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申报流程图.pdf
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申报流程图 申请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户 口本复印件、2 寸照片,其他身份认证 相关材料 村级党组织审核 村级党组织开会进行初审、填报自治区 农村“四老”人员审批表 乡镇、街道申报 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进行复审、 上报 审核 区委组织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相 关部门核定年龄、党龄、任职年限、获得 荣誉等情况,征求纪检、公安、民宗、计 生等部门意见 1.老干部: 连续担任村 党组织书记或村 委会主任满 6 年以 上、或累计担任以 上职务满 10 年以 上、年满 60 周岁 并已正常退离工 作岗位的人员。 2.老党员: 具有 20 年以 上党龄、 年满 60 周岁以上的农牧 民党员。 3.老模范: 被地(州、市) 及以上党委、政府 授予“优秀共产党 员”“优秀党务工 作者” “劳动模范” “五一劳动奖章” “民族团结先进 个人”“三八红旗 手”“五四青年奖 章”等荣誉称号, 年满 60 周岁以上 的农牧民。 研究 组织部研究是否能够享受“三老”人员 批准 由组织部汇总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备案 监督电话: 最终审批结束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监督电话:0991-5919383 法规依据:《自治区农村老干部、老党员、 老模范、老军人管理办法》 (新党办发〔2015〕 4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