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廉租住房申报通知.doc..pdf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 2021 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报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和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我县 2021 年公共租赁住 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你单位接函后,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1 年 3 月 10 日到 2021 年 5 月 10 日 二、申报户籍要求 (1)申报家庭的户籍必须是长子县辖区内的。 (2)家庭子女户籍在外地学校的,必须出示学校的相关有 效证明。 三、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 (1)全家为当地城镇户口或混合户口家庭(即夫妻双方一 方为城镇户口,另一方为农业户口),混合家庭仅对城镇户口进 行保障(需提供申请人全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 件)。 (2)在县城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居住一年以上(需提供出租 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及租金发票,提供现住房房屋所有权人的 证明: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村委证明)。 (3)家庭人均年收入 10440 元以下(需提供单位证明、工 资表和 2021 年低保卡)。 (4)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达 18 平方米(单位或社区证 明里必须如实写明,有房产证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5)个人申请(注明住房详细地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孩子读书情况、家庭人员情况) 。 附:离婚不足三年不能申报(以离婚证办证时间为准)、有 房屋交易情况五年不能申报。 四、各单位和社区受理、审核、公示程序 单位或社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 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15 日内提出初审意 见并在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前将审核意 见和申报材料以及公示结果(公示结果以照片形式上报)一并报 送长子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逾期不候。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 社区或单位提出申请。各申请受理单位不受申报数量的限制,符 合保障条件的均应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由 申请人自行负责。 (三)各级受理与审核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应 由专人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联 系 人:田 杰 联系电话:0355-8325887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