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doc
附件 忻州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责任制,科学合理设定 招商引资考核体系,引导各县(市、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不断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为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 项目引进情况和其他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包括签约项目完成率、签约项目当年 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完成率;重大项目引 进包括世界 500 强企业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高新 技术类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和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落地项目; 其他招商引资工作包括招商引资活动开展、数据录入、信息报送 和招商项目包装策划工作。 第四条 考核采用分项计算、累计得分制。采取数据报送、 数据审核、抽样调查、综合评价、公布结果等程序和方式进行。 第五条 考核计分公式及分值 (一)签约项目完成率分值(5 分) 签约项目任务完成率分值=当年签约项目总投资金额/当年签 约项目目标任务金额×5 签约项目完成率超额完成的,每超出 10%加 0.1 分,最多不 1 超过 3 分。 (二)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分值(30 分) 项目开工率分值=当年开工率/当年目标开工率×30 当年开工率=当年签约并开工项目个数/当年签约项目个数 当年开工率超额完成的,每超出 5%加 0.1 分,最多不超过 3 分。 (三)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完成率分值(20 分) 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完成率=当年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 总投资额/当年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标计划总投资额×20,本 项分值最高分不超过 20 分。 (四)资金到位率分值(20 分) 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到位率分值=固定资产投资新开 工项目当年到位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目标到位资金 额×15,本项分值最高分不超过 15 分。 其他项目资金到位率分值=其他未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当 年到位资金额/未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标到位资金额×5,本 项分值最高分不超过 5 分。 (五)引进重大项目分值(15 分) 1.当年新引进的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上榜企业除外)且当 年到位资金达 2000 万美元以上项目,完成任务得 2 分;超出部 分每个项目加 2 分。 2 2.引进其他外资企业项目,且当年到位资金达 500 万美元以 上项目,完成任务得 1 分;超出部分每个项目加 1 分。 3.当年引进到位资金达 10 亿元以上项目,完成任务得 3 分; 超出部分每个项目加 2 分。 4.当年引进到位资金达 5 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完成任务得 4 分;超出部分每个项目加 1 分。 5.当年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完成任务得 5 分;超出部分每个项目加 1 分。 6.解决就业千人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 1 分。 7.当年引进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每个 项目加 1 分;形成进出口实绩的项目,每个项目加 2 分。 8.以上加分项目上不封顶。 (六)其他事项分值(10 分) 1.年度招商活动要有计划有安排,各县(市、区)主要领导 参加招商引资活动不少于 3 场,完成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安排,每 参加 1 场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2.能够及时将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信息录入招商引资重大项 目“13710”信息督办系统,得 2 分。 3.能够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统计报表、市级信息简报、投资 山西信息简报以及相关会议要求事项等资料,得 3 分。 3 4.经省级包装策划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每转化为一个开工 项目,得 0.5 分;经市级包装策划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每转化 为一个开工项目,得 0.2 分,最高得 2 分。 (七)历年签约项目开工考核 根据各县(市、区)历年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情况,由市招商 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确定当年各县(市、区) 开工项目任务个数,达到或超额完成开工任务个数不加分,开工 个数每减少 10%(含 10%以内)扣 2 分,最高可扣 10 分。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申报。各县(市、区)按照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 组办公室要求的时间,将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相关审批文件、材料 及照片进行初审后报回,并提供相应职能部门的实证资料。 (所有 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在核查过程中经查实提供证明资料弄虚 作假的,由证明提供单位承担责任)同时将招商引资项目信息上 传至山西省招商引资项目“13710”信息督办系统中。 (二)审阅资料。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要检查招 商引资到位资金、项目审批等相关资料、文件;检查数据库中资 料录入情况。 (三)综合评价。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被考核单 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时根据山西省招商引资项目 “13710”信息督办系统中自动提取数据生成的考核指标,对各县 4 (市、区)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综合考核评价并打分排名,对考核 结果进行公示。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招商引资考核排名情况,对招商引资前三名县(市、区) 予以表彰,对后三名县(市、区)进行约谈。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十条 原 2017 年《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招商引 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忻政发〔2017〕63 号)自本考核办 法发布之日起自行废止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