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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眉山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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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眉山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清单 一、思想认识类 (一)眉山市一些县(区) 、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 重会议研究、轻现场督办,没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主体责任。 牵头市级领导:慕新海、胡元坤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涉及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新发展理 念进一步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进一步压紧压实,认真履职尽责,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整改措施: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 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 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市委常委会、市 — 1 — 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天府新区眉山 党工委委员会、管委会主任会、县(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 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现 场暗访督导一次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 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 长期坚持〕 2.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市属园区要认真落实“管发展必须管 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每两月至少 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构建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 效机制,强化督导,解决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态环境问题。 〔责任单 位:《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涉及的市级有关部门(单 位) 、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压紧压实各级各 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 市委目标绩效办,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 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 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 限:长期坚持〕 4. 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 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 — 2 — 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 5.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内容纳入各级各 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干部培训。 〔责任单位:市委组 织部,市委宣传部,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 委、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 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6.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暗访督导,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 落实整改要求和责任,对整改工作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弄虚 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移送纪委监委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市委 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 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眉山市、县(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 交通运输等部门存在不同程度的纵向推进不顺、横向协调不畅、督 导监管不力等问题,工作合力未充分形成,导致扬尘治理效果不佳, 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 1. 眉山市、县(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存在 不同程度的纵向推进不顺、横向协调不畅、督导监管不力等问题, 工作合力未充分形成,导致扬尘治理效果不佳,重污染天气应对不 力。 牵头市级领导:孙 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 3 —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 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联动、部门互动的重污染天气 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整改措施: (1)建立纵向推进、横向协调、督导监管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 置机制,实现市、县(区)联动和部门互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 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 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建筑工地停工名录并及时更新;按照 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落实行业内房屋建筑、市政、城市道路 等工地的扬尘防治和停止渣土、砂石外运等措施;制定雾炮车、清 扫车、洒水车优化作业方案,落实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等 措施;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散煤禁烧等污 染源执法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停运情况 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 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任人: — 4 — 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交通建设停工工地名录并及时更新; 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增加公交运营频次,落实行业内交 通建设施工等公路工地的扬尘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以及工地渣土 车、砂石车等车辆停运等措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天府新 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 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任人:上述责任单 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眉山市、县(区)两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存在不同程度的纵向 推进不顺、横向协调不畅、督导监管不力等问题,工作合力未充分 形成,导致扬尘治理效果不佳,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 牵头市级领导:冉登祥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 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联动、部门互动的重污染天气 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整改措施: (1)建立纵向推进、横向协调、督导监管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 置机制,实现市县联动、部门互动。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5 —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 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任人:上述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轮流停产、豁免工业企业名录并及时 更新;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组织落实工业企业轮流停产 措施。推进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眉山市目标考核个别指标未体现差异化,2019 年度“绿 色发展和生态文明评价”“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减少率”等 指标考核均为满分。 牵头市级领导:黄剑东 牵头单位:市委目标绩效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评价” “单位地区 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减少率”等指标考核体系,强化年度绩效考核和 督查督办,提升两项指标考核的科学性,确保考核结果体现差异化。 整改措施: 1. 根据各级各部门发展定位和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绿色发 展和生态文明评价”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减少率”等指标考 — 6 — 核体系,加大差异化指标设置和考核力度,确保差异化指标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责 任人:宋萍、文晓东、张志翔;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 优化“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评价”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 耗减少率”相关考核指标的设置,严格考核。 〔责任单位:市委目标 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宋萍、文晓东、 张志翔;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 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减少率”等省上考核的年度 指标,在次年全市目标绩效考评中,实行倍数扣分。 〔责任单位:市 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宋萍、文晓东;整改时限: 长期坚持〕 (四)眉山市建立了市、县、乡、村 4 级河长机制,但个别基 层河长履职尽责不到位,普遍存在河长巡河频次不够、业务能力不 强、发现处置问题不及时、考核不逗硬等问题。 牵头市级领导:肖忠良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河长办)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市级河长制牵头部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压实四级河长责任,深化污染源排查整治,严格落 实问题销号制度,坚决逗硬考核奖惩。 整改措施: — 7 — 1. 统筹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印发 《眉山市河湖长制工作手册》 ,督导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实行问 题销号制度,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或投诉举报处置 不及时的及时提醒、约谈,对履职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 格逗硬考核,移送纪委监委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市河长办; 责任人:邹成双;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 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严格落实“区县河长一月一巡河、 乡镇河长一旬一巡河”的要求,认真履行“管、治、保”三项职责, 及时更新河长公示栏,全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大对 岷江、青衣江、球溪河流域治理督导力度,完成国、省水质考核断 面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 党委、政府,市级河长制牵头单位;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 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 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污染源暗访排查 和问题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 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级河湖长制牵头单位; 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 加强河湖长制业务指导培训,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开展业务 培训,指导各级河长开展“巡河、问河、护河、治河”工作。 〔责任 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市 级河湖长制牵头单位;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 时限:长期坚持〕 — 8 — (五)个别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直排盘鳌河、球溪河,但河长巡 河均未发现该问题。 1. 个别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直排盘鳌河,但河长巡河未发现该问 题。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巡河频次,解决巡 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思蒙河及其支流盘鳌河河长制工作任务,进一步 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按照“一河一策”方案,持续开展好“清 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河流沿 线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 府,市财政局;责任人:刘然国、李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 期坚持〕 (2)责令企业对冷却水池进行维修,对管网进行排查整治,对 冷却水池旁的雨水排口进行封堵,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 〔责任单位: 东坡区委、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王志丹、窦志伟; 整改时限:2020 年 11 月〕 2. 个别企业生产废水直排球溪河,但河长巡河未发现该问题。 牵头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 — 9 —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巡河频次,解决巡 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球溪河河长制工作任务,建立领导包段、责任 到人的联合巡河机制,定期组织巡河,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责 任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责任人:孟强、曾贤清; 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2)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限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对原沉淀池进行清理,新建容量为 20 立方米的二级沉淀池,加装循 环泵,确保厂区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规范处置固废。 〔责任单位: 仁寿县委、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 杨翼林、窦志伟、冯晓东;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 (六)醴泉河尚义段、思蒙河光辉段河道两侧树枝上存在大量 白色垃圾,长期未清理,基层河长制未落到实处。 1. 醴泉河尚义段河道两侧树枝上存在大量白色垃圾,长期未清 理,基层河长制未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常态化做实做细河长制工作,确保辖区内河湖岸线 — 10 — 干净整洁。 整改措施: (1)完成醴泉河尚义段河道两侧树枝上的白色垃圾清理。 〔责 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人:余鹏;整改时限:2021 年 1 月〕 (2)严格落实醴泉河区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镇级河长每旬 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一次、巡河保洁员每天一次的要求做好 日常巡河工作,对巡河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移交处置, 并加强跟踪管理,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 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余鹏、窦志伟;整改时限: 长期坚持〕 2. 思蒙河光辉段河道两侧树枝上存在大量白色垃圾,长期未清 理,基层河长制未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常态化做实做细河长制工作,确保辖区内河湖岸线 干净整洁。 整改措施: (1)完成思蒙河光辉村段河道两侧树枝上的白色垃圾清理。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责任人:宋麒麟;整改时限:2020 年 11 月〕 — 11 — (2)严格落实思蒙河县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镇级河长每旬 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两次、巡河保洁员每天一次的要求做好 日常巡河工作,对巡河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移交处置, 并加强跟踪管理,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 县政府,市财政局;责任人:宋麒麟、李光;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七)眉山市建立了市、县、乡、村 4 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 但网格化工作推进不平衡,缺少经费、装备保障,基层网格化考核 机制不够健全,网格员巡查、移交问题不及时。 牵头市级领导:冉登祥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夯实党委政府统揽、部门参与、上下联动的网格化 环境监管体系;将网格化环境监管纳入市委政法委平安眉山建设网 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壮大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现“纵 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域覆盖。 整改措施: 1. 将网格化环境监管纳入网格员日常走访、排查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 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 12 — 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 对全市网格员分级开展培训,每年市级不少于 1 次、县(区) 不少于 2 次,将生态环境保护基本业务知识纳入培训范围,提高网 格员现场发现问题、协助解决问题能力。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 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 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 加强全市网格分级考核。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 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 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 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 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办公设备。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 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财政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2021 年 12 月〕 5. 强化各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压紧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规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 为。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 — 13 — 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八)眉山市启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侵占公共用地,随意倾 倒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还存在进出厂车辆冲洗废水直排外环境、 危废管理混乱、无组织排放明显等问题,但眉山“中国泡菜城”管 委会未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对问题未发现、未制止、未处理。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6 月 整改目标:占用的厂区后方荒地覆土复绿,公司规范经营,污 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 进一步健全区、镇、村 3 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严格执行 《东坡区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明确各级网格职责和考核 细则,不断完善和优化环境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 府;责任人:游方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 加强环境网格监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网格员监管、 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 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人:游方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 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私自占地和直排废水等行为,限期恢复 用地原状,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并对眉山“中国泡菜城”管委会相 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人:陈 霞;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 14 — 4. 加快该公司新建项目配套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产,关 闭现有厂区。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郭吉祥、杨波;整改时限:2021 年 6 月〕 (九)青神岷东建材有限公司违规侵占岸线,临时码头超审批 时限使用,未按照批复要求对疏浚料及时转移,大气、水污染防治 措施不到位。 牵头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整改目标:拆除侵占岸线的房屋和设备;大气、水污染防治措 施到位。 整改措施: 1. 对违规侵占河道的房屋、设备、砂石进行清理,按要求及时 转移疏浚料。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责任人:宋麒麟;整 改时限:2020 年 11 月〕 2. 督促青神县岷东建材有限公司对厂区重新进行规划、严格分 区,完成主要道路硬化。进一步完善厂区内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责任人:宋麒麟;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3. 由青神县水利局牵头,青神县自然资源局、青神生态环境局、 白果乡人民政府配合,成立专班,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要 求,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督促企业及时对未使用的原料进行覆盖, 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 — 15 — 责任人:宋麒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 对青神县水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缺位问题开展 立案调查。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责任人:田波;整改时 限:2021 年 5 月〕 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类 (十)眉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 案明确,应于 2020 年 9 月底完成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 造,督察进驻期间该项目尚未完工。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整改目标:完成眉山市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内容 并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倒排工期,优化工序,认真落实施工、监理、项目公司各方 主体责任,确保工程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张旭冬;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十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眉 山市应于 2020 年 12 月底建成投运仁寿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直至督察进驻该项目才有实质性进展。 牵头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整改目标:按期建成仁寿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16 — 整改措施: 实行三班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责 任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责任人:陈双成;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十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眉 山市应于 2020 年 12 月底前确保洪雅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 氧量浓度提高至 100 毫克/升及以上,督察发现,该厂进水化学需氧 量浓度仍低于 100 毫克/升。 牵头单位:洪雅县委、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1 年 11 月 整改目标:洪雅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提高至 100 毫克/升及以上。 整改措施: 1. 完成引青入城截污干管探测、志远路排水管网新改建、关 圣街及王井巷污水管网整治、九胜大道配套排水管网建设,确保 洪雅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 100 毫克/升及以 上。〔责任单位:洪雅县委、县政府;责任人:何杰;整改时限: 2020 年 12 月〕 2. 完成引青入城截污干管病害治理项目,将九胜大道依云观 邸小区污水管网并入市政管网,完成引青入城截污干管建设。 〔责 任单位:洪雅县委、县政府;责任人:何杰;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 17 — 3. 完成修文路一段污水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洪雅县委、县 政府;责任人:何杰;整改时限:2021 年 11 月〕 (十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明确,确保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提高至 100 毫克/升及以上,眉山市上报该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已保持在 200 毫克/升左右,督察发现,2020 年 1—10 月该厂有 7 个月进水化 学需氧量浓度不够稳定,特别是 7—8 月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均低于 100 毫克/升。 牵头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确保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 度长期保持 100 毫克/升及以上。 整改措施: 1. 对青神县城区老旧小区污水管网和市政雨污管网进行全面 排查整治,确保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 100 毫克/升及以上。 〔责 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责任人:万红缨;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2. 完成青神县护城河截污干管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青神县 委、县政府;责任人:万红缨;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十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建成洪雅 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督察发现,该设施虽已建成投运,但配 套管网不完善、收集率低,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低于 100 毫克/ — 18 — 升,污水处理设施未真正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洪雅县委、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完善洪雅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高污 水收集率,确保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提高至 100 毫克/升及以上。 整改措施: 1. 完成洪雅经开区将军路、丰元路、八面山街三条道路污水 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责任单位:洪雅县委、县政府;责任 人:杨江海;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2. 对污水主管网探伤,对病害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责任单位: 洪雅县委、县政府;责任人:杨江海;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3. 完成西拓钢构、创捷通讯等 10 家工业企业污水接入园区污 水管网工作。〔责任单位:洪雅县委、县政府;责任人:杨江海;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十五)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信访、四川省“三磷”专项排 查整治行动、长江经济带集中排查整治均指出广益磷化磷石膏堆场 问题,督察发现,东坡区经信部门对整改销号把关不严,该堆场虽 已完成堆体覆盖、截污管道安装等工作,但堆场下方外排渗滤液, 最终通过沟渠进入李桥河。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 19 — 整改目标:确保堆场渗滤液及时收集和处理,并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 完成渗漏点封堵工作,采用临时收集措施,增加降水井和 应急收集池,将渗滤液抽至储存池后转运至中明公司处置,并完 成堆场渗滤液收集处置方案专家论证。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 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邹和良、窦志伟;整改时限: 2020 年 12 月〕 2. 完成渗滤液挡水墙和应急收集池建设。 〔责任单位:东坡区 委、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邹和良、窦志伟;整 改时限:2021 年 2 月〕 3. 完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安装调试。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 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邹和良、窦志伟;整改时 限:2021 年 3 月〕 4. 完成人工生态湿地建设。〔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邹和良、窦志伟;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5. 完成各项工程措施,确保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 〔责任单 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邹和良、 窦志伟;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6. 加快磷石膏消纳,做好规范开采,防止雨水冲刷进入外环 境。〔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 邹和良、窦志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 20 — 三、污染防治类 (十六)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重污染天气期间, 实行工业企业错峰轮停、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和停止渣土砂石外 运、禁止秸秆焚烧,2020 年 11 月 10 日,眉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 色预警,督察发现,仁寿县应轮停的 20 家工业企业中有 13 家未执 行轮停、应错峰生产的 2 家水泥企业均未执行错峰。 牵头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整改措施: 1. 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定工作。〔责任单位:仁 寿县委、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 陈双成、窦志伟、冯晓东;整改时限:2021 年 8 月〕 2. 采取多种途径做好重污染天气启动、升级、解除、管控等 有关信息传达。〔责任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 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陈双成、窦志伟、冯晓东;整改时 限:长期坚持〕 3. 强化扬尘管控。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安排清 扫、洒水和喷雾频次,同时增加雾炮车喷雾高度,降低雾炮车车 速。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六个 100%”, — 21 — 减少城区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市生态环境 局;责任人:陈双成、冯晓东;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 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禁烧意识;落实监管责 任,建立包村、包社、包路段、包田块的“四包”机制;成立秸 秆禁烧巡查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责任单位:仁寿县委、县政 府,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陈双成、冯晓东;整改时限:长期 坚持〕 5. 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督促各级各部门、企业、工地等 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累积,缩短重污 染天气持续时间。〔责任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 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陈双成、窦志伟、冯晓东;整改 时限:长期坚持〕 (十七)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仁寿县多个建筑工地均不同 程度存在裸土覆盖不全、湿法作业未落实、进出车辆冲洗设施不正 常、违规土石方作业等问题。 牵头市级领导:孙 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确保所有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 “六个 100%”工作要求。 — 22 — 整改措施: 1. 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排查,对落实“六必须” “六不 准”“六个 100%”要求不到位的工地建立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 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2. 根据排查结果全面开展整治,确保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整 改到位。〔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 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 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 志;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3. 对在建工地问题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落实专人,明确责任, 加强常态化暗访暗查和现场帮扶,确保所有在建工地“六必须” “六不准”“六个 100%”要求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 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 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 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 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对全市城 市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督导力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 大对全市交通道路和交通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督导力度。〔责 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人:上述责任 — 23 —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十八)丹棱县 351 国道过境路段扬尘管控不力。 牵头单位:丹棱县委、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整改目标:确保丹棱县 351 国道过境路段扬尘管控到位。 整改措施: 1. 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落实部门职责,明确责任人和整 改时限,认真抓好丹棱县 351 国道过境路段扬尘管控。 〔责任单位: 丹棱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 何波、牟德明、白仲华;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 2. 分路段包干清扫保洁,增加洒水频次,扫地车每天扫地不 少于 1 次,洒水车每天洒水 4 次,抑尘车每天喷雾不少于 2 次。 〔责任单位:丹棱县委、县政府;责任人:何波;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 3. 完成 351 国道丹棱交警队到丹蒲路路口处的 2.6 公里道路 沿途喷淋设施建设。对 351 国道旁建筑工地进行打围施工,同时 上齐喷淋降尘造雾设施,开展湿法作业。 〔责任单位:丹棱县委、 县政府;责任人:张锐、何波;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十九)东坡区曾庙村、璧山村,洪雅县柳江镇等地仍有秸秆 焚烧现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 24 —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洪雅县委、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整改目标: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确保辖区范围内“不见烟 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整改措施: 1. 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年度工作方案,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落实镇(街道)、村(社)、组三级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禁烧工 作全域覆盖。〔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洪雅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王志丹、姜定波;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 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引导,让人人知晓“不能烧”。对违规焚 烧行为,加强惩戒和法治教育,营造“不能烧、不敢烧”氛围。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洪雅县委、县政府;责任人:王 志丹、姜定波;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 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 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东坡区 委、区政府,洪雅县委、县政府;责任人:王志丹、姜定波;整改 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眉山市 6 条省级重点挂牌督办小流域,2020 年 10 月, 4 条小流域水质达 III 类,但毛河水质仍为 IV 类,离省级挂牌督办 年度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醴泉河水质仍为 IV 类,未达到优良标准。 1. 眉山市 6 条省级重点挂牌督办小流域,2020 年 10 月,4 条 小流域水质达 III 类,但毛河水质仍为 IV 类,离省级挂牌督办年 — 25 — 度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牵头市级领导:周 强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彭山区委、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确保毛河水质达 III 类。 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河长治水,按照毛河东坡段“一河一策”要求, 开展毛河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流域沿线 7 家砂石企业、天天渔业、 镇江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监管,同时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污染 管控以及农村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的治理。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 区政府,市医疗保障局;责任人:李莉、戴虹;整改时限:长期坚 持〕 (2)严格落实毛河河长制工作任务,完成毛河彭山段沿线保胜、 谢家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建成配套湿地公园;完成城南污 水处理厂配套人工生态湿地建设,改善出水水质;完成毛河沿线公 义马林、谢家毛河、观音果园等 3 个居民聚居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建设;建成毛河湿地公园。全面开展城区雨污管网排查整治,解 决污水直排入河的问题。 〔责任单位:彭山区委、区政府,市医疗保 障局;责任人:游德华、李昇锦、戴虹;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2. 眉山市 6 条省级重点挂牌督办小流域,2020 年 10 月,4 条小 流域水质达 III 类,但醴泉河水质仍为 IV 类,未达到优良标准。 — 26 — 牵头市级领导:鲁 力、熊 英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 年 12 月 整改目标: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醴泉河水质达省定目标。 整改措施: (1)开展醴泉河综合整治。制定醴泉河流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重点推进东醴泉河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新建 5 个水质监测微站;加 强对流域沿线多悦、太和、尚义、松江、通惠街道等乡镇(街道) 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日常管控;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 畜禽粪污还田还地资源化利用,推广鱼稻(草)共生,循环水产养 殖等健康养殖模式,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点 5 个;加快推进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 2021 年底 7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 有效治理,同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确保 已建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责任人:廖锦、王军、余鹏、蔡世贵、白炼、张旭冬、张彦;整改 时限:2021 年 12 月〕 (2)制定醴泉河流域治理年度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加强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坚决打击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窦志伟、 — 27 — 冯晓东;整改时限:2021 年 12 月〕 (3)加强眉山高新区环境整治,完成大堰沟清淤,开展园区破 损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建立企业错峰排污制度,全力开展绿化和隔 离带建设,增加草坪和树木种植;开展重点企业设备、管道查漏、 补漏工作,加快重点企业初期雨水收集和处置;对企业污染治理设 施开展全面清理和彻底整治,确保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眉山高新 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任人:车智勇;整改时限:2021 年 12 月〕 (二十一)毛河支流通济堰、醴泉河支流秦家河有大量藻类, 水体富营养化明显。 1. 毛河支流通济堰有大量藻类,水体富营养化明显。 牵头市级领导:周孝平、李建章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彭山区委、区政府,通济堰 管理处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干渠水环境 良好。 整改措施: (1)对通济堰总干渠、东干渠、西干渠及其主要山溪沟、支流、 支渠开展全面排查,确定存在藻类和富营养化现象的具体点位。 〔责 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彭山区委、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通济堰管理处;责任人:东坡段谭正中(东干渠) 、马琴(西干渠) , — 28 — 彭山段杨红、王胜(东干渠) ,王松、郭茂(西干渠) ,彭建安,倪修 武;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 (2)根据排查结果,全面清理干渠和河道内的藻类,解决富营 养化的问题。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彭山区委、区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通济堰管理处;责任人:东坡段马琴(西干渠) 、谭 正中(东干渠) ,彭山段王松、郭茂(西干渠) ,彭山段杨红、王胜 (东干渠) ,彭建安,倪修武;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3)认真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整治通济堰流域各类污染 源,确保水环境达标。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彭山区委、 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通济堰管理处;责任人:东坡段马琴(西 干渠) 、谭正中(东干渠) ,彭山段王松、郭茂(西干渠) ,彭山段杨 红、王胜(东干渠) ,彭建安,倪修武;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 醴泉河支流秦家河有大量藻类,水体富营养化明显。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水环境良好。 整改措施: (1)对醴泉河支流秦家河开展全面排查,确定存在藻类和富营 养化现象的具体点位。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市经济和信 息化局;责任人:余鹏(东醴泉河) 、王军(西醴泉河) 、廖锦(醴泉 河汇流段) ,窦志伟;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 — 29 — (2)根据排查结果,全面清理河道内的藻类,解决富营养化的 问题。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 余鹏(东醴泉河) 、王军(西醴泉河) 、廖锦(醴泉河汇流段) ,窦志 伟;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3)认真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整治醴泉河流域各类污染 源,确保水环境达标。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市经济和信 息化局;责任人:余鹏(东醴泉河) 、王军(西醴泉河) 、廖锦(醴泉 河汇流段) ,窦志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二)毛河公义段、龙水河古佛段、柴桑河清水段、龙王 堰莲花段、思蒙河西龙段、韩坝支流丹棱大道段均不同程度存在沿 线管网破损、生活污水直排、河滩地农业种植等问题。 1. 毛河公义段存在沿线管网破损、生活污水直排、河滩地农业 种植等问题。 牵头单位:彭山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修复流域破损污水管网,加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取缔河滩农业种植,改善流域水质。 整改措施: (1)全面检查毛河公义段沿线生活污水管网,对破损管网进行 修复,并建立巡查机制定期维护。 〔责任单位:彭山区委、区政府, 市医疗保障局;责任人:游德华、李昇锦、戴虹;整改时限:2021 — 30 — 年 5 月〕 (2)毛河公义段沿线农户生活污水采用“纳管优先、就地处置、 综合利用”的原则,做到应收尽收,有效处置,杜绝生活污水直排。 清理河滩地农业种植行为,建立生态隔离带。 〔责任单位:彭山区委、 区政府,市医疗保障局;责任人:李昇锦、戴虹;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2. 龙水河古佛段存在沿线管网破损、生活污水直排、河滩地农 业种植等问题。 牵头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修复流域破损污水管网,加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取缔河滩农业种植,改善流域水质。 整改措施: (1)对龙水河古佛段沿线污水管网、提升井进行修复疏通,并 成立管网维护队伍,每周开展不少于 2 次巡查检查。 〔责任单位:仁 寿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责任人:陈双成、徐孝贵、曾贤清; 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2)对龙水河古佛段河道管护范围内农作物进行清理,将河湖 清“四乱”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评先推优一票否决制,强化日常巡 查,严防农业种植侵占河滩地。 〔责任单位:仁寿县委、县政府,市 公安局;责任人:苏崧、徐孝贵、曾贤清;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 31 — 3. 柴桑河清水段、龙王堰莲花段不同程度存在沿线管网破损、 生活污水直排、河滩地农业种植等问题。 牵头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修复流域破损污水管网,加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取缔河滩农业种植,改善流域水质。 整改措施: 完成柴桑河清水段、龙王堰莲花段沿线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清理, 对柴桑河清水段、龙王堰莲花段沿线破损管网及时进行修补,杜绝 生活污水直排,清理河滩地农业种植行为。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 山党工委、管委会,市商务局;责任人:胡徐、谢万钧、廖礼仁;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4. 思蒙河西龙段、韩坝支流丹棱大道段均不同程度存在沿线管 网破损、生活污水直排、河滩地农业种植等问题。 牵头市级领导:刘先伟、宋仕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丹棱县委、县政府,青神县委、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修复流域破损污水管网,加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取缔河滩农业种植,改善流域水质。 整改措施: — 32 — (1)完成思蒙河西龙段沿线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清理,对破损管 网及时进行修补;将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接入西龙镇污水处理站 处理,完成乱占河滩地农业种植行为的清理。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 县政府,市财政局;责任人:滕文学、李光;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2)完成韩坝支流丹棱大道段沿线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清理,对 破损管网及时进行修补,杜绝生活污水直排,持续强化农药化肥减 量,进一步规范处理变质、腐烂水果等废弃农产品。整治思蒙河流 域丹棱段各类污染源,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丹棱县委、 县政府,市财政局;责任人:何波、李光;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二十三)眉山市通过新建或提标改造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实 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督察组抽查眉山天府新区及 6 个县 (区) 13 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存在进水浓度低、运行负荷低、出 水水质超标等问题。 牵头市级领导:孙 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完成 13 座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规范城镇生活污 水处理厂运行。 整改措施: — 33 — 1. 完成丹棱杨场镇污水处理站、东坡区崇仁黄家社区污水处理 站、东坡区松江张坎污水处理站、黑龙滩风景区污水处理厂、洪雅 县柳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彭山城西污水处理厂、彭山谢家污水处 理厂、青神县西龙镇污水处理站、仁寿县富加镇污水处理厂、仁寿 县文宫镇污水处理厂、仁寿县钟祥镇污水处理厂、眉山天府新区视 高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眉山天府新区兴盛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 〔责 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2021 年 6 月〕 2. 实施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城镇 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张 旭冬;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四) 《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明确, 眉山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应于 2020 年 12 月建成投运,但直 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才开挖地基,整体进度滞后。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眉山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 1. 倒排工期,优化工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 〔责任 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许弘;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2. 完成设备调试运行,投入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责任人:许弘;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 34 — (二十五)眉山市非煤矿山共计 274 座,督察组抽查青神县、 仁寿县、彭山区 10 余座露天矿山,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态修复不及时、 雨污分流不彻底、降尘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牵头市级领导:孙 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仁寿县委、县政府,彭山区 委、区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完成 12 座非煤矿山问题整改,加强全市非煤矿山 问题排查整治。 整改措施: 1. 完成彭山区公义镇红光页岩砖厂、青神县夹江锄金源陶瓷原 料有限公司、青神县盛源建材有限公司、仁寿县百汇金公司、仁寿 华平建材厂、仁寿振兴矿业、仁寿东方页岩空心机砖厂、仁寿县云 台机砖厂、仁寿县新店镇平安机砖厂、仁寿县翻身机砖厂、仁寿富 加镇机砖厂、 仁寿县慈航镇观音机砖厂等 12 座露天矿山的整改。 〔责 任单位:彭山区委、区政府,仁寿县委、县政府,青神县委、县政 府;责任人:赵飞宇、游德华、宋麒麟;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2.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对全市矿山开展拉网式排查整 治,全面做好生态修复,依法开展生态损害赔偿。 〔责任单位:市自 然资源局,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 35 — 3. 对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落实矿山企业污水收集处理和降尘各 项措施及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 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府新 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责任人:上述责 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六)青神县高台乡南坝子村页岩矿山 2019 年停产以来仍 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牵头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措施: 1. 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原材料区裸土进行全面覆盖。 〔责 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责任人:宋麒麟;整改时限:2020 年 11 月〕 2. 将水坑中的污水转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后期监 管,确保不产生新的污水。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责任人: 宋麒麟;整改时限:2020 年 11 月〕 3. 完成水坑的还土填充工作。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宋麒麟;整改时限:2021 年 1 月〕 4. 按照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该矿 山生态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 36 — 责任人:宋麒麟、黄兴林;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四、生态环境风险类 (二十七)泡菜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园区 69 家工业企 业生产废水和崇礼、永寿片区场镇居民生活污水,督察发现实际进 水量大于账目处理量、突发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已到期、危废管 理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对危废规范收集处置,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确保环境安全。 整改措施: 1. 每年开展丰水期、枯水期地下水监测,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人:郭吉祥;整改时限:长 期坚持〕 2. 修订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人:郭吉祥;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3. 修建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实行分类、分区域存放,并按要求 设置标识标牌,明确专人管理,建好出入库台账记录。 〔责任单位: 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人:郭吉祥;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4. 进一步排查园区内外污水来源,制定管控方案,加强网格化 监管和台账管理,确保园区 69 家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崇礼、永寿片 区场镇居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完成吉香居、李记乐宝盐回收处理 — 37 — 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人:郭吉祥;整改 时限:2021 年 5 月〕 5. 加强与省级部门就氯化物排放标准的对接,按最新要求积极 开展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园区泡菜企业稳定运行使用高浓度盐水治 理设施。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人:郭吉祥;整改时 限:2021 年 12 月〕 (二十八)眉山市地下水系发达、纵横交错,但个别县(区) 、 部门(单位)履职不到位,对工业企业缺乏监管,给地下水带来较 大环境风险隐患。 牵头市级领导:冉登祥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基本摸清全市地下水状况,对重点区域、重点企 业加强管控。 整改措施: 1. 开展地下水现状调查,重点对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等 重点园区和部分化工、印染、危废处置等重点企业开展地下水监测, 掌握水质情况。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 (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 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 — 38 — 志;整改时限:2021 年 12 月〕 2. 加强对化工、印染、危废处置等重点企业和重点园区的管控, 对重点企业开展常态化排查,列出重点监管清单,持续压实企业主 体责任,杜绝工业污水直排和跑冒滴漏,避免影响地下水水质。 〔责 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 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经 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 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九)彭山应林化工有限公司地下水部分指标超标。 牵头单位:彭山区委、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1 年 6 月 整改目标:全面管控风险,减少企业对地下水污染。 整改措施: 1. 对该公司周边地下水进行全面检测,进一步掌握背景值和污 染情况。 〔责任单位:彭山区委、区政府;责任人:李昇锦;整改时 限:2021 年 4 月〕 2.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 〔责任单位:彭山 区委、区政府,责任人:李昇锦,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3. 按照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整治。 〔责任单位:彭山 区委、区政府;责任人:廖长明;整改时限:2021 年 6 月〕 (三十)东坡区复兴镇白塔村 9 组、石膏村 5 组堆存大量固体 废物。 — 39 —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对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整改措施: 1. 对固体废物开展检测。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 人:王志丹;整改时限:2020 年 12 月〕 2. 根据检测结果,对固体废物进行转运处置。 〔责任单位:东坡 区委、区政府;责任人:游方全;整改时限:2021 年 1 月〕 3. 落实镇村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村组周边环 境安全。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人:游方全;整改时 限:长期坚持〕 4. 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王志丹、冯晓东;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三十一)督察组抽查眉山市 20 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均不同 程度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转移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 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和转运,确保危 — 40 — 险废物安全转移和贮存。 整改措施: 1. 完成东坡区眉山泡菜园区污水处理厂、眉山市永鑫建材有限 公司、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四 川眉雅钢铁有限公司、东坡区丰泰纸业、东坡区悦兴加油站、东坡 区尚义加油站、东坡区 118 汽修厂、东坡区嘉远汽车维修养护中心、 眉山长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启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复兴镇白塔村 9 组和膏村 5 组、金象园区垃圾中转站、 彭山城西污水处理厂、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四川 立白实业有限公司、青神县鑫佳鹏汽修有限公司、仁寿瑞强建材有 限公司、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第二污水处理厂、天府新区彭山青 龙片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 20 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东坡区委、区政府, 彭山区委、区政府,仁寿县委、县政府,青神县委、县政府,市交 通运输局,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 委会;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2. 围绕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转移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危 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能立行立改的, 立即整改;不能立改的,制定方案加快整改。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 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 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 — 41 — 输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责任 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 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 环境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 持〕 4. 依法打击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天府新 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 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生态环 境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十二)四川眉雅钒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危废管理不规范, 废油、废油桶未按环评要求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且该公司还擅自改 变生产工艺、违规建设氧气站转换设施等,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隐 患。 牵头单位: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完成危废转移处置,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1. 督促眉雅公司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开展含铅收尘灰、 废油及废油桶转移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 委会;责任人:杨卫东;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 — 42 — 2. 针对眉雅公司违规建设的氧气站转换装置,经专家论证若确 属生产必需,则按照建设要求整改完善,并补齐安全生产、生态环 境保护等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责 任人:杨卫东;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3. 严格对照环评要求,全覆盖排查眉雅公司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 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杨卫东、窦 志伟、冯晓东;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三十三)眉山市砂石企业普遍存在原料堆场覆盖不完全、场 地积灰严重、降尘措施未落实、生产废水外排、危废管理混乱等问 题,有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 牵头市级领导:孙 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 政府,市水利局,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 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规范全市砂石行业管理,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整改措施: 1. 全覆盖开展砂石企业专项排查,对存在问题的砂石企业建立 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 — 43 — 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 区党工委、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责任人:上述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 2. 完成砂石企业问题整改,对原料堆场覆盖、落实降尘措施、 生产废水收集处置和危废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确保 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 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 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 责同志;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3. 加强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天府新区 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眉山高新区党工委、 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 责任人:上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十四)洪雅县将军工业园区雅泰砂石厂、眉山岷江汤坝航 电枢纽工程砂石厂现场管理混乱,大面积原料裸露,厂区无降尘措 施,厂区及附近道路扬尘严重。 1. 洪雅县将军工业园区雅泰砂石厂现场管理极其混乱,大面积 原料裸露,厂区无降尘措施,厂区及附近道路扬尘严重。 牵头单位:洪雅县委、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雅泰砂石厂完善和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 44 — 整改措施: (1)安排专人现场驻守监管雅泰砂石厂。督促雅泰砂石厂制定 环保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落实人员专职负责环保工作,做好环保 设施运行记录台账;清理厂区散乱堆放的砂石原料和成品料;规范 车辆分区停放;完善功能区标识标牌;硬化厂区道路,绿化厂区环 境;对生产原料非作业面及时进行覆盖;对出厂车辆进行篷布覆盖 和冲洗,安排洒水车辆,增加洒水频次,对厂区及附近道路进行洒 水降尘。 〔责任单位:洪雅县委、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 人:白海涛,窦志伟;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2)对全县砂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所有砂石企业污染防 治设施完善和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洪雅县委、县政府;责任人: 白海涛;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 眉山岷江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砂石厂现场管理极其混乱,大面 积原料裸露,厂区无降尘措施,厂区及附近道路扬尘严重。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汤坝航电完善和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扬尘治理要求,落实岷江汤坝航电原料堆场覆盖, 破碎等扬尘工段在密闭空间进行。充分利用监管手段,加强对喷淋 等扬尘设施的精细化监管;对生产废水进行循环利用,不外排。加 — 45 — 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市水利局;责任人:余鹏、杨敏;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2)对全区砂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所有砂石企业污染防 治设施完善和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责任人: 徐学锋;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五、专函交办问题 (三十五)省督察组指出,东坡区千禾味业锅炉废水未按环评 要求进入污水站处理后排放;锅炉产生的废水与污水处理站外排水 混合后直接入岷江。 牵头单位:东坡区委、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整改目标:按要求完善废水处理,将锅炉废水接入厂区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 设备间接冷却水采用内循环系统,停止直接使用河水进行设 施间接冷却。对锅炉膜过滤中水进行收集用作消防、绿化等其他用 途,多余中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责任单位:东坡区委、 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邹和良、窦 志伟、蔡世贵;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2. 结合该公司扩建项目进一步完善各工段冷却水内部循环系统, 将企业废水全部接入眉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责任单位: — 46 — 东坡区委、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 邹和良、窦志伟、蔡世贵;整改时限:2021 年 5 月〕 (三十六)四川立白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含有矿物油的污 泥与煤混合经热风发生炉燃烧后,产生的废渣交由眉山乾丰页岩砖 有限公司处理,废气由喷涂车间排气筒排放。 牵头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整改目标:企业完成固废处置。 整改措施: 1. 完成四川立白实业废水处理站污泥鉴定工作,并根据鉴定结 果,进行妥善处置。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 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滕文学、窦志伟、张志翔;整改时 限:2021 年 2 月〕 2. 完成项目跟踪环评, 解决废气由喷涂车间排气筒排放的问题。 〔责任单位:青神县委、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 局;责任人:滕文学、窦志伟、许政;整改时限:2021 年 4 月〕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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