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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商务发﹝2021﹞110号关于转发《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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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发﹝2021﹞110 号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 2022 年重庆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形成农 商联系更为紧密、产销衔接更为畅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助力 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现将《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 政局 关于申报 2022 年重庆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通 知》(渝商务〔2021〕416 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学 — 1 — 习对照,结合相关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联系人:刘晓龙 15923075618,周光勇 18725632717) 抄送: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 2 — 2021 年 12 月 21 日印发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渝商务〔2021〕416 号 关于申报 2022 年重庆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 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的新发展格局,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依据《财政部办 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 知》(财办建〔2021〕37 号),现就申报 2022 年重庆市农产品 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 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县聚焦本地 1-2 个特色优势农产品,推进 1-2 条完整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通过整合农产品上下游供 — 3 — 应链资源,积极发展产加销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农产品供 应链提质降本增效。 1.补齐产后商品化处理短板。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 在产地、园区或基地建设(或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 集配中心、冷库、仓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 干、分级、包装、质检、冷藏等设备,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 错峰销售能力。 2.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完善 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冷链物流分拨中心、具有冷链功能的产地集 配中心,推动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推广农产品产地预冷 技术。推动冷链物流信息化。 3.拓展直销网点。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支持重点 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设立直销网点,发展直供 直销、网订店取、连锁配送等模式,形成以农批对接为主体、农 超对接为方向、直销直供为补充、线上交易为探索的多种产销衔 接流通格局。 4.加强供应链主体培育。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大 力培育和引进种养、加工、流通一体化的供应链龙头企业和“链 主”企业,发挥骨干带动作用,优化农产品供应链领域分工,实 现集约协作发展。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和标准化 发展。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产品生 产主体、农户之间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链主”企业采取定 — 4 — 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供应链内其它企业提供 技术、信息、农资、购销等多种服务,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 立足重庆山地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培 育壮大发展基础好、市场覆盖面广、辐射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 力强的加工、流通、销售一体化的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 大力发展直采直供基地和订单农业,建设产地仓或产地集配中心, 建设预冷、保鲜贮藏等设施,以直营、加盟等方式开设农产品连 锁经营销售网点,不断提高重庆特色优势农产品集中经营度,扩 大产品品牌影响力,提升重点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提升重点区域性农批市场公益功能。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 于印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试行)>的通知》(商办建 函〔2015〕693 号)要求,完善公共加工配送中心、公共信息服 务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公益功能。 (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1.推动建立规模适度的预冷及低温初加工、保鲜贮藏等设 施,推进流通型、移动性、共享型冷链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节能 型冷藏设施。 2.推动完善冷链加工服务功能。引导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 心、中央厨房、生鲜电商集配中心,不断增强农产品流通主渠道 — 5 — 冷链服务能力。 3.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鼓励使用标准化叉车、 地牛、货架等装备,推广使用可循环标准化托盘及周转箱,提高 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五)产地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1.推动产地集配中心、产地仓等设施建设。在农产品主产 区县建设规模适度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 设施和产地中转仓库,配备清洗、烘干、分级、分拣、包装、冷 链等设备。推动现有产地集配中心、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用房和 产地中转库改造,提高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2.开展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试点。支持农产品 流通企业因地制宜采购和使用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加工设施, 推进移动共享服务试点。 (六)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项目。 1.推动农产品零售市场标准化改造。重点推动农贸市场、 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市场按标准开展基础设施改造,完善农产品 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提高便民惠民 服务能力。 2.推动智慧菜市场建设。鼓励城区标准化菜市场推进智慧 化升级改造,提高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3.拓展农产品零售网点。支持农产品连锁经销企业以直营、 加盟等方式,开设农产品连锁经营销售网点,提高农产品零售网 — 6 — 点覆盖率。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依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 法》(财建〔2019〕50 号)和《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 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1〕15 号)等相关文件,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建设投资项目给予费用补助。 (二)支持标准。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 际有效投资额的 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情况确实特殊的, 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 各类项目最高支持标准分别为: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 项目 1000 万元/个(区县);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 项目 1000 万元/个;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500 万元/个;新建或 改造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项目 200 万元/个,农产品冷链技 术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50 万元/个;特色农产品集配中心、产后 商品化加工处理设施、产地仓建设项目 200 万元/个,移动型共 享型商品化处理设备建设项目 40 万元/个,公益性农贸市场(菜 市场)新建或改造项目 50 万元/个,智慧菜场建设项目 40 万元/ 个,拓展连锁经营网点项目 100 万元/个。 (三)资金拨付方式。支持项目和金额确定后,资金将预拨 到有关区县,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项 目可控且业主单位承诺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 施进度予以预拨付,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 7 — 三、申报主体和流程 (一)申报主体。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由相关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委申报;其他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企 业、单位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 后,向市商务委转报。 (二)申报流程。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通过重庆市商务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提交,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单位在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 理平台(http://113.207.106.31:8000/)注册后登录。项目申报使 用管理手册可在“使用帮助”栏目中下载查看。 2.在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 报材料,其中,附件 3、附件 4、附件 5 为项目的必报材料,可 在线填写、保存和下载;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 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格式上传。 3.在线初审。申报材料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转报市 商务委。 4.项目入库。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对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项目申报单 位提交到市商务委行政审批大厅(收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弹子 石南滨路 162 号能源大厦 2 栋;联系人:唐丹、龙永雪;联系电 话:62661008、62661099)。 — 8 — 5.项目评审及公示。市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 审,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或单位均应满足以 下条件: 1.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支持跨区域联动项目建设,对在本地有符合要求项目的外地注册 法人,以及在周边地区建设符合要求项目的本地注册法人,可在 本地申报项目。 2.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符合农产品供应链发展规 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 3.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同类资金不得重 复支持。近三年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考虑: 1.围绕区域性特色优势农产品实施的供应链建设项目。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重点帮扶乡镇和乡村振兴示范 村的建设项目。 3.国家、市或区县认定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 4.与农村电商结合紧密且效果明显的项目。 — 9 — 5.2019-2020 年农商互联、2021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 持项目实施较好、成效明显的区县或企业。 (三)分项条件要求 1.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有关区县(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名义申报)。 条件要求:区县特色优势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条件好、 发展潜力较大、前期项目储备较成熟、工作推进积极;实施方案 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项目具体、措施有效、责任明 晰、效应明显;建设项目投资来源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2.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 支持对象:加工、流通、销售一体化的供应链龙头企业。 条件要求:以重庆 1-2 个大规模特色优势农产品为主营品类, 具备完备的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体系,在 3 个及以上区县自建或合 作建立直采直供基地(种植规模 3000 亩以上或养殖规模 8 万头 以上),与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农户签订长期稳定购销 订单(订单规模 5000 亩以上或 15 万头以上),年度主营特色优 势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 2 亿元;建设内容符合支持方向,建设投 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3.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支持对象: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年交易额不低于 1 亿元,年交易量不少于 5 万吨; 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 10 — 4.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农产品流通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新建或改造移动型冷库库容 50 吨以上,或者建 设固定型冷库建筑面积 1000㎡以上或库容 500 吨以上;建设投 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5.产地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或物流(供应链)企业。 条件要求:年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 1000 万元或年农产品配 送加工能力达到 4000 吨以上,项目建成后年产后商品化加工处 理能力提高 30%以上,产地仓库容量提升 50%以上;建设投资 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 6.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城区菜市场、乡镇农贸市场、连锁网点。 条件要求:新建的菜市场或农贸市场涉农产品经营面积不低 于 500㎡;改造的菜市场或农贸市场涉农产品经营面积不低于 500㎡、近 5 年未获得过市级资金支持;拟改造的智慧菜场已实 现标准化;生鲜连锁经营企业拓展网点 5 个以上且有效投资额不 低于 100 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1 年 1 月-2022 年 10 月。 六、申报时间 单位、企业的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区县商 — 11 — 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商务委转报的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 七、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项目所在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向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 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 3 份,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 成册):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1、2)。 2.项目实施方案。一是区县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情况,供应链建设现状,市场需 求情况,重点结合拟支持方向,提出需要着力补齐的短板和弱项; 明确建设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建设内容、重点任务、建设周期 及阶段建设目标,重点支持项目建设和投资明细,预期效果、资 金支持方式,资金管理、工作机构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他需要 上报符合实际需要的事项。二是企业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 容: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发展现状,农产品供应链经营状 况及设施情况、存在的问题,财务运行状况;企业采购及销售区 域农产品供给和需求情况;企业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的目标及绩效 考核指标、建设内容、主要任务、建设进度及各阶段建设目标、 任务,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建设管 理办法,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12 —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吃透政策的基 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进行精准深入的政策解读,让 更多商贸企业明白资金支持方式、弄懂项目申报要求。要加强与 相关部门、街道(乡镇)联动协作,深入摸排行业发展实际情况, 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按照规定准备项目申报 资料。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审 核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真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 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项目,应及时告 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初审时应加强对绩效目标设置可行性和合 理性的审核,对初审通过拟转报市级的项目,应加强绩效执行监 控,争取推荐一批引领带动能力强、示范效果好的优质项目。 (三)确保按时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 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地 商务主管部门要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审核效率,及时将符合条件 的项目转报市商务委。 九、政策咨询和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市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人: 王培培;联系电话:62661259。 — 13 — 附件:1.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申报表 2.农产品供应链单体建设项目申报表 3.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4.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5.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1 年 12 月 20 日 — 14 — 附件 1 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区县 项目责任单位 (xx 区县商务委) 单位法人 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色优势 农产品品类 特色优势 农产品生产 发展情况 特色优势农 产品供应链 建设现状 本轮建设总 体情况 项目储备库 项目总数 个 拟支持 项目总数 万元 — 15 — 拟支持项目实 施地为乡村振 兴重点帮扶乡 镇和乡村振兴 示范村的数量 个 拟支持项目 投资总额 万元 本级财政 支持总额 万元 申请中央资 金支持总额 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主体 主要建设 内容 建设周期 建设投资 拟支持金 额(万元) 额(万元) xx 年 xx 月 —xx 年 xx 月 重点建设项 目情况 绩效目标 申报区县商 务主管部门 意见 商品流通率提高 xx%;该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水平提高 xx%,产地商品化设施 利用率提高 xx%;该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提高 xx%,冷库库容增加 xx%;市场 交易量提高 xx%,零售网点增加 xx 个;项目带动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xx%,其 他经济社会效益等 负责人(签字): 年 经办人(签字): 月 日(盖章) 说明:本表由申请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的区县填写。 — 16 — 附件 2 农产品供应链单体建设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建设主体 企业法人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企业类型 □交易市场□流通企业□加工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企业□其他 申 报 项 目 类 □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产地流通设施建 型 设项目 □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 地址 申报项目情 况 xx 区(县)xx 街道 (乡镇)xx 村 是否乡村 振兴重点 帮扶乡镇 拟投资总 额 建设周期 xx 年 xx 月—xx 年 xx 月 是否乡村振兴 示范村 万元 申请支持金额 万元 经营主要农 产品品类 企业简介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农产品销售情况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 500 字) — 17 — 企业农产品 生产及流通 基础设施现 状 申报项目 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项目单位申 报意见 包括重点建设内容、拟投资明细、建设进度计划、整合上下游资源等 农批市场类:市场交易量提高 xx%;市场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提高 xx%;民生保障能力提高 xx%;其他经济社会效益等。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类:农产品冷库库容增加 xx 吨;冷链流通率提高 xx%;农产品消耗率下降 xx%;项目带动本地农产品生产量和销售量提高 xx%;其他经济社会效益等。 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类:商品流通率提高 xx%;产地商品化设施利用率提 高 xx%;项目带动本地农产品生产量和销售量提高 xx%;带动农产品附加值 提高 xx%;带动农民增收提高 xx%;其他经济社会效益等。 零售网点类:新建或改造后农产品销售额提高 xx%;消费者购买农产品 便利化程度提高 xx%;消费者满意度提高 xx%;其他经济社会效益等 不同类型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参照上述内容制定绩效目标。 本企业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且申报项目未 享受过同类型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如有漏报、失实或欺诈,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所在区县商 务主管部门 意见 年 月 年 经办人(签字): 月 日(盖章) 负责人(签字): 说明:本表由申请农产品供应链单体建设项目的企业填写。 — 18 — 日(盖章) 附件 3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年月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员工人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简介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近三年经营情况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备注 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资产负债率(%) — 19 — 附件 4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参照申报指南填写)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内容 如:营业面积 产出指标 如:商品种类 如:税收 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如:就业人数 效益指标 如:社零完成额 如:进出口额 满意度指标 如:顾客满意度 自有资金 项目投资(万元) 其他资金 已获财政支持金额(万元) 中央 市 区县(自治县) 本次申请资金(万元)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 20 — 年 月— 年 月 附件 5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万元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序号 年度 1 2019 年 2 2020 年 3 2021 年 补助金额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 21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 22 — 2021 年 12 月 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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