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doc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知识 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中发〔2021〕32 号)、《“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 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21〕20 号)精神,根据《全国知 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管理办法》(国知办发规字〔2012〕 83 号),我局将组织开展 2023 年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 育工作。 一、工作目标 树立知识产权服务标杆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促进知识 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培育 一批基础扎实、创新性强、服务质量优、在全省具有示范引 领作用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二、遴选培育 全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遴选工作按照服务机 构自愿申报,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择优 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条件 1.培育机构应为企业法人,成立 3 年以上,工作人员 10 人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主营业务为知识产权服务,符 合重点培育方向(附件 1)。 2.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发展前景好,业 界口碑良好,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示范效应。 3.近 2 年无惩戒和投诉,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未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挂证、无资质代理、 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4.在“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表现积极,措施有力,在 落实“非正常代理”工作要求方面起到带头引领作用。 (二)申报程序 1.服务品牌培育机构遴选按照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各市 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组织申请, 由申请单位填写《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申请书》 (附件 2)。 2.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对所推荐单 位的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填写推荐意见(附件 2 第八部分), 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3.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并发布培育机 构名单。计划遴选 10—15 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 组织开展为期 2 年的培育工作。 (三)培育内容 宣讲知识产权有关政策;推荐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服务、 培育机构获得有关专项支持;引导培育机构参与知识产权服 务业组织建设和服务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培育机构参加知识 产权服务万里行、牵手经济发展等公益活动;组织培育机构 高层管理人员参加高端实务培训,引导培育单位拓宽服务领 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座谈知识产权服务行业 发展态势,组织知识产权服务业业务培训;培育和发掘市场 需求,发挥培育机构的作用,组织知识产权服务供需对接。 三、工作要求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此 项工作,指导行政区域内服务机构积极申请,认真完成组织 推荐工作;所推荐、申请单位应兼顾重点培育方向涉及的各 领域,各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书,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 负责。 培育期间,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应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培育工作内容,制定培育工作方 案,及时向省知识产权局反馈培育工作情况。 请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将《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培育单位申请书》(纸质材料 2 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局知 识产权服务处(行政审批处)。逾期未报、资料不齐或者纸 件与电子件内容不一致的,均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重点培育方向 2.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申请书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3 年 3 月 29 日 (联系人:王艳飞 电话:024-86916051 地址:沈阳市 和平区十纬路 16 号) 附件 1 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重点培育方向 知识产权 服务业务领 域 知识产权 代理服务 知识产权 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 信息服务 知识产权 商用化服务 知识产权 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 培训服务 重点培育方向 具体说明 除专利代理业务外,开展商标、版权、原产地 综合性知识产 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其他类别知识产权服 权代理服务 务,业务门类多元,服务内容多样。 开展专利、商标、版权、原产地地理标志、商 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服务,有 知 识 产 权 专 业 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公证、司法鉴定服务; 法律服务 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预警和维权服务, 有成功案例;为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清算 等提供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 开展知识产权检索、分析、管理、价值评估、 知识产权高端 智能辅助等高端软件工具的应用;为先进制造 工具和信息平 业、智能产业、各类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应 台应用建设 用、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平台。 对知识产权信息基础数据进行利用加工,形成 知识产权数据 自主品牌的市场产品;定制开发行业或企业个 库产品应用 性化知识产权数据库。 开展专利导航等服务;利用云计算、大数 知识产权信息 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服 服务模式创新 务模式,具有良好的应用效益和发展前景。 知 识 产 权 运 营 开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收储、运用转化等 服务 服务;从事专利池建设维护等服务。 开展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和专利价值分析 知识产权金融 服务;提供知识产权质押、保险、信托和证券 服务 化等服务。 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咨询, 知识产权战略 开展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管理规 咨询和管理咨 范贯标服务,为高价值专利培育、标准涉及专 询服务 利处置等提供咨询和辅导。 主营业务为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专利信息分 知识产权专业 析预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服务,或近年来知识 培训服务 产权培训服务增长较快、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力。 附件 2 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申 请 书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单位网址: 真: 申请日期: 日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制 2023 年 3 月 年 月 填表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作出以下声明: 一、本单位对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单位同意将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向依法审批 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公开,对依法审批或者评审过程中泄漏 的信息,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免予承担责任。 三、本申请材料仅为申请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 位制作,并已自行备份,不再要求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予以退 还。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 注册所在地 注册时间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金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企业控股情况 □ 国有控股 □ 港澳台商控股 □ 集体控股 □ 外商投资 经营范围 (按营业执照) 单位类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中小企业填写) 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工作人员数量 知识产权服务 名、律师 名、注册会计师 专业人员情况 其他资质人员(写明资质名称) 编 □ 私人控股 □ 其他 名(其中专利代理人 名、软件工程师 名, 名) 分支机构 设立情况 (若有分支机构,写明机构名称、成立时间、所在地和人数) 是否为软件企业 或高新技术企业 (若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类似资质,请说 明) 二、申请单位业务情况 从事业务领域及 各领域规模比例 □信息服务( %) □代理服务( ( %) □商用化服务( %) □咨询服务( ( %) □其他( %) %) □法律服务 %) □培训服务 近几年业务 发展状况 近五年工作人员数量:2018 年 2019 年 年 2021 年 2022 年 (附最新工作人员名 单: ) 近五年客户数量:2018 年 2019 年 2021 年 2022 年 近五年合同经费总额:2018 年 2019 年 年 2021 年 2022 年 近 五 年 代 理 专 利 申 请 量 : 2018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近 五 年 代 理 PCT 专 利 申 请 量 : 2018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0 2020 年 2020 2019 年 2019 年 三、申请单位财务状况(2022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年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四、申请单位工作基础 (申请单位概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的基本情况;知识产权服务典型案例和成功案例; 近年来新增服务内容或服务模式创新情况;已签订合同的重大或重点知识产权服务 项目情况,请附有关证明材料(涉及商业秘密部分请自行隐去)。可另加附页。) 五、申请单位社会效益 (申请单位承担政府部门项目情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情况;所获奖励和荣誉。) 六、申请单位发展目标和规划 (一)预期目标 (清晰、准确地定性或定量描述目标,预期实现的经济、社会和品牌效益。可另加 附页。) (二)实施方案 (概述实现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工作计划,实施方式,投入资金等。可 另加附页。) (三)实施进度 (在培育期内,每一阶段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实施内容应清晰、明确、具体。可另 加附页。) 七、地方支持情况 (写明申请单位有关工作内容是否得到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及其支持额度等情况。可 另加附页。) 八、推荐意见 盖 年 章 月 日 说明:该表可在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