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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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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人: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合同条款 .............................................................. 28 第四章:合同格式 .............................................................. 33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35 第六章:采购清单 .............................................................. 57 注:投标单位购取招标文件后,对其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招标文件有缺少份 数、漏页或其他内容方面的问题,投标单位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超 过期限,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登录南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淅川区(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参与招 标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3-16 2、项目名称: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31856.00元 最高限价:113185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 (元) 2023-03-16-1 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 1131856.00 1131856.00 定级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2 资 金 来 源 : 财 政 资 金 ; 5.3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成果需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或原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提供有效 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3.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 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 从成立之日起);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 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 内;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 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 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11 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成交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获取招标文件 3 1.时间: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59,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淅川区 (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参与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3.1 投标人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会员并办理 CA,即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 件。 3.2 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淅川区 (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参与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3.3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3.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淅川区 (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 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 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gzyjy.nanyang.gov.cn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 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 4 投标的,责任自负。 2、办理 CA 数字证书 供应商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 3、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 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 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 30 分钟。 5、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响应文件 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6、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 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 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详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CA 办理和咨询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淅川县北区北一环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8638960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建业壹号城邦 10 号楼 405 联系人:王佳 5 联系方式:17638799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 联系方式:17638799725 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前 附 表 项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名称: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淅川县北区北一环 3 招标人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8638960388 名称:河南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 代理机构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建业壹号城邦 10 号楼 405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638799725 5 服务期限 6 资金落实情况 7 招标内容 8 合格投标人要 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已落实,财政资金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投标预备会议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 踏勘现场 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疑问 若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将问题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 12 及澄清 系统在线提出异议,代理公司应及时在线作出答复。 13 报价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一次性报价。 14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 日历天 1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16 17 投标人备选方 案 电子 U 盘文件 份数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 不再递交 7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 CA 印 18 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 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的地方都应用 法定代表人 CA 章。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 点 付款方式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开标时需携带 的原件 招标控制价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见招标公告要求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淅川县北区富强 路政务服务中心大厦 16 层)。 中标企业与招标人自行商定;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采购单位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从河 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 标会议;资格审查及加分项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投标所需材 料),以诚信库上传信息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1131856.00 元; 超出该控制价的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标处理。 否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委托的业主评委进行资格审查。 27 资格审查 依据投标人资质条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 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 28 投标文件制作 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 号文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器码一 器码相似度 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做废标处理,需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9 中标公示 30 履约保证金 同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 面形式提出。 不收取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 31 知识产权 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 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策划方案时,需征 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32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 33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采购清单”等章节中 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 行理解。 34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 施的监督。 35 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收取 3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 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 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 行。 9 二、采购人与投标人 2.1. 适用范围 2.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2. 定义 2.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 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2.4 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2.5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2.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2.2.7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8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2.9 货物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 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3. 合格投标人 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2.4. 投标人代表 2.4.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 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2.5. 投标费用 2.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6. 踏勘现场 2.6.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6.2 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 2.6.3 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6.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7. 投标预备会 10 2.7.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7.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在线提出异议,代理公司应及时在线作出答复。 2.7.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在线行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 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构成 3.1.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 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采购清单 3.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 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3.2.1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将需澄清及答疑的内容 以电子版形式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上提出。 3.2.3 招标人只对电子版问题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布至网上,投标 人因为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 责任。 11 3.2.4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澄清,将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至相关媒介,潜在投标人应关注 相关媒介发布的各类澄清,若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各类通知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不 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网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下载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 3.3.2 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修改,将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至相关媒介,潜在投标人应关注相 关媒介发布的各类修改,若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各类通知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不因 此承担任何责任。 3.3.3 当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 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4 延长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 3.4.1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网上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的语言 4.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4.2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表 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承诺书 实施方案 优惠及服务承诺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时提供) 其他资料 12 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4.2.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4.2.2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 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2.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4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5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前附表要求制作、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报价 4.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或服务的单价、 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必 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2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费 及保险费、运杂费、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它费用的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货物和附属装置、运保 费、各类税费等所有完成该项目的费用,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4.3.3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 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4.3.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4.3.5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 报价的投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备选投标除外。 4.3.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 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而予以拒绝。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4.5. 投标货币 4.5.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4.6 服务机构要求的响应 4.6.1 对文件中要求的初步评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7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 4.7.1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9 投标有效期 4.9.1 投标有效期为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日起不少于 6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4.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这一要求。拒绝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放弃投标, 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10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0.1 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 CA 印章。。 4.10.2 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 CA 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不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5.2 投标截止期 5.2.1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 5.2.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 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5.3 迟交的投标文件 5.3.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5.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上传 的电子投标文件。 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 标。 六、 开标与评标 6.1 开标 14 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 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 30 分钟。 (5) 解密成功后由主持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 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6) 监督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 开标结束。 6.2 评标 6.2.1 招标人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对有效标进行评审,比较和打分,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 标委员会人数为 5 人。 6.2.2 开标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标准和方法开展评标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依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 3 名 中标候选人。 6.3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 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在交易系统内网络进行。 6.4 投标文件的初审 6.4.1 初审中,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在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位 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价格,修正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6.4.2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的、不一致的或 不规范的地方,这种修正不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5 6.4.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 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 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未提交投标书的; 2)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人无法定代 表人有效委托的; 6.4.4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 证据。 6.5. 评标标准和方法 6.5.1 评标委员会只对按照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初审合格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6.5.2 本次评标采用二阶段评审法。 第一阶段:形式、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条款 号 评审因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评审标准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或原河南省国土资 源厅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提供有效的土地估 1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供应商及负责人要求 价机构备案函;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地估价 师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 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 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16 供应商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 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供应商) 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 信用报告 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 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2 3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电子签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 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项目成果需要通过上级 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验收;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 日历天;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条款号 2.2.4 (1) 评分标准 缺项或不响应均得 0 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余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分。 2.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 2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 评分因素 投标报价 (满分 30 分) 17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给予 3%的扣除。【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书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价格 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重难点问题及关键过程分析全面、合理、 可行性强的为第一档得 10 分;分析基本 全面、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为第二档 项目实施难点及关键过程 得 6 分;分析不怎么全面的为第三档是 3 分析(10 分) 分,有此项,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 无操作性的为第四档得 1 分; 2.2.4 (2) 技术部分 (50 分) 总体服务方案(10 分) 项目进度的保障措施 (10 分) 18 没有或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1.总体服务方案内容详实,考虑周全,方 案科学、合理。具有好的针对性、适用 性、可操作性和可扩展性,为第一档得 10 分; 2.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考虑周 全,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 适用性、可操作性和可扩展性为第二档得 6 分; 3.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 合理性方面一般,针对性、适用性、可操 作性和可扩展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 招标工程的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 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为第三档得 3 分; 4.有方案,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无 操作性的为第四档得 1 分;缺项或不合 理的,本项不得分。 1.项目进度保障措施描述详细、科学、合 理为第一档得 10 分; 2. 项目进度保障措施描述基本详细、科 学、合理为第二档得 6 分; 3. 项目进度保障措施描述一般详细、科 学、合理为第三档得 3 分; 4.有方案,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无 操作性的为第四档得 1 分;缺项或不合 理的,本项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10 分) 后续服务方案(10 分) 提供 2020 年以来以来独立承担过自然资 源质量定级项目的或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 目,每提供 1 份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没 有不得分。(评审时审验合同扫描件) 业绩(6 分) 项目人员配备(6 分) 2.2.4 (3) 1.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描述详细、科学、合 理为第一档得 10 分; 2.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描述基本详细、科 学、合理为第二档得 6 分; 3.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描述一般详细、科 学、合理为第三档得 3 分; 4.有方案,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无 操作性的为第四档得 1 分;缺项或不合 理的,本项不得分。 供应商后续服务方案详尽完善、切实可 行,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10 分; 2.供应商后续服务方案一般,具有一定的 可行性,得 6 分; 3.供应商后续服务方案较差,无操作性 的,得 1 分; 4.没有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综合部分 (20 分) 企业实力(4 分) 投标文件符合性响应程度 (4 分) 供应商拟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有土地估 价师证书,并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 有一名得 2 分,最多得 6 分;(以估价师 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 得分 1.供应商提供省级土地估价师协会出具的 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证明的,得 2 分;(提 供无不良执业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 分。 2.供应商信用等级为 AAA 信用等级(有效 期内)的得 2 分;(提供信用证书为准; 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制 作规范最多得 4 分;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 件要求有偏离,但不影响到实质性响应,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1 分, 直至该项分值 扣完为止。 投标人综合得分等于以上五项的汇总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得分进行汇总,计算过程中评委个人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 数,最终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各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 最终得分 19 以上内容缺项为零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财务、技术、管理能力及信 誉进行全面核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上述业绩证明、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均须在有效期内,要求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应与要求上传至诚信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一致,否则不得分。 以上所需证件审查由评标专家依据投标企业在诚信库填报的信息资料原件扫描件为准。 (所有资质、证书、业绩、荣誉等原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 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 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 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原件扫描件上传诚信库请依照招标文件所 指位置进行上传以便评审。没有指出上传位置的原件扫描件请上传至“所需投标材料”中并 新建子目名称。没有上传至指定位置,只要在诚信库中能找到,均视为已上传。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和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每个投标人 的最终得分为: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按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果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中投标单位产品单项报价明显低于 各投标单位此项产品平均报价的,则将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其 证明产品是否为全新的正品一级并且没有低于成本报价,如果不能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的,将按此项产品所有技术参数负偏差于招标要求进行逐条扣分。 3、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若前位中标候选人不再响应招标文件或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 经 监督部门认可后,可以按顺序向下确定中标人。 4、根据评标排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5、业绩相关原件需上传至诚信库,否则不加分。 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不符合第二章“第一阶段:形式、资格及符合性评审”规定的情形; 20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 的除外; (6)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7)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8)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单位的授权代表进行,授权代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出具采购人单位的 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7.1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2 资格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 不得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7.3 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将资格审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7.4 评标过程的保密 1、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评标过程、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 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漏。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参 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 授予合同 7.1 定标方式 7.1.1 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依据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以此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7.1.2 招标人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媒体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公示期为 1 日 历天。 7.2 中标通知 21 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合同在线签订。中标人无 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 偿。 7.3.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 据。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项目, 经行 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 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 偿; (3)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4) 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9.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3)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4)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 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 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 XML 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 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 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 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 (7) 不同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一人; (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技术 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9)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10)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11)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12)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无效: (1)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3 (2) 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 (7) 投标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 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查看不同投标企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是否相同,若有雷同应及时提交至在场行政监 督部门交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串通投标作废标处 理。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 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 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在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 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招标代理费 24 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参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规定的货物标准支付。 10.3 原件 本项目评审不接收原件,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填报上传的 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 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 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10.5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评标结束后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评标结果。 11、招标控制价 11.1 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 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25 月 日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 2 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 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26 月 日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 1、……… 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 2 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 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27 月 日 附件四: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确认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送的(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修改通知) , 我方已 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年月日, (文件名称及编号) ,共 页,共 条; 1、 2、 ……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28 月 日 附件五: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中标人名称) :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 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 目负责人:(姓名)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在此 之前按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8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29 附件六: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30 日 第三章: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 卖方的价款。 (3)“买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4)“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 要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 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其投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一致。 3. 专利权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 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 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 4.1 对于可能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服务,卖方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 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 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 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31 5.1 对于可能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服务,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 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 6.1 交付方式为现场交付。 6.2 交付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7. 付款方式 7.1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8. 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8.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 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8.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 表一致。 9. 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受卖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 技术质量规范和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9.2 卖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 期限内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令人满意的性能。在服务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 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9.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 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 的缺陷等)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 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9.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 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5 质量保证期、免费服务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0. 检验和验收 10.1 完成服务后,买方应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出具检验证书。 32 10.2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 拒绝接受该服务,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服务,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维修以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 术规格的要求。 10.3 由买方规定组织对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11. 索赔 11.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性能等与采购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 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 ,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11.2 在采购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 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1.3 如果卖方在采购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买方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 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的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 内,按照采购合同第 11.2 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 买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 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 部分的补偿。 12. 延期交货 12.1 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付和提供服务。 12.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 如果同意, 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付时间。 12.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付,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 偿和/或终止合同。 13. 违约赔偿 13.1 除合同第 14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和提供服务,买方可 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 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 限额后仍不能交付,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4. 不可抗力 14.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 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 所影响的时间。 33 14.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 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15. 税费 15.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5.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5.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6. 仲裁 16.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6.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6.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6.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6.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7. 违约终止合同 17.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 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或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 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 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 索赔。 17.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7.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 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 破产终止合同 18.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 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9. 转让和分包 19.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4 19.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 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9.3 中小企业按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 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0. 合同修改 20.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1. 通知 2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2. 计量单位 22.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 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4.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 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 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 少的范围内。 24.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4.1 款 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4.3 除合同本身以外,24.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 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5. 合同生效及其他 25.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5.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25.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 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 第四章: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 (买方) (项目名称) (服务名称) 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以 中所需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 (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 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服务范围及服务需求一览明细表 附件 2-投标报价(费率) 附件 3-投标过程答疑函 3)中标通知书 4) 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 6) 合同补充条款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服务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和数量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4.合同金额 36 本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开标一览明细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 7 款。 6.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本合同服务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 : (印章) 名 称 :(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 全权代表(签字) : 地 地 址: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电 话: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帐 号: 37 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日 (电子签名) 期:________________ 38 目 录 1、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4、承诺书 5、实施方案 6、优惠及服务承诺 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时提供) 8、其它资料 9、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39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研究了 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单位 意以人民币(大写)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投标人名称)经研究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文件后,对该项目,我们愿 元(小写 元)的总报价进行报价,服务期限为 件、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提供服务,质量达到 ,按招标文 。并委托 (委托代理人) 作为我司代表负责本 项目。 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实施合同。 2、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日历天。 3、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4、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我们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至货物交付使用止均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 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6、在签订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 同。 7、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并理解招标人拥有拒绝任何甚至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利。 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9、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40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 日历天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4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42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供应商名称)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 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 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身 份 证 号 码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43 月 日 3、 参照“第一章招标公告 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上传至诚信库)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南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 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 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4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联系方式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45 (二)2020 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实施单位 注:响应单位所列项目必须真实(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合同协议书。 上传至诚信库 46 4._____________项目信用承诺书 (投标单位范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 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 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 有效,无 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 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不挂靠、借 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 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 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干扰评标、胁迫他人投标(放 弃中标)、恶意投诉、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 源招标 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老赖",符合参与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 (五)本单位不存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 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 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之情形,若中标,本单位将自 觉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措施,及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六)若中标,本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转 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 (七)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47 (八)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 督检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 投诉处理;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 良行为, 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 给予的行政处罚 (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同 意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 诚信档案或不良行 为(信用)记录。 (九)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 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传至诚信库 48 (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致(招标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 项目投 标活动前,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投标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身份证 (身份证号: )无任何行贿 犯罪行为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 上传至诚信库 49 期: 年 月 日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 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 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日期:______________ 上传至诚信库 50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 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 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 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日期: 上传至诚信库 51 5、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情况、结合评分办法内容自拟 52 6、优惠及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情况、结合评分办法内容自拟 53 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 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日 期: (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则不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融资政策告知函 依据豫财办﹝2020﹞33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其告知函如 下: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 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 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 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55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 系。 56 8、 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57 9、招标文件确认书 致:(招标人 ) 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招标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对招标文件及有 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已充分理解并全部同意没有任何异议,我方承认、理解和遵 照执行本次招标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每一款要求,并放弃提出一切存有含糊 不清或误解的权利,且我方保证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不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 提出异议。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年 58 月 日 第六章:技术要求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 2020 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辅以森 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数据以及有关水利、农业、气象数据,根据《自然资源 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报批稿)、 《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1-2021)和《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 范》(T/CREVA 3102-2021)等技术规程和标准,按照“统一部署,示范先行 、省级指导、市县推进”的工作模式,全面完成淅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分 等定级工作。 本次淅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任务是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 查和20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省、市、县工作实施方案,依 据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通过对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收集、外业 调查、数据分析、核验、测算、分等定级报告撰写、数据库建立、成果图件 制作等,逐级完成分等定级成果汇交工作。 工作成果包括:园地分等、林地分等、草地分等、园地定级、林地等级和 草地定级 6 项单独成果。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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