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伤残军人补助金发放流程图.pdf
伤残军人补助金发放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新评人员提交申请 军换地人员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审查提出评定残疾等级的 申请人伤残评定材料后,出具的认定公伤 评残的书面意见; 2、申请人书面申请(1.单位电话 2.个人 移动电话; 3.家庭住址固定电话; 4.近期指定医院的医疗鉴定或者医学鉴定 证明等医疗证明; 5.自治区或者地、州、市或者县(市、区) 镇委出具的证明或已审定过的公务员登记 表(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6.现场三人以上证明材料; 7.致残(交通、司法、医疗、工伤、劳动 等)鉴定证明; 8.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申请人页复印 件; 9.免冠彩色白底二寸照片四张; 材料收齐后,由申请人单位或所属乡镇向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报,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报上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审批。 申请材料: 1.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 3 张; 2.申请人书面申请(1.单位电话 2. 个人移动电话 3.家庭住址固定电 话);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申 请人页复印件; 4.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二张和一寸 照片三张; 5.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原件, 部队移交地方后,由县退役军人事 务局提交上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部 门审批。 服务电话:0991-5919798 法规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是否通过审批 审批不通过 审批通过 告知申请人原因 建立审批档案,根据 审批材料发放抚恤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