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权属公租房租赁合同(适用于2001年底前建成的政府权属公租房).doc
政府权属公租房租赁合同 (适用于 2001 年底前建成的政府权属公租房)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 份 证 号 码: 联系电话: 经初审、审核和公示等程序后,乙方符合我区政府权属公租房的承租条件。 为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公租房的承租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一、本合同所指公租房包括:2001 年底前建成的政府权属的廉租房、安 居房、直管公房等一切政府权属的租赁型政策性住房。 二、甲方将位于 作住宅使用,租住面积为: 三、经核实,乙方应按如下第 的公租房租赁给乙方 平方米。 种方式处理: (一)乙方为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即家庭经济收入每人每月不高 于 780 元,家庭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不高于 13 平方米等),保障面积部分月租金 标准为 1 元/平方米,余下面积部分月租金标准为 3.1 元/平方米。 (二)乙方为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即家庭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不高于 13 平方米等),整房月租金标准为 3.1 元/平方米。 (三)乙方为原租户,但经核实,乙方不再符合承租条件(包括:人均拥 有住房面积高于 13 平方米和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审核承租资格的家庭 等)。乙方应在 3 个月内无条件搬出原租住的公租房,但搬迁确有困难,甲乙 双方同意按整房月租金 10 元/平方米的标准签订本合同,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 1 即至 年 月 日止。 四、根据第三条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有权加收月租金额 20 元/月。另外, 元/月。乙方无故拖欠租金和管理费的,甲方 %的违约金。甲乙双方约定支付方式如下: 每月 20 日前把当月租金存到银行账号( )处,由银 行统一代扣,累计欠租六个月者视为放弃租用,我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 该房屋及屋内物品,并代办停水停电手续 ,保证金不退。 五、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并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支付租金标准发生调整的,本合同终止。甲乙 双方按新租金标准另签合同。 (二)如乙方属本合同第三条第一、二款约定的情况,承租期间,经核实, 乙方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在 3 个月内无条件搬出原租住 的公租房,但搬迁确有困难的,甲乙双方可按整房月租金 10 元/平方米的标准 另签合同,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如乙方属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况,本合同期满终止。期满 后 3 个月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不得再另签合同。 (四)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六、为保证以下事项的执行,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证金号: 元履约保证金;保 。 (一)乙方在承租房屋内进行拆、改建、加建、装修等事宜,必须征得甲 方同意,才能动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退房或甲方按合同或法规规定收 回房屋的,乙方不得将加建物和装修拆除,无偿将其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退房或甲方按合同或法规规定收回房屋的,乙方应当结清水费、 电费、煤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 2 及所欠租金。 七、乙方存在下列行为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在 3 个月内无条件搬出原 租住的公租房,并作如下处理。 (一)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承租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缴租住期间市场平 均租金与原租金的差价,且乙方 5 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二)将承租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缴转借或转租 期间市场平均租金与原租金的差价,且乙方 5 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三)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房屋结构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缴租住期间 市场平均租金与原租金的差价,且乙方 5 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四)无特殊原因,连续 6 个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屋居住的,甲方可向乙方 追缴未居住期间市场平均租金与原租金的差价; (五)累计 6 个月以上拒缴租金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缴所欠租金。 八、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向顺德人民 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甲、乙双方原签订租赁合同的,原 租赁合同同时终止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 甲方交回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归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