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住建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xls
千山区部门(单位)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理情况一览表 权利类别:行政许可 序 号 事项名称 项目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核发 2 国有土地商品房预 售许可 3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证 子项 设定依据 办 理 流 程 前置要件及办理时 限 责任事项 行使主体 (责 任主体) 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1.申报 申请 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 人提供申报材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料 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 (1)建筑工程 信息。 施工许可证申 (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 请表 当受理申请。 (2)国有土地 5个工作日 住建局 (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使用证 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 (3)建筑用地 的全部内容; 规划许可证 (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 (4)建筑工程 。 规划许可证及 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应当在受理 规划图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5)中标通知 前置要件18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 书、施工合同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备 1.受理责任:材料齐全出具受理通知书; 1、申请表 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 原件及备案表 案,于3个工作日给予备案。不予批准的,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 符合下列条件: 说明理由。 (6)监理合同 (一)办理流 2、企业营业执照; 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3、资质等级证书;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 备原件及备案 4.送达责任:施工许可证表送达申请人。 程 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证(抵 2.审核责任:对企业提供材料是否符合法 表 三项 定条件进行审核。企业对提供材料实质内 证书; (7)工程质量 1、受理申 押行同意销售书) 容真实性负责 住建局(市场办 ;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 监督手续 请 3.许可责任:符合条件作出准予许可或不 ) 5、建设用地规划许 许可证; (8)施工图设 2、审核 予许可的决定;按时办结;准予许可的, 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 计文件审查报 3、许可 制发资质证书。 6、建设工程规划许 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 告 4.公示责任:公众有权查阅信息公开。 可证 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 (9)建筑工程 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 开工安全备案 7、项目总平面图;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任 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10)建造师 8、发改委项目核准 ; 文件 、项目总监执 9、施工许可证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 业证书 1、辽宁省村(居) 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 (11)资金到 民自建住宅申请表2 10、经造价处备案 盖章的建筑合同 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位证明 份; (一)申请; 11、基础设施配套 明。 (12)工程竣 2、辽宁省村镇房屋 费等六项费用通知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 (二)村、镇 工档案责任书 丈测核实证明书; 单 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 审查并签好意 (13)文明施 3、辽宁省村镇房屋 12、土地出让合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 见符合审批条 工方案审查表 所有权登记表; 件 13、面积测量报告 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14)城市基 4、领取村镇房屋所 (三)受理; 14、商品房预售方 1、公示阶段责任:公示办理流程、所需材 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 础设施配套费 法》第十一条 有权证申请书; 住建局受理(1 案 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等六项费用缴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 5、农村集体经济组 料 15、商品房预售资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个工作日) 费通知单 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织成员证明; (四)审核; 住建局 金监管协议 》二十三、二十四《城市房 (15)防雷反 6、无房证明; 。 3、发证阶段责任: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齐 承办人接收材 16、回迁安置方案 地产预售管理办法》六、七 馈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 7、身份证复印件; 全,予以发证; 料进行审核( 17、可选择一次性 4、告知阶段责任:告知申请人 、八条 2.是否受理(1 8、集体土地建设用 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15个工作日) 交齐或分期方式缴 个工作日) 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地使用证复印件; ;负责人作出 纳交易手续费 3.审查 对申 9、房屋所有权证原 复审意见(3个 18、社会功能认定 报材料进行审 件; 工作日) 表 查(3个工作日 10、村民代表大会 (五)发证:1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 记录; 个工作日 4.审批 根据 11、本人申请; 审核情况,作 办理时限:20个工 出是否核准的 作日 决定(2个工作 日) 辽住建法【2010】17号辽宁 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 施细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 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 在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 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 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