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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陆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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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平政办发〔2022〕14号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陆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陆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落实。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平陆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市场 主体倍增工程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保护和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速产业聚集,增强转型发展后劲,结合我 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 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 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 号)、《山西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 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 号)精神,立足新 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一三 三五”总体发展思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创新能力,推进政策 落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和发展活力。力争到十四五末,使 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发展机制和创新创业环境显著优化,推动追 赶超越、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为创建富裕平陆、文旅平陆、 实力平陆、开放平陆、宜居平陆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为要,数量质量并重。树牢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 —2— 量发展,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 实现市场主体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制定市 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 坚持产业引领,强化精准施策。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规 律,坚定不移兴产业、强企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 导向,完善产业支持政策,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产 业优化升级和市场主体培育壮大。 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使准入更便捷、监管更有效、服务更高效,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坚持公平竞争,促进平等发展。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 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 等、规则平等,实现平等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 2025 年,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在此基础上,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市场主体多起来。到 2025 年,以年均不低于 15%的增长目 标,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 2.7 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 达到 130 户。 —3— 市场主体大起来。通过“特色产业发展一批、特殊平台凝聚 一批、产业招商引进一批、创新创业引导一批”等多种举措,大 力培育市场主体和产业生态,推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走出一条 结构优、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发展之路。选择 1 家转型步伐 快、发展态势好、 创新能力强的骨干企业重点倾斜扶持, 力争 2025 年新增营业收入 10 亿元以上企业 1 户。 市场主体活起来。到 2025 年,全县个体工商户总量每年新 增 15%以上;全县商标总量年均增长 15%以上,其中地理标志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达到 3 件、马德里注册商标达到 1 件;全县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年增长 12%以上,力争 2025 年通过体 系认证证书保有量达到 70 张。 市场主体强起来。到 2025 年,每年新增规上企业 7 户以上, 力争 2025 年全县规上企业达到 55 户。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 企业 10 家,培育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小巨人、单项冠军。 四、责任分工及推进措施 (一)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 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优化升级 企业全程网上办理平台,推动“照、章、税、金、保、医、银” 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公章 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 Ukey、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 —4— 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 0.5 天内同步办结。在发放实体 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便利企业网上办事。(牵 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 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 力度,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扩大部 门和地区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大力推进减环节、减 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从市场主 体需求出发,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实行“一表申请、一套 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企业后续准营许可、 备案事项实现“智能引导、能联尽联、证照联办”。推行“一业 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所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 “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牵头单位:县行政 审批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搭建银政企协作机制, 建立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培 育;提高信用贷款占比,提升续贷转贷比重,开展首贷户拓展专 项行动,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 模力度;强化体系化普惠型融资担保服务,支持银行业机构打造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建立融资服务“四张清 —5— 单”,推动建立“敢贷、愿贷”的小微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加快 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融资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机 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推进 多元化退税方式,实行重点企业落户奖补,健全首次创业扶持政 策,规范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能力。(牵头单 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行平陆支行、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 (四)强化要素保障。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开展年 度“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强化重 点工程项目用地服务,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助力乡村振 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强化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节能 降耗,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耗总量,科学统筹排污能 耗保障;简化项目环评编制,优化小微企业环评,豁免部分项目 环评手续,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水、电、气、热、通信 等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 向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 登记,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牵头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工科局、县供热公司、 县供排水公司、国网平陆供电公司、联通平陆分公司、移动平陆 分公司、电信平陆分公司) (五)支持创业创新。建设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 —6— 梳理归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政策,统一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清 单,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深化拓展“全代办” 服务,组建涉企服务专家团队,提供涉企政策解读、手续办理难 题协调服务;通过建立培育库、设立培育资金、完善培训服务机 制等方式,压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主体责任;开展领军企业创新 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 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资金奖补;鼓励行业 龙头、骨干企业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带动上下游优 势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 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科局、县税务局) (六)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 乱摊派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 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 单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查处利用行 政资源违规设立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 策等行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 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 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不合理收 费,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 务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 —7— 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 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 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工科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邮政平陆分公 司、人行平陆支行) (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制度,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市场隐形壁垒,清理取消对企 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企业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 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切实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 转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 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 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 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 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 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 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 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牵 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财 —8— 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 (八)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 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干预。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 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 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 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 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 法权益的便利度。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 共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依托全国统一 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为市场 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聚 焦延链补链强链,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 强的产业项目。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 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对于 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 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 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对来平 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各有关部门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 —9— 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牵头部门:县招投促中心;配合单位: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进一步畅 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在尊重 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通过调研、 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完善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常 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听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反 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依法依规帮助解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 工科局、县行政审批局) (十一)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进乡 村振兴,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 发展思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 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 集群;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专 业化社会化服务业,推动形成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 生产、加工、服务企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优 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科 局、县乡村振兴局) (十二)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加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 10 — 积极争取专项债等基金,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进度,推 动恒实铸业、奇信生态、环宇包装等企业在产业园区落地,资金、 土地指标、电力保障等要素向产业园区倾斜,着力将产业园区打 造成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产业聚集发展的重要平台,做大做强 园区经济。围绕十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有工业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形成耐火材料、汽车配 件、生物医药等中高端新材料产业发展体系。积极推动企业“股 改”上市,支持发展“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高 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牵头部门: 县工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十三)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美 丽县城建设、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等重大 工程,依托重大工程形成一批大项目,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 建筑施工企业,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 等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企业健康发 展。加大对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支持力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到省外、国外建筑、市 政、电力、水利、交通等领域承揽工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 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燃气下乡等项目建设。优化资质资格 管理,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牵头部门:县 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 11 — (十四)培育壮大商贸企业。深化扩大内需政策,顺应消费 升级趋势,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 发展。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实施培育新型消费行 动计划,加快农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提质扩容,培育壮大批 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积极搭建电商 孵化平台,引入知名电商企业落地平陆,推动本土企业联动发展, 大力孵化电商市场主体。(牵头部门:县工科局;配合单位:县 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 (十五)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全力推进批发、零售、餐饮 等商贸服务提质扩容,鼓励发展绿色和智能消费,支持建设立足 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完善新消费供给生态。 培育壮大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现代金融、高端商务服务等生产 性服务业市场主体,推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进生产、供销、 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支持生产性服务企业在配送、销售 环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提升电子商务 应用水平,健全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紧紧抓住城市更新、老 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培育一批 品牌物业服务业企业,推动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区运营、 住房租赁等领域服务业企业。推进会展业转型升级,促进展会 “双线”创新发展,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专业优势突出、核心 竞争力强的专业会展企业和特色会展企业。充分挖掘文化旅游资 — 12 — 源潜力,推动民族文化等与创意设计、现代时尚、数字技术等融 合发展,做精做优做特专业型骨干文旅企业和中小微文旅企业, 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文创企业、智慧旅游创新企业。积极引 进康养服务品牌落地,加快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发展, 培育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家庭服务业企业。(牵 头部门: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 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 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 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完善“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设立中小企 业发展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中 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强化中小 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落实落地稳增长有关政策措施,优 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 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 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 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 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个转 企”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牵头部门: — 13 — 县市场监管局、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县工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人行平陆支行、邮 政平陆分公司)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1+1+9”的工作推进机制,成 立平陆县市场主体培育倍增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倍增工程专班,抽调人员, 集中办公,负责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总体调度和推动深化 “放管服”改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打造国际化、 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建九个行业专班,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 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知责担责、知重负重,增强主动服务意 识,按下市场主体培育“快进键”,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 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行业专班要确定 1 名联系人,负责 与领导小组协调联络相关工作;各行业要针对本行业主体培育发 展实际,进一步明确配合单位,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本 行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组要定期通报全县市场主体倍增指 标完成情况,对工作中行动迟缓、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能按 时完成计划指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考核监测。将市场主体倍增指标纳入全县绩效考 — 14 — 核指标体系,年末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市场主体 倍增任务进行考核,推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大招商力度,强 化务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全县市场主体实现倍增目标。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 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 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 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 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 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 氛围。 附件: 1.平陆县市场主体培育倍增工程领导小组 2.平陆县市场主体培育倍增工程专班 3.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1: — 15 — 平陆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翟纪亭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 波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兵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组 长:李 郑文红 政府副县长 杨志强 政府副县长 张华峰 政府副县长 谭千义 政府副县长 郭晓军 政府副县长 严 政府副县长 磊 孟凡雨 政府副县长(挂职)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工商联、 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 县发改局(能源局)、县工科局(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文旅局、县乡 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 应急管理局、县果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县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心、县项目推进中心、县银保监组、人行平陆支行、邮政 平陆分公司、县供热公司、县供排水公司、国网平陆供电公司、 — 16 — 联通平陆分公司、移动平陆分公司、电信平陆分公司、县招投促 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 2: — 17 — 平陆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专班 一、机构设置 组建专班: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按照“硬抽人、抽硬人” 的原则,初步考虑 17 人。一是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 12 人(行政 审批局 2 人、市场监管局 2 人、财政局 1 人、发改局 1 人、工科 局 1 人、农业农村局 1 人、文旅局 1 人、住建局 1 人、统计局 1 人、人行平陆支行 1 人);二是招聘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工作人 员 5 人,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调整。 主要职责:积极与省、市专班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全县市场 主体倍增工程,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统筹协调、 监督指导、考核评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各项 政策措施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 务。工作专班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 作。 工作专班下设 5 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联络、会议等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工作; — 18 — 3、负责跟踪指导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 动等各项政策措施及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落实中的 困难和问题; 4、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协调组 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协调 9 个行业专班(农业、工业、服务业、 个体工商户、城市“烟火气”集聚区、乡村 e 镇、创业创新、文 旅康养、要素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任务 清单管理机制的落实,组织开展“六定”和“四清单”工作,梳 理、汇总和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工作调度;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督导研判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对接和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工作专班协调督导组工作; 2、负责与县入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促进民营经 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协同联动 机制; — 19 — 3、负责对上级安排的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 升行动等工作进行研判;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培训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宣传报道、辅 导培训等工作; 2、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推介平陆 典型做法; 3、收集汇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困难、问题和诉求,提出 解决方案; 4、负责对抓落实过程中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 的配套制度和办法;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考核评估组 主要职责: 1、负责每月排队通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优化营 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重大改革推进、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 期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 2、负责组织每季度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优化营商 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目标责任考核; — 20 — 3、负责对每月通报和季度考核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 专项报告;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九个行业专班 全县组建九个行业专班,各专班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统筹各 行业领域内的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构建起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 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态势。 (一)“服务业”专班 组 长:张 波 副组长:赵拥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发改局局长 (二)“工业”专班 组 长:杨志强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文革 工科局局长 (三)“农业”专班 组 长:张华峰 副组长:马苏义 政府副县长 农业农村局局长 (四)“个体工商户”专班 组 长:谭千义 副组长:赵 星 政府副县长 市场监管局局长 (五)“城市‘烟火气’聚集区”专班 组 长:张 波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 21 — 副组长:张明亮 住建局局长 (六)“乡村 e 镇”专班 组 长:杨志强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文革 工科局局长 (七)“创业创新”专班 组 长:张 波 副组长:赵拥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发改局局长 (八)“文旅康养”专班 组 长:严 磊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文武 文旅局局长 (九)“要素保障”专班 1、金融政策支持组 组 长:张 波 副组长:陈家良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2、财政税收政策组 组 长:张 波 副组长:马宏武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财政局局长 3、科技创新支持组 组 长:杨志强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文革 工科局局长 4、政务服务优化组 — 22 — 组 长:杨志强 副组长:高卫东 政府副县长 行政审批局局长 5、用地服务保障组 组 长:张华峰 副组长:蒋俏峰 政府副县长 自然资源局局长 6、环境保障组 组 长:谭千义 副组长:杨彦平 政府副县长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局长 7、能耗保障组 组 长:张 波 副组长:赵拥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发改局局长 附件 3: — 23 — 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2022 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牵头单位 专班名称 企业 “服务业”专班 510 “创业创新”专班 130 “工业”专班 260 个体户 备注 发改局 工科局 “乡村 e 镇”专班 255 农业农村局 “农业”专班 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专班 2300 住建局 “城市‘烟火气’聚集区”专班 650 文旅局 “文旅康养”专班 合计 310 90 1300 3205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4 — 2022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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