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具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pdf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具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 信息,涉及我辖区 1 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餐具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如下: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凤波庄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19 年 11 月 23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使用的自行消毒餐饮具 (批次 2019 年 11 月 23 日)进行抽样检验。2019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检 验报告》(NO.PP19650010830235456)显示,该批次餐饮具经抽样检验, 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 具》要求,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 ,检验结论为不 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19 年 12 月 14 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 达了《检验报告》 ,并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未对 检验结论提出异议。经检查,当事人被抽检批次的餐饮具已全部使用,执 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规范餐具清洗流程。2019 年 11 月 6 日执法人员 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由 报批立案。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监管部门热线电话 12315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