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覃保兰等2名同志为覃塘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doc
覃人社发〔2021〕10 号 关于聘用吴保兰等 2 名同志为覃塘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桂人社发〔2011〕155 号)和《2020 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用吴保兰等 2 名 同志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 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 6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 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或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的工 资等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基层医疗 机构新聘用人员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统一纳 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进行管理。 1 附件:2020 年覃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 名单(共 2 人) 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2 月 20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贵港市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 2021 年 2 月 2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