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管局权力清单.xls
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 序号 基本编码 1 630131029000 2 630172003000 3 630131054000 4 630131069000 5 630131052000 6 630131066000 部门/单 设定依据 位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7、14、108条(主席令第8号2013.12.28修订) 公司及分公司设立 行政许可 场监督管 、变更、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3、4、20、21、26、42、47、48、49条(国务院令648号2016.2.6修订) 理局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 药品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 场监督管 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零售)核发、变更 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 理局 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食品生产许可(包 括:特殊医学用途 果洛州市 配方食品、婴幼儿 行政许可 场监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5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7条、第14条 配方食品的食品生 理局 产许可、保健食品 生产许可)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行政许可 场监督管 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 许可 理局 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场(厂)内机动车 果洛州市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04.6.29)第250项 《青海省人民 辆的制造、安装、 行政许可 场监督管 政府决定取消的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青海省政府令77号 2011.5.10)第32项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修 改造、维修、使用 理局 改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目录》(青海省政府令77号 2011.5.10)第11项 、检验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托运或者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 麻醉药品、第一类 果洛州市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运输证明。运输证明有效期为1年”。 精神药品运输、邮 行政许可 场监督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 寄证明 理局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 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目录中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113和114项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7 8 9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委托未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的企业生 产加工已实行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食品 ,未按本细则规定 实施出厂检验,违 反规定使用过期的 、失效的、变质的 、污秽不洁的、回 收的、受其他污染 的食品或者非食用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修订2005.9.1)第94条,责 的原料生产加工食 630231882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3万元以下罚款。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此 品,利用新资源生 理局 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产食品、使用食品 添加剂新品种、新 的原材料生产的食 品容器、包装材料 和食品用工具、设 备的新品种不能提 供安全评价报告, 未按规定进行委托 加工食品备案或者 未按规定在委托加 工生产的食品包装 上标注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拒 果洛州市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15.3.11)第41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食 630231854000 绝或者拖延履行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置不安全食品的处 理局 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罚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证的企业由于食品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质检总局令第79号2005年9月1日)第八十五条取得食品 630231876000 质量安全指标不合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由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等原因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有关 格等原因发生事故 理局 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罚 10 11 12 药品的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或者医疗 机构违反《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 第79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 果洛州市 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 630272008000 法》第三十四条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理局 定,从无《药品生 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产许可证》、《药 品经营许可证》的 企业购进药品的 未记录食品生产过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557号2009.7.20)第57条 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630231914000 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给予处罚:(三)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并保存相关记录的。 并保存相关记录的 理局 处罚 果洛州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2005.6.29)第52条 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 企业有不正当手段 630231758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许可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获取生产许可证 理局 作出处理。 13 14 15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2010.2.8)第40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 三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三)、(四)、(八)、(九)项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 经营或者使用无标 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签及其他不符合《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 食品安全法》、《 果洛州市 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630231870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例》有关标签、说 理局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 明书规定的预包装 织生产; 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的处罚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 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 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 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 果洛州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2005.6.29)第48条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 630231799000 动中使用未取证产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 品 理局 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药品 药品生产、经营企 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业违反《药品流通 果洛州市 :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630272051000 八条规定,在经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 品监督管理部门核 理局 (二)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准的地址以外的场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所现货销售药品的 (四)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 16 630231753000 17 630231862000 18 630231921000 19 630231905000 20 630231895000 对大型游乐设施安 装、改造和重大修 理施工现场的作业 果洛州市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2013.8.15)第41条 违反本规定安装、改造 人员数量不能满足 施工要求或具有相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和重大修理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具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人数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理局 要求的,予以警告,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应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资格的人数不符 合安全技术规范要 求的处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不能持续保持应当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9号2005.9.1修订)第89条 责 具备的环境条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令限期改正,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建议有关部门撤销相关行政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撤销 卫生要求、厂房场 理局 食品生产许可 所、设备设施或者 检验条件的处罚 食品或者包装表面 果洛州市 面积大于20平方厘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35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 米或者小于10平方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十二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理局 厘米的标注不符合 要求的处罚 未制定、实施生产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557号2009.7.20)第57条 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过程控制要求,或 者食品生产过程中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给予处罚:(二)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制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或者食品生产过程中有不 理局 符合控制要求的情形未依照规定采取整改措施的; 有不符合控制要求 的处罚 药品零售企业违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6号2007.01.31) 管理局药品分类管 第38条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理规定,未凭处方 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销售处方药的;药 果洛州市 品零售企业在执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 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药师或者其他依法 理局 第18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经过资格认定的药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 学技术人员不在岗 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时销售处方药或者 甲类非处方药的处 罚 21 630231806000 22 630231919000 23 630231086000 24 630231893000 25 63023176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82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特种设备经营单 : 位销售、出租未取 果洛州市 (一)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得许可生产,未经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 检验或者检验不合 。 理局 格的特种设备的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责令 罚 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 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 果洛州市 用不得从事食品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 2009.2.28)第92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产经营管理工作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吊销许可证。 理局 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1997.12.29)第42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2.4修正)第13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 果洛州市 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 价规定,不标明价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 2000.10.31)第21条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格的处罚 理局 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 下的罚款。(一)不明码标价的;(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 未标明的费用的;(四)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五)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六)使 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七)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对经营、使用无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2014.6.1)第66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 格证明文件、过期 果洛州市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 、失效、淘汰的医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 疗器械,或者使用 理局 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未依法注册的医疗 (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 器械行为的处罚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2013.8.15)第38条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 装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 果洛州市 (一)未对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 、安装单位未明确 整机、主要受力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未对设计中首次使用的新技术进行安全性能验证的; (三)未明确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的; 理局 件的设计使用期限 (四)未在大型游乐设施明显部位装设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铭牌的; 的处罚 (五)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出厂文件内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六)对因设计、制造、安装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排查处理的。 26 630272061000 27 630231925000 28 630231782000 29 630231883000 30 630231768000 31 630231805000 未取得《药品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第72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 许可证》、《药品 果洛州市 经营许可证》或者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 《医疗机构制剂许 理局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证》生产、经营 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 2015.4.24)第84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未经许可机关确定 果洛州市 ,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 食品生产许可的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种范围之前出厂销 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食品生产许可管 理局 售试产食品的处罚 理办法》第35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等规定,或者 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但被依法注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罚。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43号 2003.1.14)第14条 茧丝经营者加工茧丝,必须符合 下列要求: (一)从事桑蚕干茧加工,具备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条件; (二)从事生丝生产,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条件; (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对茧丝进行加工,不得使用土灶加工等可能导致茧丝资 源被破坏的方法加工茧丝; 茧丝经营者从事桑 果洛州市 (四)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对加工的茧丝进行包装; 蚕干茧加工,不具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五)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加工的茧丝标注标识; (六)标注的标识与茧丝的质量、数量相符; 备质量保证条件 理局 (七)对加工后的桑蚕干茧进行合理放置,保证放置在一起的桑蚕干茧的品种、类别、等级、蚕茧收购期(茧季)、 养殖地域(庄口)一致; (八)合理贮存,防止茧丝受潮、霉变、被污染、虫蛀鼠咬等质量损毁。 茧丝经营者不得使用按国家规定应当淘汰、报废的生产设备生产生丝。 第22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建议资格认定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茧丝加工资格。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证的企业向负责监 督检查的质量技术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质检总局令第79号2005年9月1日)第八十八条取得食品 监督部门隐瞒有关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 情况、提供虚假材 理局 真实材料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料或者拒绝提供反 映其活动情况的真 实材料的处罚 从事毛绒纤维加工 果洛州市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49号2003.8.1日)第21条 (二)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 活动使用国家明令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没收并监督销毁禁用的毛绒纤维加工设备,并处非法加工设备实际价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禁用的加工设备 理局 对未经许可,擅自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88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 从事电梯维护保养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的处罚 理局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2 630231070000 33 630272039000 34 630231783000 35 63027207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 1997.12.29)第39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 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经营者擅自制定属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2.4修正)第9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 于政府指导价、政 果洛州市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府定价范围内的商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 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理局 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 处罚 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六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 收费的;(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不按 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药品生产、批发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业违反《药品流通 果洛州市 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督管理办法》第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二)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理局 的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2013.8.15)第38条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 装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 果洛州市 (一)未对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 、安装单位未对设 计进行安全评价,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未对设计中首次使用的新技术进行安全性能验证的; (三)未明确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的; 理局 提出安全风险防控 (四)未在大型游乐设施明显部位装设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铭牌的; 措施的处罚 (五)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出厂文件内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六)对因设计、制造、安装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排查处理的。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 果洛州市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4条 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 《药品流通监督管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理办法》第十一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1条第2款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 理局 第二款规定的 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36 630231794000 37 630272025000 38 630231844000 39 630231812000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49号2003.8.1)第16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 过加工的毛绒纤维(以下统称原毛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进行包装要防止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混入包装; 批量销售未经过加 (二)类别、型号、等级、标识与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相一致; 工的毛绒纤维,经 (三)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或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须附有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标志或 公证检验或专业纤 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证书;既未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也未经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附 检机构检验,未附 有质量凭证,质量凭证与实物质量相符; 果洛州市 (四)对所销售的毛绒纤维按净毛绒计算公量; 有检验证书、标识 ;即未经过公证检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理局 验也未向专业纤检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机构申请检验的毛 毛绒纤维经营者销售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除应当保证所销售毛绒纤维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保证符合本办法第十 绒纤维,未附有质 五条第(四)项要求。 量凭证,或质量凭 山羊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山羊绒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证与实物不相符 第22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 项以及第二款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 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 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补办检验,对拒不补办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药品 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药品生产企业违反 果洛州市 : 《药品流通监督管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理办法》第九条规 的; 理局 定的 (二)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四)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 果洛州市 食品标识没有标注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27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食品产地的处罚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理局 对非法印制、伪造 、涂改、倒卖、出 租、出借《特种设 果洛州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2011.5.3)第32条 非法印制、伪造、涂 备作业人员证》, 或者使用非法印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 理局 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涂改、倒 卖、出租、出借《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的处罚 40 630231873000 41 630231891000 42 630272080000 43 63023191500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017.5.4修订)第6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 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对重复使用的医疗 (四)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器械,医疗器械使 果洛州市 (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用单位未按照消毒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 和管理的规定进行 理局 (六)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 处理的 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 (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 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的; (八)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或者继续使用经检修仍 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的; (九)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违规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不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 (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 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 按规定向县级以上 果洛州市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15.3.11)第42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记录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保存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情况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理局 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停止生产经营、召 回和处置不安全食 品情况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73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 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以孕产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果洛州市 妇、婴幼儿及儿童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理局 假药、劣药的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生产食品添加剂未 使用符合相关质量 果洛州市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修订2010.4.4)第50条,构成有关法律法规 安全要求的原辅材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 料、包装材料及生 理局 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产设备的处罚 44 630231856000 45 630272058000 46 630272065000 47 630272010000 48 630231875000 49 630231051000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7.26)第3条,不按照法定条件、要 生产、销售不符合 果洛州市 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 法定要求的产品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 处罚 理局 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9条 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定点批发企业未依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照《麻醉药品和精 (一)未依照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神药品管理条例》 果洛州市 (二)未保证供药责任区域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的; 规定报告麻醉药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未对医疗机构履行送货义务的; 和精神药品的进货 理局 (四)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数量以及流向的; 、销售、库存数量 (五)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以及流向的 (六)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七)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或者因特殊情况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后未依照规定备案的。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2004.7.20)第64条 未获得《药 果洛州市 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并销售或者进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已经生产的药包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处理。 口不合格药包材的 生产并销售或者进口不合格药包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或者进口,并处以1万元以上 理局 3万元以下罚款,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包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处理。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 第85条 药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 药品包装未按规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进行药品标识的 除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论处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该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理局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 按规定记录保存不 果洛州市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药监局令第12号 2015.3.11)第42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记录保存不安全食品停止生 安全食品停止生产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情况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经营、召回和处置 理局 罚款。 情况的处罚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15号2018.10.26)第213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 危害国家安全、社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会公共利益的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78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 理局 违法行为的处罚 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50 630231752000 51 630231801000 52 630231773000 53 630231864000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013.6.29)第83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 位未对其使用的特 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种设备进行经常性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维护保养和定期自 果洛州市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 行检查,或未对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志的。 使用得特种设备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 理局 安全附件、安全保 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护装置进行定期校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验、检修并作出记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录的处罚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013.6.29)第83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 果洛州市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 位未按照安全技术 规范得要求进行锅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志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 理局 炉水(介)质处理 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的处罚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3号 2005.4.22)第15条 麻类纤维经营者收购麻类 麻类纤维经营者收 纤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购麻类纤维不按照 (一)具备麻类纤维收购质量验收制度、相应的文字标准和实物标准样品等质量保证基本条件; 国家标准、技术规 果洛州市 (二)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确定所收购麻类纤维的品种、类别、季别、等级、重量,并分别置放; 范挑拣、排除麻类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挑拣、排除麻类纤维中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麻类纤维物质; 纤维中的异性纤维 理局 (四)对所收购麻类纤维的水分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进行晾晒等技术处理。 及其他非麻类纤维 第20条 麻类纤维经营者在收购麻类纤维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 物质 正,拒不改正,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四)项任何一项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 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有关部门责令召回 《行政处罚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9.8.27修正)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 或者停止经营不符 果洛州市 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食品后,仍拒不召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理局 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4.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处罚 54 630231791000 55 630231835000 56 630231817000 57 63027200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013.6.29)第83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 果洛州市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 位未制定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志的。 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 理局 的处罚 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令第91号 2012.11.29)第18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在收费活动中,不得有下 列行为:(一)高于或者低于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收费;(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收费;(三)自立 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四)对已明令取消或者停止执行的收费,不停止执行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五)不 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收费;(六)采取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改变收费环节、 延长收费期限等方式收费;(七)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滞纳金、储蓄金、集资、赞助以及其他形式变相收费 ;(八)未履行管理职责、不提供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收费;(九)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十)无合法依据,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参加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排序评比、公告等活动,或者强制要求 越权批准或者擅自 果洛州市 管理对象加入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收取费用;(十一)无合法依据,利用职权为他人代收费用;(十二)不使用 设立收费项目和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乱收费行为。 第19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 费标准的处罚 理局 单位应当遵守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取得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二)收费依据已经变化, 未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继续收费的;(三)未按规定参加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继续收费的;(四) 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五)其他违反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36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第37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限期退还,退还期限最长不超 过15日。 对不再符合《特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1.24)第82条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 果洛州市 其相应资格: 》规定或者安全技 术规范要求的条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理局 ,继续从事特种设 (二)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备生产、检验检测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的处罚 (四)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 第73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 生产、销售假药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 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理局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 630231077000 59 630231413000 60 630272014000 61 630231748000 62 630231846000 63 63027207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1997.12.29)第40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相互串通、 果洛州市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2.4修正)第5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 操纵市场价格,损 害其他经营者或者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理局 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 处罚 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 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 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5条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 非医疗机构发布医 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疗广告行为的;医 果洛州市 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疗机构以内部科室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 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理局 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行为的处罚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73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 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生产、销售、使用 果洛州市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假药、劣药,造成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人员伤害后果的 理局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认证机构在其出具 果洛州市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6号 2015.8.25)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 的有机产品认证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让、涂改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 书上自行编制认证 理局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认证机构在其出具的认证证书上自行编制认证证书编号的,视为伪造认证证书。 证书编号的 复检结论为部分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 2015.4.24)第84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品品种不合格或全 果洛州市 ,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 部食品品种不合格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仍出厂销售该类 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食品生产许可管 理局 食品或全部品种的 理办法》第35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等规定,或者 食品的处罚 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但被依法注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第81条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 、出租、出借许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 证或者药品批准证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 理局 明文件的 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 630231819000 65 630231916000 66 630231859000 67 630272017000 68 630231852000 69 630231092000 对制造单位违反规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2006.12.29)第6条 制造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 定未采用符合安全 果洛州市 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械设计文件。 技术规范要求的起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重机械设计文件的 理局 第33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 超出许可证范围擅 果洛州市 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 自生产加工食品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35条, 违反本办法 处罚 理局 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等规定,或者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但被依法 注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7.26)第3条,不按照法定条件、要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 果洛州市 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 合法定条件、要求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 ,继续从事生产经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 理局 营活动的处罚 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70条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条例的 售企业违反《麻醉 果洛州市 药品和精神药品管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 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 理条例》的规定储 理局 资格。 存、销售或者销毁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 乳制品生产企业在 生鲜乳收购、乳制 果洛州市 品生产过程中,加 入非食用化学物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理局 或者其他可能危害 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1997.12.29)第42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2.4修正)第13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经营者不能提供降 果洛州市 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 价记录或者有关核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 2000.10.31)第21条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定价格资料的处罚 理局 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 下的罚款。(一)不明码标价的;(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 未标明的费用的;(四)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五)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六)使 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七)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医疗机构不按照省 、自治区、直辖市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66条 生产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 人民政府药品监督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饮片,不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医疗机构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 管理部门批准的标 理局 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准配制制剂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定点生产企业、 果洛州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79条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 定点批发企业和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5 他单位使用现金进 理局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交易的 从事生产、销售假 药及生产、销售劣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27号2015.4.24修正) 第75条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 药情节严重的企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或者其他单位的处 理局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 2009.7.3)第46条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对拒绝接受调查 果洛州市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未 或者拒绝提供有关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处以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情况或者资料的处 理局 (二)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的; 罚 (三)阻挠、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1.24)第82条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 对未依照《特种设 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 备安全监察条例》 果洛州市 其相应资格: 规定或者安全技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规范要求进行特种 理局 (二)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设备生产、检验检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测的处罚 (四)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2013.10.2发布;2014.1.1实施)第50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 排水户未取得污水 果洛州市 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 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证向城镇排水设施 究刑事责任。 理局 排放污水的处罚 70 630272082000 71 630272048000 72 630231928000 73 630231798000 74 630231764000 75 630231006000 76 《商品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 1999.3.12)第5条 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 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售 销售者销售的定量 包装商品或者零售 果洛州市 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 630231759000 商品,其实际量标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注量或者实际量与 理局 第6条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 贸易结算不相符 误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 过2000元的罚款。 77 630272073000 78 630231073000 79 630231777000 80 630231926000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9条 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定点批发企业未依 (一)未依照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照《麻醉药品和精 果洛州市 (二)未保证供药责任区域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的; 神药品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未对医疗机构履行送货义务的; 规定购进麻醉药品 理局 (四)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数量以及流向的;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五)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的 (六)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七)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或者因特殊情况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后未依照规定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 1997.12.29)第39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 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2.4修正)第9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 果洛州市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指导价、政府定价 以及法定的价格干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 预措施、紧急措施 理局 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 的处罚 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六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 收费的;(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不按 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2006.12.29)第24条 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 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在承租使用期间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对承租起重机械的使用 对起重机械承租使 安全负责。 用单位承租监督检 果洛州市 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验或者定期检验不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合格的起重机械的 理局 (二)对承租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处罚 (三)对承租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第38条 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罚款。 食品标识没有标注 果洛州市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27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 企业所执行的产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标准代号的处罚 理局 81 82 8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93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 对特种设备检验、 (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 检测机构及其检验 果洛州市 (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检测人员泄露检 630231800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四)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验、检测过程中知 理局 (五)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悉的商业秘密的处 (六)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罚 (七)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八)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 违法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 检查所需资料或者 提供虚假资料;对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 开展的定价成本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 1997.12.29)第44条 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 审、价格监测和其 果洛州市 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630231088000 他价格监督检查活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2.4修正)第14条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 动不配合,拒绝提 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理局 供有关账簿、单据 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凭证、文件、电 子信息等资料,或 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不准确、不完整 的处罚 对安装不符合安全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号 2001.12.29)第6 质量的设备,或安 果洛州市 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设备,致使设备不能投入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 630231694000 装、修理、改造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规定处罚。 量不符合安全质量 安装不符合安全质量的设备,或安装、修理、改造质量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致使设备不能投入使用的,处安装、修 理局 要求,致使设备不 理、改造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许可证。 能投入使用的处罚 84 630231840000 85 630231810000 86 630272044000 87 63023178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1997.12.29)第14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经营者提供相同商 品或者服务,对具 果洛州市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有相同交易条件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其他经营者实行价 第40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理局 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格歧视的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1999.08.01,2010.12.4修订)第4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 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 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 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86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 未对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人员、检测人 果洛州市 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 员和作业人员进行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安全教育和技能培 理局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训的处罚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药品生产企业、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69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品经营企业和医疗 果洛州市 机构变更药品生产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和医疗机构变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由原发证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办 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宣布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效; 经营许可事项,应 理局 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当办理变更登记手 续而未办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2011.5.3)第3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特种设备单位违 果洛州市 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章指挥特种设备作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 (二)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 业的处罚 理局 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 88 630231762000 89 630272052000 90 630231861000 91 630272046000 92 630231075000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 2003.12.1)第9条 眼镜制配者违反本办法第 四条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眼镜制配者配备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 果洛州市 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责令改正;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 的计量器具不具有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 理局 证标志、编号、产 使用,可以并处2000 元以下罚款;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定期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 品合格证 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六)项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改正;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 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 罚款。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 2016.4.23修订)第66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接种单位、疫苗 生产企业、接受委 果洛州市 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托配送疫苗的企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 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 未在规定的冷藏条 理局 存、运输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 件下储存、运输疫 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苗的 责任。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9 号 2005.9.1)第87条 用欺骗、贿赂等不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撤销生产许可,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企业 正当手段取得食品 生产许可证,隐瞒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 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给予警告。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理局 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 虚假材料申请食品 生产许可的处罚 药包材检验机构在 果洛州市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2004.7.20)第66条 药包材检验 承担药包材检验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机构在承担药包材检验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书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 ,出具虚假检验报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药包材检验机构资格。因虚假检验报告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出该报告的药包材检 理局 告书的 验机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 1997.12.29)第39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 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2.4修正)第9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 经营者超出政府指 果洛州市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导价浮动幅度制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 价格的处罚 理局 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 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六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 收费的;(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不按 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93 630231816000 94 630231900000 95 630231770000 96 630272024000 97 63023192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85条 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 、气瓶充装单位未 果洛州市 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 按照规定实施充装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 (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 前后的检查、记录 理局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十万 制度的处罚 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生产的食品、食品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 第21号 2015.4.24)第123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 添加剂的标签、说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明书涉及疾病预防 理局 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治疗功能的处罚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2006.10.10)第16条 获得棉花加 工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证各项质量保证能力条件得到正常运行和实施; (二)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收购(进厂)、加工棉花; (三)不得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加工棉花; 获得棉花加工资格 果洛州市 (四)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挑拣、排除异性纤维; 认定的企业拒绝、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五)成包棉花必须参加仪器化公证检验; 阻碍依法开展的监 (六)不得通过挂靠、联营等手段为没有通过相应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加工活动提供便利、从中牟利, 理局 督检查 即不得“一证多厂”; (七)不得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 的真实材料; (八)不得拒绝、阻碍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 (九)应定期向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上报本企业棉花收购、加工、销售和库存等有关情况; (十)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7条 定点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 定点生产企业未依 果洛州市 责令停产,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 (一)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的; 照规定销售麻醉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的; 品和精神药品的 理局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四)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食品生产者未按食 果洛州市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15.3.11)第38条,第38条,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 品安全风险的严重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给予警 和紧急程度分级召 理局 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回食品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1997.12.29)第14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采取抬高等级或者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压低等级等手段销 果洛州市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售、收购商品或者 98 630231837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提供服务,变相提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理局 高或者压低价格的 第40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处罚 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1999.08.01,2010.12.4修订)第8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 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 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证的企业出租、出 借或者转让食品生 产许可证证书、QS 果洛州市 标志和食品生产许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9 号 2005.9.1)第83条 99 630231858000 可证编号。违法接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理局 受并使用他人提供 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证书、QS标志和食 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的处罚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 2003.12.1)第11条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 眼镜销售者以及从 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以下 事配镜验光等经营 规定进行处罚: 者不配备与销售、 果洛州市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100 630231003000 经营业务相适应验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光、瞳距、顶焦度 理局 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透过率、厚度等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计量检测设备 (四)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以 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 可证而擅自生产加 工已实行生产许可 证管理的食品,已 经被注销食品生产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修订2005.9.1)第79条,责 许可证或者食品生 101 630231853000 产许可证超过有效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 理局 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期仍继续生产加工 已实行生产许可证 管理的食品,超出 许可范围擅自生产 加工已实行生产许 可证管理的食品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1997.12.29)第14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除依法降价处理鲜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活商品、季节性商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品、积压商品外,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为了排挤竞争对手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或者独占市场,以 果洛州市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102 630231836000 低于成本的价格倾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40条第1款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销,扰乱正常的生 理局 ;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产经营秩序,损害 。 国家利益或者其他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1999.08.01,2010.12.4修订)第4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 的处罚 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 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 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 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药品生产、经营企 果洛州市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1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 103 630272009000 业违反《药品流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七条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监督管理办法》第 理局 七条规定的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 2015.1.15)第6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 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经营者不以真实名 果洛州市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104 630231007000 称和标记提供商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或者服务的处罚 理局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第14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席令第7号2013.10.25)第56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 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 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吊销营业执照:……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 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 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医疗广告含有贬低 果洛州市 (五)贬低他人的; 105 630231412000 他人内容行为的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罚 理局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 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2013.8.15)第40条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 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大型游乐设施运 果洛州市 (一)擅自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的; 营使用单位未及时 106 630231808000 更换超过设计使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设备运营期间,无安全管理人员在岗的; (三)配备的持证操作人员未能满足安全运营要求的; 期限要求的主要受 理局 (四)未及时更换超过设计使用期限要求的主要受力部件的; 力部件的处罚 (五)租借场地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经营的,未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六)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要求进行重大修理的。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 2018.11.6)第26条 专利代理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国务 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办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二)自行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人私自接 果洛州市 受委托,承办专利 107 630231825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其审查、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代理; 代理业务,收取费 理局 用的处罚 (五)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专利代理师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或者向有关行政、司法 机关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虚假证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吊销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第27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药品 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 果洛州市 : 《药品流通监督管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108 630272085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理办法》第十七条 的; 理局 规定的 (二)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四)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 药品生产、经营企 业为他人以本企业 果洛州市 的名义经营药品提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5.1)第36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 109 630231888000 供场所,或者资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14条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82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理局 证明文件,或者票 据等便利条件的处 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2011.5.3)第3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特种设备用人单 果洛州市 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位未对作业人员有 110 630231774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 关行为给予批评教 (二)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 理局 育或者处分的处罚 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 111 630272006000 112 630231886000 113 630272066000 114 630231910000 115 63023188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73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 拒绝、逃避监督检 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查,或者伪造、销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果洛州市 毁、隐匿有关证据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材料的,或者擅自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理局 动用查封、扣押物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品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伪造、变造、冒用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9 号 2005.9.1)第86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证 书、QS标志或者食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 理局 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的处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7条 定点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 定点生产企业未依 果洛州市 责令停产,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 (一)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的; 照规定销毁麻醉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的; 品和精神药品的 理局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四)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被吊销食品生产、 流通或者餐饮服务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015.4.24)第135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 许可证的单位,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理局 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员的行业禁入的处 罚 生产和在生产中使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质检总局令第79号2005年9月1日)第九十二条生产和在 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生产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取得食品 食品及相关产品的 理局 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处罚 116 630231804000 117 630231927000 118 630231005000 119 630231010000 120 630231912000 121 630231802000 122 630272043000 123 63023187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93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 对特种设备检验、 (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 果洛州市 (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检测机构及其检验 、检测人员推荐或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四)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者监制、监销特种 理局 (五)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设备的处罚 (六)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八)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 违法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 药品生产、经营企 果洛州市 业未加强对药品销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5.1)第31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 售人员的管理,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7条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理局 对其销售行为作出 具体规定的处罚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主席令第8号 2008.12.27修正)第63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 假冒专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 理局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果洛州市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684号 2017.8.6)第13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 从事无照经营的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 罚 理局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生产者未按照 果洛州市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15.3.11)第38条,第38条,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 召回计划召回不安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给予警 全食品的处罚 理局 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2005.6.29)第49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 出租、出借、转让 果洛州市 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违 许可证证书、标志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和编号 理局 事责任。 疫苗生产企业向县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 2016.4.23修订)第65条 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果洛州市 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以外的单位或者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药品 理局 个人销售第二类疫 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苗的 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定期维护、清洗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7.20)第57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 、校验设施、设备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予处罚: (五)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设施、设备的; 的处罚 理局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 第58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在国务院药品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果洛州市 督管理部门规定的 (一)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新增生产剂型,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 124 630272078000 时间内未通过《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生产的; 理局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二)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 范》认证,仍进行 进行药品经营的。 药品经营的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药品 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药品生产、经营企 果洛州市 : 业违反《药品流通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125 630272013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监督管理办法》第 的; 理局 十五条规定的 (二)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四)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1997.12.29)第40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 ,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14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 经营者有不正当价 果洛州市 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 格行为,情节严重 126 630231200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 ,需吊销营业执照 理局 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 的处罚 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采取抬高等级 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 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 2018.11.6)第26条 专利代理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国务 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办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二)自行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人不履行 果洛州市 职责或者不称职以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127 630231833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致损害委托人利益 理局 的处罚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其审查、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代理; (五)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专利代理师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或者向有关行政、司法 机关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虚假证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吊销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 果洛州市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15.3.11)第38条,第38条,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 对严重危害人体健 128 630231872000 康和生命安全的不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给予警 安全食品立即就地 理局 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销毁的处罚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 2018.11.6)第26条 专利代理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办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二)自行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人超越代 果洛州市 129 630231828000 理权限,损害委托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其审查、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代理; 人利益的处罚 理局 (五)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专利代理师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或者向有关行政、司法 机关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虚假证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吊销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第27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修理者没有保持修 理所需要的零部件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令第150号2013.10.1)第14条 修理者应 果洛州市 的合理储备,不能 当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 130 630231756000 保证修理工作的正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40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或第十六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 理局 常进行,因缺少零 万元以下罚款。 部件而延误修理时 间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令第91号 2012.11.29)第18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在收费活动中,不得有下 列行为:(一)高于或者低于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收费;(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收费;(三)自立 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四)对已明令取消或者停止执行的收费,不停止执行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五)不 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收费;(六)采取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改变收费环节、 延长收费期限等方式收费;(七)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滞纳金、储蓄金、集资、赞助以及其他形式变相收费 ;(八)未履行管理职责、不提供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收费;(九)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十)无合法依据,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参加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排序评比、公告等活动,或者强制要求 果洛州市 或收费项目已撤销 管理对象加入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收取费用;(十一)无合法依据,利用职权为他人代收费用;(十二)不使用 131 630231834000 、收费标准已调低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乱收费行为。 第19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 ,继续按原项目、 理局 单位应当遵守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取得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二)收费依据已经变化, 原标准收费的处罚 未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继续收费的;(三)未按规定参加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继续收费的;(四) 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五)其他违反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36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第37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限期退还,退还期限最长不超 过15日。 《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农业 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4号 2002.10.14)第8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 (二)、(三)项和第六条第(一)、(三)项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按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棉花收购企业收购 处罚: 果洛州市 (一)棉花收购企业收购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责 棉花,不按照国家 132 630231751000 标准和技术规范排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质检机关提交原资格认定机关取消其棉花收购资格。 理局 除异性纤维和其他 (二)棉花加工企业加工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分拣、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 有害物质 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质检机关提交原资格认定机关取消其棉花加工资格 。 (三)棉花加工企业销售皮棉时未将棉花中异性纤维情况在外包装上标识或标识与实物不符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133 630231930000 134 630231907000 135 630231785000 136 630231901000 药品生产、经营企 业在经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核准的地址 以外的场所现货销 售药品的;药品生 产企业销售本企业 受委托生产的或者 他人生产的药品的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5.1)第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药品 ;药品生产、经营 管理法》第73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以展示会、博 果洛州市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8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 览会、交易会、订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 货会、产品宣传会 理局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15条规定的; 等方式现货销售药 (四)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17条规定的。 品的;未经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审核同 意,药品经营企业 改变经营方式,未 按照《药品经营许 可证》许可的经营 范围经营药品的处 罚 食品标识所使用文 果洛州市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35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 字不符合要求的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十二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罚 理局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2013.8.15)第40条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 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大型游乐设施运 果洛州市 (一)擅自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的; 营使用单位设备运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设备运营期间,无安全管理人员在岗的; 营期间,无安全管 (三)配备的持证操作人员未能满足安全运营要求的; 理局 理人员在岗的处罚 (四)未及时更换超过设计使用期限要求的主要受力部件的; (五)租借场地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经营的,未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六)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要求进行重大修理的。 未对采购的食品原 果洛州市 《食品安全法》第87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 料和生产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食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理局 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的处罚 137 630272020000 138 630231767000 139 630231757000 140 630272035000 药品经营企业、医 疗机构未违反《药 品管理法》和本条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75条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 例的有关规定,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 有充分证据证明其 理局 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不知道所销售或者 使用的药品是假药 、劣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93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 对特种设备检验、 (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 果洛州市 (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检测机构的检验、 检测人员同时在两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四)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个以上检验、检测 理局 (五)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机构中执业的处罚 (六)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八)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 违法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93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 对特种设备检验、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 检测机构及其检验 (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 、检测人员未经核 果洛州市 (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准或者超出核准范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四)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围、使用未取得相 理局 (五)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应资格的人员从事 (六)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检验、检测的处罚 (七)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八)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 违法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 第76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 属于假劣药品而为 其提供运输、保管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 理局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仓储等便利条件 的 141 630272049000 142 630231822000 143 630231442000 144 630231932000 药品生产、经营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业违反《药品流通 果洛州市 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督管理办法》第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十二条,未按照规 理局 (二)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定留存有关资料、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 销售凭证的 加油站经营者拒不 果洛州市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5号 2003.2.1)第10条 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 提供账目或者提供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定,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不 不真实账目,使违 理局 超过30000元的罚款。 法所得难以计算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7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 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果洛州市 式涉及医疗技术、 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诊疗方法、疾病名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 理局 称、药物行为的处 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罚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药品生产、经营企 果洛州市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5.1)第33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 业在经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核准的地址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8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的规定予 以外的场所储存药 理局 以处罚。 品的的处罚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 2018.11.6)第25条 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 (二)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专利代理机构擅自 果洛州市 145 630231830000 改变主要登记事项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指派专利代理师承办与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专利代理业务; 的处罚 理局 (四)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五)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专业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或者向有关行政、司 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虚假证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吊 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146 630231775000 147 630231929000 148 630231047000 149 630272032000 150 630272027000 151 630231909000 对特种设备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95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 经营、使用单位擅 果洛州市 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自动用、调换、转 移、损毁被查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责令改正 理局 扣押的特种设备或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者其主要部件的处 罚 药品的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的负责人 、采购人员等有关 果洛州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27号2015.4.24修正) 第90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负责人 人员在药品购销中 场监督管 、采购人员等有关人员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其他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依法给 行政处罚 收受其他生产企业 理局 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企业或者其 代理人给予的财物 或者其他利益的处 罚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2010.11.13)第9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 经营者在格式条款 果洛州市 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二)因故意或者重 中免除自己对提供 的商品或者服务依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四)因违约依法应当 承担的违约责任;(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第12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 法应当承担的保证 理局 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 责任的处罚 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药品流通监 督管理办法》第十 果洛州市 六条规定,药品经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7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药品 经营企业购进或者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营企业购进或者销 理局 售医疗机构配制的 制剂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7条 定点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 定点生产企业未依 果洛州市 责令停产,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 照规定向药品监督 (一)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管理部门报告生产 (二)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的; 理局 情况的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四)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食品标识没有直接 果洛州市 标注在最小销售单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35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 二十二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元的食品或者其包 理局 装上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21号,2015.4.24修订) 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 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 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 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 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 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 果洛州市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52 630231936000 法改变经营条件造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理局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 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 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 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 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 加剂;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 2015.1.15)第12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 ,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 对规定经营者单方 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 享有解释权或者最 果洛州市 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 终解释权及其他对 153 630231052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 消费者不公平、不 理局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规定经营 合理规定内容的处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 罚 、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第15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 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54 630272055000 155 630231850000 156 630231789000 157 630231887000 158 630272041000 159 630231845000 未经批准,擅自在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60条 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 设点销售药品或者 在城乡集市贸易市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 理局 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场设点销售的药品 超出批准经营的药 品范围的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证的企业生产条件 、检验手段、生产 技术或者工艺发生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9 号 2005.9.1)第80条 变化的,未按照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 定办理重新申请审 理局 金额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手续的,取得食 品生产许可证的企 业名称发生变化, 未按照规定办理变 更手续的处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2006.12.29)第18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 新使用单位未按规 果洛州市 的,原使用单位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新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 定到所在地的登记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理使用登记。 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理局 第36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原使用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 登记注销的,责令改正,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 2009.7.20) 第31、56条第31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采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 果洛州市 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 未按标准制定实施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第56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31条第一款规 原料采购控制要求 定制定、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86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31条第 理局 的处罚 二款规定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或者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仍加工、使用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 85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药品生产企业、药 品经营企业生产、 经营的药品及医疗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68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机构配制的制剂,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本条例规定的,依照《药品 其包装、标签、说 理局 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明书违反《药品管 理法》及本条例规 定的 食品执行的标准明 果洛州市 确要求标注食品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27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质量等级、加工工 理局 艺而未标注的处罚 160 630231868000 161 630272062000 162 630231908000 163 630231918000 164 63027207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015.4.24)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 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 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 经营未经动物卫生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 监督机构检疫或者 果洛州市 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 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 ,或者未经检验或 理局 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 者检验不合格的肉 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 类制品的处罚 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 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未经批准擅自委托 果洛州市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 2005.4.14)第51条 未经批准擅 或者接受委托配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配制制剂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制剂的 理局 按规定建立、执行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7.20)第5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一)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的处罚 理局 食品标识没有按规 果洛州市 定标注食品的成分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27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或者配料清单的处 理局 罚 疫苗生产企业未依 照规定在纳入国家 果洛州市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 2016.4.23修订)第64条 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在纳入国家免 免疫规划疫苗的最 小外包装上标明“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上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理局 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封存相关的疫苗。 免费”字样以及“ 免疫规划”专用标 识的 165 630231693000 166 630231894000 167 630231044000 168 630231692000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6号 2015.8.25)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7日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一)获证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强制要求或者被检出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的; (二)获证产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或者受到禁用物质污染的; (三)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的; (四)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 有机产品认证获证 果洛州市 (五)获证产品的产地(基地)环境质量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产品的产地(基地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六)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者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且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未采取有效纠正 )环境质量不符合 理局 或者纠正措施的; 认证要求的 (七)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 (八)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对相关方重大投诉且确有问题未能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 (九)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政 处罚的; (十)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拒不接受认证监管部门或者认证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的; (十一)其他需要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果洛州市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6号2007.01.31) 非法收购药品的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43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收购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 理局 第22条禁止非法收购药品。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2010.11.13)第9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 经营者在格式合同 果洛州市 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二)因故意或者重大 中免除自己因违约 依法应当承担的违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 担的违约责任;(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第12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 理局 约责任等免除自己 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 责任的处罚 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6号 2015.8.25)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 在7日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一)获证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强制要求或者被检出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的; (二)获证产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或者受到禁用物质污染的; (三)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的; (四)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 有机产品认证获证 果洛州市 (五)获证产品的产地(基地)环境质量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产品的认证委托人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六)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者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且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未采取有效纠正 超范围使用认证标 理局 或者纠正措施的; 志的 (七)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 (八)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对相关方重大投诉且确有问题未能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 (九)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政 处罚的; (十)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拒不接受认证监管部门或者认证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的; (十一)其他需要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017.5.4修订)第6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 对需要定期检查、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检验、校准、保养 (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 、维护的医疗器械 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医疗器械使用单 (四)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果洛州市 位未按照产品说明 (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169 630231874000 书要求检查、检验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 理局 、校准、保养、维 (六)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 护并予以记录,及 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 时进行分析、评估 (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 ,确保医疗器械处 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的; 于良好状态的 (八)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或者继续使用经检修仍 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的; (九)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违规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不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 (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 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13条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 《医疗广告审查证 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 果洛州市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 明》到期后,未重 170 630231383000 新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 理局 仍继续发布医疗广 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 告行为的处罚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 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 2018.11.6)第26条 专利代理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国务 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办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二)自行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人泄露或 果洛州市 171 630231826000 者剽窃委托人的发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明创造内容的处罚 理局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其审查、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代理; (五)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专利代理师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或者向有关行政、司法 机关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虚假证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吊销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015.4.24)第122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 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 果洛州市 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 172 630231904000 、食品添加剂生产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 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经营活动的处罚 理局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 、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9条 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定点批发企业未保 (一)未依照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果洛州市 证供药责任区域内 (二)未保证供药责任区域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的; 173 630272007000 的麻醉药品和第一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未对医疗机构履行送货义务的; 类精神药品的供应 理局 (四)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数量以及流向的; 的 (五)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六)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七)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或者因特殊情况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后未依照规定备案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 果洛州市 疫苗生产企业、县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 2016.4.23修订)第70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县级 174 630272045000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构以外的单位或者 理局 个人经营疫苗的 175 630231749000 176 630231899000 177 630231429000 178 630231695000 179 630231415000 180 630231913000 181 630231778000 限期使用的产品, 未在显著位置清晰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33号 2009.8.27)第54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 的表明生产日期和 安全使用期或者失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 理局 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效日期的;应当有 而没有警示标志或 者中文警示说明 生产不符合乳品质 果洛州市 量安全国家标准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乳品的处罚 理局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17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 医疗机构未按《医 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 疗广告审查证明》 果洛州市 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 核准的广告样件内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 容与媒体类别发布 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 理局 医疗广告行为的处 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罚 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 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认证机构发放的有 机产品销售证数量 果洛州市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6号 2015.8.25)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证 ,超过获证产品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机构发放的有机产品销售证数量,超过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所生产、加工的有机产品实际数量的,责令改正,处1万 认证委托人所生产 理局 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加工的有机产品 实际数量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6条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 )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 医疗广告内容超出 (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 果洛州市 《医疗广告管理办 明的内容一致。 法》第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理局 规定的范围行为的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 处罚 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果洛州市 销售单元的标注不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8.27)第35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符合要求的处罚 二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理局 果洛州市 《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56号2014.8.1)第52条 违反本办法第45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试生产 试生产产品不符合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有关规定 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销售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理局 182 630272026000 183 630231809000 184 630231048000 185 630231811000 提供虚假材料、隐 瞒有关情况,或者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75条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 果洛州市 采取其他欺骗手段 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其已取得的资格 取得麻醉药品和精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5年内不得提出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申请;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理局 神药品的实验研究 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明文件。 、生产、经营、使 用资格的 果洛州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2005.6.29)第51条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 伪造、变造许可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和编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 证书及标志编号 理局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 责任公司或股份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15号2018.10.26))第210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而冒用有限 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 责任公司或股份有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 限公司名义的,或 果洛州市 者未依法登记为有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74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 限责任公司或者股 理局 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 份有限公司的分公 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 司,而冒用有限责 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公司或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名义 的处罚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49号2003.8.1)第16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 过加工的毛绒纤维(以下统称原毛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进行包装要防止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混入包装; (二)类别、型号、等级、标识与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相一致; (三)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或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须附有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标志或 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证书;既未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也未经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附 批量销售未经过加 有质量凭证,质量凭证与实物质量相符; 工的毛绒纤维类别 果洛州市 (四)对所销售的毛绒纤维按净毛绒计算公量; 、型号、等级、标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识与国家标准、技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理局 术规范不一致 毛绒纤维经营者销售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除应当保证所销售毛绒纤维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保证符合本办法第十 五条第(四)项要求。 山羊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山羊绒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第22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 项以及第二款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 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 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补办检验,对拒不补办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186 630231790000 187 630231045000 188 630231807000 189 630231917000 190 630231823000 191 630231761000 对制造单位委托未 取得相应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2006.12.29)第10条 制造单位不得将主要受力结 类型和级别资质的 果洛州市 构件(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下同)全部委托加工或者购买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制造单位加工或者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主要受力结构件需要部分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制造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起重机械类型和级别资质的制造单位加工 购买其加工的主要 或者购买其加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理局 受力结构件并用于 第35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起重机械制造的处 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15号2018.10.26)第198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 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 虚报注册资本,提 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 果洛州市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交虚假材料或采取 欺诈手段隐瞒重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63条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 理局 事实取得公司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的处罚 。 第64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 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2006.10.10)第19条 棉花加工企 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棉花加工企业使用 果洛州市 (一)以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资格证书》; 无效、失效的《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将获得的《资格证书》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三)使用无效、失效的《资格证书》; 格证书》 理局 (四)伪造、变造、冒用《资格证书》。 第39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标识与食品或 果洛州市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34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食品 者其包装分离的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标识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罚 理局 对特种设备施工单 位在验收后三十日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78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 内未将相关技术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 料和文件移交特种 理局 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设备使用单位的处 罚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 2005.10.1)第21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 果洛州市 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厂商识别代码和相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 应商品条码 理局 第35条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 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192 630231924000 193 630231849000 194 630272072000 195 630231903000 196 630231818000 197 63023185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 第21号 2015.4.24)第122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 已经被注销食品生 果洛州市 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 产许可证或者食品 生产许可证超过有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食品生产许可 理局 效期从事食品生产 管理办法》第35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等规定,或 活动的处罚 者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但被依法注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 果洛州市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2号 2015.3.11) 第41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 依法处置不安全食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或者 品的处罚 理局 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果洛州市 医疗机构使用假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63条 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劣药的 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理局 经营病死、毒死或 者死因不明的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 第21号 2015.4.24)第123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 畜、兽、水产动物 果洛州市 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 肉类,或者生产经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营病死、毒死或者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 理局 死因不明的禽、畜 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兽、水产动物肉 类的制品的处罚 对转让资格许可证 果洛州市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号 2001.12.29)第10 书,或给无许可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条 转让资格许可证书,或给无许可资格的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资格,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 格的单位出具虚假 理局 罚款。 证明的处罚 生产企业发现其生 产的产品存在安全 隐患,可能对人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造 成损害的,未履行 果洛州市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2007.7.26)第9条,责令生产企业召回 “应当向公布有关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对生产企业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对销售者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 信息,通知销售者 理局 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停止销售,告知消 费者停止使用,主 动召回产品,并向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报告”义务的处罚 198 630231792000 199 630231050000 200 630231847000 201 630272004000 202 630231796000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3号 2005.7.1)第17条 麻类纤维经营者销售麻类 纤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销售的麻类纤维包 果洛州市 (一)每批麻类纤维应附有质量凭证; 装、标识不符合国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麻类纤维包装、标识应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 (三)麻类纤维品种、等级、重量与质量凭证、标识相符; 家标准、技术规范 理局 (四)经公证检验的麻类纤维,应附有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 第22条 麻类纤维经营者在销售麻类纤维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任何一项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 ,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15号2018.10.26)第207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 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 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 承担资产评估、验 果洛州市 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 资或验证的机构提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73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 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理局 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 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 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 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7.26)第3条,不按照法定条件、要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 果洛州市 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 证照而未取得许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 证照从事生产经营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 理局 活动的处罚 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定点生产企业、 果洛州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78条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 定点批发企业和第 二类精神药品零售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定点批发资格 理局 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企业生产、销售假 劣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的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2009.7.3)第2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 构应当注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 果洛州市 (一)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续使用的; 满,认证委托人未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获证产品不再生产的; 申请延续使用的 理局 (三)获证产品型号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 (四)认证委托人事情注销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203 630272086000 204 630231933000 205 630231795000 206 630231848000 207 630231937000 208 630231793000 209 630272084000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被盗、被抢 、丢失案件的单位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80条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 ,违反《麻醉药品 果洛州市 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 卫生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级主管部门的 例》规定未采取必 理局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 要的控制措施或者 未依照《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规定报告的 未经省、自治区、 果洛州市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02.8.4)第78条 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 品监督管理部门批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应当通知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理局 准,擅自发布药品 广告的处罚 对特种设备设计文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75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 件未经鉴定,擅自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擅自用于制造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用于制造的处罚 理局 乳制品生产企业未 取得许可证或者取 果洛州市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2008.10.9)第61条,乳制品生产企业未取得许可 得许可证后不按照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证,或者取得许可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法定要求从事生产销售活动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 法定条件、法定要 理局 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7.26)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求从事生产活动的 处罚 收费单位未按规定 果洛州市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令第91号 2012.11.29)第21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当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 公开收费项目标准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34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 的处罚 理局 元以下的罚款。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 照规定配备能源计 果洛州市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2号 2010.11.1)第19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重点用能 量工作人员或者能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 源计量工作人员未 理局 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接受能源计量专业 知识培训 未经批准,医疗机 果洛州市 构擅自使用其他医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61条 未经批准,医疗机构擅自使用 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理局 的 210 630231815000 211 630231866000 212 630272038000 213 630272077000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 2001.1.21)第14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 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数据;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果洛州市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指派未取得计量检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定证件的人员开展 理局 (四)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计量检定工作 (五)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第18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 在婴幼儿奶粉生产 过程中加入非食品 用化学物质或者其 果洛州市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2008.10.9)第58条,在婴幼儿奶粉生产过程中, 他可能危害人体健 场监督管 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或者生产、销售的婴幼儿奶粉营养成分不足、不符合乳品 行政处罚 康的物质,或者生 理局 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从重处罚。 产的婴幼儿奶粉营 养成分不足、不符 合乳品质量安全国 家标准的处罚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 《药品流通监督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5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 理办法》第十三条 果洛州市 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 规定,药品生产、 经营企业知道或者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理局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 应当知道他人从事 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生产、经营药 品行为而为其提供 药品的 果洛州市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2004.7.20)第65条 对使用不合 对使用不合格药包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格药包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包装药品的药包材 材的 理局 应当立即收回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处理。 214 630231865000 215 630231384000 216 630231750000 217 630272022000 218 63023187700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017.5.4修订)第6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 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四)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重复使用一次性使 果洛州市 (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用的医疗器械,或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 者未按照规定销毁 理局 (六)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 使用过的一次性使 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 用的医疗器械的 (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 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的; (八)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或者继续使用经检修仍 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的; (九)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违规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不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 (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 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16条 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 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机构的人物专 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 访、专题报道中, 果洛州市 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 出现有关医疗机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 的地址、联系方式 理局 ,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 等医疗广告内容行 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 为的处罚 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 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隐匿、转移、变卖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33号 2009.8.27)第63条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 、损毁被查封、扣 押的物品的;转移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 理局 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调换、动用查封 扣押物品 医疗机构将其配制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 第83条 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的, 的制剂在市场销售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并处违法销售制剂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的 理局 得。 乳制品生产企业在 果洛州市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2008.10.9)第59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在发生乳品 发生乳品质量安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 事故后未报告、处 理局 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置的处罚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2014.6.1)第68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业未按照要求提交 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 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果洛州市 报告的,医疗器械 : 219 630231897000 经营企业、使用单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 理局 位未按照规定建立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并执行医疗器械进 (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 货查验、销售记录 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制度行为的处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2010.3.4)第38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6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 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 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经营国家为防病等 果洛州市 (三)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220 630231869000 特殊需要明令禁止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经营的食品的处罚 理局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九)有关部门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十)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 第89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 对市场监管部门吊 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 果洛州市 销药品生产经营企 221 630272016000 业的营业执照,并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 理局 通知药品监管部门 照,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2 630231053000 223 630231813000 224 630272040000 225 630231784000 226 63027201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34号 2015.4.24)第5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 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 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 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二)违反本法 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的;(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 加剂广告的;(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 违反《中华人民共 果洛州市 地产广告的;(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和国广告法》第二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 十三条规定发布酒 理局 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 类广告的处罚 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 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 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 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 2002.5.25)第11条 集市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第 集市主办者对市场 果洛州市 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使用的强制检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集市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没收淘汰的计量器具,并处以1000元以下 计量器具未登记造 理局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集市主办者营业执照。 册和备案 集市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药品生产、经营企 果洛州市 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违反《药品流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监督管理办法》第 理局 (二)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六条规定的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 对未经许可从事特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74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 种设备生产活动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 理局 已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第74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 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果洛州市 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 生产、销售劣药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局 第75条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违反《中华人民共 果洛州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27号2015.4.24修正) 第91条 违反本法有关药品广告的管理规定的 227 630231931000 和国药品管理法》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并由发给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 有关药品广告的管 理局 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规定的处罚 生产者生产产品所 使用的原料、辅料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7.26)第4条,没收违法所得,货值 果洛州市 、添加剂、农业投 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 228 630231857000 入品,不符合法律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 理局 、行政法规的规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的处罚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3号 2003.1.14 )第4条 茧丝经营者从事收购桑蚕鲜茧 或者加工桑蚕干茧活动的,必须在设施和环境、设备和仪器、从业人员、质量检验标准、内部质量保证制度等方面具 备规定的条件,并经过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审核。 桑蚕鲜茧收购、桑蚕干茧加工质量保证条件的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质量保证基本条件)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家 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各地区的具体要求(以下简称地方质量保证条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同级经济贸易 管理部门制定。地方质量保证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质量保证基本条件。 第13条 茧丝经营者收购蚕茧,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茧丝经营者未分类 果洛州市 (一)从事收购桑蚕鲜茧的,具备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条件; 229 630231803000 别、分等级置放所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保证收购蚕茧的质量; (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对收购的桑蚕鲜茧进行仪评; 收购的蚕茧 理局 (四)根据仪评的结果真实确定所收购桑蚕鲜茧的类别、等级、数量,并在与交售者结算前以书面形式将仪评结果告 知交售者; (五)不得收购毛脚茧、过潮茧、统茧等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蚕茧; (六)分类别、分等级置放所收购的蚕茧。 第21条 违反本办法第13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中任何一项 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资格认定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蚕 茧收购资格。 230 630231841000 231 630231898000 232 630231902000 233 630231080000 234 630231843000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令第91号 2012.11.29)第18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在收费活动中,不得有下 列行为:(一)高于或者低于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收费;(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收费;(三)自立 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四)对已明令取消或者停止执行的收费,不停止执行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五)不 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收费;(六)采取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改变收费环节、 延长收费期限等方式收费;(七)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滞纳金、储蓄金、集资、赞助以及其他形式变相收费 ;(八)未履行管理职责、不提供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收费;(九)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十)无合法依据,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参加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排序评比、公告等活动,或者强制要求 果洛州市 管理对象加入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收取费用;(十一)无合法依据,利用职权为他人代收费用;(十二)不使用 收费单位不如实填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乱收费行为。 第19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 写收费票据的处罚 理局 单位应当遵守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取得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二)收费依据已经变化, 未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继续收费的;(三)未按规定参加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继续收费的;(四) 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五)其他违反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36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第37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限期退还,退还期限最长不超 过15日。 药品生产、经营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6号2007.01.31) 业以搭售、买药品 果洛州市 赠药品、买商品赠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40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赠 送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药品等方式向公众 理局 第20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赠送处方药或者甲 类非处方药的处罚 未建立并遵守查验 果洛州市 《食品安全法》第88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 记录制度、出厂检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验记录制度的处罚 理局 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 1997.12.29)第39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 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 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果洛州市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2.4修正)第10条 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 经营者不执行冻结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 价格措施的处罚 理局 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不执行提价 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二)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三)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 四)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五)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六)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 他行为。 食品标识没有按规 果洛州市 定标注生产者的名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27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称、地址和联系方 理局 式的处罚 235 630231880000 236 630272054000 237 630231920000 238 630231885000 239 630231439000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质检总局令第79号2005年9月1日)第九十条食品生产加 在生产加工活动中 果洛州市 使用未取得生产许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工企业在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可证的实施生产许 理局 。 可证管理产品的处 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定点批发企业违 反《麻醉药品和精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8条 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销售麻 神药品管理条例》 果洛州市 规定销售麻醉药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 和精神药品,或者 理局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违反规定经营麻醉 药品原料药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原料药 的 非保健食品明示或 果洛州市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8.27)第31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食品标识 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标注禁止性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 的处罚 理局 定处理。 事故单位在发生食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 2015.4.24)第128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品安全事故后未进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 行处置、报告的处 理局 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罚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 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 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医疗广告含有宣传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治愈率、有效率等 果洛州市 (五)贬低他人的; 诊疗效果行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医疗广告含有淫秽 理局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迷信、荒诞内容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行为的处罚 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 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240 630231884000 241 630272050000 242 630231772000 243 630231788000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未按本细则规定进 行强制检验、比对 检验或者加严检验 果洛州市 ,无标或者不按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修订2005.9.1)第95条,责 准组织生产,未按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千元以下罚款。 理局 本细则规定实施进 货验收制度并建立 进货台帐,无生产 记录或者销售记录 的处罚 申请人提供虚假的 证明、文件资料样 品或者采取其他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 第82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 果洛州市 骗手段取得《药品 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 生产许可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 理局 药品经营许可证》 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机构制剂 许可证》或者药品 批准证明文件的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5号 2015.9.14)第十六条 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下 列行为: 计量检定人员违反 果洛州市 (一)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计量检定规程开展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计量检定 理局 (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对电梯制造单位在 对电梯的安全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80条 违反本法规定,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果洛州市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和了解时发现存在 严重事故隐患,未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 理局 (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 及时告知电梯使用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单位并向负责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的部门报告的处罚 244 630231436000 245 630272060000 246 630272030000 247 630231786000 248 630272067000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7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 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 医疗广告利用患者 )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 、卫生技术人员、 (七)使用解 果洛州市 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医学教育科研机构 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及人员以及其他社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理局 会社团、组织的名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 义、形象作证明行 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为的处罚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7条 定点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 定点生产企业未按 果洛州市 责令停产,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 照麻醉药品和精神 (一)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药品年度生产计划 (二)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的; 理局 安排生产的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四)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9条 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定点批发企业未依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照《麻醉药品和精 (一)未依照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果洛州市 神药品管理条例》 (二)未保证供药责任区域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的; 规定储存麻醉药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未对医疗机构履行送货义务的; 理局 和精神药品,或者 (四)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数量以及流向的; 未依照规定建立、 (五)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保存专用账册的 (六)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七)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或者因特殊情况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后未依照规定备案的。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2006.10.10)第19条 棉花加工企 棉花加工企业以欺 果洛州市 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骗等非法手段获取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以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资格证书》; (二)将获得的《资格证书》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资格证书》 理局 (三)使用无效、失效的《资格证书》; (四)伪造、变造、冒用《资格证书》。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2004.7.20)第64条 未获得《药 未获得《药包材注 果洛州市 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册证》,擅自生产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已经生产的药包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处理。 药包材的 理局 生产并销售或者进口不合格药包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或者进口,并处以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包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处理。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令第91号 2012.11.29)第18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在收费活动中,不得有下 列行为:(一)高于或者低于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收费;(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收费;(三)自立 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四)对已明令取消或者停止执行的收费,不停止执行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五)不 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收费;(六)采取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改变收费环节、 延长收费期限等方式收费;(七)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滞纳金、储蓄金、集资、赞助以及其他形式变相收费 ;(八)未履行管理职责、不提供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收费;(九)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收费单位隐瞒、虚 (十)无合法依据,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参加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排序评比、公告等活动,或者强制要求 报或拒报收费收支 果洛州市 管理对象加入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收取费用;(十一)无合法依据,利用职权为他人代收费用;(十二)不使用 249 630231838000 情况,拒绝接受检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乱收费行为。 第19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 查或不如实提供检 理局 单位应当遵守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取得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二)收费依据已经变化, 查所需资料的处罚 未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继续收费的;(三)未按规定参加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继续收费的;(四) 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五)其他违反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36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第37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限期退还,退还期限最长不超 过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34号2015.4.24)第5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违反《中华人民共 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 和国广告法》第十 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 五条规定发布处方 果洛州市 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 药广告、药品类易 250 630231143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制毒化学品广告、 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 理局 戒毒治疗的医疗器 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 械和治疗方法广告 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 的处罚 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 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药品生产企业和食 品、食品添加剂、 化妆品、油漆等非 药品生产企业,违 果洛州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71条 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 251 630272070000 反《麻醉药品和精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购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责 神药品管理条例》 理局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或者停止相关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购买麻醉 药品、精神药品和 使用咖啡因作为原 料的 252 630231867000 253 630231860000 254 630231889000 255 630231697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015.4.24)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 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 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 经营营养成分不符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 果洛州市 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 理局 特定人群的主辅食 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 品的处罚 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 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 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9 号 2005.9.1)第82条 证的企业未按本细 则规定标注QS标志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理局 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的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017.5.4修订)第66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 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使用 (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果洛州市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或者不符合经注册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并保持有效运行的; 或者备案的产品技 (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 理局 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医疗器械的 的 ; (五)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的。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使用的医 疗器械为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医疗器械,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 经营、使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33号 2009.8.27)第49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 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 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禁止生产、销售或 果洛州市 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者在经营性服务或 者公益活动中使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50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 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理局 劣质生活用絮用纤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维制品 第62条 服务业的经营者将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责令停止使用;对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使用的产品属于本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的,按照违法使用的产品(包括已使用和尚未使用的产品 )的货值金额,依照本法对销售者的处罚规定处罚。 256 630231797000 257 630231892000 258 630272087000 259 630231760000 260 630231009000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49号2003.8.1)第16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 过加工的毛绒纤维(以下统称原毛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进行包装要防止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混入包装; (二)类别、型号、等级、标识与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相一致; (三)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或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须附有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标志或 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证书;既未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也未经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附 批量销售未经过加 有质量凭证,质量凭证与实物质量相符; 工的毛绒纤维对所 果洛州市 (四)对所销售的毛绒纤维按净毛绒计算公量; 销售的毛绒纤维不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按净毛绒计算公量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理局 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销售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除应当保证所销售毛绒纤维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保证符合本办法第十 五条第(四)项要求。 山羊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山羊绒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第22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 项以及第二款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 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 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补办检验,对拒不补办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果洛州市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5.1)第37条 违反本办法第16条规定,药品经 或者销售医疗机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营企业购进或者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80条规定予以处罚。 配制的制剂的处罚 理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2.6修订)第67条 定点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 定点生产企业未依 照规定储存麻醉药 果洛州市 责令停产,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 (一)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的; 品和精神药品,或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的; 者未依照规定建立 理局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保存专用账册的 (四)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90条 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 对发生特种设备一 果洛州市 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般事故、、较大事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故、重大事故的处 理局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罚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国〔1986〕42号公布1986.7.1)第24条 生产、经销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者,由企业主管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以行政处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视其 对生产、经销用不 果洛州市 情节轻重,处以相当于非法收入的15%至20%的罚款,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一)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 合格原材料、零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牌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二)生产、经销隐匿厂名、厂址的产品;(三)生产、经销没有产品检验合格 件生产或组装的产 理局 证的产品;(四)生产、经销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五)生产、经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未取得生产 品的处罚 许可证的产品;(六)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的产品;(七)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 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八)经销过期失效产品。罚没收入全部上交国家财政。 261 630272042000 262 630231766000 263 630231814000 264 630231878000 265 630272088000 药品经营企业和使 用单位未建立真实 果洛州市 、完整的购(销)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 第84条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十九 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记录及未正确说明 理局 注意事项和擅自更 改处方的 强制性产品的获证 《强制性产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2009.9.1)第5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质检 果洛州市 产品及其销售包装 两局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上标注的认证证书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 理局 所含内容与认证证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 书内容不一致的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49号2003.8.1)第16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 过加工的毛绒纤维(以下统称原毛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进行包装要防止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混入包装; (二)类别、型号、等级、标识与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相一致; (三)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或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须附有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标志或 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证书;既未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也未经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附 有质量凭证,质量凭证与实物质量相符; 山羊绒纤维经营者 果洛州市 (四)对所销售的毛绒纤维按净毛绒计算公量; 批量销售山羊绒未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向专业纤维检验机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理局 构申请检验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销售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除应当保证所销售毛绒纤维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保证符合本办法第十 五条第(四)项要求。 山羊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山羊绒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第22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 项以及第二款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 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 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补办检验,对拒不补办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产品产地的,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 果洛州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9号2005.9.1修订)第93条 按 厂名、厂址的,伪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 造或者冒用认证标 理局 食品生产许可证。 志等质量标志的处 罚 生产没有国家药品 标准的中药饮片,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66条 生产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 不符合省、自治区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饮片,不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医疗机构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 、直辖市人民政府 理局 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制定的炮制规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 1997.12.29)第39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 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2.4修正)第9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 经营者高于或者低 果洛州市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266 630231076000 于政府定价制定价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 格的处罚 理局 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 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六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 收费的;(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不按 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017.5.4修订)第6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未妥善保存购入第 (四)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三类医疗器械的原 果洛州市 (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始资料,或者未按 267 630231863000 照规定将大型医疗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 理局 (六)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 器械以及植入和介 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 入类医疗器械的信 (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 息记载到病历等相 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的; 关记录中的 (八)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或者继续使用经检修仍 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的; (九)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违规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不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 (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 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6条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医疗广告中,医疗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 机构第一名称、机 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 构地址、所有制形 (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 果洛州市 式、医疗机构类别 明的内容一致。 268 630231435000 、诊疗科目、床位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理局 数,与《医疗机构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 执业许可证》或其 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副本载明内容不一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 致的处罚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 果洛州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2005.6.29)第57条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 269 630231787000 员推荐、监制列入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生产许可目录产品 理局 证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2018.11.6)第25条 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 (二)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专利代理机构从事 果洛州市 270 630231832000 其他非法业务活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指派专利代理师承办与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专利代理业务; 的处罚 理局 (四)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五)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专业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或者向有关行政、司 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虚假证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吊 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16条 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 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在发布医疗机构人 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 物专访、专题报道 果洛州市 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 同一媒介的同一时 271 630231437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 间段或者版面 , 理局 ,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 同时发布该医疗机 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 构广告行为的处罚 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 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修订)第73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 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生产、销售、使用 果洛州市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272 630272057000 假药、劣药,经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理后重犯的 理局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药品生产、经营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3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 业违反《药品流通 果洛州市 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 监督管理办法》第 273 630272053000 八条规定,在经药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6.2.6.国务院第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 理局 品监督管理部门核 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十九条为原《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准的地址以外的场 所储存药品的 对不符合乳品质量 安全国家标准、存 在危害人体健康和 果洛州市 274 630231851000 生命安全或者可能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危害婴幼儿身体健 理局 康和生长发育的乳 制品不停止生产、 不召回的处罚 食品标识没有标注 果洛州市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27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 275 630231923000 食品名称或者标注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理局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 2018.11.6)第25条 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 (二)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专利代理机构未经 审查批准,或者超 果洛州市 (三)指派专利代理师承办与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专利代理业务; 越批准专利代理业 276 630231831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务范围,擅自接受 理局 (四)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委托,承办专利代 理业务的处罚 (五)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专业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或者向有关行政、司 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虚假证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吊 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27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77 630231890000 278 630231049000 279 630231004000 280 630231821000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6号2007.01.31) 药品时,未开具标 果洛州市 第34条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 明药品名称、生产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款。 厂商、数量、价格 第11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 理局 、批号等内容的销 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售凭证的处罚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未将公司营业执照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72条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 置于住所或营业场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 1997.12.29)第14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经营者捏造、散布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涨价信息,哄抬价 第40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格,推动商品价格 果洛州市 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过高上涨的,或者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1999.08.01,2010.12.4修订)第6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 理局 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 用误解的价格手段 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诱骗消费者或者 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二)除生产 其他经营者与其进 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 行交易的处罚 诫仍继续囤积的;(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 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 照。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 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第7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 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 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 2005.10.1)第21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 在商品包装上使用 果洛州市 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其他条码冒充商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 条码,伪造商品条 理局 第35条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 码 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 2003.12.1)第11条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 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以下 眼镜销售者以及从 规定进行处罚: 果洛州市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事配镜验光等经营 281 630231820000 者不保证出具的眼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理局 镜产品计量数据准 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确可靠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以 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 2010.3.4)第39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 果洛州市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6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经营添加药品的食 (一)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282 630231896000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品的处罚 (二)经营或者使用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预 理局 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6号 2015.8.25) 283 630231691000 284 630231911000 285 630231906000 286 630272063000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7日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一)获证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强制要求或者被检出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的; (二)获证产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或者受到禁用物质污染的; 有机产品认证获证 (三)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的; 产品的认证委托人 (四)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 果洛州市 (五)获证产品的产地(基地)环境质量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活动因违反国家农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六)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者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且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未采取有效纠正 产品、食品安全管 理局 或者纠正措施的; 理相关法律法规, (七)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 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八)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对相关方重大投诉且确有问题未能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 的 (九)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政 处罚的; (十)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拒不接受认证监管部门或者认证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的; (十一)其他需要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果洛州市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09.10.22)第31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食品 食品标识标注禁止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标识标注禁止性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 性内容的处罚 理局 规规定处理。 食品生产者应当主 果洛州市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修订2015.3.11)第38条,第38条,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 动召回不安全食品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给予警 而没有主动召回的 理局 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 疫苗生产企业未依 果洛州市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 2016.4.23修订)第63条 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 照规定建立并保存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苗销售记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疫苗销售记录的 理局 287 630272031000 288 630231935000 289 630231871000 290 630272068000 药品生产、经营企 果洛州市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2007.1.31)第36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 业违反《药品流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监督管理办法》第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 理局 十四条规定的 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 餐饮服务单位未按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 照要求进行食品运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 输的处罚 理局 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017.5.4修订)第6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发现使用的医疗器 (四)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械存在安全隐患未 果洛州市 (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立即停止使用、通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的; 知检修,或者继续 理局 (六)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 使用经检修仍不能 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 达到使用安全标准 (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 的医疗器械的 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的; (八)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或者继续使用经检修仍 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的; (九)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违规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不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 (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 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的。 药品的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药物非 临床安全性评价研 究机构、药物临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4.24修订) 第78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 试验机构未按照规 果洛州市 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定实施《药品生产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 质量管理规范》、 、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 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 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理规范》、药物非 临床研究质量管理 规范、药物临床试 验质量管理规范的 291 630231839000 292 630231771000 293 630231779000 294 630231934000 295 63023148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1997.12.29)第14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果洛州市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第40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定牟取暴利的处罚 理局 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1999.08.01,2010.12.4修订)第12条 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第4号令 2011.1.8修正)第11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由价格监 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第12条 违反本规 定第八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予以警告,责令其向遭受损害的一方退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能退还的,予 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冒用 果洛州市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6号 2015.8.25)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 、非法买卖、转让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让、涂改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 、涂改有机产品认 理局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认证机构在其出具的认证证书上自行编制认证证书编号的,视为伪造认证证书。 证证书的 对特种设备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86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 经营、使用单位未 果洛州市 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 配备具有相应资格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五万元以下罚款: 的特种设备安全管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理局 理人员、检测人员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和作业人员的处罚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药品生产企业、药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9.8.27修正)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品经营企业和医疗 果洛州市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机构变更药品生产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经营许可事项,应 理局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当办理变更登记手 4.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续而未办理的处罚 对特种设备安装、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78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 改造、修理的施工 单位在施工前未按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 理局 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规定进行施工前告 知的处罚 296 630231780000 297 630231776000 298 630231046000 299 630231170000 300 630331008000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49号 2003.8.1)第14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收购毛绒纤 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真实确定所收购毛绒纤维的类别、等级、重量; 毛绒纤维经营者对 果洛州市 (二)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挑拣、排除导致质量下降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 所收购的毛绒纤维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三)对所收购毛绒纤维的水分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进行晾晒、烘干等技术处理; 不按净毛绒计算公 (四)对所收购的毛绒纤维按类别、等级、型号分别置放,并妥善保管; 理局 量 (五)对所收购的毛绒纤维按净毛绒计算公量。 第20条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收购毛绒纤维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第(四)项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 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 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强制性产品未按照 强制性产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2009.9.1) 第5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质检 规定向认证机构申 两局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等额罚款: 果洛州市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的; 请认证证书扩展, 擅自出厂、销售、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 理局 进口或者在其他经 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 营中使用列入目录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 产品的 营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2010.11.13)第9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 经营者在格式条款 果洛州市 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二)因故意或者重 中免除自己因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造成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四)因违约依法应当 承担的违约责任;(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第12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 理局 消费者财产损失的 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 责任的处罚 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7.1.1)第3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 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未取得《医疗广告 果洛州市 第22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审查证明》擅自发 行政处罚 场监督管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 布医疗广告行为的 理局 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处罚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2017.8.6)第11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 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对涉嫌用于无照经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果洛州市 营的工具、设备、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原材料、产品(商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理局 品)等物品,可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 ,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301 630331025000 302 630331032000 303 630331029000 304 630331036000 305 630331028000 306 630331035000 307 630331004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1990.4.6)第33条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 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 20% 至 50% 的罚款;对有关 封存生产、销售、 果洛州市 责任者处以 5000 元以下罚款。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 进口不符合强制性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商品货值金额 10% 至 20% 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 5000 元以下罚款。 标准的产品 理局 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封存并没收该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进口产品货值金额 20% 至 50% 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处以 5000 元以下罚款。本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行政处分, 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决定。 对相关企业与直销 果洛州市 活动有关的材料和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3号 2017.3.1)第35条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 料和非法财物。 非法财物,予以查 理局 封或者扣押 有关企业有涉嫌违 果洛州市 反《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3号 2005.8.10)第36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关企业有涉嫌违 》的,可以责令其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反本条例行为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暂时停止有关的经营活动。 理局 暂时停止其有关的 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6.29)第37条 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单位或者检验机构 证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 违法生产、销售或 果洛州市 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者在经营活动中使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调查、了解有关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活动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 用列入目录产品的 理局 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 ,予以查封或者扣 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押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也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相关企业与直销活 果洛州市 动有关的材料和非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3号 2005.8.10)第35条 第一款 第(四)项(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 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法财物,予以查封 理局 或者扣押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 2003.11.1)第57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予以取缔 取缔未经批准擅自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从事认证的活动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理局 发现涉嫌非法生产 果洛州市 、销售军服或者军 《军服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47号2009.1.13)第12条 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涉嫌非法生 服仿制品的行为时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行为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理局 ,可以查封、扣押 涉嫌物品 308 630331019000 309 630331024000 310 630331015000 311 630331002000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2007.7.26)第15条 农业、卫生、质检 、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 查封、扣押有关合 果洛州市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同、票据、账簿以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及其他有关资料 理局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 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33号 2009.8.27)第18条 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 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查封或者扣押有严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重质量问题的产品 果洛州市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 ,以及直接用于生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况; 产、销售该项产品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理局 原辅材料、包装物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 、生产工具 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前款规定 的职权。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2017.8.6)第11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 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 果洛州市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营的场所,可以予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以查封 理局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 ,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对有证据证明不符 合乳品质量安全国 家标准的乳品以及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2008.10.9)第47条 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违法使用的生鲜乳 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项、第(五)项(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 果洛州市 、辅料、添加剂, 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 予以查封扣押;对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予以查封扣押;(五)查封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 理局 涉嫌违法从事乳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对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予以查封、扣 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押。 和用于违法生产经 营的工具、设备, 予以查封、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013.6.29)第61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 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 果洛州市 了解有关情况; 合安全技术规范要 312 630331023000 求或者存在严重事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 理局 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实施查封、扣押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查封、扣押不符合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2007.7.26)第15条 农业、卫生、质检 法定要求的产品, 、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 果洛州市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违法使用的原料、 313 630331020000 辅料、添加剂、农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理局 业投入品以及用于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 违法生产的工具、 设备; 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8号 2018.3.19)第四十八条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 封存制造、销售未 果洛州市 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 经型式批准或样机 314 630331026000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款。 试验不合格的计量 理局 器具新产品 与无照经营行为有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1.8)第九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 果洛州市 关的合同、票据、 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 315 630331033000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有关情况;(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 理局 ,予以查封、扣押 簿以及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2017.9.1)第51条 第一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果洛州市 抵缴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的, 316 630331037000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总局令第58号2011.12.12)第71条 第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将查封、扣押的财 理局 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 物拍卖抵缴罚款 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317 630331011000 318 630331010000 319 630331003000 320 630631004000 321 630631003000 322 630631008000 323 63063100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主席令第68号2007.8.30)第39条 第一款 第(四)项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 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工商总局令第42号2009.5.26)第10条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调查涉嫌垄断行为,经向有权查处垄断案件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可以采取下列调查措施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 果洛州市 : 查涉嫌垄断行为时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一)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可以查封、扣押 理局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 相关证据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 、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 (四)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五)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公司登记机关对需 果洛州市 要认定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 2016.2.6)第60条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 可以临时扣留,扣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理局 留期限不得超过10 天 查封、扣押与涉嫌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席令第10号公布 2017.11.14修订)第13条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行政强制 场监督管 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 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督 关的财物 理局 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34号2015.4.24修订)第49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 广告监测 行政检查 场监督管 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理局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1号2014.2.14)第2条 本办法所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 验(以下简称抽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处理的监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果洛州市 督检查活动。 第3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以及本办法,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 及服务质量抽样检 行政检查 场监督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根据需要开展或者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 验 理局 政管理部门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组织开展辖区流通领 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者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2017.9.1)第36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 其他组织有依法应 行政检查 场监督管 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 当给予行政处罚行 理局 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为的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9号)第13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广告发 布单位采取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管理。抽查内容包括: 果洛州市 (一)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对广告发布单位进 行政检查 场监督管 (二)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行抽查 理局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五)其他需要进行抽查的事项。 果洛州市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9号2014.8.19)第11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 行政检查 场监督管 组织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进行随机抽查。 抽查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 告信息抽查 理局 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 2014.7.23)第14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 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果洛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 325 630631002000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行政检查 场监督管 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利用其他 理局 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抽查结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第1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86号 2017.12.27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 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 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 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24 630631007000 果洛州市 326 630731004000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行政确认 场监督管 理局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8号 2018.3.19)第十一条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 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 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26号2007.3.16)第226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 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6号2016.4.29)第3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 果洛州市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 327 630731005000 更、注销、撤销登 行政确认 场监督管 登记机构。第6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 记 理局 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第8条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 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10条 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 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第12条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 撤销登记。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国家卫生部令第 46 号1996.3.15)第14条 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 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保健食品”的许可 项目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15条,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1)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证;(2)《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3)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4) 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应提交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者签定的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有效合同书;(5)生产条 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6)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 果洛州市 第16条 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328 630731013000 行政确认 场监督管 健食品。 备案 理局 第17条 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 名称、标签、说明书等。 第18条 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选用的工艺应 能保持产品的功效成分的稳定性。加工过程中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体。 第19条 应采用定型包装。直接与保健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包装材料或容 器及其包装方式应有利于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88号)。 果洛州市 化妆品经营企业备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家卫生部令第3号 1989.11.13)、2 329 630731014000 行政确认 场监督管 案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监督发【2005】190号2005.5.20)。 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86号2017.12.27)第6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 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8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 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676号2017.3.1)第8条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 果洛州市 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 330 630731012000 计量标准器具考核 行政确认 场监督管 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 理局 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第 10条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乡 镇企业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企业、 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案。 331 630731003000 果洛州市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 2006.1.1)第7条 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 厂商识别代码注册 行政确认 场监督管 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 申请 理局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332 630931002000 333 631031026000 334 631031043000 335 631031086000 336 631031016000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28号2012.11.9)第24条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 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 果洛州市 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行政裁决 场监督管 决。 第25条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理局 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地区)企业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的原则或者本规定处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 2004.7.1)第42条 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 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集团修改章程 其他行政 果洛州市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1998.4.6)第17条 企业集团修改章程,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 场监督管 申请备案。 备案 权力 理局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2014年6月14日国发〔2014〕21号) 《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工商市字〔2014〕223号)(六)职责分工 工商 果洛州市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其他行政 总局、省级和副省级市以及省辖市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包括直辖市所辖区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 场监督管 公示 权力 本意见要求,分级开展“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工商总局负责对全系统“守重”企业公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 理局 开展总局“守重”企业公示。各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总局公示活动的落实、公示资格审查等,并负责本地区 “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的制度设计、组织开展和指导监督。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截止日期前未参加 检查,经广告监督 果洛州市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国家工商局令第78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起施行)第15条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对在 管理机关公告后,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截止日期前未参加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实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仍未到 权力 30日内无正当理由 理局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接受检查的,其《广告经营许可证》作废。 仍未接受检查的, 其《广告经营许可 证》作废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2004.6.14)第25条 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已办理企 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企业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 未能提交审批文件的,登记机关不得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注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登记注册不在同一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 企业设立、名称变 果洛州市 理机关备案。 其他行政 更登记后向名称核 场监督管 第27条 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和企业名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 权力 准机关备案 理局 拟变更的名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 见书上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的企业名称(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 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后,应在5日 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 记机关应当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337 631031053000 338 631031033000 339 631031079000 340 631072001000 341 631031030000 342 631031060000 343 631031056000 344 631031062000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 和信息化部令第126号2010.6.1)第41条 农机用户因三包责任问题与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 果洛州市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农机用户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 农业机械产品使用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门或者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设立的投诉机构进行投诉,或者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反映情况,当事人要求调解 民事纠纷调解 权力 的,可以调解解决。 理局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2006.1.16)第18条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因维 修质量发生争议,可以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应当受理,调解质量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果洛州市 著名商标受理、审 其他行政 《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88号2012.1.4)第3条 省政府设立的著名商标认定机构,负责全省 场监督管 著名商标的评审认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著名商标的受理、审核、推荐、保护和管理工作。 核、推荐 权力 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局1987.2.1)第二十六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二)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 果洛州市 ;(三)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五 计量仲裁检定和计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七 量调解 权力 理局 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并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 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国家计量局〔87〕量局 法字第373 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并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受理和承办具体 事项。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2015. 4.24修正)第64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抽验 权力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 理局 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果洛州市 《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2号 2014.2.14)第1条 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 其他行政 处理消费者投诉 场监督管 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权力 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3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 理局 章,公正合理地处理。 果洛州市 其他行政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79号1997.11.3)第2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适用本办法的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 场监督管 规定。 权力 理局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4号2014.10.1)第2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果洛州市 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第六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中华人民 企业信息公示 权力 理局 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行细则》第54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将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向社会公示。 果洛州市 特殊标志侵权赔偿 其他行政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2号2005.12.1)第17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投诉的, 场监督管 应当依特殊标志所有人的请求,就侵权的民事赔偿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 权力 理局 345 631031051000 346 631031041000 347 631031064000 348 631031006000 349 631031080000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2014.8.7)第14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果洛州市 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 企业信息抽查结果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工 公示 权力 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理局 ,并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抽查结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 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提请网站许可或者 果洛州市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0号2014.1.26)第45条 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 备案地通信管理部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 门依法责令暂时屏 权力 理局 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 蔽或者停止违法网 站接入服务 责令改正或者限期 其他行政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2017.9.1)第23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 场监督管 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改正 权力 理局 果洛州市 其他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72条 发生较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场监督管 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权力 理局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2014.7.30)第11条 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提交备案企业持有的所生产 医疗器械的备案凭证复印件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第二项除外)。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对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一类医疗 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第21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备案。 备案凭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第30条 委托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委托方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委 托生产备案;委托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委托方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委托生产备案 。符合规定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发给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果洛州市 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其他行政 产备案、委托生产 场监督管 (一)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 权力 备案(含变更) 理局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受托方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委托生产合同复印件; (五)经办人授权证明。 委托生产不属于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的,应当 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证明资料。 第31条 受托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受托方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医疗器械生 产产品登记表中登载受托生产产品信息。 受托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受托方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原备案部门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备案变更。 350 631031073000 351 631031004000 352 631031018000 353 631031085000 354 631031036000 355 631031002000 356 63103108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2017.9.1)第37条 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 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 者事后难以取得时 果洛州市 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其他行政 ,可以采取先行登 场监督管 权力 记保存证据,并在 理局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总局令58第 2011.12.12)第32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 七日作出决定 得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 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 51 号1998.3.12)第14条 产品质量争议的调解由被申诉人所在地 果洛州市 的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管辖。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第16条 上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有权处理下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管辖的产品质量争议。 产品质量争议调解 权力 理局 下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管辖的产品质量争议,认为需要由上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的,可以报请上级技术监督行政 部门处理。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29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 果洛州市 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其他行政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 场监督管 企业迁移登记 权力 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理局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19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 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2017.5.4)第20条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果洛州市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产备案 权力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理局 (五)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第21条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由生产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 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工商市字〔2014〕223号) ( 十四)撤销公示 “守 果洛州市 重”企业在公示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公示资格,并视情况公示其撤销原因:1.企业破产、注销或被吊销 撤销守合同重信用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营业执照的; 2.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示的;3.有重大违法行为,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4.企业被举 企业公示资格 权力 理局 报存在失信行为,经核实属实的;5.企业主动申请撤销公示的; 6.发生合同纠纷,自愿接受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行 政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却拒不执行调解协议的;7.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33号 2009.8.27)第22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 果洛州市 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2003.6.1)第3条 各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设置 产品质量申诉 权力 理局 专门的工作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申诉。 第5条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用户、消费者(以下简称申诉人)提出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处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 果洛州市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0号 2014.8.19)第8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 其他行政 度报告公示信息抽 场监督管 理局应当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抽查。 抽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 权力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 查名单公示 理局 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行政 果洛州市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99号2007.5.23)第5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 场监督管 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权力 理局 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主席令第6号2013.8.30) 第53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 果洛州市 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 赔偿数额争议调解 权力 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理局 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 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 果洛州市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0号 2014.8.19)第8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 其他行政 度报告公示信息抽 场监督管 理局应当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抽查。 抽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 权力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 查结果公示 理局 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2014.8.7)第17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 果洛州市 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公示 权力 理局 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2017.5.4)第8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 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第9条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三)产品检验报告; (四)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样稿; 果洛州市 (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 品备案及变更备案 权力 理局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10条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由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其中 ,产品检验报告可以是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临床评价资料不包括临床试验报告,可以是通过文献、同类产品临床使用 获得的数据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资料。 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 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和备案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 证明文件。 备案资料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 357 631031061000 行政复议案件调解 358 631031059000 359 631031045000 360 631031050000 361 631031081000 362 631031088000 363 631031087000 364 631031052000 365 631031037000 366 631031047000 367 631031049000 368 631031040000 核准登记后一年以 果洛州市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国家工商局令第78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起施行)第13条 对核准登记后一年以上未开 上未开展正常广告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展正常广告经营业务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责令其办理广告经营注销手续;拒不办理的,其《广告经 经营业务的,其《 权力 理局 营许可证》作废。 广告经营许可证》 作废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2014.3.7修订)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 果洛州市 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其他行政 营备案(含变更备 场监督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0号2014.7.30)第12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 权力 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本办 案) 理局 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第八项除外)。 第23条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 房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果洛州市 广告收费标准和收 其他行政 《广告管理条例》(国发(1987)94号1987.10.26)第14条 广告收费标准,由广告经营者制订,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 场监督管 关和物价管理机关备案。 费办法备案 权力 理局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2014.7.3)第12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 驰名商标认定相关 果洛州市 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驰名商标认定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商标法第十三条、第 其他行政 材料的核实、审查 场监督管 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三条和本规定第九条规定进行核实和审查。经核查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驰名商标认定相关材 权力 、报送 理局 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驰名商标认定请示、案件材料 副本一并报送商标局。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将有关材料退 回原立案机关,由其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18号,2009.8.27)第47条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 产品质量民事纠纷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 调解 权力 理局 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果洛州市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9号2014.10.1)第2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 公示 权力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 理局 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满3年未按规定履 行公示义务,被列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2014.8.7)第17条 第二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 入严重违法企业名 果洛州市 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 单的企业的法定代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 权力 表人、负责人3年 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 理局 内不得担任其他企 人、负责人。 业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369 631031019000 370 631031032000 371 631031005000 372 631031001000 373 631031084000 374 631031009000 375 631031066000 376 631031054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8号2013.12.28) 第22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果洛州市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 其他行政 撤销公司变更登记 场监督管 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 权力 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 理局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2014.3.1)第40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席令第10号 1993.9.2.)第17条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果洛州市 职权:(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 正当竞争行为 其他行政 有关的财物,暂停 场监督管 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权力 销售、听候检查 理局 ;(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 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财物。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013.6.29)第62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 发出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 监察指令 权力 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 理局 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8号 2018.3.19)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 果洛州市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二)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 解 权力 理局 (三)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五)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2014.8.19)第11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 果洛州市 政管理局应当组织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 其他行政 告信息抽查结果公 场监督管 息公示系统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 权力 示 理局 定执行。 7.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 果洛州市 公司章程或章程修 其他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36条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 场监督管 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正案备案 权力 理局 果洛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2号2014.3.15)第4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 其他行政 场监督管 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 解 权力 第17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 理局 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 果洛州市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2014.8.19)第11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 其他行政 告信息抽查名单公 场监督管 政管理局应当组织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 权力 息公示系统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 示 理局 定执行。 377 631031083000 378 631031038000 379 632131001000 380 632131015000 381 632131006000 382 632131017000 383 632131016000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 2015.4.24)第112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 其他行政 食品抽查检测 场监督管 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权力 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 理局 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果洛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71号 2014.10.1)第2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 其他行政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场监督管 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权力 第9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 理局 定的相关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684号 2017.8.6)第5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 果洛州市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6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 查处 理局 (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第7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 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18号,2009.8.27)第8条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 果洛州市 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 对流通领域产品质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量的监督 理局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7月9日)第5条 质量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对产 品质量进行监督,维护用户的利益。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 2005.10.1)第27条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要积极 果洛州市 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 负责条码机构的监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储运、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督管理 理局 第40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条码工作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因条码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失误,给系统成 员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 果洛州市 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营业场所的监督 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 理局 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 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号1988.7.1)第6条 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一)独资企业;(二)合伙企 业;(三)有限责任公司。第40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私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 法经营活动。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和管理。 果洛州市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1998.12.3)第29条按照《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商 对私营企业的监督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行政管理机关对私营企业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二)监督私 管理 理局 营企业依照登记事项和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制止和查处私营企业的违法经营活动;(四)保护 私营企业的合法经营,制止对私营企业的摊派;(五)指导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六)国家授予的其他管理职责。 《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对私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和管理的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是指工业、矿产资源、建筑、 交通运输、商业、能源等部门。 384 632131003000 385 632131023000 386 632131012000 387 632131007000 388 632131005000 389 632131020000 390 632131009000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2009.9.1)第37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应当适用以 下单一认证模式或者多项认证模式的组合,具体模式包括: (一)设计鉴定; 果洛州市 (二)型式试验; 强制性产品认证监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三)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督检查 理局 (四)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五)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六)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产品认证模式应当依据产品的性能,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 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生产、进口产品的风险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2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 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 果洛州市 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 对企业法人的监督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其他企业。第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 管理 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理局 第29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依法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监督企业法人按照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 销登记;(二)监督企业法人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合同从事经营活动;(三)监督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政策;(四)制止和查处企业法人的违法经营活动,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席令第7号,2013.10.25)第32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 益的监督 理局 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果洛州市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2011.5.3)第7条 发证部门应当对考试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员考试机构监督 机构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8号 2018.3.19)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 果洛州市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计量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二)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 理局 (三)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五)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28号2012.11.9)第4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 果洛州市 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 对企业名称使用的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 监督 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理局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 2004.6.14)第40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本 机关管辖地域内从事活动的企业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在本行政区域内负 果洛州市 《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9号1991.2.26)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政府标准化行政主 责组织农业标准的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组织农业标准的实施,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 实施,对标准的实 行政区域本行业内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按国务院标准化行 理局 施进行监督检查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果洛州市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2号217.10.27)第15条 391 632131019000 对外国企业的监督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登记主管机关对外国企业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监督外国企业是否按本办法办理营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 登记;(二)监督外国企业是否按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督促外国企业报送年度报 理局 告并向社会公示;(四)监督外国企业是否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主席令第81号 2017.11.4)第9条 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如期履行缴足投资、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履行;限 期届满仍未履行的,由审查批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 条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或者有关机构验证并出具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主席令第41号2000.10.31)第9条 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 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检 果洛州市 查和监督。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 392 632131021000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第14条 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监督管理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或者 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 第22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2号1999.6.25)第18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机构依法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进行监督和 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 2011.2.1) 第3条 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果洛州市 第5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 393 632131004000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督抽查信息。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 理局 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 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6条 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 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果洛州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2005.9.1)第36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 生产许可证监督检 394 632131011000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 查 验人员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理局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95 632131014000 396 632131002000 397 632131022000 398 632131013000 399 632131010000 400 632131018000 401 632131008000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席令第10号 1993.9.2)第3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 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第17条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 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不正当 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 、销毁该财物。 果洛州市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1996.11.15日)第10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的监督 条 商业贿赂行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检查商业贿赂行为时,可以对行贿 理局 行为和受贿行为一并予以调查处理。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1998.12.3)第4条 侵犯商业秘密行 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处理。 《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3号 1995.7.6)第6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检查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对知名商品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一并予以认定。 《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0号1993.12.24)第7条 本规定中的违法 行为,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有权查处的机关,可以委托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案情。 果洛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013.6.29)第5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 对特种设备安全实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 施监督检查 理局 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果洛州市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2.6)第5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 对个体工商户的监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 督管理 理局 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国标委农〔2007〕81号 2007.10.22)第4条 示范区建设应争取所在地 负责本地区农业标 果洛州市 人民政府的领导。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示范区发展规划,负责组 准化示范区建设的 组织协调、初审、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织示范区建设中的协调工作;充分依靠和发挥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林业、粮食、烟草、气象、科技和商务 等部门的作用,共同承担和完成好示范区建设的有关任务。第17条 国家标准委负责示范区建设规划、立项,制定有关 理局 管理、指导、督促 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示范区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行 检查和考核 业和本地区示范区建设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市县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在本行政区域内对 果洛州市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6号1990.9.6)第10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 能源标准的实施进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部门在本行政区域,负责对能源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能源 行监督检查 理局 监督检验机构或授权的具有检验能力的单位,承担能源标准实施监督检验工作。 对企业名称、商品 果洛州市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席令第37号2001.1.1)第23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 名称以及广告的用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语用字的监督 理局 对高耗能特种设备 果洛州市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6号 2009.7.13)第6条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 的生产、使用单位 行政监督 场监督管 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及检验检测机构实 理局 ,履行节能义务,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施监督检查 Spire.XLS for .NET e-iceblue Inc. 2002-2022 All rights reserverd Home page https://www.e-iceblue.com Contact US mailto:support@e-iceblue.com Buy Now! https://www.e-iceblue.com/Buy/Spire.XL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