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就业登记政策依据.doc
就业登记 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5〕88 号) 1.办理人资格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 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2.其他注意事项 (1)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 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 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 (2)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 就业登记。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 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登 记手续。 (4)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 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 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