、 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 受资助参保政策由个人全额交纳,低保对象、易返 POS 机进行刷卡缴费。 贫致贫人口、 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定额资助等 五、缴费查询、打印及退费办理 影响因素, 按人员类别逐户逐人掌握参保人员基 (一)缴费查询 本情况,分类进行参保缴费告知管理,确保稳定脱 登录微信进入 【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综 贫人口参保率达 100% , 确保特殊人群参保率达 合】-【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交纳】,选择【我的缴费 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 100%,确保医疗保险缴费全覆盖。 二要明确部门职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 ·4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常态化数据共 上报、资助参保对象入户告知和保费征缴等工作, 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征缴工作。 确保辖区居民家喻户晓、应保尽保,防止出现遗漏 县医保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安排 2023 年 和差错。 保险公司负责对意外伤害保险收缴工作 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做好参保人员信息登 的宣传、收缴、理赔。 记和各类特殊人群的人员身份标识等工作。 县负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 责按规定足额安排参保财政补助资金保障。 县税 任何借口和形式挤占、 截留、 挪用和坐支医保资 务局要全面履行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征收职责, 金。 县政府将把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 做好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 综合绩效考核范畴, 对全体城乡居民参保率和特 提供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人员信息,并做好相关人 殊人员的参保率严格考核。 全县参保缴费工作启 员政策讲解和告知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动后,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 全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 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工作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对缴费进 负责提供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 展情况适时通报,凡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未完成 致贫户)、返贫致贫人口的相关人员信息,并做好 目标任务, 以极不负责任遗漏群众参保的将予以 稳定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 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凡违反医保 等重点人员政策讲解和参保缴费工作。 县残联负 参保有关政策规定,截留、挪用、侵占参保资金的, 责全县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工作。 县 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 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医保缴费政策宣传, 确保 所有学生参保缴费。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 缴费参保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摸底造册、信息 ·50·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行道树定期修剪机制和专业修剪队伍 的通知 长子政办发〔2022〕 4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 市人民 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 根据长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 交通局、住建局、林业局、 治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市 园林中心、 公路段要按照各自管辖道路和绿化管 国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长交安 护职责,组建专业树木修剪队伍 (5-10 人 ) ,配备专 办〔2022〕47 号和《关于建立行道树定期修剪机制 业修剪装备和安全防护设施。 和专业修剪队伍的通知》长交安办〔2022〕53 号文 三是定期排查治理。 各联动工作小组要根据 件精神, 切实整治我县省县乡道等干线公路和其 行道绿植生长周期和季节变化, 定期对道路两侧 他道路两侧的行道树、 绿化带遮挡交通标志和行 绿植林木遮挡交通标志、 行车视距等交通安全隐 车视线的交通安全隐患, 按照全市国省道路交通 患进行排查,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对发现的遮挡 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 隐患、 枯枝树木和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隐患要及 知如下: 时修剪处理,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涉路 四是加强考核通报。 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绿植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两侧行道 办公室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涉路绿植管理相关职 树定期修剪工作机制, 成立由分管交通安全的副 能部门工作开展和隐患治理情况纳入年度交通安 乡镇长为总负责人的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 全工作考核,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 县乡道、 农村道路和城市道路两侧绿化管护职责 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 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提请 和分工,确定联动工作小组成员,定期组织开展辖 县交安委进行约谈。 区省县乡道等干线公路和其他道路两侧的行道 五是及时报送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 树、 绿化带遮挡交通标志和行车视线的交通安全 住建、林业、园林、公路等部门要在 10 月 31 日前 ·5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对各自涉路绿化管护区域开展一次绿植林木遮挡 联系人:陈 陶 联系电话 13028071139 交通标志、行车视距等交通安全隐患全覆盖、无死 附件:道路绿化修剪参照标准 角大排查,及时修剪绿植,消除行车安全隐患,确 保顺利通过公安部和省、市政府督办验收。 排查治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理工作完成和机制建立以及组建专业队伍等情况 2022 年 10 月 18 日 要于 10 月 28 日前报送至县交安办 ( 报送地址 : 邮 箱 2719078857@qq.com) 。 (此件公开分布) 附件: 道路绿化修剪参照标准 1. 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种植的乔木受到 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 其端部应为通透 道路行车净空的制约,要求修剪到枝下高至少 3.5 式, 即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 0.9m 至 3.0m 米, 有载货汽车行驶要求的道路两侧乔木枝下高 之间的范围内以不遮挡驾驶员视线为原则进行重 至 少 4.5 米 ( 大 、中 型 客 车 净 空 要 求 为 3.5m ,载 货 点修剪。 汽车为 4.5m) 。 3. 当 树 木 枝 叶 遮 挡 路 灯 照 明 ,在 距 交 通 信 号 2.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眩光, 灯及交通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停车视距范围 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 0.6m 至 1.5m 之间范 内有树木枝叶遮挡时, 及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行 围内应枝叶茂密,因此适度修枝即可 ; 被人行横道 道树树冠不能保证最小垂直距离时,应合理修剪。 ·52·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 2022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子政办发〔2022〕 70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 2022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组织实施。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 2022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探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 索建立可推广、 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 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用机制,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 二、工作目标 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完善秸秆 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建立秸秆综 综合利用方式,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 合利用激励机制,激发秸秆离田收储、加工利用市 ·5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场主体的内生动力,确保 2022 年全县秸秆综合利 点(收储中心)按照临时堆放转运点规模每亩补助 用率达到 90%上。 1000 元。 三、工作重点 (四)继续推行乡镇奖惩制度。 根据积极完成 (一)调整秸秆奖补政策。 按照合理可承受、调 秸秆收储利用任务、监督完成质量、焚烧秸秆起数 动积极性、多方同参与、提高利用率、消除乱焚烧 等设置乡镇奖惩资金,进行奖惩。 于 11 月 15 日前 的原则,对秸秆奖补政策进行调整。 秸秆奖补资金 全部实 施 完 毕 的 乡 镇 给 予 一 次 性 奖 励 ,8 万 亩 以 的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 上奖 25 万、6 万亩以上奖 20 万元、5 万亩以上奖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 15 万元、5 万亩以下奖 10 万元。 11 月 30 日前全 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乡镇,秸秆奖补资金主要用 部完成的乡镇以上奖励减半。 11 月 30 日以后完 于秸秆产业化利用、直接还田、秸秆标准化收储点 成的乡镇不再进行奖励。 对引起森林火灾或造成 (中心)等的支出。 重大损失、重大社会影响的一次扣 1 万元;被环保 (二)开展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 卫 星 监 测 或 上 级 检 查 督 查 通 报 的 一 次 扣 0.5 万 1、以乡镇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秸秆产业化利 元;县级检查督查发现的一次扣 0.3 万元;起火次 用工作。 乡镇政府与秸秆产业利用企业、合作社签 数比去年每多一起加扣 0.5 万元, 每减少一起奖 订收储离田协议且完成协议内容的(秸秆离田、耕 励 0.5 万元;扣完奖罚资金后,扣办公经费。 地包括旋耕或翻 犁 )给 予 7 元/ 亩 的 补 贴 ;对 秸 秆 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 产业化利用覆盖不到的乡镇推行秸秆直接还田后 代农业发展中心实施的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和农业 旋耕或翻犁给予 7 元/ 亩的补贴。 托管项目必须在 11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 项目区 2、 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招商力度,对 投资 5000 万元以上、 年处理量达 8 万吨以上、销 如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区所 在乡镇政府各承担 50%责任。 售额达 5000 万元以上的新建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对于环卫工人随意焚烧垃圾和落叶等现象, 享受全县招商引资政策。 投资 5000 万以下的新建 一经发现一律辞退, 乡镇环卫工作站站长处罚两 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参照《长子县 2022 年强农惠 个月的工资。 农扶持项目》初深加工环节的补贴办法,按其设备 (五)林缘地离田清理(丘陵、山地等机械不能 投资总额的 30%予以补贴, 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 到达的地方)。 离田补助 10 元/ 亩,严格控制补助 超过 50 万元,但不与农机购置补贴重复享受。 面积。 按实际完成面积,无一起冒烟起火的全额奖 (三)支持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 各乡镇在中 补,有焚烧现象的按第四款进行惩罚。 心位置设置 1 个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 (收储中 (六)落实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 加大秸秆 心),堆放时间:2022 年 10 月—2023 年 3 月底,实 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对中央财政农机购 现收储利用与环保、消防、安全生产有机融合。 探 置补贴政策范围内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应补尽 索 “1 个乡镇或多个行政村秸秆成建制收储利用 补。 由 1 个企业包保”模式,明晰企业收储权利、清理 (七)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 坚持政府引 义务、消防要求、禁烧责任,实现关键时期内秸秆 导和市场化推动,保障秸秆电厂秸秆燃料供应,稳 应收尽收,所有区域内秸秆应清必清,规定时间内 定禾能生物质电厂产能,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 临时堆放点应撤全撤。 每个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 提高秸秆掺烧比重。 ·54·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八)推进秸秆饲料高效化利用。 在持续鼓励 台,通过发送短信、微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 全县养殖企业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的同时, 支持 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焚烧 秸秆饲料产业企业的达产达效, 推进秸秆饲料产 秸 秆 的 坏 处 ,营 造 “产 业 利 用 、财 政 补 助 、增 收 富 业健康发展。 培育壮大秸秆饲料化专业收贮公司、 民”浓厚氛围。 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打造工作 合作社,完善“企业 + 农户”经营模式,通过订单等 亮点,创树示范样板。 形式与养殖场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合作关 系,实现秸秆饲料高效化利用。 (二 )收 储 利 用 阶 段 (10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县秸秆产业协会 (九)促进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 坚持以市场 及有关企业, 要集中力量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改 为导向,支持秸秆人造板材生产、秸秆复合材料生 善农村人居环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 产、秸秆可降解包装材料等原料化利用,提高秸秆 工作,精心准备,重点抓好协议签订、收储场地、打 附加值,带动秸秆利用整体水平提升。 捆机械、作业队伍、信息平台和应急措施等工作, (十)强化秸秆利用调度管理。 县秸秆综合利 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秸秆综合利用进度形成日 加大收储广度、 深度和力度, 提升产业化利用水 平,确保“应收尽收、能用全用”。 收集、周通报制度,为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调度 (三)目标考核阶段(2022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在全县形成比、学、赶、超 31 日)。 县秸秆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要将验收工作及时跟进,力争 室将会同有关部门, 对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 年内完成兑现。 验收工作由乡镇完成初验,县秸秆 总结,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完 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验收组进 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行抽验,抽验率不少于 30%。 验收工作结束后,县 五、保障措施 秸秆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乡两级秸秆综合 结果进行奖惩兑现。 利用领导组, 进一步健全秸秆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试行农作物 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完善联络推进机制,形成政 秸秆收购单制度、农作物秸秆加工利用单制度、秸 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综合 秆收储点“综合利用、禁止焚烧、企业包收、保障安 利用工作顺利实施。 全” 的责任制度。 各乡镇要以乡镇为单元做好 2022 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摸清资源底数,掌 握利用情况, 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秸秆收购 汇总表、秸秆加工利用汇总表等有关资料。 (二)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 创新落实措施,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县财政局: 牵头制定我县秸秆奖补资金管理 细则;筹集管理本级秸秆奖补资金,审核资金拨付 四、工作步骤 建议,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参与制定 2022 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从 2022 年 10 月 我县项目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案; 对资金使用 1 日开始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结束,分宣传发动、 情况进行绩效管理监督, 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自 收储利用、目标考核三个阶段。 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一 )宣 传 发 动 阶 段 (2022 年 10 月 1 日 至 10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工作; 月 10 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安排部署, 解读和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方针, 参与制定我 充 分 利 用 广 播 、短 信 、 网 络 、 手 机 APP 等 传 播 平 县秸秆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组织农机农艺融合技 ·5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术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三)规范资金使用。 切实强化秸秆利用相关 监督落实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等补偿机制; 牵头 奖补资金监管, 同一主体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复 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流程, 奖补。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一经查 强化项目执行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实要扣回奖补资金, 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 验收审核、绩效评价;督促各乡镇做好秸秆规范堆 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恶意骗补的企业,将依法予 放和散落及乱堆乱放秸秆清理。 以处理, 三年内不允许申报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 生态环境分局: 积极配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建设,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改造升级,为秸 秆综合利用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 目。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考核评价。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 时把有关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要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鼓励银行 采取第三方审核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对考核结 业金融机构积极为秸秆收储、加工利用、技术研发 果较好的予以表彰;对名次靠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等环节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 本方案自出台之日起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牵 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担保力度。 县自然资源局:支持和保障秸秆收储及“五化 利用”项目用地;对于直接服务于农业用途的秸秆 头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 长子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收储大棚,按作物种植类辅助设施用地管理,尽量 2. 2022 年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一览表 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应不占或 3. 秸秆标准化时堆放转运点建设标准 少占农用地。 县林业局: 负责组织指导乡镇开展林缘地秸 秆清理和验收工作,履行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职责。 ·56· (试行)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5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58·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5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长子县 2022 年节水型载体的通知 长子政办函 〔2022〕 45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提高全县节约用水水平,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 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 〔2017〕184 号)、《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水利发展资金节水补助项目建 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水节水便 〔2022〕1 号)、《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2022 年山西省水利系统节约用 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水节水〔2022〕62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县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 展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 对照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小区等节水型载体创建标准,经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 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综合评定,2022 年度全县 31 个公共机构被评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 个企业被评 为节水型企业、4 个小区被评为节水型居民小区,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命名的公共机构、企业及小区再接再厉,在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其 他单位要以公布的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小区为标杆,继续加强和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成果, 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附件:2022 年度长子县节水型载体名单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28 日 ·60·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2022 年度长子县节水型载体名单 一、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31 个 1、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20、县教育局 2、 县委组织部 21、县民政局 3、 县委宣传部 22、县财政局 4、 县委统战部 23、县人社局 5、 县委政法 24、县统计局 6、 县委办公室 25、县信访局 7、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6、县医保局 8、 县政府办公室 27、县行政审批局 9、 县政协办公室 28、县水利局 10、县委编办 29、县招商中心 11、县直机关工委 30、县媒体中心 12、县委老干部局 31、县文联 13、县委党史研究室 二、节水型企业 1 个 14、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1、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 15、县总工会 三、节水型小区 4 个 16、团县委 1、龙兴花园 17、县妇联 2、潞安城市花苑 18、县科协 3、漳鹿嘉苑 19、县发改局 4、世纪园住宅小区 ·6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子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子政办函 〔2022〕 4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工作进行监测评价; ( 六 ) 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 革,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决定成立长子县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小组。 一、组成人员及职责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行政审批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 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水利局、文旅局、能源局、人 防办、气象局等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 (一)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优化提升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 ( 二 ) 组织开展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研究和专题调研; ( 三 ) 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优化提升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四 ) 研究制定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的改革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解决 各级各部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 中的有关问题; ( 五 ) 对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62· 起草会议纪要, 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 作; ( 七 ) 组织开展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业务培训工作; ( 八 ) 组织全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宣传工作; ( 九)承办县委、县政 府 和 领 导 小 组 交 办 的 其 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局。 办公 室主任由行政审批局局长担任, 副主任由行政审 批局副局长担任。 三、工作机制 ( 一)加强与市相关部 门 联 系 ,及 时 请 示 报 告 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对国家和省部署的工作提出 贯彻落实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 ( 二 ) 对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 根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跟踪督促落实,并将 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或领导小组。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三)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及县 贯彻落实及其他专项工作。 会议议题、日程等由召 直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 集会议的办公室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确定, 由办 实施推进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 公室组织召开。 政策措施。 (三)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副主任 (四)建立工作指导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汇总领 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根据会议内 导小组成员单位、 有关单位在推进优化提升工程 容,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也可根据需要,请领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 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 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五、公文运转制度 (五)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开 ( 一 ) 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由副主任审核,报 展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核评价 办公室主任签发 , 其中日常工作行文,由办公室副 工作,将考核评价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并向县委、 主任签发, 盖长子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县政府报告。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用章。 (六)建立与有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方面的 工作联系机制,强化工作智力支撑。 四、会议制度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文件的收发、运 转、归档等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 行保密规定。 (一)办公室主任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 议不定期召开, 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召 集,根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 会议主要研究落实县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 县政府和领导小组部署的重要事项。 会议议 2022 年 11 月 1 日 题、日程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确定。 (二)专题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 (此件公开发布) 或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会议内容,由相关成员 单位参加。 专题会议主要研究办公室议定事项的 ·6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子县 “ 证照分离”领导组的通知 长子政办函 〔2022〕 4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证照分离”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证照分离”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经县政府研究, 决定成立“证照分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行政审批局、公安局、卫体局、文旅局、市场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商务局、住建 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环卫中心、消防大队、烟草公司等相关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审批局局长担任,负责全县“证照分 离”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64·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长子政办发 〔2022〕 7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 75 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全面实 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可事项清单要包含县本级和乡镇实施的行政许可 事项。 2. 统一清单编制要求。 县(含乡镇)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不得超出《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工作目标 范围,事项名称、主管部门、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 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 机关原则上要与《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全 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 实现全县各级 一致,不一致的要及时调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 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 规范。 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对清单内的 (二)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事项逐项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推动线上线下 3. 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县审改办根 融合、事项清单一致、实施要件统一、办事指南同 据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 督促县有关单位及时更 源,实现市县同一事项在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 新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向社会公布并严 准办理;厘清监管责任,推进审管有效衔接,加强 格遵照执行。 各级、 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 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 二、工作任务 制等条件,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 (一)公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要按照政务 1. 明确清单编制主体。 成立县行政审批制度 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 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 局 (以 下 简 称 “审 改 办 ”)负 责 组 织 县 有 关 单 位 承 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接 、认 领 《山 西 省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清 单 》事 项 ,编 制 4. 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 严格落实行政许 《长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 《清单》, 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 2022 年版《清单》已承 接 、认 领 完 成 ,见 附 件 ),经 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 对清单之外直接面向 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审改办。 公 民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的 以 备 案 、证 明 、目 录 、计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层层向下覆盖, 即县级行政许 划 、规 划 、登 记 、注 册 、指 定 、认 定 、认 证 、审 定 、年 ·6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检、年报、监制等形式实施审批的管理措施,要求 部门实施综合监管。 有关部门就监管主体存在争 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 议的,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 9. 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 要充分评估实际情 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针对企业群众反 况和风险隐患, 科学划分风险等级, 制定全县统 映的擅自增设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或将依法取消的 一、简明易行、科学合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 许可事项变相交由下属事业单位、 行业协会等社 监管重点环节, 实施有针对性、 差异化的监管政 会组织继续实施等变相许可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策。 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 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 (三)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 点监管。 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 5. 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机制。 县审改 “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办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上级清单 三、实施保障 作出动态调整的,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 6. 健全各专项清单衔接机制。 市场准入负面 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加强统 清单、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 + 监管”事 筹协调,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 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 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推动工作 批事项清单、“一枚印章管审批” 改革县级行政审 落地落实。 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等专项清单涉及的行政许可 (二)强化监督问责。 县审改办要加强对行政 事项, 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 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做好衔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 政务服务便民 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健全审改办与其他清单主管 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 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 协同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 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或者 配。 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主动加大监督力度,责成 7. 探索建立清单多元化运用机制。 推进行政 许可事项、 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 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 问责。 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 (三)注重宣传引导。 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 套材料、一体化办理。 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许可事项 种形式及时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培育、发现先进典 清单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型,宣传报道好的经验做法。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采用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模拟办事等形式,充 8. 明确监管主体。 在梳理行政许可事项运行 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意见,引导社会预期, 的同时, 逐项明确监管主体、 监管事项及监管措 凝聚改革共识,创造良好改革氛围,为顺利推进改 施。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 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职责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及“三定”规定未明 附件:长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 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 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 按照“一枚印章管审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综合执法等改革的具体要求,同步逐项明确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审管衔接办法,确定监管主体。 对多部门共同承担 监管职责的事项, 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 ·66·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6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68·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6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70·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7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72·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7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7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7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76·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7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78·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7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80·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8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82·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8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8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8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86·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8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88·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8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长子政办规发 〔2022〕 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长子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1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 第一条 为进一步 规 范 我 县 政 务 信 息 化 项 目 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9〕57 号)、 建设管理, 统筹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 《山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晋 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政务信息化 政办发〔2019〕72 号)、《长治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 建设的快速迭代、整体推进和集约创新,加快推进 设应用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9〕47 号)、《长子 我县数字政府建设,提高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长子政办 ·90·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发 〔2022〕10 号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我 县 信 息 化 工 作 实际,制定本细则。 规范性文件 县公安局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等级保护备案 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由 县采购中心负责承担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县本级投资(含上级转移支付和自筹资金)建设、 以内限额标准以上或接受委托代理的政务信息化 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 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项目的信息发布,制定采购文件,现场组织实施与 以及需县本级资金运行维护的, 用于支撑政务部 保障工作; 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非涉密信息化项目。 包 括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信息基础设施、 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执行情 况、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 信息网络及软硬件支撑系 项目实施单位(一级预算部门,下同)负责组 统等符合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 规定的系 织本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规划、申报、建设和管 统、信息资源大数据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建、 理工作。 扩建或改造升级、运行维护的项目。 50 万(含 )以 下 集 中 采 购 的 办 公 设 备 不 纳 入 本细则管理的范畴。 第三条 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当坚持“按需 申报、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 的原则。 第二章 内部决策与项目申报 第五条 政务信 息 化 项 目 的 规 划 申 报 与 建 设 管理要符合项目实施单位“三重一大”项目集体决 策相关规定。 各部门不得将政务信息化项目违规 打包到其他类项目中,规避项目审批管理。 第六条 项目实 施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第四条 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 责人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承担政务信息化管理职责内 是全县政务信息化管理职责统一归口部门, 按照 设机构,统一归口管理,统筹推进本部门、本行业 全省信息化建设“五个一”(一朵云、一张网、一平 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数据 台、一系统、一城墙)总体要求,负责统筹推进全县 共享和治理、网络和信息化安全等工作。 要加强政 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 务信息化专业技术力量配备, 确保工作人员相对 计,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需求性论证,出具需求 固定。 自筹资金开展实施的项目要做好项目方案 性论证意见, 并依据各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评审 编制、论证等实施工作。 结论与县政府批复,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立项; 第七条 项目实 施 单 位 要 加 强 本 部 门 政 务 信 县财政局负责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预算绩 息化项目建设的内部管控, 对本部门筹建的政务 效管理和财政预算评审, 统筹保障政务信息化项 信息化项目, 严格对照省政务信息化建设 “五个 目建设及运维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监督 一”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有关要求,进行内 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工作, 组织实施绩效评 部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必要时可委托有关方面专 价; 家评审,形成书面意见,供本部门决策参考。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对政务信息化项目 进行网络安全审核,出具网络安全审核意见; 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 技术评审,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第八条 申报材料。 (一)送审公函。 (二)项目实施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相关 印证材料。 ·9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三)项目立项申请表。 规范性文件 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四)项目申请报告。 为优化立项审批流程,精 第十三条 财政评审。 对通过需求性论证的政 简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县直部门信 务信息化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县行政审批服 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 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出具的项目需求性 标准》及需求性论证、网络安全审核与技术评审相 论证意见,同步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评审,由财政 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 局出具财政评审意见。 度,实现申报材料一本制。 第十四条 网络安全审核。 对通过需求性论证 (五)立项依据文件。 包含有关政策文件的要 的政务信息化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县行政审 求和规定、 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内 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出具的项目需 容等,以及本部门内部合规性、合理性审核意见。 求性论证意见,向县网信办申请网络安全审核,主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以及附具的其 要对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等内容进行审核, 原则 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上 7 个工作日内出具网络安全审核意见。 第九条 政务信息化项目经涉密审查后,由主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批准。 项目实施单位综 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合政务信息化项目需求性论证意见、 网络安全审 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 核意见、技术评审意见、财政评审意见,报县人民 第十条 跨部门共建共享的政务信息化项目, 由牵头部门会同共建部门共同开展跨部门联合申 报,形成统一申报材料后由牵头部门报送。 第三章 项目立项 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项目立项。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 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进 行立项,原则上 7 个工作日内出具立项实施意见。 第十一条 需求性论证。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 设立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库,加强 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依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 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计划管理。 县行政审批服务 政策要求和规定,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申报 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将立项的政务信息化 的政务信息化项目采用专家论证或委托第三方机 项目纳入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库。 构协助开展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需求性论证。 需 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点安排部 求性论证主要对申报材料合规性、 项目必要性及 署或者为应对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 与相关系统的对接融合等进行审核, 原则上 7 个 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经县委、县政府依法决策新增 工作日内出具需求性论证意见。 对不符合初审要 的项目,可以先行建设,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求的退回申报部门补充完善。 第十八条 县财 政 局 对 纳 入 政 务 信 息 化 项 目 第十二条 技术评审。 对通过需求性论证的政 库的项目, 结合财政评审结果和财力情况统筹安 务信息化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县行政审批服 排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未纳入政务信息化项 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出具的项目需求性 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 论证意见,同步向县政府信息中心申请技术评审, 第四章 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 主要对功能需求、系统架构、技术路线、公共支撑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作为项目招标投标、 能力应用、安全设计、软硬件产品安全可靠情况以 政府采购主体, 根据财政预算进行招标建设与政 及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等进行评审, 原则上 7 个 府采购,并根据要求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报备政府 ·92·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采购计划,及时公开采购信息。 未经立项审批的项 第六章 项目调整变更 目,不予进行政府采购备案,不得履行招标采购程 序。 第二十六条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提 交 并 经 审 核 批 复的项目申请报告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 核定 第二十条 项目实 施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招 标 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履行采购手 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 指标原则上应严格遵守。 续、确定采购形式与采购方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 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投资规 效率,采购资金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严禁出现“未 模未超出概算批复、建设目标不变,项目主要建设 招先建”,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内容确需调整且资金调整数额不超过概算总投资 第二十一条 项目 实 施 单 位 要 做 好 投 标 单 位 10% ,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项目实施单 资质审核工作,对不具备承建资质的,不得违规将 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 项目交其建设, 非涉密项目不得违规设定承建方 务信息管理局) 审核批准后, 由县财政局调整预 涉密资质要求,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 算: 包给无资质单位建设。 第五章 项目建设 第二十二条 政务 信 息 化 项 目 建 设 实 行 部 门 (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 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确需改变建设内容 的; 负责制,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在建设期应当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 (二) 确需对原项目技术方案进行完善优化 的; 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统筹协调, 强化信息共享和 业务协同。 第二十三条 项目 实 施 单 位 应 严 格 按 照 经 审 (三) 根据所建政务信息化项目业务发展需 要, 在已批复项目建设规划的框架下调整相关建 设内容及进度的。 核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实施项目建设。 实 施过程中如需调整设计方案,应按照本细则“第六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 应当按照项目立项审批 流程重新申报。 章 项目调整变更”进行调整。 第七章 数据共享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施单位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第二十八条 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建设、管理 中,应做好项目关键节点的进度、成本、质量等工 和维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为项目实施 作的对照分析, 如发现与项目计划不符, 及时纠 单位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服 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务。 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应按照《山西省政务数据 第二十五条 通过 政 务 信 息 化 项 目 形 成 的 固 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各项数据 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等均属于国有资产, 应当全部 共享开放工作, 并按照山西省政务数据共享清单 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严格执行 梳理数据目录、开展数据共享。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中国有资产购 第三十条 项目 实 施 单 位 在 履 行 职 责 过 程 中 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 产生管理的信息资源, 有义务提供给其他需要该 全完整。 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无偿使用, 共享信息的政务 部门要按授权的范围合理使用, 确保共享信息的 ·9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安全。 第九章 监理验收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要按照《山西省政务云管 第三十八条 政 务 信 息 化 项 目 实 行 信 息 系 统 理办法》《山西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要 工程监理制。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工 求,推动本部门、本行业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及 程监理有关规定,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 政务数据挂接共享。 对应迁移而未迁移上云、应共 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 享而未进行数据共享的信息系统, 原则上不予提 供运维保障支持。 第三十九条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成后半年内, 项目实施单位应完成项目验收。 第八章 信息安全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要确定网络安全责任人, 制定完善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网络安全 第四十条 项目实施单位在竣工验收前,需向 县网信办提交项目网络安全相关资料, 接受网络 安全实地审查,取得网络安全审查报告。 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一条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应 及 时 将 竣 工 验 第三十三条 各部 门 要 认 真 落 实 网 络 安 全 等 收报告、 网络安全审核报告等材料提交县行政审 级保护、分级保护和密码应用管理有关要求,开展 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备案,备案时 网络安全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相关测评、 限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 对未备 评估结果及时报本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案的项目, 不得拨付后续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 第三十四条 项目 实 施 单 位 要 严 格 政 务 数 据 费。 保密管理,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与项目 第四十二条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应 在 政 务 信 息 化 相关参与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明确数据保密和 项目验收完成后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对政务信息 安全责任,必要时开展人员保密审查。 化项目成本效益、数据资源共享情况、应用效果、 第三十五条 项目 软 硬 件 产 品 的 安 全 可 靠 情 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效益 况、 项目密码应用和安全审查情况是项目验收的 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运 重要内容。 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 维资金安排、后期建设的参考依据。 软硬件产品,符合安全可靠应用替代工作要求。 在 项目申报阶段, 要对产品的安全可靠情况进行说 第十章 运维管理 第四十三条 政 务 信 息 化 项 目 运 行 和 维 护 管 理实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制, 项目实施单位应建 明。 第三十六条 项目 实 施 单 位 应 当 优 先 采 用 通 立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过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的政务云平台部署政务信 第四十四条 项 目 运 维 单 位 应 严 格 按 照 项 目 息系统,原则上不得采用公有云模式部署。 对采取 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 第三方公有云部署或者购买第三方云服务的,应 保信息应用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当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加快向政务云平台迁移。 第十一章 停用报废 第三十七条 项目 实 施 单 位 应 当 落 实 国 家 密 第四十五条 政 务 信 息 化 项 目 因 行 业 部 门 明 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同步规 确等原因确需停用报废的,经本部门“三重一大” 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 事项有关规定程序集体决策,在项目停用 30 日内 评估。 将项目停用情况说明及相关依据报县财政局、县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网 ·94·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信办、县政府信息中心。 规范性文件 处。 第四十六条 已停用报废的政务信息化项目, 清查相关软硬件资产状况, 依规履行资产处置手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 位 在 项 目 立 项 申 报 前, 充分考虑年度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续。 第十二章 项目监管 因素,做好项目的统筹规划和资金对接工作。 第四十七条 项目 实 施 单 位 应 当 接 受 项 目 审 第五十条 涉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 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配合做好绩效评 由县委办公室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相应 价、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 管理细则参照执行。 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因管理不善、弄虚 作假造成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安全 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的, 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通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 1 年。 附件: 1. 项目立项申请表 2. 《XX 项目申请报告》目录 报批评, 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有 关规定,截留、挪用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或者违 规安排运行维护经费的, 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 ·9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96· 规范性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9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98· 规范性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99·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100· 规范性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 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子政办规发 〔2022〕 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子县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已经 2022 年 11 月 18 日县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1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 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切 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 长政办发 〔2020〕26 号 ) 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山西 本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 一、基本原则 老保险补贴的意见》( 晋政办发〔2019〕10 号 ) 《长治 ( 一 ) 按照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 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 ·101·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方针, 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 导村 ( 居 ) 委会认真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 险范围,给予养老保险补贴,不再为被征地农民建 保险补贴方案。 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 1. 征 收 承 包 到 户 的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应 将 征 地 (二)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建立“谁征地、谁负 面积涉及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落实到户,具 责,谁用地、谁承担”的筹资机制和被征地农民基 体补贴对象由承包户提出申请,并报村 ( 居 ) 委会审 本养老保险补贴预存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在 核。 由于并户、分户、嫁入、嫁出等原因造成人员变 征地成本中单列,足额安排,一次性划拨,用于被 动的, 补贴对象以土地征收启动通告日当天的在 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册农村居民为准。 (三)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 2. 征收未承包到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明确具 计有保障同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好新老 体补贴对象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应将征地面积 政策平稳衔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涉及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落实到人。 首先确 二、补贴对象 定保障人数( 计算办法见第四项第 2 条 ) ,根据保障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 主要指 人数测算补贴资金,随后由村 ( 居 ) 委会召开村 ( 居 ) 因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 民代表大会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对象名 部或大部分土地, 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 单并分配补贴资金, 原则上向年龄偏大人员及困 承包权的 16 周岁 ( 含 ) 以上 ( 不含在校生 ) 在册农村 难群体倾斜。 居民。 补贴对象年龄以土地征收启动通告日为基 准日。 村 ( 居 ) 委会在履行必要的告知、听证、公示等 若有特殊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亦可指导村 (居) 委会在制定补贴方案时自行制定保障人数计 算办法。 程序后,将补贴对象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 三、补贴费用筹集与管理 人民政府审核后统一报县人社局。 (一)筹资标准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被 1. 征 收 承 包 到 户 土 地 的 ,由 县 财 政 局 或 用 地 征地农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 ( 居 ) 委 单位足额安排交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会确定。 费用。 对全部失地的,人均筹资标准为本县上一年 (一)失地范围 度城市低保标准的 139 倍( 计算办法见第四项第 4 1. 全部失地指失去全部承包地或剩余承包地 条);对大部分失地的,人均筹资标准为全部失地 人均不足 0.3 亩。 2. 失去大部分土地指失地比例达 50% (含)以 人均筹资标准乘以本次失地比例 ( 计算办法见第 四项第 5 条) 。 2. 征收未承包到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明确具 上。 3. 多批 次 征 地 的 ,养 老 保 险 补 贴 分 批 次 按 总 体补贴对象土地的, 由县财政或用地单位足额交 承包地面积的失地比例计算,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 ( 计算办法 4. 征收未承包到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明确具 见第四项第 2、3 条) 。 筹资标准为保障人数乘以本 体补贴对象的农村集体土地。 县上一年度城市低保标准的 139 倍。 (二)补贴范围 (二)资金管理 在办理项目征地手续时, 乡镇人民政府要指 1. 属单独选址项目的,在征地报批前,由用地 ·102·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单位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 预存入县财政 五、资金划转与记账 局开设的相关财政专户,不得减免或缓交。 征地项 征地项目获批后,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 目获批后, 县自然资源局要在 5 个工作日内函告 机构提请县财政局将该项目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 用本息从相关财政专户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机构与用地单位据实结算, 多余资金及其产生的 险基金专户,并根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名单, 利息原渠道返还;征地未获批的,应将预存的基本 及时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准确记入补贴对象养老 养老保险补贴费用本息全部原渠道退还。 保险个人账户的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 属分批次项目的,在征地报批前,暂由县财 补贴”项目下。 政局交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预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未参加城乡 存入县财政局开设的相关财政专户, 不得减免或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 由县城乡居民 缓交。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征地项目获批后, 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函告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 险个人账户, 并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记入其 个人账户。 机构与县财政局据实结算, 多余资金及其产生的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不得抵扣 利息原渠道退还。 项目供地时,补贴费用纳入征地 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缴费, 不参与计算基本养老保 成本,由用地单位交纳或从土地出让金中清算。 险缴费年限。 3. 征地 项 目 未 获 批 的 ,应 将 预 存 的 基 本 养 老 六、待遇核定与发放管理 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 保险补贴费用本息全部原渠道退还。 4. 基本 养 老 保 险 补 贴 资 金 的 预 存 管 理 ,按 照 遇条件的, 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国家及我省规定 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单独记账、核算,任 的办法衔接、计发,按月支付。 其中,参加城镇职工 何局( 单位) 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的养 四、相关概念计算办法 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将参保补贴本息与原城镇 1. 失 地 比 例 = 失 地 面 积 ÷ 总 承 包 地 的 面 积 ( 尾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合并后计发养 数保留两位小数); 老保险待遇。 2. 征收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保障人数 = 本 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根据 次征收农用地面积 ÷ 本村人均承包地面积 ( 尾数四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金额计算加发个人账户养老 舍五入) ; 金, 其计发月数按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计入个人账 3. 征收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养老保险补贴金 户时的实际年龄确定,从计发次月起支付,原个人 额 = 保 障 人 数 × 本 县 上 一 年 度 城 市 低 保 标 准 ×139 账户养老金与新计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叠加发 倍。 然后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参加 放。 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对象名单,分配补贴金额; 4. 全部失地养老保险补贴金额 = 本县上一年 度城市低保标准×139 倍; 5. 部分失地养老保险补贴金额 = 本县上一年 度城市低保标准×139 倍×失地比例。 七、新老政策衔接 (一)《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 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 〔2019〕10 号)文件实施前(2019 年 1 月 31 日前), 被征地农民补贴资金筹集、 补贴方式和标准原则 ·103·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上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县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用 老保险补贴的,若已经完成供地,采取供后清算方 地单位交纳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证金按原规 式, 按本办法标准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定落实补贴对象名单和补贴金额。 补贴费用, 若尚未完成供地, 则按本实施意见执 1.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未足额落实 行。 或未按原制度规定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 县自然 八、组织保障 资源局牵头,由县财政局、乡镇、村( 居) 委会按照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被征地农民 政 办 发 〔2007〕116 号 、晋 政 办 发 〔2009〕72 号 文 件 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 精神落实被征地保障对象名单及补贴金额, 经县 的切身利益, 成立长子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 自然资源局核实无误后报县人社局, 人社局在资 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 金和保障对象名单确定的基础上, 为被征地农民 副组长由县人社局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县发改局、 办理参保手续、 个人账户管理及养老保险待遇计 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 发工作。 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等局的分管负责 2. 征收未承包到户或其他原因不能明确具体 补贴对象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或承包到户被征 人。 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 负责人兼任。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地农民主动放弃政策的。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乡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乡镇、各职能局要在政 ( 镇 ) 一策、一村一策”的办法,由村 ( 居 ) 委会召开村 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密切配合的组 民代表大会确定资金分配办法、 核定参保人员名 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 单,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公示,待公示无 抓共管,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异议后报县人社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备案。 城 各乡镇负责组织指导征地所在村委会制定 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接人社局征地补贴资金 《补贴方案》, 审核和确认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 和保障对象名单通知后按有关规定将当时征地时 老保险补贴对象名单及补贴金额, 并形成会议纪 统一年产值五倍预存资金直接按报送名单划入养 要,做好被征地农民报审材料的上报工作,项目征 老保险基金账户并进行个人账户记账, 到达待遇 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没有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领取年龄后按相关政策进行叠加发放。 补贴条件的,会议纪要中要予以确认和说明。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 民 实 行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补 贴 的 意 见 》( 晋 政 办 发 〔2019〕10 号 ) 文件实施后 (2019 年 1 月 31 日及以 后 ) ,所有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的项目用地均应按照 本实施意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的筹集以保障 基本生活为原则,由于征地情况复杂,具体标准、 资金筹集、支付方式等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并 结合征地实际情况执行。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或批次征地面积的审 核。 县财政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 保障经办工作经费。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承包合同等事项的变更。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被征地农民的户籍及身份 确认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三)过渡期间(2019 年 1 月 31 日至本办法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保审核,在 施之日 ) 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资金到位、保障对象名单确定的基础上,为被征地 ·104·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规范性文件 农民办理参保手续、 个人账户管理及养老保险待 出具缴费票据, 以及未提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 遇计发等工作。 贴对象名单和补贴金额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名单及 障局不得签署社保审核意见, 县自然资源局不得 组卷上报,县政府不予实施供地。 金额的复核与最终确认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项 本实施意见由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 目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没有符合享受基本养老 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本实施意 保险补贴条件的,会议纪要中要予以确认和说明。 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国家及省、市政府出台新 (三)坚持“先保后征”。 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 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按国家及省、市政府 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坚持“先保后征” 规定执行。 的原则, 对未足额预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未 ·105· 长子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4) 常务会 县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 11 月 18 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宇荣在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 副县长李晋平、胡红星、牛艳丽、李瑞栋,政府办主任张宇锋出席会议。 县纪委监委、司法局、审计局及有 关单位、乡镇负责人参加。 会议学习了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 研究通过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关于长子县丹朱健康驿站集中隔离收费标准制定、启动实施采暖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工作、城乡 供水一体化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关于长子西部生态空间保护发展研究报告》和《关于拓展长子县城发展 空间研究报告》等 28 项有关会议议题。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统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统 计水平,强化统计监督,以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认真按照会议研究通过的各项 方案和实施办法,把好关键环节,细化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县政府召开第二十六次常务会 12 月 16 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宇荣在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 副 县长李晋平、胡红星、李瑞栋、张树军,政府办主任张宇锋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县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情况,研究通过了长子县行政执法公示等 7 项制度、鲍 店镇政府办公楼填平补齐经费事宜、2022 年第四批资金支付及预算调整方案、2022 年 1-11 月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2023 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事宜、财政支持 2022-2024 年新农 贷项目贴息办法、开展县级河流三年一遇洪水淹没线划定工作等九项有关会议议题。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刻认识当前耕地保护工作的严肃性、紧迫性, 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调配合,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牢牢守好耕地保护红线。 要狠抓整改, 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惩治一起,形成严管重罚态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 地建房新增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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