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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森林报告表上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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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 500 万米编织软管项目 建设单位:衡水大森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 年 11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 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 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议项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年产 500 万米编织软管项目 衡水大森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振兴 衡水滨湖新区魏屯镇赵祥屯村东 传真 1390328481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邮政编码 053000 衡水滨湖新区魏屯镇赵祥屯村东 立项审批 部门 建设性质 刘振兴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C-366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及代码 绿化面积 12060 20 (平方米) 其中:环保 环保投资占 10 20.4% 投资(万元) 总投资比例 新建□扩建技改□ 49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1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衡水大森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厂区位于赵祥屯村东南,主导产品为刹 车管 80 万米/年,为合法在产企业。此次年产 500 万米编织软管项目于赵祥屯村现 有工程东北方向 420m 租赁土地及现有车间,新增一个厂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 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属于“二 十五、汽车制造业 71 汽车制造 其他类”,本项目新上浸浆生产线 5 条,年编织刹 车制动软管 500 万米,胶管芯由现有工程自产 8 万米/a,其它 492 万米外购,编织 缠绕后的刹车制动软胶管整体外包胶及硫化工序于现有厂区外包胶及硫化 8 万米/a, 其他 492 万米外协完成。本项目不涉及炼胶、硫化工序,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表。为此,衡水大森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编制 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1 二、扩建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 500 万米编织软管项目 2、建设单位:衡水大森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3、法人代表:刘振兴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规模:建成后本项目厂区年产 500 万米编织软管。 6、建设地址: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衡水滨湖新区魏屯镇赵祥屯村东,距离现有工 程厂区东北方向 420m 处。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5°40′05.87″ ,北纬 37°35′56.13″。 厂址东临道路,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坑塘,北侧为沙发厂。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 北 270m 的东岳家庄村。 厂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生活饮用水源地及其他需要 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 2。 7、产品类别: 本项目建成后年产 500 万米编织软管浸浆线。 表 1 产品方案列表 产品 刹车制动编织软管 产能 涤纶编织软管 400 万米/年 棉编织软管 100 万米/年 500 万米/年 8、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租用赵祥屯村东 12060m2 土地及现有 9815m2 车间, 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 布置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门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厂区平面布置详 见附图。 表 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主体 工程 配套 工程 储运 工程 建筑项目 占地面积 (m2) 层数 建筑面积 (m2) 结构 备注 功能 合线车间 1250 1 1250 钢构 租赁 纱线合股 上浆车间 2800 1 2800 钢构 租赁 配浆、上浆、部分编织 编织车间 1250 1 1250 钢构 租赁 编织 包装车间 1250 1 1250 钢构 租赁 包装 办公室 100 1 100 砖混 租赁 办公 门房 40 1 40 砖混 租赁 闲置 1250 1 1250 钢构 租赁 涤纶线和棉线储存于合线车间内 液体原料桶装密封储存于上浆车间西部的原料库内 2 原料及成品均使用卡车运输 公用 工程 环保 工程 供电 由冀州区电力局供电,满足项目用电要求 供水 生产过程浸浆配制用水为外购纯净水,劳动定员生活用水则由厂区北侧 其他企业自备水井供水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及办公室采暖均采用电能 排水 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废气 配浆废气和上浆烘干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噪声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固废 氨水瓶存于危废间,交相关危废处置单位处理;上浆烘干废气除尘灰回 用于配浆,下角料外售综合利用;RP 粘合剂、水性酚醛树脂和丁吡胶乳 包装桶作为周转桶交厂家回收 9、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生产车间布置编织机、打线机、合线机、上浆机、收线器、分线器、切管 机等各类设备共计 311 台(套)。 具体设备见表 2。 表 2 本项目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打线机 台 4 2 台 2 套 5 4 合线机 上浆机(含分线、浸浆、收 线) 编织机 台 150 5 编织机 台 150 台 311 3 合计 位置 合线车间 上浆车间 编织车间 10、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49 万元,所用设备均为外购二手设备,设备折旧 后投资 39 万元(详见附件“项目投资说明”),环保投资 1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的 20.4%。 11、占地面积:此次扩建项目租用魏屯镇赵祥村东的土地及车间建设本项目, 占地面积约 18.09 亩,约 12060m2,建筑面积 9815m2。 1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60 人。全年工作日 300 天,项 目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 8h,年工作时长 2400h。 三、主要原材料 主要消耗原料见表 3。 3 表 3 主要原料消耗表 类别 原材 料消 耗 能源 消耗 序号 原料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纯净水 t/a 10 1t/桶 2 丁吡胶乳 t/a 3 200kg/桶 3 RP 粘合剂 t/a 1 200kg/桶 4 水性酚醛树脂 t/a 0.5 200kg/桶 5 氨水 t/a 0.1 1L/瓶 6 涤纶线 t/a 30 7 棉线 t/a 1 8 胶管芯 万 m/a 500 9 胶皮条 万 m/a 500 10 电能 万 kwh 84 11 水 吨 720 用途 储存位置 粘合 液体原料 库 防粘辊 合线车间 自产 8 万米/a, 外购 492 万 米/a 编织车间 主要原辅材料介绍: 丁吡胶乳:丁吡胶乳是乙烯基吡啶(α-甲基-5-乙烯基吡啶)和丁二烯的二元共 聚物,称为丁吡胶乳(butadiene vinyl-pyridine rubber latex)。丁吡胶乳的制造方法 与丁苯胶乳类似,只是用乙烯基吡啶代替苯乙烯,聚合方法分为热聚和冷聚两大类。 目前一般采用热聚的方法,聚合温度为 50℃;由于胶乳中引进了吡啶基团,增加了 极性,因而能大大提高纤维(特别是人造丝、聚酰胺、聚酯等)与橡胶直接的粘合 能力。在外协硫化过程(本项目无硫化)中,橡胶中的硫化助剂会向胶乳中渗透, 实现胶乳颗粒之间以及与橡胶之间实现共硫化,从而形成橡胶的网状结构,使浸胶 层的胶乳与橡胶形成一个整体,实现牢固的粘合。 RP 粘合剂:RP 粘合剂全称聚酯浸渍酚醛粘合剂 RP,是以对氯苯酚为母液制成 的聚酯浸渍酚醛粘合剂,呈红棕色液体,固体含量 20±1%,PH 值 9~11,主要用于 聚酯纤维帘帆布、线绳、涤纶帘子布的浸渍剂中,以提高橡胶与骨架材料的黏着强 度。 水性酚醛树脂:水溶性酚醛树脂胶黏剂是不溶性酚醛树脂胶中最重要的一类。 其组分中游离酚含量较低(一般<2.5%),对人体危害较小,同时用水溶性酚醛树脂可 节约大量有机溶剂,在涂胶操作中易于清洗。可与 RP 粘合剂中的聚酯成分粘合, 进而提高橡胶与线绳的黏着强度。 氨水:胶浆中掺入氨水,可使浸胶过程中不容易粘辊、不容易出胶皮、不容易 出芝麻点。氨水主要成分为 NH3·H2O,是氨气的水溶液,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 4 味。氨气熔点-77℃,沸点 36℃,密度 0.91g/cm³。氨气易溶于水、乙醇。易挥发, 具有部分碱的通性,氨水由氨气通入水中制得。氨气有毒,对眼、鼻、皮肤有刺激 性和腐蚀性,能使人窒息,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 30mg/m³。主要用作化肥。工业氨 水是含氨 25%~28%的水溶液,氨水中仅有一小部分氨分子与水反应形成铵离子和 氢氧根离子,即一水合铵,是仅存在于氨水中的弱碱。氨水凝固点与氨水浓度有关, 常用的(wt)20%浓度凝固点约为-35℃。与酸中和反应产生热。有燃烧爆炸危险。比 热容为 4.3×10³J/kg·℃(10%的氨水)。 六、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浸浆配制用水为外购纯净水,纯净水用量 10t/a。劳动定员生活 用水则由厂区北侧企业自备水井供水,生活用水量根据《河北省生活用水定额》 ( DB13T1161.3-2016 ) , 按 40L/ 人 ·d 计 , 新 增 劳 动 定 员 60 人 , 生 活 用 水 量 2.4m3/d。 2、排水 本项目排水单元主要为劳动定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照 0.8 计算,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2.0m3/d,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水量平衡图: 新鲜水 0.4 2.4 2.0 生活 外购纯净水 入旱厕定期清掏 0.033 0.033 浸浆配制用水 单位:m3/d 图1 拟建项目水量平衡图 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冀州区电力局供电,厂内设有 250KVA 变压器 1 台,80KVA 变压 器 3 台,315KVA 变压器 1 台(备用),能够满足本工程全部用电要求。 4、供热 项目用热采用电加热,冬季采暖使用电能,可满足本项目需要。 七、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5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版)及《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的限 制类或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根据《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禁止建设项目 名录(2005 年版)》,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工艺装备和产 品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所 列类别,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河北省产业政策要求。 八、环境管理符合性分析 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 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冀政发[2017]3 号)以及衡水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项 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的“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 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 品,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现行环保管理相关要求。 九、选址符合分析 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衡水滨湖新区魏屯镇赵祥屯村东,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5°40′05.87″,北纬 37°35′56.13″。厂址东临道路,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坑塘,北侧 为沙发厂。根据衡水市国土资源局滨湖新区分局出具的证明,该项目用地为建设用 地。项目符合魏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 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100m,项目厂界向外 100m 范围内无居民区、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 270m 的东岳家庄村,满 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6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现有工程:衡水大森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原名冀州市恒伟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在衡水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进行变更登 记),现有工程位于赵祥屯村东南,距离本次扩建项目厂区西南方向 420m。企业 于 2002 年 4 月填报《刹车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 2008 年 5 月通过冀州 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持有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滨湖新区分局颁发的《河北省排放污染 物许可证》,证书编号 PWQ-131162-0044。 表 4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主体 工程 配套 工程 储运 工程 公用 工程 环保 工程 建筑项目 占地面积 (m2) 层数 建筑面积 (m2) 结构 炼胶车间 260 1 260 砖混 炼胶 缠绕车间 320 1 320 砖混 编织、缠绕 挤出车间 200 1 200 砖混 管芯挤出 硫化车间 200 1 200 砖混 硫化 锅炉房 56 56 砖混 供热 办公室 120 1 120 砖混 办公 休息室 120 1 120 砖混 库房 1 240 1 240 砖混 储存原料 库房 2 180 1 180 砖混 储存零件 备注 功能 原料及成品均使用卡车运输 供电 由冀州区电力局供电,满足项目用电要求 供水 劳动定员生活用水由赵祥屯自来水管网提供,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采用醇烃锅炉供热,及办公室采暖均采用电能 排水 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废气 企业于 2016 年 7 月将燃煤锅炉更换为醇烃锅炉,锅炉烟气经湿式除尘器 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排放。密炼工序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开炼 工序废气采用 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后与除尘后的密炼废气经同一根 15m 排 气筒排放。硫化罐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噪声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废水 现有工程职工生活污水入旱厕定期清掏,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 该项目固废主要是编织过程产生的橡胶下角料,外售综合利用。 现有工程年产刹车管 8 万米,主要原料为天然胶、尼龙线、钙粉、硫磺、氧化 锌、防老剂、石蜡,主要生产设备有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缠绕机、硫化罐、 醇烃锅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现有工程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 7 N1 G1 轧胶 N2 S1 挤胶管内芯 N3 G2 挤外皮 编织 硫化 包装 图 2 现有工程刹车管生产工艺流程 首先将天然胶及辅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轧胶,主要为密炼及开炼;然后经挤出 机挤出胶管内芯,在内芯外编织缠绕尼龙线,在外层挤出外皮,最后经过硫化罐硫 化即可得到成品。 废气:企业于 2016 年 7 月将燃煤锅炉更换为醇烃锅炉,锅炉烟气经湿式除尘器 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排放。密炼工序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开炼工序废气采 用 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后与除尘后的密炼废气经同一根 15m 排气筒排放。硫化罐废 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废水:现有工程职工生活污水入旱厕定期清掏,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编织机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置于 车间内并加装减震基础。噪声源强一般在 60~80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该项目固废主要是编织过程产生的橡胶下角料,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企业排污许可技术报告及衡水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 可证监测报告》(衡环站 X 字(2016)第 158 号 2016.8.30)、河北欣蓝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出具的轧胶车间《监测报告》(WT2017101805 2017.10.23),污染物达标 排放,属合法在产企业。 本次扩建本项目新厂区租用车间原为医用床生产车间,现生产设备均已拆除, 不存在原有项目污染情况,无环保欠账遗留问题。 8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衡水市位于东经115°10′~116°37′、北纬37°03′~38°23′之间,总面积8815km2, 东部与沧州市和山东省德州市毗邻,西部与石家庄市接壤,南部与邢台市相连,北 部同保定市和沧州市交界。市政府所在地桃城区北距首都北京250km,西距省会石 家庄119km。 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衡水滨湖新区魏屯镇赵祥屯村东,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5.668346°,北纬37.599002°。厂址东临道路,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坑塘,北侧为 沙发厂。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270m的东岳家庄村。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 关系图见附图2。 2、地形地貌 衡水市滨湖新区地处河北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海拔高度 12m~30m。地面坡降,滏阳河以东在1/8000~1/10000之间,以西为1/4000。境内河 流较多,由于河流泛滥和改道,沉积物交错分布,形成许多缓岗、微斜平地和低洼 地。随着区域的人为的开发建设,地表基本平坦。 本项目地处河北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开阔。 3、水文地质 衡水市属子牙河水系及黑龙港流域河北平原滏阳河堆积区,处于山前堆积平原 与中积平原的交接地带,该区域属陆相地层为第四系冲洪积、湖洪积,水文地质可 分为四个含水层组,自第四纪一来连续沉积,形成厚厚的松散堆积物质,结构复杂, 浅部为咸水层体,深层为淡水。 5、地表水系 流经衡水境内的较大河流有潴龙河、滹沱河、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 索泸河-老盐河、清凉江、江江河、卫运河-南运河 9 条,分属海河水系的 4 个河系。 其中潴龙河属大清河系,索泸河-老盐河、清凉江、江江河属南大排水河系,卫运河 -南运河属漳卫南运河系。 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坐落在河北省衡水、冀州、枣强之间的三角地带,是 9 华北平原唯一保持沼泽、水域、滩涂、草甸和森林等完整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保护 区,保护区总面积 16365 公顷。其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以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 和国家 I、II 级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具有涵养水源、净化空气、降解污染、维护 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对于调节京津冀气候及生态质量具有直接影响。 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 16365 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 5816 公顷,缓 冲区面积 4604 公顷,实验区面积 5945 公顷。保护区设外围保护地带,面积 2422 公顷。保护区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境内,范围在东经 115°28′27″~115°41′54″,北纬 37°31′39″~37°41′16″之间。 衡水湖原名千顷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桃城区与冀州市之间,总面积 75 万平方公里,设计水位 21.0 米,相应蓄水量 1.88 亿立方米。湖中有一南北相隔 堤将全湖分为东、西两湖,东湖面积 42.5 平方公里,相应蓄水量 1.23 亿立方米, 西湖面积 32.5 平方公里,相应蓄水量 0.65 亿立方米。衡水湖 1958 年开始治理,1973 年正式运用,经过几十年的建设,今已成为引、蓄、灌、排供配套较为齐全的大型 平原蓄水工程。 衡水湖今有两条饮水线路,东线可通过卫千渠引卫运河水、黄河水入湖,西线 可通过冀码渠引滏阳河系水入湖。 本项目西距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约 3.3km,南距卫千渠 890m,根据《河北 省城市集中式饮水水源保护区划分》(2008.12),本项目不在衡水湖及卫千渠保护 区范围内,本项目运营期无外排废水,不与衡水湖和卫千渠发生水力联系。 6、气候气象 衡水滨湖新区属大陆季风气候区,为温暖半干旱型。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冷 暖干湿差异较大。夏季受太平洋副高边缘的偏南气流影响,潮温闷热,降水集中, 冬季受西北季风影响,气候干冷,雨雪稀少,春季干旱少雨多风增温快,秋季多秋 高气爽天气,有时有连阴雨天气发生主要气候气象特征见表 5。 表5 序号 项 目 气候气象特征一览表 单位 数据 序号 项 单位 数据 1 年平均气温 ℃ 13.0 6 年日照时数 h 2557 2 极端最高气温 ℃ 43.3 7 无霜期 d 206 3 极端最低气温 ℃ -26.0 8 年平均风速 m/s 2.16 4 年均降雨量 mm 496 9 年最大风速 m/s 18.0 10 5 最大日降雨量 mm 282 10 年平均相对湿度 % 61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衡水市社会环境概况 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北距首都北京和北方重要商埠天津 各 250km;南接邢台、邯郸煤炭钢铁基地;西离省会石家庄国际机场 100km;东去 渤海之滨黄骅港、滨州港各 180km,属环渤海、环京津重要开发开放地带,辖一区 二市八县,总面积 8815km2。 衡水农副产品丰富,是河北省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所辖市县区中有 7 个是 国家粮食基地县,有 6 个是国家优质棉基地县。历代贡品深州蜜桃远近闻名,阜城 鸭梨远销海外,饶阳、景县、武邑等县的蔬菜一年四季畅销京津及东北各地。 衡水矿产资源丰富。一是石油,初步查明的储量为 3000 多万吨;二是地热,衡 水具有良好的地下热储条件,地温梯度值 3.16℃/100m;三是矿泉水,仅在深州市郊 区周围就有 33km2 的地下矿泉水,储量达 3 亿 m3 。 衡水工业门类齐全,初步形成了以化工、纺织、轻工、建材、食品、机械、医 药、冶金等为支柱行业,以大中型企业为核心,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开放型工业体 系。主要工业产品有原煤、石油、钢材、水泥、化肥、电机、棉纱、服装、饮料、 染料、化学制品、水泵、暖气片、保险柜及工艺品等,有相当一部分产品是国优、省 部优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丝网、玻璃钢、工程橡胶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已 具雏形。 2、滨湖新区社会环境概况 衡水滨湖新区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辖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和彭杜、 魏屯两个 乡镇。北邻桃城区,南接冀州城区,东靠枣强县城,西侧紧邻衡水湖,辖区面积 296km 2 、人口 9.4 万人,其中管控区 166km 2 、人口 5.4 万人。 滨湖新城为衡水环湖发展重要的发展地块,将主要以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旅游 用地和配套居住服务用地为主,城市规划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多位于此,承担着老城 区的居住和服务功能的转移,西邻衡水湖和老盐河生态景观走廊,拥有良好的自然景 观环境资源,将主要发展高档居住和休闲服务业。 2014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1.21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为 3.4 亿元,第二产业为 11 3.95 亿元,第三产业为 3.86 亿元,人均 GDP 达 20759 元。 3、交通运输 衡水滨湖新区州位于衡水市、冀州市之间,106 国道、大广高速、282 省道公 路纵贯南北,新区北毗邻衡水市区。 本项目西侧距 106 国道 3.3km,交通运输便利。 4、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厂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质量功能区为Ⅲ类功能区,执行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为 2 类功能区,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 12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 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位于衡水市滨湖新区魏家屯镇。区域内地势平坦,大气流动性较 好,有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有效扩散,因此该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以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主要地表水体为滏阳河和卫千渠,滏阳河起源于邯郸滏山南麓,流 经邢台、衡水、沧州后汇入子牙河。在衡水市流段的滏阳河的功能为行洪、排沥和 灌溉,根据河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中要求,该段河流水体按《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保护。卫千渠亦称卫千引水工程,是原衡水地区 由卫运河向衡水湖输水的干渠。1985 年开挖,上游起自故城县和平闸,经辛堤干 渠与西里屯渠穿越清凉江入枣强县,沿原老官道渠,向阳渠,在单仓口村入中干渠, 向西至冀县王口闸入千顷洼,总长度 73.83km,执行 III 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区域浅层地下水为淡咸水,区域主要开发利用对象为第二含水层以下 的地下水。根据近年监测结果表明,深层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水体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企业厂址周围声环境较为简单,区域内主要噪声源为在产企业噪声,声环境质 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1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衡水滨湖新区魏屯镇赵祥屯村东,厂区周围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 游览区、名胜古迹、生活饮用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本项目主要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 6、表 7。 表 6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距本项目 距本项目 方位 距离(m) 环境质量功能 东岳家庄村 N 270 赵祥屯村 W 530 南辛庄村 SE 900 东娄家疃村 SW 1110 东娄家疃村 SW 1800 仲景村 NE 2110 齐官屯村 N 1230 李家南田村 NW 2270 贺村 W 2320 地下水 厂区及周围区域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标准 地表水 卫千渠 S 82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 —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 7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环境风险 保护目标 距本项目 距风险源 方位 距离(m) 人口 东岳家庄村 N 270 350 赵祥屯村 W 530 400 南辛庄村 SE 950 500 东娄家疃村 SW 1160 480 东娄家疃村 SW 1850 680 仲景村 NE 2160 460 齐官屯村 N 1230 550 贺村 W 2320 520 李家南田村 NW 2270 530 魏家屯村 SW 2560 490 李家口村 W 2720 550 程杨村 E 2720 650 14 评价适用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 PM10、SO2、PM2.5、CO、O3、NO2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1577-2012)二级标准;甲醛和氨 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标准,酚执行《居住区大气中酚 卫生标准》(GB18067-2000)。 2、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类别 因子 NO2 SO2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PM10 PM2.5 环境 空气 O3 CO 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u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非甲烷总 烃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年平均 40 日平均 80 小时平均 200 年平均 60 日平均 150 小时平均 500 年平均 150 日平均 150 年平均 35 日平均 75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小时平均 200 日平均 4 小时平均 10 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 2.0 mg/m3 甲醛 一次 0.05 mg/m3 0.2 mg/m3 氨 酚 地下 水 表8 一次 一次 0.05 日平均 0.015 pH 6.5~8.5 高锰酸盐指数 ≤3.0 总硬度 ≤4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氨氮 ≤0.2 硝酸盐 ≤20 亚硝酸盐 ≤0.02 m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 36-79) 《居住区大气中酚卫生标准》 (GB18067-2000) 无量纲 mg/L 15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III 类标准 声环 境 Leq(A) 昼间 60 夜间 50 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 1、施工期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即昼间≤70 dB(A),夜间≤55 dB(A); 2、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入旱厕,定期清掏; 3、运营期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有机化工业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执行《工 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 2 其他企业标准,颗 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厂界标准,氨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二级标准。 表9 污染源 浸浆机废 气排气筒 无组织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执行标准 氨 4.9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标准 颗粒物 1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标准 (15m 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60 甲醛 5 酚类 15 颗粒物 1.0 非甲烷总烃 2.0 甲醛 0.6 酚类 0.2 氨 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标准和《工业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 1 有机化工业 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 准》(DB13/2322-2016)表 2 中其他 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新扩改二级标准 4、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16 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一般总量控制目标是当地环保行政部门根据环境质量及环境纳污可行性 而制定的。实施控制是建立在区域环境容量基础上的。项目污染物主要为颗 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氨。 根据现有工程《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45t/a,NOx 0.056t/a,污染物达标排放,原环评及排污许可技术报告不涉及 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衡水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河北省排放污染 物许可证监测报告》(衡环站 X 字(2016)第 158 号 2016.8.30)、河北欣蓝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轧胶车间《监测报告》(WT2017101805 2017.10.23)计算实际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硫化氢 0.1kg/a,非甲烷总烃 0.13t/a,颗粒物 0.41t/a。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本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 和 NH3-N 的排放。根据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计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配浆上 总 浆烘干废气排气筒废气排放量为 15000m³/h,年排气量为 3600 万 m³,本项目 量 控 根据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计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甲醛 0.18t/a,酚类 0.54t/a, 制 指 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2.16t/a,氨 0.025t/a,颗粒物 4.32t/a。 标 综上本次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45t/a,NOx 0.056t/a,COD 0t/a,NH3-N 0t/a,甲醛 0.18t/a,酚类 0.54t/a,非甲烷总烃排 放量 2.16t/a,氨 0.025t/a,颗粒物 4.32t/a。 表 10 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表 类别 废水 废气 固体 废物 控制因子 目前总量控 本次扩建项目总 全厂总量控 总量指标 制指标(t/a) 量控制指标(t/a) 制值(t/a) 变化情况 COD 0 0 0 - 氨氮 0 0 0 - SO2 0.045 0 0.045 - NOx 0.056 0 0.056 - 非甲烷总烃 0.13 2.16 2.29 +2.16 颗粒物 0.41 4.32 4.73 +4.32 甲醛 0 0.18 0.18 +0.18 酚类 0 0.54 0.54 +0.54 氨 0 0.025 0.025 +0.025 工业固废 0 0 0 - 17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厂区为独立厂区,项目外购涤纶线、棉线在本项目厂区经合股、上浆、 编织缠绕在胶管芯上,缠绕后的刹车制动软胶管整体外包胶及硫化工序于现有厂区 外包胶及硫化 8 万米/a,其他 492 万米外协完成。本项目厂区不含炼胶及硫化工序。 生产工艺如图所示: 涤纶纱或棉线 上轴、放线 合股 纯净水 RP 粘合剂 水性酚醛树脂 丁吡胶乳 氨水 N1 G1 配胶浆 上浆 G2 烘干 胶管芯、胶皮条 (自产或外购) 收线 N2 分线 N3 编织 N4 切管 S1 半成品 自产或外协完成胶管产品 G:废气 W:废水 S:固废 N:噪声 图 3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18 工艺流程说明: 1、配胶浆:胶浆配制在专门区域进行,将纯净水、丁吡胶乳、RP 粘合剂、水 性酚醛树脂、氨水按固定比例使用手摇泵、电子秤、量筒称量转送入专用桶内进行 人工搅拌配制,浸胶浆中水、胶乳、粘合剂、树脂、氨水比例约为 10:3:1:0.5:0.1, 其中胶乳、粘合剂、树脂均起到强化与橡胶的粘合作用,胶浆中掺入氨水,可使浸 胶过程中不容易粘辊、不容易出胶皮、不容易出芝麻点。配制完成后密封备用。 此工序会产生配浆废气 G1,配制时由于树脂类原料和氨水会有挥发,胶浆配 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和氨。 项目所用 RP 粘合剂、水性酚醛树脂(200kg 桶装)和丁吡胶乳(200kg 桶装) 所用桶类包装为生产厂家周转桶,由企业向原料供应厂家交付押金使用,所有权归 原料供应厂家,仅用于原料供应厂家进行原料周转使用。企业使用完毕后的空桶加 盖密封后存放于本项目液体原料库房内,避免露天存放,防止雨天或其他恶劣天气 可能造成残留原料释放到外环境中,空桶由原料供应厂家运送回供应厂内再次灌装。 2、合股:采购的涤纶纱和棉线通过合线机进行合股,由单根纱线合为多股线。 此工序仅有噪声产生。 3、上浆烘干:配制好的胶浆倒入上浆机下部的胶浆槽,成股的纱线牵引输送 浸入胶浆(仅输送时通过下即可),然后传送入上浆机烘干室,上浆机采用循环电 热风加热,热风温度约 100℃,上浆线传送时在烘干室内停留约 5s,烘干室密闭, 仅留有纱线进出口,热风采用循环管道,减少热量浪费。胶线传送过程中由于传送 轴的刮蹭,会有飞絮产生。 此工序胶浆槽、烘干室进出口有上浆烘干废气 G2 逸散,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 总烃、甲醛、酚类、氨和颗粒物。胶浆为水性胶浆,过量胶浆加水可循环利用。长 期使用烘干室进出口可能积累有胶渣,回收利用于胶浆配制工序。 4、收线:上浆烘干的胶线采用收线器收线成轴。 此工序仅有噪声产生。 5、分线:成轴的胶线需采用分线器分至小轴。 此工序仅有噪声产生。 6、编织:编织机上固定胶管芯,然后进行胶线编织,编织完一层后包一层胶 皮条,再进行编织二层,多层编织均为此种程序,根据客户需求,编制两层或三层。 19 此工序所用胶管芯和胶皮条 8 万米/a 由现有工程生产,其余 492 万米/a 外购。 此工序仅有噪声产生。 7、切管:编织好的胶管按客户要求尺寸用切管机裁切为定长,无粉尘产生, 然后装车外运出售。 此工序仅有噪声和胶管下角料产生。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不存在土建施工工程,施工期主要 为部分生产设备运输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 二、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2.0m3/d,生活污水入旱 厕,定期清掏外运。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污节点为配浆废气 G1、上浆烘干废气 G2。 G1 配浆废气:根据原料用量,RP 粘合剂用量 1t/a,丁吡胶乳用量 3t/a,水性 酚醛树脂用量 0.5t/a,氨水用量 0.1t/a。氨水易挥发,胶浆配制工序为常温,树脂类 物料可挥发出甲醛、酚类和非甲烷总烃。胶浆配制在固定区域专门桶中进行,配浆 区进行二次封闭,封闭间整体负压引风,与上浆烘干废气共同经“袋式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G2 上浆烘干废气:上浆工序胶浆槽、烘干室进出口有上浆烘干废气逸散,由 于热风烘烤温度约 100℃,污染物挥发量较大,另外上浆线烘干后传送过程中由于 传送轴的剐蹭会有飞絮颗粒物产生,上浆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醛、 酚类、氨和颗粒物。上浆烘干工序整体设置密封房负压引风,上浆烘干废气与配浆 废气共同经“袋式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项目树脂类用量共 1.5t/a ,RP 粘合剂和水性酚醛树脂游离酚≤6% ,游离醛 ≤6%,配浆和上浆烘干工序游离醛和游离酚全部挥发,则配浆和上浆工序甲醛挥发 量为 0.075kg/h,酚类挥发量 0.075kg/h,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对甲醛和酚类去除率 90%,则甲醛排放量 0.0075kg/h,酚类排放量 0.0075kg/h;非甲烷总烃挥发量按树 20 脂及胶乳用量的 5%计,则非甲烷总烃挥发量为 0.094kg/h,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对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 90%,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094kg/h;颗粒物由于胶线在传送 轴剐蹭产生,产生量较少,约 0.02kg/h,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去除率 99%,则颗粒 物排放量 0.0002kg/h;项目所用氨水为含氨 25%的水溶液,在配浆和上浆工序挥发 量约 95%,则挥发量约 0.01kg/h,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对氨去除率 90%,则氨排放 量 0.001kg/h。 每个集气罩设置截止阀,通过优化管道布置和风机效率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通 过强化废气收集效率,集气罩废气收集效率按 90% 计,则甲醛无组织排放量 0.0075kg/h,酚类无组织排放量 0.0075kg/h,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 0.0094kg/h,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 0.002kg/h,氨无组织排放量 0.001kg/h。 2、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编织机、合线机、分线器等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 生的噪音,源强一般在 60dB(A)~80dB(A)之间,由于项目编织机较多,编织 机所在车间需加强隔声降噪措施,车间采用隔声窗,车间外东北厂界设置隔声屏障。 3、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氨水瓶、胶管下角料、除尘灰、RP 粘合剂、 水性酚醛树脂、丁吡胶乳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 胶管下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量约 0.3t/a;废气处理除尘灰 0.05t/a, 收集后运往现有工程厂区再利用。 RP 粘合剂、水性酚醛树脂、丁吡胶乳包装桶空 桶加盖密封后存放于本项目液体原料库房内,避免露天存放,防止雨天或其他恶劣 天气可能造成残留原料释放到外环境中,作为周转桶定期交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量约 9.0t/a。 氨水瓶为危险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9 其他废物”,危险废物 代码“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 附介质”,危险废物产生量约 100 个/a。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处理。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1 内容 类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排放源 (编号) G1 配浆废 气 G2 上浆烘 干废气 噪 声 其他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生量(单位) (单位) 甲醛 5mg/m3 0.075kg/h 0.5mg/m3 0.0075kg/h 酚类 5mg/m3 0.075kg/h 0.5mg/m3 0.0075kg/h 非甲烷总烃 6.3mg/m3 0.094kg/h 0.63mg/m3 0.0094kg/h 氨 0.67mg/m3 0.01kg/h 0.067mg/m3 0.001kg/h 颗粒物 1.3mg/m3 0.02kg/h 0.13mg/m3 0.0002kg/h 600m3/a 产生量 COD 300mg/L 0.18t/a BOD5 SS 150 mg/L 0.09t/a 100mg/L 0.06t/a NH3-N 30mg/L 0.018t/a 胶管下角料 下角料 0.3t/a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气除尘灰 除尘灰 0.05t/a 现有工程回收再利用 生活污水 0t/a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门统一收集处置 使用完毕后的空桶加盖 密封后存放于本项目液 RP 粘合剂、 体原料库房内,避免露 水性酚醛树 包装桶 若干 天存放,防止雨天或其 脂和丁吡胶 他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残 乳包装 留原料释放到外环境中, 作为周转桶交厂家回收 氨水瓶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 氨水瓶 100 个/a 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HW49)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强度约为 60~80dB(A)。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编织机所在车间需加强隔声 降噪措施,车间采用隔声窗,车间外东北厂界设置隔声屏障。经过车间 隔声和基础减震降噪处理,并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 50dB(A)。 无 职工生活 固 体 废 物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 污染物名称 9.0t/a 生活垃圾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项目在原有厂房基础上加装生 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施工期不涉及大规模取土及开挖作业。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过 环保措施治理后可满足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要求。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以下空白) 环境影响分析 22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项目在原有厂房基础上加装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施工期不涉及大规模取 土及开挖作业,施工期影响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输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其特 点是噪声值较低,周期短。 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 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设备安装过程采用低 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 10:00 以后至次日早晨 6:00 禁止建筑施工作业。 通过以上措施,将能缓解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排污节点为配浆废气 G1、上浆烘干废气 G2。 G1 配浆废气:根据原料用量,RP 粘合剂用量 1t/a,丁吡胶乳用量 3t/a,水性 酚醛树脂用量 0.5t/a,氨水用量 0.1t/a。氨水易挥发,胶浆配制工序为常温,树脂类 物料可挥发出甲醛、酚类和非甲烷总烃。胶浆配制在固定区域专门桶中进行,配浆 区进行二次封闭,封闭间整体负压引风,与上浆烘干废气共同经“袋式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G2 上浆烘干废气:上浆工序胶浆槽、烘干室进出口有上浆烘干废气逸散,由 于热风烘烤温度约 100℃,污染物挥发量较大,另外上浆线烘干后传送过程中由于 传送轴的剐蹭会有飞絮颗粒物产生,上浆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醛、 酚类、氨和颗粒物。上浆烘干工序整体设置密封房负压引风,上浆烘干废气与配浆 废气共同经“袋式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光催化氧化处理器原理简介: 利用低温等离子体和特制的高能高臭氧 UV 紫外线光束照射废气,裂解工业废 气如:硫化物 H2S、NH3、VOCs、苯、甲苯、二甲苯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 高分子恶臭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 如 CO2、H2O 等。利用高能高臭氧 UV 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 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另 一方面将恶臭气体的化学键断裂,使之形成游离态的原子或基团;同时产生的臭氧 参与到反应过程中,使恶臭气体最终被裂解、氧化生成简单的稳定的化合物,如 23 CO2 、H2O、N2 。等工业废气利用排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净化设备运用高 能 UV 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工业废气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使工业废气物质其降 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利用高能 UV 光束裂解工业废气中细菌的分子键,破坏细菌的核酸(DNA),再通过臭氧进行氧 化反应,彻底达到净化及杀灭细菌的目的。 净化装置由均流模块、初效过滤单元、-C 波段紫外线装置,降解收集,臭氧发 生器及过滤单元等设备和部件组成。装置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4 光催化氧化装置工艺流程 项目树脂类用量共 1.5t/a,RP 粘合剂和水性酚醛树脂游离酚≤6%,游离醛≤6%, 配浆和上浆工序游离醛和游离酚挥发量为 80%,则配浆和上浆工序甲醛挥发量为 0.075kg/h,酚类挥发量 0.075kg/h,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对甲醛和酚类去除率 90%, 则甲醛排放量 0.0075kg/h,排放浓度 0.5mg/m3,酚类排放量 0.0075kg/h,排放浓度 0.5mg/m3;非甲烷总烃挥发量按树脂及胶乳用量的 5%计,则非甲烷总烃挥发量为 0.094kg/h,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对非甲烷总烃去除率 90%,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094kg/h,排放浓度 0.63mg/m3;颗粒物由于胶线在传送轴剐蹭产生,产生量较少, 约 0.02kg/h,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去除率 99%,则颗粒物排放量 0.0002kg/h,排放 浓度 0.013mg/m3;项目所用氨水为含氨 25%的水溶液,在配浆和上浆工序挥发量约 95%,则挥发量约 0.01kg/h,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对氨去除率 90%,则氨排放量 0.001kg/h,排放浓度 0.067mg/m3。 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标准要求,甲醛≤5mg/m3 ,酚类≤15mg/m3 ;颗粒物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 120mg/m3。厂界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24 (DB13/2322-2016)表 2 其他企业标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厂界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新扩改二级标准。 每个集气罩设置截止阀,通过优化管道布置和风机效率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通 过强化废气收集效率,集气罩废气收集效率按 90% 计,则甲醛无组织排放量 0.0075kg/h,酚类无组织排放量 0.0075kg/h,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 0.0094kg/h,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 0.002kg/h,氨无组织排放量 0.001kg/h。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通过上述措施进行治理后,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及所处 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采用导则推荐 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对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甲 醛、酚进行计算,废气集气罩收集率按 90%计,则项目无组织排放源强如表 12,本 项目污染物厂界内无超标点。计算结果如表 12。 表 12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 源强特征 项目 源强 面积 (kg/h) 颗粒物 平均 风速 空气质量标准 计算距离(m) (m2) 排放平均 高度(m) (m/s) 0.002 2800 8 2.2 0.9mg/m3 无超标点 非甲烷 总烃 0.0094 2800 8 2.2 2.0mg/m3 无超标点 甲醛 0.0075 2800 8 2.2 0.05mg/m3 无超标点 酚类 0.0075 2800 8 2.2 0.05 mg/m3 无超标点 氨 0.001 2800 8 2.2 0.2 mg/m3 无超标点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规定,本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Qc 1  (BLC  0.25r 2 )0.05 LD Qm A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25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与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及污 染源构成类型有关,具体数值取自《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3840-91)中表 5。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源项选取计算参数见表 13。 表 13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 源强特征 项目 平均 风速 计算系数 A B C D 卫生防护距 离计算(m) 2.2 470 0.021 1.85 0.84 0.043 8 2.2 470 0.021 1.85 0.84 2800 8 2.2 470 0.021 1.85 0.84 6.102 0.0075 2800 8 2.2 470 0.021 1.85 0.84 6.102 0.001 2800 8 2.2 470 0.021 1.85 0.84 1.735 源强 面积 (m2) 排放平均 高度(m) (kg/h) (m/s) 颗粒物 0.002 2800 8 非甲烷 总烃 0.0094 2800 甲醛 0.0075 酚类 氨 0.104 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 6.102m,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 术方法》(GB/T3840-91)中规定及上表结果,卫生防护距离在 100m 以内时,级差为 50m;100m 以上时,级差为 100m,卫生防护距离为 50m,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 有害气体 Qc/ Cm 值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 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 应提高一级,卫生防护距离提级至 100m。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 270m 的东岳家 庄村,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2.0m3/d,生活污水入旱厕, 定期清掏外运。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 厂区划分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各车间为一般防渗区,液体原料储存区、 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沿用厂区现有防渗措施即 可,重点防渗区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暂存间需在厂区现有 防渗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防渗效果。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规范要求,采取严格 防渗措施,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在原水泥 地面硬化基础上增涂环氧树脂防渗层,使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 10-10cm/s。并设置围 26 堰不低于 10cm,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设置导流槽,并配备备用 桶。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内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编织机、合线机、分线器、风机等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 噪音,源强一般在 75dB(A)~95dB(A)之间。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 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 厂界噪声贡献值≤50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 14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及其降噪措施 设备台数 单个噪声源强 dB 分布位置 编织机 300 80 编织车间 打线机 4 65 合线机 2 70 上浆机 5 60 收线器 5 60 分线器 5 60 风机 5 60 切管器 1 65 序号 1 2 3 4 5 6 7 8 主要噪声源 合线车间 上浆车间 噪声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 备,对产噪设备 进行隔声、减振 等措施,主要设 备置于车间内, 厂房隔声等 包装车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 采取导则上推荐模式。 (1)声级计算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 g)计算公式: 1 Leqg  10lg(  ti 100.1LAi ) T i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 — i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dB(A); T —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 i 声源在 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2)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 eq )计算公式: 27 0.1Leqg Leq  10lg(10 0.1Leqb  10 ) 式中: L eq 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 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3)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 )、大气吸收(Aatm )、地面效应 (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距声源点 r 处的 A 声级按下式计算: 在预测中考虑反射引起的修正、屏障引起的衰减、双绕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 声源等影响和计算方法。 (4)预测结果 噪声源对各预测点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 15 和图 5。 表 16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预测点位 与厂界距离(m) 最大贡献值 dB(A) 厂东界 6 49.96 厂南界 6 39.21 2 类(南、西、东、北侧): 厂西界 6 49.45 昼间 60,夜间 50 厂北界 6 49.32 28 执行标准 图 5 厂界噪声预测图 由表 16 和图 5 看出,编织机所在车间需加强隔声降噪措施,车间采用隔声窗, 车间外东北厂界设置隔声屏障。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隔声、 减振等措施,主要设备置于车间内,厂房隔声,项目投产后设备运行噪声对厂界的 噪声贡献值在 39.21~49.96dB(A),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的噪声贡献值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厂界及声环境敏 感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氨水瓶、胶管下角料、除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 ①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按下式计算: G=K×N×P×10-3 式中:G— 生活垃圾年产量(t/a) K— 人均排放系数(kg/d·人) N— 人口数(人) P— 年工作天数 根据类比调查,工人生活垃圾排放系数 K=0.5kg/(d·人),本项目劳动定员 33 人, 年工作日按 300 天计算,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2t/a,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不外排。 29 ②胶管下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量约 0.3t/a;废气处理除尘灰 0.05t/a, 收集后运往现有工程厂区再利用。 ③项目所用 RP 粘合剂、水性酚醛树脂(200kg 桶装)和丁吡胶乳(200kg 桶装) 所用桶类包装为生产厂家周转桶,由企业向原料供应厂家交付押金使用,所有权归 原料供应厂家,仅用于原料供应厂家进行原料周转使用。企业使用完毕后的空桶加 盖密封后存放于本项目液体原料库房内,避免露天存放,防止雨天或其他恶劣天气 可能造成残留原料释放到外环境中,空桶由原料供应厂家运送回供应厂内再次灌装。 ④氨水瓶为危险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9 其他废物”,危险废 物代码“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 吸附介质”,危险废物产生量约 100 个/a。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位处理。 项目增设危废间一座,建筑面积 4m2 ,目前企业内场地均采用水泥硬化,要求 危废间地面进一步防渗,地面及墙裙增涂环氧树脂,防渗系数小于 1×10-10cm/s, 危废暂存场地地面设置围堰,场地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建立危废台账管理制度, 定期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安排特种车辆将危废运送到危废处理地点进行无 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 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风险 1、危险物质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及《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识别》(GB18218-2009),本项目生产过程及原料可能涉及到的环境风险 物质为氨水。 表 16 物质危险性标准一览表 项目 有毒 物质 易燃 类别 LD 50 ( 大鼠经口) mg/kg LD 50 ( 大鼠经皮) mg/kg LC50 ( 小鼠吸入,4小 时)mg/L 1 <5 <1 <0.01 2 5< LD 50<25 10< LD 50<50 0.1< LD 50<0.5 3 25< LD 50<200 50< LD 50<400 0.5< LD 50<2 1 可燃气体—在常压下以气态存在并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混合物;其沸点(常 30 压下)是20℃或 20℃以下的物质 物质 2 易燃液体—闪点低于 21℃,沸点高于 20℃的物质 3 可燃液体—闪点低于 55℃,压力下保持液态,在实际操作条件下(如高温高 压)可以引起重大事故的物质 爆炸性物质 在火焰影响下可以爆炸,或者对冲击、摩擦比硝基苯更为敏感的物质 表 17 物质环境风险识别表 物质名称 氨溶液 别名:氨水(含氨大于 10%小于 35%) 物化特性 沸点(℃) 无意义 比重(水=1) 0.9 饱和蒸气压(kPa) 无意义 熔点(℃) 无意义 蒸气密度(空气=1) 无意义 溶解性 外观与气味 易溶于酸生成铵盐 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有极强的刺激性臭味 火灾爆炸危险数据 闪点(℃) 无意义 爆炸极限 15.7%~27.4% 灭火剂 水、砂土 灭火方法 火灾可用水或砂土扑救,消防人员必须穿戴防毒面具,站在上风口。 危险特性 水溶液呈碱性,有毒,对人体、眼睛、呼吸道有刺激性和腐蚀性 反应活性数据 稳定性 聚合危险性 不稳定 √ 避免条件 高热(受热分解) 稳定 可能存在 不存在 禁忌物 避免条件 √ 强氧化剂 燃烧(分解)产物 无 健康危害数据 侵入途径 吸入 √ 皮肤 √ 急性毒性 LD50 350mg/kg(大鼠经口) LC50 口 √ 1390mg/kg(大鼠吸入)4h 健康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 充血、水肿;胸部 X 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 吸困难、紫绀;胸部 X 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严重病 例有死亡的危险,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 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 呼吸停止、眼灼伤。反复长期接触可引起皮肤干燥瘙痒、发红。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强氧化剂、 酸类等分开存放。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验收时 31 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槽车运送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停留。 2、重大危险源识别 表 18 项目涉及的物质的临界量表 (HJ/T169-2004) 生产场所临界量 贮存场所临界量 物质 名称 项目暂存量 (GB18218-2009) 临界量 氨 0.025t 10t 40t 100t 0.0025 危险 废物 空氨水瓶 100 个 - - - - q/Q 氨水储存量不超过 0.1t,氨含量 25%,氨储存量 0.025t,远低于临界值。根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规定),本项目所使用危险物质 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存在的风险较小。 3、环境风险类型分析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氨水泄漏事故。事故一旦发生泄漏会进入地下 水环境中,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挥发入大气中,造成大气污染。 4、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本项目生产特点,本环评要求如下: (1)源头控制措施 ① 原料需做到随用随购,不储存多余原料,对必须储存的原料设专人看管。 限制危险物品的储备量,原料随用随进,不在厂内长期积压储存。 ② 确保液体原料包装桶有自己合适的盖子并且密封好,定期检查原料桶有没 有腐蚀、凸起、缺陷、凹痕、和泄漏。把有缺陷的原料桶放在独立的二次包装桶里 或者泄漏应急桶里。便于发现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跑、冒、滴、漏 降至最低限度。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设置导流槽,设置 5 个备用 桶。如原料桶泄露,及时转移至备用桶,并及时吸干地面上的泄露物料。 ③ 加强火源管理,在进行检修时使用的工具应该是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 用铁器敲打设备或管道,工作人员应穿棉制品工作服,禁止明火,日常生产活动中 动火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④ 配置应急工具和消防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一定数量的手提式二氧化碳和干粉灭火器、消防砂,定期组织演练,并会正确使用。 (2)分区防控措施 厂区划分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各车间为一般防渗区,液体原料储存区、 32 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沿用厂区现有防渗措施即 可,重点防渗区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暂存间需在厂区现有 防渗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防渗效果。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规范要求,采取严格 防渗措施,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在原水泥 地面硬化基础上增涂环氧树脂防渗层,使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 10-10cm/s。并设置围 堰不低于 10cm,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设置导流槽,并配备备用 桶。 5、风险评价结论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行期危险物质储存量较小,企业内部暂存量不构成 重大危险源,项目环境风险经过一定的防范措施可以将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因 此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并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对人群健康及周围环境 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以下空白)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3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甲醛 ①胶浆配制在固定区 域专门桶中进行,配浆 区进行二次封闭,封闭 间整体负压引风; ②上浆烘干工序整体 设置密封房负压引风; ③配浆废气 G1 和上浆 烘干废气 G2 共同经“袋 式除尘器+UV 光催化 氧化”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预期治理效果 类型 酚类 大 气 污 染 G1 配浆废气 G2 上浆烘干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氨 物 颗粒物 水 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标准 生活污水 入旱厕定期清掏 胶管下角料 下角料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气除尘灰 除尘灰 回收再利用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 统一收集处置 RP 粘合剂、水 性酚醛树脂和 丁吡胶乳包装 包装桶 使用完毕后的空桶加盖 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处 密封后存放于本项目液 置率达 100%,不外排 体原料库房内,避免露天 存放,防止雨天或其他恶 劣天气可能造成残留原 料释放到外环境中,作为 周转桶交厂家回收 氨水瓶 氨水瓶 (HW49) 物 固 体 物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新扩改 二级标准和表 2 标准 COD NH3-N SS PH 染 废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1572-2015)表 5 标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标准》 (DB13/2322-2016)表 2 标 准 不外排 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值在60~80dB(A)。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室内,编织机所在车间需加强隔声降 噪措施,车间采用隔声窗,车间外东北厂界设置隔声屏障,采取基础减振、维护保 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贡献值≤50dB(A)。厂界噪声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功能区标准。昼间≤ 60dB(A),夜间≤50dB(A)。 其他 无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34 本项目没有生态敏感因素,不产生明显影响。 (以下空白) 35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 500 万米编织软管项目 2、建设单位:衡水大森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3、法人代表:刘振兴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规模:建成后本项目厂区年产 500 万米编织软管。 6、建设地址: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衡水滨湖新区魏屯镇赵祥屯村东,距离现有工 程 厂 区 东 北 方 向 420m 处 。 厂 区 中 心 坐 标 为 : 东 经 115°40′05.87″ , 北 纬 37°35′56.13″。厂址东临道路,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坑塘,北侧为沙发厂。距离项目 最近敏感点为北 270m 的东岳家庄村。 厂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生活饮用水源地及其他需要 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 2。 (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用赵祥屯村东土地及个人建设的车间,不新增占地 及建筑面积。布置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门房。项目生产车间布置编织机、打 线机、合线机、上浆机、收线器、分线器、切管机等各类设备共计 311 台(套)。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1,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项目衔接 给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浸浆配制用水为外购纯净水,纯净水用量 10t/a。劳动定 员生活用水则由厂区北侧企业自备水井供水。 排水:本项目排水单元主要为劳动定员生活污水,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冀州区电力局供电,厂内设有 315KVA 变压器 1 台, 250KVA 变压器 1 台,80KVA 变压器 3 台,能够满足本工程全部用电要求。 供热:项目用热采用电加热,冬季采暖使用电能,可满足本项目需要。 2、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排污节点为配浆废气 G1、上浆烘干废气 G2。 36 G1 配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和氨,G2 上浆烘干废气主 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氨和颗粒物。胶浆配制在固定区域专门桶中 进行,配浆区进行二次封闭,封闭间整体负压引风,上浆烘干工序整体设置密封房 负压引风,配浆废气与上浆烘干废气共同经“袋式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 过 15m 排气筒排放。 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标准要求,甲醛≤5mg/m3,酚类≤15mg/m3;颗粒物满足《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 120mg/m3。厂界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13/2322-2016)表 2 其他企业标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厂界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新扩改二级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通过上述措施进行治理后,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及所处 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2.0m3/d,生活污水入旱厕, 定期清掏外运。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 厂区划分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各车间为一般防渗区,液体原料储存区、 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沿用厂区现有防渗措施即 可,重点防渗区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暂存间需在厂区现有 防渗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防渗效果。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规范要求,采取严格防 渗措施,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在原水泥地 面硬化基础上增涂环氧树脂防渗层,使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 10-10cm/s。并设置围堰 不低于 10cm,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设置导流槽,并配备备用桶。 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内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37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编织机、合线机、分线器、风机等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 噪音,源强一般在 60dB(A)~80dB(A)之间。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设 备均设置于室内,由于项目编织机较多,编织机所在车间需加强隔声降噪措施,车 间采用隔声窗,车间外东北厂界设置隔声屏障。采取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 声等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贡献值≤50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 50dB(A)。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氨水瓶、胶管下角料、除尘灰、RP 粘合剂、水性酚醛 树脂(200kg 桶装)和丁吡胶乳(200kg 桶装)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 胶管下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除尘灰收集后再利用,项目所用 RP 粘合剂、水性酚醛树脂(200kg 桶装)和丁吡胶乳(200kg 桶装)所用包装桶作为周 转桶交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氨水瓶为危险废物, 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9 其他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 含有或 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废物产生 量约 100 个/a。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危废间建筑面积 4m2,地面防渗系数小于 1×10-10cm/s,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及台账管理制度,定期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安排特种车辆将危废运送到危废 处理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100m。项目厂界 100m 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距离 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 270m 的东岳家庄村,满足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3、总量控制结论 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 0.045t/a, NOx 0.056t/a, COD 0t/a, NH3-N 0t/a, 原环评及排污许可技术报告不涉及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监测报告计算实 际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硫化氢 0.1kg/a,非甲烷总烃 0.13t/a,颗粒物 0.41t/a。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本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 和 NH3-N 的排放。根据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计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甲醛 0.18t/a,酚类 38 0.54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2.16t/a,氨 0.025t/a,颗粒物 4.32t/a。 综上本次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45t/a,NOx 0.056t/a,COD 0t/a,NH3-N 0t/a,甲醛 0.18t/a,酚类 0.54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2.16t/a,氨 0.025t/a,颗粒物 4.32t/a。 4、产业政策结论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版)及《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的限 制类或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不属于《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禁止建设项 目名录(2005 年版)》的限制、禁止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所列类别,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河北省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河北省产业政策要 求。 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 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冀政发[2017]3 号)以及衡水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项 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的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 年 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项目符合现行各产业政策和环保管理相关要求。 5、厂址选择合理性结论 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衡水滨湖新区魏屯镇赵祥屯村东,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5°40′05.87″,北纬 37°35′56.13″。厂址东临道路,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坑塘,北侧 为沙发厂。根据衡水市国土资源局滨湖新区分局出具的证明,该项目用地为建设用 地。项目符合魏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 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100m,项目厂界向外 100m 范围内无居民区、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 270m 的东岳家庄村,满 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9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6、项目建设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实现各 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该工程 建设可行。 二、建议 (1)严格实行“三同时”政策,即污染治理设施要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建设、同时投产;搞好绿化,起到抑尘、降噪作用,改善生态环境。 (2)项目运行期,加强防治污染设备日常维护工作,环保设施的操作、管理及 维护应设专人负责、有问题及时处理。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 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 16。 表 16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工程验收一览表 类别 治理对象 环保措施 甲醛 ①配制胶浆在固定区 域专门桶中进行,配 浆区进二次封闭,封 闭间整体负压引风; ②上浆烘干工序整体 设置密封房负压引风; ③配浆废气和上浆烘 干废气共同经“袋式 除尘器+UV 光催化氧 化”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8.0 入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 不外排 0.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 酚类 废气 G1 配浆废 气 G2 上浆烘 干废气 非甲烷总 烃 氨 颗粒物 废水 噪声 生活污水 机械噪声 环保投资 (万元) 污染物 COD NH3-N SS PH 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于 室内,采取基础减振、 维护保养、厂房隔声, 编织机所在车间需加强 隔声降噪措施,车间采 用隔声窗,车间外东北 厂界设置隔声屏障 40 验收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 5 标准和《工业企业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13/2322-2016)表 2 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新扩 改二级标准和表 2 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16297-1996) 表2 标准 固废 胶管下角料 下角料 废气除尘灰 除尘灰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回收再利用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门统一收集处置 使用完毕后的空桶加盖 RP 粘合剂、 密封后存放于本项目液 体原料库房内,避免露 水性酚醛树 包装桶 天存放,防止雨天或其 脂和丁吡胶 他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残 留原料释放到外环境中, 乳包装 作为周转桶交厂家回收 氨水瓶 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 氨水瓶 (HW49) 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不外排 - 不外排 - 不外排 - 不外排 - 不外排 防护 距离 以车间边界向外 100m 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防渗 措施 厂区划分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各车间为一般防渗区,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 浸浆烘干区和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 ①一般防渗区沿用厂区现有防渗措施即可,重点防渗区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 浆烘干区和危废暂存间需在厂区现有防渗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防渗效果。 ②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 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规范要求,采取严格防渗措施, 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在原水泥地面硬化基础 上增涂环氧树脂防渗层,使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 10-10cm/s。并设置围堰不低于 10cm, 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设置导流槽,并配备备用桶。项目建设不会对 区域内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环境 风险 防范 措施 液体原料储存区、配浆区、浸浆烘干区和危废间重点防渗,液体原料严格控制储存量, 定期检查原料包装是否有损坏,原料包装严格密封,设置备用桶。 分表 计电 企业 UV 光解装置、布袋除尘器及配套风机、电机所用电量预留专门的电表计量口,与 生产设施分表计电,单独计量环保设施用电。 合计 -- -- 10.0 41 -- 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42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43 注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 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 2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 3 租赁车间位置 附图 4 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2 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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