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陆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平陆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22〕5 号 平 陆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平陆县 2022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陆县 2022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巩固脱贫成效 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4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平陆县 2022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 〔2016〕101 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 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 号)和《关于继续支持 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 (晋财农〔2021〕 56 号)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管好用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加 强项目稳步推进,强化项目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 2022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 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 本方略,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严 格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县委“一三三五”总体发展思路, — 2 — 准确把握“富裕平陆、文旅平陆、实力平陆、开放平陆、宜居平 陆”五个平陆建设,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精准衔接整体合力,让农 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 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努力实现平陆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 展。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质 量兴农、绿色兴农要求,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 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格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 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 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农民持 续增收,稳步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衔接引领。按照全县 2022 年巩固脱贫成效与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做到内容明确 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 (二)坚持应整尽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纳入整合范围的 资金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同时要不断完善资金管 理方式,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政策要求,完善财政涉农 资金源头整合机制。 (三)坚持精准使用。围绕年度目标,严守有效衔接底线, —3— 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并优先用于有助于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持续增 收的产业发展项目。 (四)坚持动态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工作要根据上 级转移支付下达情况和县级财力状况量力而行,项目和资金安排 实行动态调整。 (五)坚持绩效优先。深入推进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 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 评价及结果运用。 (六)实行负面清单。纳入 2022 年度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晋财农〔2021〕56 号文件要求 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负面清单》范围内的项目等。 四、整合内容 (一)整合资金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有 16 项: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2、水利发展资金;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林业 改革发展资金;5、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 付资金;7、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 农村公路部分);1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中央专项彩 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12、产粮大县奖励 — 4 — 资金;13、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14、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15、旅游发展基金;16、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 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地方财政资金具体包括 9 项:1、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2、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 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3、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4、农业 生产发展资金;5、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 部分);6、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 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 持农村公路建设部分);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二)已整合的资金规模 根据目前资金已到位情况,2022 年我县初步纳入整合范围 资金总规模为 11128.38 万元。其中: 1、纳入中央财政 16 项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 9338.38 万元。 具体为:(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6378 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 1370 万元;(3)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200 万 元;(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373 万元;(5)农村危房 改造补助资金 17.38 万元。 2、纳入省级财政 9 项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 1790 万元。具体 —5— 为:(1)水利发展资金 1360 万元;(2)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 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430 万元。 (三)2022 年项目安排情况 围绕县委“一三三五”总体发展思路,瞄准巩固脱贫成效与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严格项目筛选程序,重点安排了 49 个 项目,总投资 13243.105 万元。 五、主要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要切实编制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 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方案的编制,实现部门方案与全县 方案的有效衔接。各乡镇、各部门要区分轻重缓急,结合巩固脱 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和建设任务。 (二)规范整合流程。涉农资金整合的关键是严格资金管理 和选准项目。在资金管理方面,要做好澄清整合范围、摸清资金 规模、及时调整资金、按时下达指标和按进度拨付资金等 5 个环 节的工作;在项目安排方面,按照村组织向乡镇申请、乡镇向职 能部门申报、职能部门初审、发改部门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复核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 禁止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实现项目申报全县一盘棋。 (三)落实管理费用。各项目管理单位可根据衔接资金项目 管理需要,从安排的衔接资金中,按最高不超过 1%的比例据实 — 6 — 列支项目管理费。该费用专门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 理相关的经费开支,严禁用于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以 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创新衔接机制。要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按照“大类间 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原则,强化以巩固脱贫成效和推进乡村振 兴战略实施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方式,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过程 中,要认真做好与相关已完成前期工作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协 同推进、齐心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合作组织与农户的 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全县“三农”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六、组织保障 (一)优化工作机制。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 组织协调力度,及时解决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农业农村局和发改局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规划,并加快项目审批;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整合和筹措力度,创 新管理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效益为出发点,及时、足额 拨付项目资金;农业农村、交通、水利、住建、市生态环境局平 陆分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开展产业发展、道路、饮水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等项目的审查、建设与管理 工作;各乡镇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摸底调查、规划设计、 项目实施、征地拆迁等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项目管理。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7—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 制以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做到资金分配、项目决策、 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公开公示, 保证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支出进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深入项 目一线,督促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以 拨代支”或“资金等项目”。纳入当年实施方案的涉农资金原则 上应当年完成 80%以上支出,并于次年 6 月底前全部支出。 (四)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书 记、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 督;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项目进展缓 慢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附件:平陆县 2022 年统筹整合项目计划表 — 8 — —9—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抄报:市政府。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6 — 2022 年 4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