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后沽小学职责事项信息.docx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后沽小学职责目录 职责事项 序 主要 号 职责 1 保障学生权益 序号 名称 页码 1.1 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1 1.2 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2 1.3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 费的规定 3 1.4 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4 1.5 为适龄残疾儿童创设条件,满足其随班就读需求 5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 2.1 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 6 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坚持德育为首,探索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 2.2 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等多种育人途 7 径 2.3 2 促进学生全面 发展 2.4 2.5 2.6 2.7 3 促进教师专业 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 养学生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将心理教育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开展心理辅导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大课间活动,使每 位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 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 档案 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 课,培养学生艺术爱好 8 9 10 11 12 2.8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13 3.1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严格遵守中小 14 发展 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 1 和责任感,做“四有”好教师 3.2 实行教师聘任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保证教师待遇 15 3.3 完善培训制度,支持和保障教师进行培训 16 4.1 4 提升教育教学 水平 落实国家义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设地方课程 和校本课程,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 17 4.2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 18 4.3 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19 4.4 4.5 4.6 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等教学方 式,提高学生课堂学习主动性 落实减负工作要求 按照规定配备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设备,加强管 理,提高使用效益 20 21 22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 5.1 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 23 全 5.2 5 24 加强校园安全 5.3 5.4 6.1 6.2 6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依法治校 6.3 6.4 6.5 2 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和预防校园欺凌教育, 了解、掌握一定的安全技能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 自护能力 制定学校章程和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把学校党组 织建设成领导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发挥 其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 多渠道公开学校校务信息,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 众知情权 健全家委会制度,建立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在学校 治理中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 25 26 27 28 29 30 31 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 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 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 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 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 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 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 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 造良好的环境。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按文件规定招生,学校党组织负责监督 运行要件 每年招生文件中规定的证件及证明。 责任事项 公示招生方案,按文件要求招生,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下录取新生。 电话:66897259 邮箱:jtjxxj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监督方式 3 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 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法定依据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 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 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 重点班。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确定班级数;根据招生人数确定班 额;根据男女比例进行分班;公示分班情况 运行要件 招生名单 责任事项 根据招生人数、男女比例科学分班。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59 邮箱:jtjxxj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4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 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5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实施机构 总务处 职责边界 学校总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学校纪检部门监督。 运行流程 公示收费文件和收费标准;收取回执;收费;开具票 据。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上级下发的收费文件和收费标准 明确收费依据、范围、标准;告知家长;及时入账、付 款。 电话:66897226 电子邮箱:jtjjc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5 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信息表 序号 1.4 名称 法定依据 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 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5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审核学生信息;录入学籍系统;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按 要求进行日常管理。 运行要件 反映学生信息的证件、证明;学生信息采集表 责任事项 指导家长填写学生信息;审核学生信息准确性;准确录 入信息;按时上报;按规定管理。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59 电子邮箱:jtjxxj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6 为适龄残疾儿童创设条件,满足其随班就读需求信息表 序号 1.5 名称 为适龄残疾儿童创设条件,满足其随班就读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 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法定依据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 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 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 义务。第十九条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 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 助。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审验伤残证明;向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情况;确定随班就 读学生;按相关规定为其在校学习提供便利。 运行要件 适龄儿童伤残证明或医院诊断证明 责任事项 告知家长相关政策;准确查验伤残证明;为随班就读学 生建立档案;协调各部门为其学习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59 电子邮箱:jtjxxj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7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 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年 9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1 次会议通过 1991 年 9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0 号公布 2006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议第 1 次修订通过 2006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0 号公布 根据 2012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5 号公布、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 第 2 次修正)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 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 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 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法定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5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六条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第七 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 优秀成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于 1994 年 1 月 1 日七施行 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 年 8 月 27 日 实施日 期: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对学生进 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 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德育处牵头,其他各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计划,组织活动,开展宣传,进行学科渗透 运行要件 工作计划、活动方案 责任事项 按照计划方案开展教育活动;指导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对学 生进行教育。 电话:66897214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d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8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坚持德育为首,探索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 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等多种育人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 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 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 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 义务。 法定依据 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 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 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 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 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 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 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德育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计划,组织活动,开展宣传,进行学科渗透 运行要件 工作计划、活动方案 责任事项 按照计划方案开展教育活动;指导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对 学生进行教育。 电话:66897214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d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9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习惯,促进学生 全面发展信息表 序号 2.3 名称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 养学生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 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 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法定依据 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 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 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 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 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机构 教务处、德育组 职责边界 教务处、德育组配合行使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组织活动,进行教师培训,建立学生档案 运行要件 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学生档案 责任事项 按照计划方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指导、督促教师落 实;建立学生成长档案 电话:66897214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d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0 将心理教育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开展心理辅导信息表 序号 2.4 名称 将心理教育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开展心理辅导 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年 9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1 次会议通过 1991 年 9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0 号公布 2006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 议第 1 次修订通过 2006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60 号公布 根据 2012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0 月 26 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5 号公布、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 2 次修正)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德育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组织活动,进行教师培训,建立学生档案 运行要件 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学生档案 责任事项 按照计划方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督促教师 落实;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电话:66897214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d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1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大课间活动,使每位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信息表 序号 2.5 名称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大课间活动,使每位学 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年 9 月 4 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1 次会议通过 1991 年 9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0 号公布 2006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议第 1 次修订通过 2006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0 号公布 根据 2012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5 号公布、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 2 次修正)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 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德育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组织活动,进行考核,建立学生档案 运行要件 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学生档案 责任事项 按照计划方案开展“双间制”活动;指导学生落实艺术 体育“2+1”工作;对学生进行考核;建立学生档案档案 电话:66896298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tw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2 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信息表 序号 2.6 名称 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法定依据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德育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组织活动,进行考核,建立学生档案 运行要件 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学生档案 责任事项 按照计划方案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训练、考核; 上报考核信息;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电话:66896298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tw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3 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课,培养学生艺术爱好信息表 序号 2.7 名称 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课,培养 学生艺术爱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 订) 法定依据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 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 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 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 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2.《2017—2018 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 见》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制定学校课程计划;编排课表;配备专业师资;开展教 育教学活动 课程计划、学校人事安排方案、课表 做好人员、课程安排;组织教师培训;配备专业设备;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电话:66896298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tw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4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信息表 序号 2.8 名称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 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法定依据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 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 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 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德育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制定方案,组织活动,建立学生档案,考核纳入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 工作计划、活动方案、考核成绩 按照计划方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指导、督促教师落 实;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电话:66897214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d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5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师 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四有好教师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严格遵守中小学教 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 四有好教师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于 1994 年 1 月 1 日七施行 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部分法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 年 8 月 27 日 实施日 期: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实施机构 办公室 职责边界 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组织学习教师师德规范,签订师德承诺,开展师德考 核,表彰师德先进教师,处理违反师德规范教师。 运行要件 师德承诺书、师德考核方案、师德问卷调查情况、评选 师德先进教师方案、处理违反师德规范教师的决定。 责任事项 组织签订师德承诺书;进行师德调查;进行师德考核; 评选表彰师德先进;处理违规教师。 监督方式 电话:66896036 电子邮箱:jtjdjgz@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6 实行教师聘任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保证教师待遇信息表 序号 3.2 名称 实行教师聘任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保证教师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于 1994 年 1 月 1 日七施行 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部分法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 年 8 月 27 日 实施日 期: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 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 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法定依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 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 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施奖惩的依据。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 实施机构 办公室 职责边界 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审核聘用条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晋升教 师职务,实施奖惩。 运行要件 上级人事部门下发的教师聘用、考核、职务晋升、奖惩 文件。 责任事项 审核教师聘用条件;与符合条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开 展年度考核;按规定晋升教师职务;对优秀教师进行奖励; 对违规教师实施惩处。 电话:66896323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rs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7 完善培训制度,支持和保障教师进行培训信息表 序号 3.3 名称 完善培训制度,支持和保障教师进行培训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于 1994 年 1 月 1 日七施行 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部分法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 年 8 月 27 日 实施日 期: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 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 治、业务培训。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培训规划、方案,组织教师培训,依规组织教师外 出培训,进行培训考核。 运行要件 培训规划、方案,培训考核记录 责任事项 制定培训方案;组织教师培训;进行考核 电话:66897260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jtjrs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8 落实国家义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落实综合实践活动 课程要求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落实国家义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设地方课程和校 本课程,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 订) 法定依据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 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 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 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 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2.《2017—2018 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 见》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学校课程计划;编排课表;配备专业师资;研发校 本课程 运行要件 课程计划、学校人事安排方案、课表、校本教材 责任事项 做好人员、课程安排;组织教师培训;配备专业设备;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编印校本教材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59 电子邮箱:jtjxxj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19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信息表 序号 4.2 名称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六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法定依据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 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 出版、选用。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选定教科书,进行征订,下发教科书,组织循环用书使 用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教科书征订目录、征订单 各学科教科书选定;进行教科书征订;组织循环用书使 用 电话:66897259 电子邮箱:jtjxxj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0 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信息表 序号 4.3 名称 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 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法定依据 第五条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 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进行教学质量 阶段性分析、反馈 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工作考核标准 责任事项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考核;进行阶段性分析、反 馈;每学期进行综合评价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59 电子邮箱:jtjxxj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1 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提高学生课堂学习主动性信息表 序号 4.4 名称 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提高 学生课堂学习主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 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法定依据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 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 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 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 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课堂评价标准,进行课堂教学研究,组织课堂教学 实践活动,进行课堂教学管理考核 运行要件 课堂教学评价标准、集体教研或集体备课方案、课堂教 学活动方案、课堂教学考核方案 责任事项 制定课堂评价标准;组织课堂教学活动;指导教师课堂 教学实践;对课堂教学进行考核评价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59 电子邮箱:jtjxxj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2 落实减负工作要求信息表 序号 4.5 名称 落实减负工作要求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年 9 月 4 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1 次会议通过 1991 年 9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0 号公布 2006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议第 1 次修订通过 2006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0 号公布 根据 2012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5 号公布、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 2 次修正)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 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实施机构 教务处 职责边界 教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减负工作要求和减负措施,进行减负调查,纠正、 处理违规现象。 运行要件 上级减负文件、减负工作方案、减负工作问卷调查情况 责任事项 制定减负措施;开展减负调查;开展作业和评价改革; 纠正违规现象。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59 电子邮箱:jtjxxjy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3 (职责事项名称)信息表 序号 4.6 名称 按照规定配备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设备,加强管理,提 高使用效益 法定依据 1.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教育系统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 法》的通知(津滨教规发[2014]5 号) 2.《小学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津滨教体委后 [2015]2 号) 实施机构 总务处 职责边界 总务处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按文件规定的流程执行 运行要件 上级文件、学校制度 责任事项 按文件要求申请调配、自行采购设施设备;制定学校管 理制度规范管理;按规定程序进行设备报损。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23 电子邮箱:jtjbw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4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 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师生 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 1.《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 法定依据 见》 2.关于下发《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场馆安全稳定 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津滨教体委安[2017]16 号) 实施机构 总务处 职责边界 总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定期检查,及时整改。 运行要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档案、安全承诺书、应急 预案 责任事项 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承诺书;制定各 类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安全疏散演练;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23 电子邮箱:jtjbw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5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信息表 序号 5.2 名称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 法定依据 见》 2.关于下发《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场馆安全稳定 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津滨教体委安[2017]16 号) 实施机构 总务处 职责边界 总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配备、维护设施设备,制定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职责, 定期考核,追究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书,考评细则。 责任事项 定期维护,保证安全设施完好齐备;制定安全管理制 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检查考核;依规整改追责。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23 电子邮箱:jtjbw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6 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和预防校园欺凌教育,了解掌握一定的安全技能信息表 序号 5.3 名称 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和预防校园欺凌教育,了解 掌握一定的安全技能 法定依据 1.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2. 关于下发《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场馆安全稳定 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津滨教体委安[2017]16 号)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德育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安全教育内容,开展教育宣传活动 运行要件 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家长信、宣传材料 责任事项 制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安全讲座;下发家长信或 宣传材料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23 电子邮箱:jtjbw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7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信息表 序号 5.4 名称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 法定依据 1.《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2.关于下发《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场馆安全稳定 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津滨教体委安[2017]16 号)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德育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进行培训,组织演练 运行要件 学校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责任事项 制定方案;进行工作布置;组织演练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223 电子邮箱:jtjbwc@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8 制定学校章程和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信息表 序号 6.1 名称 制定学校章程和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 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5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六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 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实施机构 办公室 职责边界 办公室牵头,其他各部门配合 运行流程 成立机构,拟定草案,争取教职工意见,教代会审议, 报上级部门备案 运行要件 上级相关文件、工作方案、教代会记录 责任事项 制定草案;征求意见;修订方案;上报备案 监督方式 电话:66897616 电子邮箱:jtjdds1@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29 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领导改革发展的坚强战 斗堡垒信息表 序号 6.2 名称 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 领导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法定依据 《滨海新区教体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滨教体党发[2017]24 号) 实施机构 党支部 职责边界 党支部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党内活 动,开展党内评比表彰 运行要件 上级文件、活动方案 责任事项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 设、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 监督方式 电话:66896036 电子邮箱:jtjdjgz@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30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发挥其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信息表 序号 6.3 名称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发挥其参与学 校管理的作用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 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5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条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 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 督。 实施机构 工会 职责边界 工会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建立教代会制度,选举教代会代表,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 大会 运行要件 教代会制度、教代会记录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建立制度;组织换届选举;组织召开日常会议 电话:66897229 电子邮箱:jtjgh@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31 多渠道公开学校,校务信息,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知情权信息表 序号 6.4 名称 多渠道公开学校,校务信息,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 知情权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 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5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条学校及 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 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 督。 实施机构 办公室 职责边界 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公开学校信息,受理、分派群众来访,反馈学校意见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内容 公开学校信息;对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分派;对群众进行答 复 电话:67299115 电子邮箱:ufuming123@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32 健全家委会制度,建立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 信息表 序号 名称 法定依据 6.5 健全家委会制度,建立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在学校治理中 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 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5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 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 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 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 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 的校外教育工作。 实施机构 德育处 职责边界 德育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运行流程 建立健全家委会制度,选举产生家委会,组织家委会会 议,开展家长学校教育活动 运行要件 家委会制度、换届选举方案 责任事项 建立健全制度;进行家委会换届选举;组织家委会活动; 组织开展家长学校活动 监督方式 电话:67299115 电子邮箱:ufuming123@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后沽村 3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