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定稿.docx
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教学楼 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修招F-2022-028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22】JSZ071号 招 标 人: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修招F-2022-028号 交易编号: 修交易【2022】JSZ0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 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丰汇国际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 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位于修武县郇封镇东 常村,总建筑面积:1993.23m2,建筑层数: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3m(建筑物主入口场 地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屋脊和檐口的平均高度) ,建筑结构形式:框架结构,抗震设防 烈度:7度(0.15g),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设内容包括设计 图纸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 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3. 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 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 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 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 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视为无 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不予认可;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 3.4社保要求: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 -2- (2022年1月份以来) 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投标人出具社保证明明细网上查询截图并加 盖公章);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 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 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7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 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及电子信用报告查询截图(开标前七天内) ,且与纸 质版信用报告内容一致;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 案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信用报告内包备案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4.1网上获取: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23时(北京时间) 4.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 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 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 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1。因 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 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1372142661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9时00分,递交方式:网上提交。 8.开标时间 8.1开标时间:2023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现场开标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 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8.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 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 通知。 9.3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 行通知。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3782678908 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697767807 11.监督单位 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7183390 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 2022年12月28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名称: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 1.1.2 招标人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782678908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97767807 1.1.4 项目名称 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 1.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 建设内容。 ☑ 资 格 后 审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且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 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 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视 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不予认可;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 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或岗 投标人资质条件、 位证书; 能力和信誉 4.社保要求: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 经理、技术负责 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1.4.1 预算员或造价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2022年1月份以来) 的养老保险 缴纳凭证(投标人出具社保证明明细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19-2021年)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近三年财务审 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信誉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 存档(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 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及电子信用报告查询 截图(开标前七天内) ,且与纸 质版信用报告内容一致;并提供出 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 案的证明材料( 该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信用报告内包备案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投标 1.9.1 踏勘现场 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截止时间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1、未能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款资格审查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存在有投标须知正文中第 1.4.3 项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投 标资格; 3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未按规定计取的按废标 处理; 5、投标人不按本章投标须知正文中第 3.4.1 项要求提供投标保证 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存在有本章投标须知正文中第5.1.2项逾期上传的或者未 在规定时间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8、投标文件封面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 CA 印章和投标人单位的 CA 印章的按废标处理; -6-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未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工期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按废标处理; 1.12 偏 离 1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按废标处理; 1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判别的按 废标处理; 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按 废标处理; 15、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等自身原因而导致的 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16、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则视其投标无效。 凡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其他偏差均 视为细微偏差不作废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修改、答疑(如有) 、招标人 他材料 招标控制价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8日0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7- 投标文件中除有“投标人须知”正文3.1.1款中包括的内容外,还应 有以下内容: 1、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需特别注明截止投标 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必须承诺中标后能够按照焦建建【2009】47号 要求, 及时、足额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中 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 中先予划支。 4 、有节能施工方法和保证质量的措施。 5 、有扬尘、噪声污染等防治内容和责任承诺。 6 、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出具承诺书: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土方和 散碎物料100%覆盖、出场车辆100%冲洗干净、主要场区及道路100% 硬化、渣土等车辆100%密闭运输、拆除工程和土方工程100%湿法作 业。 3.1.1 7、按照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的承诺。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8、有施工中一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商品混凝土按有关 规定执 他材料 行的承诺。 9、承诺按《焦作市建设工程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实施方案》 (焦 建[2004]193号) 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争创文明工地的措 施。 10、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 中所需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1 、投标企业应做出以下承诺: 11.1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未 取得施工许可的,不进场施工。 11.2承诺负责在修项目信访稳定,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劳务市场 管理规定,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11.3承诺在修任何项目发生拖欠或违反劳务市场规定的,政府监督 部门可以从本公司在修缴纳的任何一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 11.4承诺本公司派驻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部为本公司正式职工, 在工程竣工前不做人员调整。 3.2.1 3.3.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8-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帐)、电 子保函(详 见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1 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武县城关镇支行 指定帐号:10065735489001000100148 3、投标方必须在 2023年1月17日下午16:00 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收 款人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出具转账单或电子保函相关证 明。 特别提醒: (1)投标单位转账方式递交的保证金须由单位基本账户上转账。 (2)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方法,投标人自行登录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参照《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 通知》, 下载《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操作。 3.5.2 3.5.3 3.6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 份要求 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 目的年份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 不允许 备选投标方案 1、电子投标文件 (1)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正本 (2)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的CA印章。 (3) 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CA印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章。 (4) 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可以用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5) 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执行以下要求:采用电子版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清单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人的印章或签字。 3.7.4 4.1.3 4.2.1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jz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传) 、自备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见面 及其他要求 开标按要求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必须使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的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为“*.jztf” 2023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http://www.jzggzy.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 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提交原件资料 等。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9-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远程开标大厅,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企业CA密匙在线签到、解密 文件等,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后30分钟内。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现场开标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修武县云台大道 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程序: (l)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公布投标人; (3)在监督人监督下进行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5.2 开标程序 (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企业CA密匙在30分钟内 完成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等自身原因而 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解密完成 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1人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5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4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 综合评标法 标方法 ☑网络电子评标(若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采用电子评标时,在 6.3.5 评标方式 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评标。)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1 1~3 名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会确定中标人 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 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7.3.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减免情况: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对中标人的信誉、 业绩及以往履约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50%,经第三方评审结算后付至结 10.1 付款方式 算价的97%,剩余3%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 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的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规定、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价[2015]299号文 规定收费标准计取,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时,以刷卡、转账、现金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 服务费。 10.3 招标控制价 - 10 - 招标控制价 10.3.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日7日前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公示;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 10.4.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 提供伍份使用 CA 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其中,正本壹 份,副本肆份)及不加密格式电子文件一份。 10.4.2 (纸质投标文件需加盖印章的地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签字盖章。装订要求:纸 质版投 标文件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的有关 本工程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10.4.3 2、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存在 “投 标 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视其投标无效(即废标),并承担因“投标文件制 作机器码 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10.5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 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6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 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 成果或技术方案时, 需征得其书面同意, 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 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 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中标单位负责在项目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同时 10.9 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投标人应对此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否则按 无效标处理。 项目经理无在建相关规定:已结果公示的项目至本项目开标时仍在工期内,则视为项 10.10 目经理有在建,将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 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 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10.11 解释权 - 11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 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 10.11.1 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 释;同一组 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 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 的,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 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凡是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追究为其出具 担保保函机构的法律责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2 -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社保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 13 -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在平台上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 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 清,以电子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 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4 - (5) 工程量清单;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 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应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 截止 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 施工组织设计; (7) 项目管理机构; (8) 资格审查资料; (9) 投标承诺;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15 -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 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 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非中标候选人自结果公示之日起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 同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 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 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的扫 描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原件的扫描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招标人按条款 1.4.1 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6 -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准,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jz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自备非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壹份,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见面开标按要求上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1.2 自备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如有紧急情况, 在不见面开标按要求上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 17 -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开标。 5.1.2 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 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2 开标程序 5.2.1 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 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 5.2 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 18 -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 未 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 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并由中标人上传交易系统中。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 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 19 -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 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0 -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对你方的投标文件(技术标 或商务标) 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或传真至 原件递交至 年 月 日 时 (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分前递交至 年 月 (详细地址) 日 时 分前将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公章) 年 - 21 - 月 日 附件二: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 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 已收悉, 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 22 -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2.1.1 2.1.2 2.1.3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 章 形式评审标准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社保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1.1 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商务清标内容 技术标准和要 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3 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其它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资格评审标准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 23 - 分值构成 技术标:25 分 (总分 100 分) 商务标:50 分 2.2.1 综合标:25 分 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投标报价 2.2.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 K 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 取值范围为 0.3 、 0.4、0.5,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 标报 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 最低 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 5 家时( 不含 5 家) ,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 为投标报 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 标报价在参 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 全文明施工措 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 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 5 名及以上时,去掉 1 个最高、 1 个最低值) 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 项目清单单价 算术平均值。 分部分项工程 措施项目费 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 80%-110%范围之间的 (不含安全文 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注: 如所有 明措施费) 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均不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 目费用 80%- 110%范围之间,均不得分。 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 5 名及以上时,去掉 主要材料单价 1 个最高、 1 个最低值) 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 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 价 技术标评审内容及评标分值(25 分) 内容 评审标准 内容完整性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 求。 (0-0.5 分)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得分 0.5 0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 工) 总体安排合理, 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 2<得分≤3 2.2.4 主要施工方案 施工机 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1) 与技术措施 ( 1-3 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 工) 总体安排合理, 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 1≤得分≤2 行; 对 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 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 质量管理体系 1.5<得分≤2 - 24 - 与措施(1-2 分 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 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 ) 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 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 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 1≤得分≤1.5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安 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 现场安全管 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 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 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 1.5<得分≤2 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 理、先进可行。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 安全管理体系 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 与措施 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 正确识别现场重 (1-2 分) 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 1≤得分≤1.5 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 案(或方案计划), 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 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 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 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 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 2<得分≤3 文明施工、环 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境保护管理体 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 系及施工现场 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扬尘治理措施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 有 (1-3 分) 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 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 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 1≤得分≤2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 准》(DBJ41/174) 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工期保证措施 (1-2 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 1.5<得分≤2 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 1≤得分≤1.5 , 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25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 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 需要;PC 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 1<得分≤2 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拟投入资源配 备计划 (0.5-2 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 , 较好满足施工需要, 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 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 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 , 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施工进度表与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网络计划图 1<得分≤2 (0.5-2 分) 0.5≤得分≤1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 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施工总平面图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 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材料堆放有序。 布置 1 (0.5-1 分) 0.5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1) 节能减排、(2) 绿色施工、(3) 工艺创新、(4) 装 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 况 1.5<得分≤2 技术创新的应 ,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用实施措施 (1-2 分) (1) 节能减排、(2) 绿色施工、(3) 工艺创新、(4) 装 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 情 1≤得分≤1.5 况,具有针对性。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BIM 等的程 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 1.5<得分≤2 新技术、新设 定,经济适用。 备、新材料、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BIM 等的程 BIM等的程度 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 1≤得分≤1.5 (1-2 分) 等规定。 采用新工艺、 施工现场实施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 1<得分≤1.5 信息化监控和 满足需要。 数据处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 0.5≤得分≤1 (0.5-1.5 分) 合需要。 风险管理措施 (1-2 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 风 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 1.5<得分≤2 力。 - 26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 , 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 1≤得分≤1.5 应 急措施。 备注: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与该工程要求不相符, 该项为 0 分; 得分=所有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商务标评审内容及评标分值(50 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 20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 评标基准价时,每低 1%范围内在基本分 20 分的基础上加2 分,最多 投标报价 (30 分) 加 10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不含 5%) 时,每再低 1%范围内在满分 30 分的基础上扣 3 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 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1%范围内在基本分 20 分的基础上扣2 分,扣完 为止。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 10-30 项清单项 目 中抽取 15 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 5 项。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 95% – 103%范围内(不含 95%和 103%) 分部分项工程 的,每项得 0.5 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 90% –95%范围内(含 90%和 95%) 每项得 0.25 分。满分共计 10 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项目清单单价 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将所有 (10 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纳入评审范围;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 价中(当有效投标人 5 名及以上时,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值) 对 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 3 分。当投标报价 2.2.4 (2) 措施项目费 (不含安全文 明措施费) (5 分) 低 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 1%在基本分 3 分的基础上加 0.1 分, 最多 加至 5 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 1%时, 在基 本分 3 分的基础上扣 0.2 分,扣完为止。 注: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 80%-110% 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 10-20 项材料中抽取 6 项, 在剩余材料中抽取 4 项。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 95% – 103%范围内(不含 95%和103%) 每项得 0.5 分, 在材料单价基准值 90% –95%范围内(含 90%和95%) 主要材料单价 每项得 0.25 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 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 0 分。 (5 分) 注: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将所 有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 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 5 名及以上时,去掉 1 个最高、 1 个最低值) 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综合标评审内容及评标分值(25 分) - 27 - 2017 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企业业绩 (0-4分) 400万人民币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加 2 分,满 分 4 分; 0<得分≤4 注: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时间 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017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 低于400万人民币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加 3 分 项目经理业绩 (0-6分) ,满分 6 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 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0<得分≤6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 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3<得分≤4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 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1≤得分≤3 优惠承诺 (1-4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 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 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 2<得分≤3 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或试验 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 履职尽责承诺 约保证。 (1-3分)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 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 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 1≤得分≤2 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或试验员等)的在岗、 2.2.4 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3) 企业获得国家级良好信用信息的,得 4 分,没有得 0 分。 企业获得省级良好信用信息的,每提供 1 个得 2 分, 企业信用 (-4-4分) 没有得 0 分。 本项最多得 4 分。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扣 4 分。 -4≤得分≤4 注:投标文件应附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 人单位的企业 CA 签章(时间以证书或文件时间为 准)。未提供不得分。 个人获得省级良好信用信息的,得 2 分,没有得 0 分。 个人获得市级良好信用信息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 没有得 0 分。 项目经理信用 -2≤得分≤2 本项最多得 2 分。 存在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扣 2 分。 (-2-2分) 注:投标文件应附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 人单位的企业 CA 签章(时间以证书或文件时间为 准)。未提供不得分。 - 28 - 0≤得分≤2 招标人意见 (0-2分) 得分=所有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注:1.企业及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范围见附件C和附件D。 2.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公示的与建筑活 动有关的信息。 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条款号 3 评标程序 编列内容 详见本章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 也相等的,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技术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商务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综合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9 - 2.2.4 评分标准 (1) 技术标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商务标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综合标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 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 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标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 2.2.4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 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 报价 竞标, 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 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 人 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0 -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 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 31 - 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评 标 详 细 程 序 A0. 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 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 评标准备; (2) 初步评审; (3) 详细评审; (4) 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 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 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 评标 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 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 - 32 - 在开标会上当众宣读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 、工程所在地工程 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 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 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 ,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 的偏差, 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 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 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结果, 商务标清标内容见附件《商务标清标内容》。评标委员 会对清标结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 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 A2.4.2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 并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在规定的时间以电子形式回传。 A3. 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 式评审。 A3.2 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资格评审。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 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 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 - 33 - 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 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详细评审的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2 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3)综合标评审和评分; (4)汇总评分结果。 A4.2 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和评 分,技术标的得分记录为 A。 A4.3 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A4.3.1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3.2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 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偏差率”。 A4.3.3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 报价进行评分。 A4.4 综合标的评审和评分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 对其他因素(如果 有)进行评审和评分。 - 34 - A4.5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 3.2.4 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 B 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 判断 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4.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 行。 A4.7 汇总评分结果 A4.7.1 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7.2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 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 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 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 且少于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 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 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A5.1.2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 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 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 35 -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3.4.2 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 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开标记录; (4)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 废标情况说明(需说明非标的具体理由、依据) ; (6)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 评分比较一览表 (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 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 标人, 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 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 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 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 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 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 36 - A6.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 补充条款 „ „ - 37 - 附件 B 商务标清标内容 清标项目 序号 1 1.1 项目总报价 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1.2 单项工程费 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 1.3 单位工程费 2.1 2.2 2.3 2.4 2 清标内容 2.5 2.6 2.7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 价措施费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 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 项目特征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 项目计量单位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 项目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 价措施费清单综合单 价 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 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 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 费 之和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 +利润之和 2.8 材料单价 材料表中的单价与组成清单单价中的综合单价必 须一致 3.1 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3.2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 项目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4.1 其它项目费 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 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 4.2 暂列金额 应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4.3 专业工程暂估价 应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4.4 计日工 应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4.5 总承包服务费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5 规费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6 增值税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3 4 7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注: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 均不能作为清标的依据或理由。 - 38 - 清标结果 是 否 附件 C 投标企业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信用类别 工程质量获奖 一般性通报表彰 科技创新 (建筑类) 安全文明工地 良好信用 周期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 钢结构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3年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建筑幕 墙、公共建筑装饰设计) 3年 省长质量奖 3年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奖 3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的表彰 3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的表彰 3年 企业参与标准、定额、工法编制:(1) 国家 级;(2) 省级。 3年 科技示范工程: 省级。 3年 (1)住房城乡建设部;(2) 企业专利: (1) 发明专利;(2) 实用新型专 利。 3年 企业科技开发或科技进步奖:(1) 国家级; (2) 省级科技成果或科技进步奖。 3年 企业科技项目: (1)国家级;(2) 省级。 3年 科研平台或企业技术中心:(1) 国家级;(2) 省级。 3年 (1) 国家 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3)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3年 - 39 - 附件 D 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信用类别 奖励荣誉 科技创新 (建筑类) 良好信用 周期 国家级奖项/荣誉(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梁思成奖、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绿色建筑创新奖、 全国建筑工程 装饰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工程项目管理优 秀奖、工程总承包奖等) 、国家 AAA 级安全文明工地 奖。 3年 省部级奖项/荣誉(中州杯等) 、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奖。 3年 市级奖项/荣誉(商鼎杯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 3年 发明专利, 包括发明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年 参与工法编制, 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 3年 参与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 包括国家或行业标准、 定额、地方(省级) 标准、定额。 3年 个人获得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厅级科技进 步奖等。 3年 - 40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元)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41 - 2.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 42 -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执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份,承包人执 份。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电 传 传 电子信箱: 账 账 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 GF-2017-0201 第二部分通用条 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约定其他合同版本的,从其约定。 - 43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示范文本) - 44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 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1.1.2.3承包人: 项目经理: 1.1.2.6监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 1.1.3工程和设备 1.1.3.2永久工程: 1.1.3.3临时工程: 1.1.3.4单位工程: 1.1.3.10永久占地: 1.1.3.11临时占地: 1.1.4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1.4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为: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 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 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5合同生效的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公证后生效)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天内 1.6.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不少于该项工作施工前14天 - 45 - 1.7联络 1.7.2联络送达的期限: 两天内送达, 送达地点: 办公室(接收人签字)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之日前14天(如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管线图等)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如:开工令、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等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8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 施工用地、水、电、道路等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 费用由使用者(或发包人)支付 4.1.10其他义务 (2) 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 4.3分包 4.3.2分包的内容 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5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五大员 4.5.1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在监理人颁发本工程工程 接收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除非发生特殊情况并经过发包人 书面许可, 否则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 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职权: 按通用条款4.5执行 项目经理到任期限: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 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承包人采购 5.1.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 供货前14天内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 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工程设备的交贷方式、地点和日期: - 46 - 5.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 临时占地的申请: 临时占地相关费用: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 相关费用: 7.2场内施工道路 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 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 开工前7天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 承包人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 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3治安保卫 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编制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开工前七天 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收到方案后七天内 11.开工和竣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 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3% 11.6工期提前 - 47 -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3.工程质量 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开工前七天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变更的范围与内容: 15.3变更程序 15.3.2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 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与承包人 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 意见, 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 视为变更工程 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 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 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变更估价的原则:按通用条款执行,其他经双方协商约定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 15.8暂估价 15.8.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共同招标方式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 15.8.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不调整。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合同工期内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不调整。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 误的,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调整按照清单规范执行。 16.2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含10%)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 原有综合单价。 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 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 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 48 -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17.1.3计量周期 本合同的计量周期: 根据工程情况在此约定按月或形象进度计量 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 承包人在投标时已经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一切风险同因素, 除遇特殊情况变更签证外,一律不再调整, 合同价即为竣工决算价 。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 总价为基础,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款支付的依 据。 (2)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第17.1.3(1) 目约定的每月计量截止日期后,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 工程的子目(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具体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相关子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7.1.2项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 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给出具体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 相关子目, 按其总价构成、费用性质和实际发生比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 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 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 核的, 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5)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 在竣工结算时总价子目的工程量不应当重新计量, 签约合 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7.2预付款 17.2.1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 / 17.2.2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 / 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的扣回办法: / 17.3工程款支付: 17.4质量保证金 17.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 17.5竣工结算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 17.6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18.竣工验收 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49 - 竣工验收资料内容: 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资料内容的要求 竣工验收资料份数: 18.3验收 18.3.5实际竣工日期:实际验收合格日期应为实际竣工日期 18.5施工期运行 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 18.6试运行 18.6.1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发包人 18.7竣工清场 18.7.1竣工清场: 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 (缺陷责任期满后撤离要求在此约定)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7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投保人:发包人 、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 投保内容: 保险全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20.4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20.5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保险凭证 保险条件: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20.6.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通用合同条款约定以外的不可抗力范围: 。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 工期延误有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 担:执行通用条款 24.争议的解决 - 50 -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 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1) 种争议解决方式: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1) 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51 -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设备 名 称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 52 - 交货 方式 交货 地点 计划 交货 时间 备注 附件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设备 名 称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交货 方式 交货 地点 计划 交货 时间 备注 备注: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本表所列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不考虑施工损耗,施工损 耗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中。 - 53 - 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 预 付 款 担 保 保函编号: (发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与 年 月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鉴于该主合同规定, 你方将支付承包人一笔金额为 (大写: )的预 付款(以下称“预付款”),而承包人须向你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不可撤消和无条件兑现的预付 款保函。 我方受承包人委托, 为承包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保证: 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出要求收回上述预付款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的索偿通知时,无须你方提出 任何证明或证据,立即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不超过 写: (大 )或根据本保函约定递减后的其他金额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并放弃向你方追索的权力。 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主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 中止、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 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根据你方依主合同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中累计扣回的预付款金额作等额调减。 本保函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抵扣完毕止。 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本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预付款担保格式可采用经发包人认可的其他格式, 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文件约定的 实质性内容。 - 54 - 附件四:履约担保格式 承包人履约保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与 年 月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应承包人申请, 我方愿就承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给你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内。 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 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 使承包人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 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你方的损失。 四、代偿的安排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 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 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 主合同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你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 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 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 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 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 解除。 - 55 -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 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 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 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 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将本保函原件返 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约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 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符合主合同合同条款第 15 条约定的变更除外),如加重承 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 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 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 员会仲裁。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你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履约担保格式可以采用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格式, 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实质 性内容。 - 56 - 附件五:支付担保格式 发包人支付保函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年 月 日签订了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 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内。 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 经我方书面同意后, 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 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 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 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 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 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 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 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 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 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 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 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 57 -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 自我方向你方支 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 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 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 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 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符合主合同合同条款第 15 条约定的变更除外),如加重 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 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 员会仲裁。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你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备注: 本支付担保格式可采用经承包人同意的其他格式, 但相关约定应当与履约担保对等。 - 58 - 日 附件六:廉政责任书格式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 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 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 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 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 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 下规定: 2.1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 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 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 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 59 -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 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 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 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60 - (公章) (签字)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 61 -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二、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62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 63 - 日 目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 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承诺 十、其他材料 - 64 -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 币 大写 : 工期 (小写: )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级别 ,证号: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本投标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 65 - 月 日 (签字) (二) 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经理 证号 级别 大写: 小写: 投标报价 其中 分部分项 工程费 大写: 小写: 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费 大写: 小写: 其他项目费 大写: 小写: 规费 大写: 小写: 税金 大写: 小写: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 工费) 大写: 小写: 工期 投标有效期 质量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备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66 - (盖单位公章) (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 性 年 龄 : 职 务 : 系 别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 67 -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 68 -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 69 -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70 -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 参考以下要点编 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 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 文明及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5)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 资源配备计划; (7) 施工设备; (8)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 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 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七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71 -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 72 - 额定功率 (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 73 -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 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74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 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 横道图表示。 - 75 -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 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 76 -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 77 - 需用时间 附表七:拟分包计划表 序 号 拟分包项目名称、 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名称 拟选分包人 备注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备注: 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 78 - 七、项目管理机构 (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备注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 79 - 专业 养老保险 (2)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身份证、 社保网上查询截图,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 证、职称证复印件、社保网上查询截图,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 或用户证明;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应附 职称证 (执业证或上岗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网上查询截图。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 80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网 址 联系方式 真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 81 - (二) 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 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82 - (三)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 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 83 - (四)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 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并标明序号。 - 84 - (五) 信誉查询 (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 85 - 九、 投标承诺 (1) 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对本 (项目名称)项目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 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情况,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 86 - 月 日 (2)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目经理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的项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 87 - (签字) 月 日 (3)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规定, 如有违反,愿承担 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 - 88 - 月 日 十、其他材料 - 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